读者十年精华-第14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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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深更半夜,叶群和秘书关光烈紧急调车。我以为是主席来了。因为林彪不与任何人交往,一般会议也不参加,除了主席没人能请得动他这尊“神”。就是江青,不拿主席的手笔也请不动林彪。而主席又有夜间办公的习惯……
林彪出来了。一看他的脸色和神情,我就知道不是主席来到广州,而是他又犯病了,正在受失眠的折磨。
果然,林彪只吩咐一声:“开车。”便闭上了眼。
汽车驶出广州城,我加快了速度。我仿佛听到林彪痛苦的呼吸声,接着又是一声命令:“下公路,走野地。”
于是,我离开了平展的公路,走坎坷,碾石头,在没有人走过,没有牛羊踩过,甚至狗也没有跑过的大野地里驶行;汽车时而跳起,时而沉落,我的两手紧握方向盘,大幅度地滑来滑去,眼睛瞪得几乎要掉出黑眼球。
在这种大起伏、大摇晃中,林彪的呼吸渐渐变平匀,身体放松弛,头也敢靠椅背上了。
“停车。”他小声下令,“我睡一会儿。”
我和警卫钻出车。看来,他的老警卫很有经验,毫不见怪。他随身带了被子和毛毯,示意我帮忙,将被子和毛毯盖在车上,便拉我离开一点距离,忠心耿耿地守卫一旁。
我们无声地点燃香烟,无声地望夜空,望四野,望那辆黑沉沉、孤零零的汽车。他睡着了吗?坐在汽车上能比躺在床上睡得更舒服吗?我到底不曾问出声。
“唉,好久没仗打了。”老警卫从嗓子眼里轻轻叹出一声。他话不多,一夜就叹这一声。
林彪是比较好伺候,公事家事都不多,不挑剔也没什么脾气。我只见他冲叶群发过一次脾气。
那是部队一位首长同文工团年轻的女演员结婚,叶群去水上俱乐部参加婚礼,表示祝贺。大概婚礼很热闹,回来时满面春风。
林彪照例是在房间里不紧不慢地踱步想事,嘴里不时磨叽几声。叶群进门,眉飞色舞地讲婚礼,林彪被打断了思路,怔怔地望着叶群,看着叶群的嘴巴在那里蠕动。
突然,林彪的下巴扬起来,用尖锐的声音喊一声:“老配少,参加这种婚礼干啥?啊,什么思想作风!”
叶群立刻蔫了。勉强辩护道:“人家一再邀请了,你不去,我要是再不去……”
“我不去是我看不惯,你去你是什么思想作风?”
叶群不再作声,明智地离开了。林彪失去目标,火气便不再外冒,继续踱他的步,寻找原来的思路,嘴里不时念念有词,在纸上记几个字。或者留下,或者踱一阵步后揉成团扔掉,继续念念有词,继续写。
天复一天,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林彪不停地踱,不停地想,不停地念,不停地写,写下的字或者留下,或者扔掉……
朱德与董必武
这场“史无前例”的“风暴”,就连朱德这样德高望重、功勋卓著的人民老英雄也不能幸免于难。但人民不会忘记朱德,党和军队不会忘记朱德。每逢外出活动,比如参观,比如开会,掌声总是向着朱德拍响,群众和同志们都尊他走在最前。
这时,朱德忽然移动着手杖后退了。他站住脚,一手拄杖,一手去拉董必武,请董必武走前边。
董必武也朝后退,用双手“送”朱德在前走。
这样无声地谦让一下,董老终于先开口了。
“不行啊,你是老总么。”
朱德下颏回缩,摇着头说:“不行啊,你是进士。”
“你是第一元帅。”
“你是一大代表。”
这时,掌声更热烈了。无奈,两位老人只好互相时前时后地一道往前走。
朱德与董必武性格有一致之处。他们一样的话少,可以半天半天不作一声;他们一样的谦虚和蔼,对一切同志都是笑脸迎送。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发脾气,甚至从来也没听他们大声嚷过一嗓子。他们也同样地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尊重。
但也有不同。
朱德喜欢野外,喜欢大自然,天天都要外出,风雨无阻。他拄着手杖,迈着缓慢的步子,或爬山,或徜徉于田野花草丛中。我曾见他蹲跪在树荫下,甚至于草丛中,欣赏那大自然创造的精品,创造的无穷无尽的美的化身。那“大地与儿子”的画面至今在我眼前明光闪烁,他是怎样热恋着母亲大地啊!
董必武只是在院子里进行一点必要的散步,他基本是将自己关在书房里,甚至整天整天不出门一步。
当初安排房间,朱德谦让,所以给董老安排得最好,住一号楼,过去是毛主席住的。董老很不安,感觉房子太大,说啥也不肯住,就搬到了军区招待所4号楼。
董老不出门,朱德不免担心,便去看望。
两位老人见了面,也没什么多余的客套,朱德“开拳便打”,说:“老进士,你不行啊。生命在于运动,可你不出门。”
“老总,你怎么知道我不运动?”董必武举举手中的毛笔:“我一刻也没闲。”
确实,董必武天天练字。他带的那卷废纸就是用来练字的。他节俭惯了,一张报纸,正面写罢写背面,大楷写完写中楷,再写小楷。纸全写黑了,就用毛笔蘸了清水在黑纸上写。什么时候把报纸写破了,什么时候才换纸。后来索性找来块玻璃板,只管写;写了擦,擦了写,最后用水一洗,还是块新玻璃,永远写不烂。董老心满意足:“这回不会浪费了。”
朱德不信董必武的运动,摇着头说:“写字和运动怎么能一样?还得出去走。外面空气好,一走路,面病全消。散步是最好的运动。”
董必武争论说:“你的兰花不如我的墨香,外面的空气也不一定比我书房的鲜。我开着窗户,外面的空气我这里有,我这里的空气你在外面闻不着。”
“难怪是老进士,你活不过我。”
“老总,我很可能比你活得长。”
“你不运动,你不行。”
“写大字是最好的运动,我说你别不信。”
“你不愿出门,我教你个运动,肯定你能活长。”朱德放下手杖,稳步走到屋中央,双腿微叉,眼皮微微下垂,一脸肃穆,收敛心神。
“站桩?”董必武猜测。
朱德不语,胸脯微微涨高,显然是在舒缓地吸大气。当人们都料定朱德是练气功时,他却嘴唇一撮,身体开始下蹲,同时间,他的嘴巴里响起口哨声。
那哨声不大,也不委婉,直吹直响,徐缓悠长,由高到低,渐渐消失。在这个长哨声中,他不慌不忙地完成一次下蹲,立起身时,已经做了深吸气,站稳时,显然屏了气,接着,口哨又带着高山流水之势吹响,同时开始了第二次下蹲。
朱德的这套口哨运动法,我在他家中看过,如今看得更真切,因为他做得更认真,一心想打动董必武。
五声长哨过后,朱德停止运动,已经有些气喘,脸也放出红光来。
“怎么样?进士。”
“好好,你该坚持下去。”
“我本来就没停过。你呢?练不练?”
“嘿嘿,”董必武笑了,“我看戏可以,演戏不行。”
“唉,看来我得给你送花圈喽。”朱德泄气地连连摇头。
“我比你大一岁呢。”董必武说。
“我怕你活不到90岁。”
“我们比一比么。”
“比不比,你活不过我。”朱德摇着头告辞走了。
董必武送客回来,又抓起了笔,晃动着身体写大字,停笔时,认真望着我说:“他们那些运动都不行,我这是全身用劲!小陈,你年轻,你当证人,看我们谁的办法灵。”
我笑了。当时并没介意。
朱德每天吹他的口哨,董必武每天练他的大字。
1975年4月2日,董必武逝世,享年90岁。1976年7月6日,朱德逝世,享年也是90岁。朱德确如他所言,为董必武送了花圈。董必武也确如他所言,比朱德大一岁。他们一个吹哨一个练大字,比赛的结果,都活了90岁,平手。
Number:6661
Title:语丝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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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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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lator:
只有一种办法才能找到自己的归宿,那就是达到完全无法回返的境地。
山溪的纯净,决不是它不含沙土、碎石、残枝、败叶,而是它的通达、理性、无私和宽容。
如果你才在上一周末滑过一次冰的话,最好就不要大谈怎样进行花样滑冰,因为在座的也许有高手。所以,你谈你滑冰的第一印象和第一次跌倒好了。
保护你的热情,不管它是多么脆弱。要对照入你的“黑森林”的每一缕阳光都要作出回报,寻找那些寻常的,但也是令人喜悦的欢乐。
一个不欣赏自己的人,是难以快乐的。
一个生平不干傻事的人,并不像他自信的那么聪明。
躲避和随波逐流是很有诱惑力的,但有一天,回首往事,你可能意识到:随波逐流是一种选择但决不是最好的一种。
一个人生活中的阴影多半是他本人挡住了太阳光所形成的。
要知道,并不是我们所拥有的东西使我们快乐,而只有我们喜欢的东西才能给我们带来欢乐。
一个人最沉重的负担不是事业的奋斗,而是生活的无聊。
Number:6662
Title:喜欢
作者:张宁静
出处《读者》:总第129期
Provenance:《中央日报》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一个喜欢什么,是无需解释的,也解释不清,喜欢就是喜欢,没有道理可说。
我喜欢的是山,这些年来,我去过许多大山,阿尔卑斯、庇利牛斯、安第斯、喜玛拉雅山……几乎每一次都辛苦得要命,朋友问我为什么那么辛苦?我答不上来,也许我答不上来就是唯一的理由。
我曾问过也是喜欢山的朋友,你们为什么喜欢山呢?他们也同样地说不出理由,反斥我的问题太俗了,喜欢又怎能有解释?有一次,我经过瑞士与法国之间的一个大峡谷,十几个年轻的瑞士人正在峡谷上布绳索,原来他们要强渡峡谷。我由跨越峡谷的桥梁望下去,峡谷深不见底,他们用绳索强渡峡谷的想法是冒险的,如果失手,后果不问亦知。我不禁问他们为何喜欢这一峡谷?他们最初一愣,似乎觉得我的问题太突然了,最后才有一个女郎用反问的口吻作答:“你喜欢什么一定有理由吗?”我哑口无言。
喜欢就是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往往就不以为苦了,登山的人如此,涉水的人也如此;喜欢跑马拉松的人都知道,金牌只有一个,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有些人甚至在起跑点就知道与金牌无缘了,但是,你见过几个人畏惧?金牌的诱惑往往抵挡不住自己的喜欢,当一个人在为他喜欢的事付出时,山也就不高了,水也就不深了,马拉松也就不长了。“喜欢”实际上是很好的糖剂,可以叫人心甘情愿地付出身体的极限,可以叫人无悔地投入,许多看来不可能的事情就是那么可能了。
瑞士格陵斯帕斯是一个海拔三千多米的高峰,凌厉的山峰如犬牙似的环列,相当灵秀,也相当凶险。但是,就在那弯弯曲曲的山路上,我却遇到一群德国青年,他们不是驾车来的,也不是徒步来的,而是骑着自行车来的!
“在这么峻峭的山坡上,怎么骑自行车呢?”我问。
“如果不能骑,我们就把脚踏车背在肩膀上。”
“但是,由山脚到山峰,是三十多公里的路啊!”
“那么我们就背三十多公里。”
“你们如此辛苦,所为何来?”
“为了在冰河上一试骑自行车的滋味呀!”
这就是“喜欢”两字的魔力。
喜欢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情操,应是很美的情操,也应不受物质与外在环境影响的。有一次,也是在瑞士,我与国内来的一队电影外景队同行,导演看上了山中的羊群与它们的牧羊人,叫我与牧羊人沟通,导演愿意付一笔看来不算很低的费用,希望牧羊人在他的影片里轧上一脚,也许仅是一秒钟。
瑞士是世界最富有的国家,国民平均收入高居世界第一,但我们很难相信,瑞士还有衣不蔽体以及身无立锥的牧羊人,他们与他们的羊群,无日无夜地“沐雨栉风”。我既受导演之命,于是与牧羊人展开洽谈,我原以为我的任务非常轻松,这些全瑞士最低收入的牧羊人,一定会在重金之下很快答应,没想到,牧羊人冷冷淡淡地回答:“拍羊可以,拍我不成;钱,我不要!”
他们非但不喜欢钱,也不喜欢上镜头;他们的喜欢,竟跟有些要钱又要上镜头的明星大搞写真恰恰相反。
喜欢就是喜欢,是不悔的。有一次,我在西非的摩洛哥,一个大约8岁的小阿拉伯男孩,用各种诱惑的方法一定要同我交换我手中的一块微有折光的水晶玻璃。小男孩先提议用他手中的椰枣交换,继而提议用他手中好吃的倍洛饼交换,见我都无所动,最后他跑回家,取出他视为珍贵的四只非洲大毒蝎。四只大毒蝎在玻璃瓶里活生生地走动,叫我心惊。
“这个如何?”他说。
“你真的交换吗?”我问。
“我没有比这个更心爱的了。”小孩说。
“但你拿你最心爱的的东西跟我交换,不后悔吗?”我问。
“不后悔。”孩子说。
“你怎能不后悔?”我说,“我的玻璃是不值钱的东西,但你的大毒蝎却得来不易,在市场里很贵,也许不要十分钟你就后悔了。”
“我同你拉钩,我绝不后悔!”孩子说。
我相信孩子的话是真的,因为我从他的眼睛看到他喜欢的程度,那个孩子当然得到了他喜欢的水晶玻璃,可是我却没有接受他的大毒蝎对我来说,大毒蝎是很可怕的东西我望着孩子欢天喜地地跑了,他跑的速度之快,好像很怕我立即后悔把他叫回来似的。
隆河的出海口,在法国南部的地中海,它在那儿形成“隆河三角洲”。这一个三角洲,现在大约聚集了三万红鹤、一千野牛以及其它快要灭绝的动物,所以在40年前就被划为野生动物保护区,非但不准捕杀,也不准人类的侵犯,是一著名的鸟类天堂。
我在那儿结识了一位医生,也是一位业余的直升机驾驶员。他知道我去看鸟,就约我搭乘他的直升机,因为从低空俯视将更美丽,于是我答应了。但我看见他的直升机时,我就后悔不已,因为他的两人座的直升机,单薄如纸,好像我用一只手也可把它举起,而它的大小,似乎比玩具飞机大不了多少这样的飞机如何飞行?
医生保证安全无虞,我因答应在前,实在不好临时逃跑,所以不情不愿地还是上了飞机。结果,飞行果然平稳,我看到了美过电影千倍的鸟群。从空中俯望,生动逼真之感,真是无法言喻。
“你怎么喜欢飞行的?”我问。当时我们还在空中,但脚下已不是鸟群而是向日葵田了。几千万、几亿朵向日葵花,黄灿灿的把大地染成金色,美丽的景象更美了。
医生没有答话,他只指着向日葵田说:“有这些,还不够吗?”
的确,喜欢就是喜欢,只要你喜欢的东西没有妨碍人,也不会伤害人,你实在不需向别人解释的。喜欢是从心底里发出来的美丽信号,我们就一直叫它美丽吧。
Number:6663
Title:为了安全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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