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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收获-2006年第4期-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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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的大便,可没有一样是能够吃的。我的亲兵们不断冲到我前面,然后一个个被射死。高杰曾经这样子保护过我三年,他居然没有死,所以,我也不打算让他死了。 
  到山坡稍缓处,官军骑着马,举着旗帜冲下来。这种事是我们喜欢的,我的精兵们全部停下了,像青蛙匍匐在泥浆里,等他们冲近,大伙一起跳起来,拔出短刀,蹬腿扑上去,一下下尖刀插入马肚子和人身体的噗噗声,肠子、血浆喷射到烂泥里。这一股官军被杀完,精兵们用肮脏的盾牌护着头,又跟着我慢慢朝前走去。 
  打了两个时辰,刘宗敏上来替换我。我们的弓箭都散架了,没法朝官军射击,我退到后边,估算了一下,损失了几十名精兵,前进了大约半里地。我往回看,我妻子邢氏脸色苍白,挤在一大群衣衫褴褛的普通士兵里,高杰握着剑,守护着她。我妻子的眼神中有怨恨,在这山谷中,任何事都是透明的,她应该在希望着我早点被打死掉。 
   
  2 那个人 
   
  》》那个人坐在我对面,他最鼎盛的时候有兵马二十万,比我最多时的十万还多。他跟我同年生,彼此的家乡相距不到三百里,别人把我俩看成兄弟。在人们眼里,他和我一个狡诈,一个残暴。我俩确实是朋友,但彼此的感情比朋友要古怪,比兄弟更复杂。男人一生中,最大的敌人往往是最好的朋友,如果这个朋友足够能干,会紧紧地压迫你,像影子一样地来纠缠。你不把他变成自己的影子,一不留神就得变成他的。没有什么比做影子,更加侮辱一个男人。影子不能握剑,不能杀人,不能自己奔跑,流不出血,不会有真正的睾丸和那玩意儿。 
  但这些话我不会跟部下讲,跟他在一起也不说。他懒洋洋地坐着,身上穿着官军的衣裳,式样很刺眼,一看就是刚套上去不久,别别扭扭的,好像老虎做了人。他的脸很黄,外号就叫“黄虎”。此刻,他正对着我,虎视眈眈: 
  “兄弟,你为什么不吃?” 
  我低头看着面前:一整只羊腿、辣子鸡、鱼汤和青菜。我的肠胃很干燥,可我固执地张开
嘴巴: 
  “我的弟兄们还没有吃。” 
  我眼前浮现出了部下们一张张饥饿的面容,五千人,跟我只有一墙之隔,自从我进到这间屋子后,他们就一直站在县衙外的空地,没有一点声音,包括八百名精兵。 
  “你那些精兵,外面传得神乎其神,刚才我看了一眼,怎么分不出来哪些是精兵,哪些是马夫?”张献忠随意地问。 
  我不回答。 
  真正的精兵站立的时候,是看不出来的。 
  “你的精兵善于攻城,我的部队善于杀人,现在,你没地方可去了,过了这里,前面就是大峡谷,兄弟,你不会来攻我的城吧?” 
  我摇摇头。 
  “追着你的官军,究竟是哪一支?” 
  “孙传庭。” 
  “孙传庭很麻烦,”张献忠高兴了,咧着嘴笑起来,“官军里面,左良玉善战,孙传庭善追,有一回,我跟左良玉的部队迎面冲锋,他的锋刃几乎碰到了我的脸,幸好我马快,跑掉了,可你这回碰到的是孙传庭,兄弟,你麻烦了。” 
  张献忠陷入了回忆,我由着他往下说,过了一会儿,他像想起了什么,拍着额头说:“咦,你不吃,干吗不让弟妹进来吃?现在的弟妹还是邢氏吧?”他狡黠地看看我。 
  我咬紧牙关,拼命又摇了摇头,眼前浮现出邢氏那怨恨的神情,我不能够让她进来吃,张献忠的十几个妻妾都在,我不能让她进来受到她们的诱惑。 
  “弟兄们不吃,她也不能吃。”我嘶哑着嗓子说。 
  张献忠哈哈地笑了,他身后那十几个女人跟着他一起笑,她们身上披满金银玉佩,估计有的是以前张献忠攻城时抢的,有的是官府的赏赐,如今张献忠也算是官军,我很担心这叮咚振动声穿过墙壁,传到外面邢氏的耳朵里。 
  “说真的,连我都降了,”张献忠把黄脸凑过来认真地问,“所有人都降了,你为什么不降呢?” 
  这个问题很尖锐,我愣了一下,的确,射踏天、混十万、过关星、光索、王光恩等十三家首领都降了,倒数第二家投降的是张献忠,我是最后一家,可我又说不明白,为什么不肯投降? 
  “降了有什么不好?”张献忠嬉皮笑脸地望着我。我心里一阵抽紧,我了解他,我越古板的时候,他就越喜欢嬉笑怒骂,把我弄成一个小丑。“你看,我有县衙住,孙传庭也不来追我,等我哪天住得不耐烦,再起来反他娘的,跟你有什么区别吗?没有嘛,兄弟,你不要板着脸,搞得你像个寡妇,我像个婊子。”张献忠继续说。 
  “我的弟兄们要粮饷。”我开口说。 
  “没有,”张献忠干脆地说,“如今,我可是官军,官军会给盗贼粮饷吗?” 
  我不再说话,饿着肚子、按着剑站起来,我外面的弟兄们跟我一样饿。张献忠拉住我。“兄弟,还有一个办法,我可以给你一个面子,谁让咱们交情深呢?”他笑眯眯地说,“来一场相扑,怎么样?” 
  “好。”我想了想,说。 
  我们到了外面,我的五千人马站在那里,没有一个人坐下,两旁墙头上布满了张献忠的弓箭手。我示意部下们让开一块空地,开始脱衣服,这有些让我羞愧。因为我太瘦了,我颧骨太高,头顶凹陷,一个人如果像我这样,十年来都在挨饿打仗,不可能不瘦。我的士兵们脸上没有表情,破烂的衣衫底下是和我一样瘦削的身体。张献忠倒没有发胖,又长又黄的身体很结实,在夕阳下更像一只老虎。他瞄了瞄我的破布腰带,笑笑,“兄弟,你的装束太不济。”他的亲兵捧上来两副黄金护裆,他递给我一副,我拒绝了。我们俩开始相扑,墙头的弓箭手在呐喊助威,我的士兵们沉默着,我感受不到他抓着我的两只胳膊和抵上来的肩头,这像是两只胃的较量,他那只填满了酒和肉,而我的像一只空箭囊,三次欢呼以后,我败了,被他摔倒在尘土里。 
  “你可以走了。”他轻蔑地拍拍手。 
  “让我们等到天黑以后走,这样可以避开孙传庭的探子。”我咽着干辣的唾沫说。 
  张献忠像没有听见,哼了一声,往屋里走去。我爬起身,高杰过来给我披上衣袍,于是我跟士兵们一起站着不动,默默地等天黑; 
  天黑了,我饿极了。我想等天再黑一些才领着队伍出发,反正是要出发的,等一出发,肚子就不会那么饿了。我耐心地等,队伍中不断地有人倒下,有一些被扶起来,另一些则起不来。我下达命令,出发的时候把尸首都带上,一具尸首都不给张献忠留下。 
  火把照亮了我,过来了一名张献忠的亲兵,端来了一顶毡笠和一件崭新叠好的月白色衣衫。透过火光,我看见张献忠高大的身影站在台阶上,一种奇怪的感情把我打动了,我要是真能做他的兄弟该有多好!我点点头,收下毡笠和衣衫。张献忠的身影愈加模糊,于是我朝他喊: 
  “我该往哪里去?” 
  “往南,车厢峡,”张献忠大声嘲笑道,“它足有七十里,你走不到头!” 
   
  3 远在我》》 
   
  》》远在我热情地爱上了某个女人之前,我已经挥霍掉了自己的许多激烈天性。十年前,我是银川驿的一名驿卒,负责养马。我经常卸掉马鞍,骑上一匹公马,带着其它的公马奔驰到荒郊野外,然后跳下马,躺在草丛中,任那些马匹四散、觅食、相互追逐。我从来不带母马,因为它会在公马间引起争斗,把公马吸引到一块儿,这样,我放养的马就不像野马。说来很怪,无论我怎样允许它们放肆,极力挑唆它们身上的野性,它们到头来总会汗流浃背,喘着粗气跑回我身边,用炽热的舌头舔我的脸,仿佛在催促我重新挑唆它们,我无法解释这种事,但我确实觉得自己浑身上下散发着野性,比一匹公马都要来得灼烈一些。我有一个妻子,我不愿提她的姓氏,我们成亲两年,我就提着刀在一个同僚的床上捉住了她。她头发披散着,眼神恐惧,用颤抖的声音说:“别怪我,我不能给你生育,把我当贱人杀掉吧。”我杀了她。可我知道,不能生育并不是她的错,女人是很容易狂乱的,通奸的诱惑会驱使她们,内疚的折磨也一样,她不知道我所知道的秘密。于是,在举刀杀死那名同僚的同时,我希望永远忘掉这个秘密。 
  所以,当看到邢氏杏仁般冷酷的瞳孔时,我已经放弃和女人相处的任何想法了。那时候,我已经被公认是最凶悍的男子,带着部下攻破一处处村寨,纵火烧掉里面最华丽的房子。哦,浓浓被风吹散的烟雾中,我仿佛看到邢氏走来的样子,她有母马一样的屁股,弓箭一样带弹性的脊背,她的眼睛就像是剪子,能铰碎每一个企图靠近她的男人。天下十四家盗贼,每一家的首领都有老婆,像张献忠、过天星他们都拥有十几个。我年轻、纯洁的部下们也热切盼望我拥有一个,这样好使在各路人马聚会时,获得他们渴望的骄傲和尊严。高杰有两个相貌平庸的姐姐,他恨不得随时奉送其中一个,如果她们胆敢抗拒,他会毫不犹豫地拔刀处决她们,幸好我制止了这种愚蠢的冲动。但当看到邢氏,这一切严厉的约束就不复存在了。 
  邢氏是一个流浪戏班班主的女儿,获得她很简单。我骑在马上,注视着她那双近乎于白色的瞳孔,感到全身的血液被点燃,然后,我拿马鞭朝她一指,士兵们欢呼后,她就属于了我。      
当天夜里,我把她抛在床上,就像我当年把马匹扔到荒野上一样,我正要做许久没做过的男女之事,她突然坐起来,冷冷地盯着我,我差点都忘了,她正赤裸着身体。 
  “你要是让我不满意,我一定会在你的手里死去,”她像经过了深思熟虑,接着又补充了一句,“我会想办法强迫你的。” 
  我点点头。整整三天,我命令部队宿营在一块光滑、裸露的巨大岩石上。我派出了三百人,让刘宗敏带领去阻击后面的官军。自从人们追随我,官军也像豺狗一样追着我不放,几年不让我喘息。三天后,除了刘宗敏和他的亲兵,他带去的三百人全部阵亡,但我没有什么可后悔,只要跟随我,他们不是在这里被打死,就是在那里阵亡,除非他们逃跑,可他们为什么要逃跑呢?那三个夜晚,营地里篝火通明,高杰和士兵们手持弓箭,在帐篷外围成一圈,准备射杀荒野里循声而来的野兽。邢氏的叫声很响亮,她散发着一种特殊的气味,和我的汗味混合在一起,也许就是这味道把野兽招来的。狐狸、兔子、野狼、黄鼠狼、黄羊,甚至还来了。几只豹子,它们疯狂地想冲进帐篷,要驱散它们,其艰难程度不亚于打退官军的一次次冲锋。高杰是我的福将,在任何战斗中从没负过伤。可第三天晚上,这个年轻人的胳膊被挠得血肉模糊,他刚射杀了豹子,进来把一碗豹血递给我,我一饮而尽,当我重新插入邢氏时,我的血脉贲张,这番辛苦,这番劳作,那个隐藏已久的秘密也就再掩饰不住了。 
  三天后,我下令开拔。 
  邢氏也开始了跟随我的亡命生涯。 
  乱世之中,没有哪个能够保有他们的爱情,百姓一样,盗贼也一样,甚至做盗贼首领的,都无法保护自己女人的身体。张献忠的老婆被人抢过,而且听说还不止一次。当类似的厄运降临到我头上时,我的反应跟我兄弟张献忠一样。“上马!”我拔出剑,恼火地朝高杰吩咐道。“带多少人去?”高杰不安地问,他也许不希望我去追,还惦记着我身边女人的位置腾空后,他那两个姐姐的机会。我不管他,集合了身边的一百名亲兵,穿过一片森林,涉过了两道溪流,终于花一天一夜赶上对方,打散了两千敌人,夺回了我的邢氏。 
  “我没有被抢,是我让他们带我跑的。”这是邢氏告诉我的头一句话。 
  我气得僵在那儿,好半天,也盯着她冷冷地说: 
  “你不会再有跑的机会!” 
  说罢,我跳上马,朝马狠抽了一鞭。 
  我策马跑回营地,命令高杰,把随后由亲兵带回来的邢氏关进帐篷里,没有我的允许,她不得离开。然后我又继续骑马跑,直到跑得离营地远远的,再也闻不到邢氏那母马般的气味。我跳下马,卸下马具,用头枕着马鞍,凝望着无垠的夜空和闪亮的星星。在我头顶上,有两棵树的枝叶交织在一起,一棵核桃树,一棵柿子树。柿子已经成熟了,它们像粪便一样落满我身旁,散发出腐烂、让人头晕的味道。我很想找到一颗核桃,把它塞进一个软软的柿子里,让柿子的表皮破裂,浓浓的浆汁也爆出来。我是一颗核桃,十年来被迫逐的生涯,让我变得又瘦又硬,体内最后的一点温情也被榨干。我很让人讨厌,尤其不得女人的欢心。不能生育,是我的错吗?这是上天的错,它把我作为一颗将星降临在世上,却剥夺了我有子嗣的权利。我不明白,为什么绝育这件事情在邢氏那里,会如此不可忍受,导致她对我背叛?她那么渴望有一个儿子或女儿吗?那不过是一团肉。在我的手下,从来就不缺少人,人们从四面八方跑来追随我,视我为兄长、首领、乃至父亲,有些人年龄大得足以做我的父亲,可只要我说一句话,他们仍然会心甘情愿地为我去死,我很难理解他们的这种感情。我的队伍最多时有几万人,最少时只有几百个,很多人是被尾随我们的官军打死的,可新的人却源源不断地加入。我不想理解这一切,我只知道,我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邢氏的意志曾经跟我一样强,但女人毕竟是女人,她的身体不如我的耐用,在马鞍上,在露宿中,在一顿顿粗粝的伙食后,她的肉体日渐衰弱,即使我们不行男女之欢,我不夜复一夜地去折磨她,她也不会衰弱得更慢。可实际上,自从我俩明白我们那种亢奋的肉搏是一场场徒劳之后,我就很少跟她交欢了。她曾经有过一个私生子,被她盛怒的父亲扔下山涧摔死,从那以后,她就发狂般地想再得到一个孩子,以及一个可以保护她的男人。我可以保护她,可也仅仅局限在我被别人杀死之前。我不是神明,不能在死后给予她庇护,这让我非常绝望,因为我意识到,一旦我被打死,一切将变得很虚无,我什么也不会在这世上留下。想到这儿,我感到了片刻的软弱,泪水蒙住了我的双眼,我抓起地上的一个柿子,用力地将它捏破,想战胜可恶的软弱。滑溜溜的柿核不受控制,从我指缝间飞快地逃了出去,我对它们有一丝怜悯,多少也理解了邢氏。可我清楚,从今往后,哪怕我们会拥有一张床,我也再不会和她共寝了。 
   
  4 你为什么? 
   
  ……雨中的山谷像磨损的铜镜,望过去什么都是花的,绿树、官军的旗帜,还有那无休无止、猪大肠似的烂泥巴。我站在泥泞里,从来没有这样衰弱过。雨水顺着胳膊流到剑上,皮肤没有知觉,我知道它一定是冰凉的,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棵树,在等待别人来砍伐。如果别人不来砍伐,我会连倒下去的勇气都没有。 
  前方很寂静。过了一会儿,我有了些知觉,耳朵嗡嗡响,它的反应太慢了。在我跟前躺着十几具官军的尸体,刚才他们呼喊着,扑向我们这群沉默的人。我就立在这儿,跟他们格斗。我杀退他们,可他们也成功了,因为从早上起,我就没能够前进半步。 
  我希望回过头去,看看我的精兵还剩下多少名?可是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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