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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一六○○年以前的日本-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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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典押品之故欤!云云。(中略)此次农民暴动时,有典库某向管领申诉,并出钱千贯以为贿赂。起初管领为保持地方治安,曾阻止农民骚动,故接受其请,从事镇压。其后守护军不能平乱,且各军首领亦未能同心协力。因此,送回千贯,停止战斗行为云云。但是为了保持地方治安,理应从事平乱,何能任令农民骚扰!故应接受典库人申请,不必等待将军下令云云。
  十二日,丙午,天晴。(中略)农民军犹向各地进击,呐喊连天,无任嚣张。盖已准其所请,颁发德政令云云。当局此次准许,固无可非议。农民等虽无特殊借贷和典质,对于朝内及幕府武士等虐待行为,未尝不有所痛恨,以致越轨。农民乃进一步申请赦免其一切罪行。因此,交涉停顿。农民之所以出此者,盖恐将来难免受罚,故屡次向当局请求免除其因得罪于朝内及幕府一切武土等所应负之责任云云。(下略)
  十三日,丁未,天晴。(中略)农民军申请颁发德政令,有被采纳消息。惟典押业人闻此消息后,有起而反对者。
  十四日,戊申,天晴。
  兹奉谕施行德政事,查上谕内开:应在本境内一体遵行毋违,并即日布告周知等因,奉此,布告如上。
  嘉吉元年九月十二日,中务少辅源朝臣

5.公元1480年(文明十二年)京都农民为要求撤废关卡的起义
  译自《宣胤卿记》文明十二年条。幕府设置关卡任意向农民征收捐税。这里所说的七处关卡,名义上是为修理在战乱中被焚毁的皇宫而临时设置者,实际上则是供将军足利义政夫人日野富子私人挥霍之用。因此农民群起要求撤销这七处关卡。

  文明十二年十月十日,丙辰,晴,为要求撤废临时七处关卡,农民发生暴动,道路为之梗塞。农民齐集于北白川一带,烧毁关卡云云。当应仁之乱时,皇宫被焚。为了修缮皇宫,临时设置七处关卡,征收修缮用费。后来该项捐税除供幕府私用外,并未闻修理皇宫。因此,农民群起要求撤废这七处临时关卡。

6.公元1485年(文明十七年八月)京都农民起义⑤
  译自《大日本史料》第八编之第十七册第516页。这次起义,除农民外还有负债的下级武士和贫民等参加。

  文明十七年八月四日壬申,傍晚下雨。自昨日以来,谣传有强求施行德政,聚众滋扰之事云云。
  六日甲申,晴,晨有雾。大藏卿来访,据云昨晚一条附近借口要求德政,在各处聚众滋扰者,其实并非农民群众,乃是京都各将领之一些部下、兵弁、痞棍等乘机捣乱云云。
  九日丁亥,阴雨。黎明,赞州细川政元部下三吉某,率领民众向宿舍及所司代处袭来,大声呐喊两次。三吉是要求施行德政聚众滋扰之首谋者,应予重惩云云。一色义直、细川政元军队,已有分别出发,强行镇压消息。虽有消息谓三吉自昨夜起在赞州闭城自守,军队则直向彼处推进。又德政首谋者并非三吉一人,细川政元与细川胜久之部下,亦有参加者。闻已令被等自杀、令三吉自杀等消息,已自赞州传来,故军队已分别先行撤退。俟有必要时,再待命前进云云。
  十一日己丑,阴雨。自昨夜以来,下京附近又有滋扰消息。子时左右,附近有人捣乱。
  十三日辛卯,睛。昨夜下京附近有两处起火,到处有呐喊声不断传来。到处燃烧篝火。今日下京附近痞棍不少。
  十四日壬辰,晴阴,黄昏下雨,农民聚众滋扰,追令各处当铺交出典押品。
  十六日甲午,晴。当铺人员与农民械斗。
  二十五日癸卯,晴。下京附近又有农民聚众滋扰云云。(下略)

7.公元1485年(文明十七年十二月)山城国农民起义
  译自《大乘院寺社杂事记·寻尊大僧正记》卷一百二十一至一百二十三。这次农民起义取得胜利,建立了人民自治机构,处理减租减税及其他事务,严重地打击了室町幕府的封建统治。

  春日社兼兴福寺领地、山城国相乐郡内狛野庄是寺院管庄人的领地。从应仁之乱以来,畠山左卫门督政长与畠山右卫门佐义就,为争夺继承权而发生内讧。畠山家族所管各领地亦引起骚扰。因附加地租尚未送到管领畠山家。十月中旬起,政长与义就两家子弟军及其所属土兵以下人等都来菜岛、高、外野、寺田对垒。但到十二月中旬两军犹末交锋,只在各处第宅、佛阁或民房纵火,或种种破坏,所存已无几矣。故境内广大人民向双方提出要求,今后要停止一切破坏行为,双方都撤退军队。双方也同意两军子弟兵及其所属兵卒,都在十二月中旬撤毕。(中略)此事件能得到如此解决,诚为皇天垂祐,至可喜可庆也。(下略)
  文明十七年十二月十一日,(中略)山城国人(上自六十岁,下至十五、六岁)集会,商讨关于畠山家两军之争。此事是否妥当?实亦下剋上之至也。尚未闻两军对此如何回答。(中略)
  十七日,由古市山城撤军,两军对垒共六十三天。筒井亦撤退,十市亦同,越智亦同。双方军旅皆撤退,盖因山城国人皆一致反抗故也。今后畠山家两军一律不得进入国内。各寺社等领地一律恢复原状,新关卡等皆不得设云云。(下略)
  文明十八年二月十三日,今日山城国人民集会于(宇治)平等院,商讨关于制定本境法律制度,诚异事也。但愿此法律能巩固发展,未始非天下之福也。(中略)
  山城国总办事处每月值班干事为减免地租一半,送通知书于管井庄:
  兹奉令,内开:凡山城国的寺、社、贵族领地,包括神社的营造经费在内,除二、三神社以外,午年度⑥全年的一切地租捐税等杂项杂征都减半征收。速将应征的此项半额租捐杂税,向山城国总办事处缴纳毋误。等因。奉此,通知如上。此致
管井庄
  卯月⑦十一日

8.公元1486年(文明十八年)京都农民起义
  译自《后法兴院政家记》第十一卷,在《大日本史料》第八编之第十八册第939~942页。这次起义,是由于饱受残酷剥削的农民为要求幕府颁行取消债务的德政令而爆发的。起义从八月起一直延续到十月。

  文明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丙申,京都农民为请求施行德政,聚众滋扰。幕府遣细川政元等镇压,起义农民占据东寺,东寺金堂以下殿堂被烧毁。
  八月二十五日丁酉,昨晓南方起火,谣传在五条附近,据说是由于农民暴动所引起。今夜南方有两处火灾,亦系由于农民骚动引起者云云。
  二十八日庚子,晴阴,傍晚小雨。奉命镇压农民军,并击退之。(中略)
  九月十日壬子,晴阴,傍晚有雨,不久雨停。亥时,西方起火。
  十一日癸丑,晴。(中略)下京附近有人滋扰。
  十三日乙卯,阴。自巳时起降雨。(中略)南方起火,东寺佛殿被焚烧。农民据守东寺,右京大夫细川政元奉命派遣部队前往镇压,农民放火烧东寺云云。农民被俘及死者甚多。
  二十二日甲子,晴,农民又聚众滋扰。
  二十五日丁卯,晴,有微风。细川政元已经击退农民军云云。
  十月二十五日丁酉,农民又聚众滋扰。下桂庄农民有与之同谋者,应加以严惩,幕府已有命令来,应即布告周知。

9.公元1509年(永正六年)山城农民起义
  译自《实隆公记》第四十五。这次农民起义是由于被压迫的农民为要求颁行德政令而引起的。

  永正六年二月十九日辛巳,昨日遣杂色男往御牧、富森等处。今日回京,报告山城农民聚众起事云。
  二十五日丁亥,晴。自早晨起,中御门宣胤服装十种送回。春日祭因故暂止举行。宣胤归路因木律囚徒作乱,乃绕西路由奈良回京。二十三日整日在奈良,昨日薄暮返京。(中略)
  永正八年九月二十日丁卯,天晴。(中略)入夜,山科一带典当铺谣传有人放火。
  二十八日乙亥,阴。(中略)农民军为请求施行德政,群集鞍马寺,求见代官。因此路途梗塞,未至而还。奈何奈何!
  三十日丁丑,阴。(中略)农民为请求施行德政,各处骚然,遮断交通。因此,杂务人员不能到塔森去。
  十月三日庚辰,晴。(中略)农民为请求施行德政,到处骚然,情势严重。
  三十日丁未,晴。山崎京都间,路途梗塞,塔森的供应物资,一向断绝。奈何奈何!

10.公元1520年(永正十七年)京都农民起义与幕府颁发德政令
  译自《大日本史料》第九编之十,第388页。这次起义,除农民以外,还有下级武士参加。幕府被迫颁发德政令。

  永正十七年正月二十二日,市内不靖,民众等在近郊各处骚扰,借口要求施行德政,掠夺行人财物,骚扰异常。
  二十七日,传闻这次近郊农民起义的首谋人,是当今将军的抬轿人云云。因此,幕府下令严惩,并予以逮捕。首谋人乃逃走,并在将军私宅纵火。
  二十八日,天晴。(中略)今夜,将军私宅起火,但被扑灭。今夜,京都上下京共有七处起火。
  永正十七年二月十二日辛未,幕府下令施行德政。德政条文如下:
  一、有关神物者,不得改变;但伊势、熊野、日吉各神社的团体债务除外。
  二、有关世袭封地者,不得改变;但在债主赎取年期以内者除外。
  三、有关祠堂钱者(限取二分利者)不得改变;但不载在祠堂帐内者除外。
  四、有关杜卖及献纳土地,不得改变。
  五、凡具有幕府命令文书的土地,得在一定年限内交付本利后归还原主者,可归还原主。
  六、得于一定年限内交纳本利后,由业主赎回的土地房屋,可归还业主。
  七、业已约定在一定年限内杜卖的土地,可归还业主。
  八、具有典押契据的土地,可归还业主。
  九、一切借据,(不问字句如何规定)都归还原主。
  十、凡典当铺户的典押物品已经过期者,得另以法令规定,酌量考虑债权人的利益。
  以上各条,都按照往例规定。债务人缴纳应交债务款额十分之一,领取典当铺收据,可向官方申请废弃原约执照。到本年四月,债权人与债务人都按令交纳若干分之一,即可领取准许毁约令。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同谋作弊,必予惩罚。此今。公布周知。
   永正十七年二月十二日
  外附德政细则一份(从略)
              丹后守平朝臣松田秀俊(印)
              上野介藤原朗臣齐藤时知(印)
  以上德政告示两张,实贴上京下京,立贾十字路口一张,四条町十字路口一张。


①日本历史上称农民起义为“土一揆”,或简称“一揆”。
②“德政令”:农民因不堪高利贷和地主的剥削和压迫,要求幕府颁布取消债务的法令,叫做“德政令”。
③庄园代官:即庄园领主的代官。他在庄园里有自主权力,也是农民的直接统治者和剥削者。
④代始:公元1441年6月24日,将军足利义教被赤松满祐所杀,义教的儿子义胜嗣位,称为代始。
⑤畠山政长和畠山义就为争夺管领的继承权而发生内讧,是这次起义原因之一。原来管领畠山持国无子,以其侄政长为嗣。后来持国的妾生一子,名叫义就。持国又企图以妾腹子义就为嗣,因此发生了争夺管领继承权的战乱。从而,引起了广大农民的强烈反抗。
⑥午年:即文明十八年,亦即公元1486年。
⑦卯月:即四月。

 




六、应仁之乱
1.战争的背景
(甲)战争的前夜
  译自《应仁记》卷一,在《群书类丛》卷三百七十六,第355~357页。在战争前夕,将军义政及夫人骄奢淫逸,横征暴敛,人民无法生活,这是应仁之乱的背景。
  应仁丁亥之岁①,天下大乱。其后五畿②,七道③,均久陷于战乱之中。查内乱之所以起,乃因尊氏第七代将军义政公不以天下政治托之于有识的管领④,惟其夫人或香树院或春日局之言是听。或与不辨是非曲直、不识公事政道之青年妇女尼姑等计谋,沉湎于酒宴淫乐之中;或与其亲信伊势守贞亲及鹿苑院荫凉轩等计议。苟为所爱,虽罪人亦予以封土。复耽于贿赂,虽有冤亦无处诉。行政机构颁发封地证件,必须出自夫人恩赏。政治错乱,有如此者。即如畠山两家义就、政长,由文安元年⑤甲子至今二十四年间,三罚三赦,受罚既冤,蒙赦亦枉。又如武卫两家义敏、义廉,二十年中,曾两易其封地。皆因伊势守贞亲好色荒淫,溺爱之故。上下习于奢侈,又为大乱之预兆。不但朝廷幕府竞习浮华,即如边远人民亦嗜华丽。豪门巨族,大兴土木,以至万民疲弊,一言难尽。因此人人忧虑,痛心疾首,大有夏民恨桀“时日曷丧,予与汝偕亡”之慨。苟为忠直之臣,安得不谏哉。然多与世浮沉之士,不问民间疾苦,只求一己富贵。即使五六年间,举行一度盛典,供奉之家犹难于负担。然自当今将军就任以来,已继续举行九次矣。第一次为庆贺将军义政就大将军之位,其次为宽正五年⑥三月,观看现世音阿弥父子之猿乐⑦于河原,第三次为该年七月庆贺后土御门天皇即位典礼,第四次为宽正六年举行赏花会于花顶若王子大原野。(中略)赏花会极尽豪华。御前陪侍之臣以金为箸,供奉者以沉香为箸,以金饰刀柄。其竞以豪华相尚,如此之甚。因以领土为质,竭其财力,犹不足济其奢豪之用,乃不得不课农民以重税。于是有所谓之田赋房捐。自耕农、贫雇农不能胜其横征暴敛者,不得不弃田亩,离乡背井,沦为乞丐,流离失所。荒芜遍地,庐台为墟。呜呼!昔在鹿苑院⑧之世,仓役税年仅四季。及至普广院⑨世,一年则以十二度闻矣。乃至当今将军之世,临时仓役税自大尝会以来,十一月已课九度矣。十二月已课八次。破弃债务,虽为史无前例之德政,当今将军之世已行十三次矣。以至以高利贷为生之仓库管理人,俱不敢向下级朝臣放债。宽正六年九月十三日亥刻,有光物由坤方飞往艮方,其时天地鸣动,乾坤欲摧,其为大乱将起之预兆欤!
(下略)

(乙)统治者的奢侈腐化与人民贫困
  译自《碧山日录》,当时以将军足利义政为首的统治者的横暴行径与奢侈生活,迫使人民流离失所,怨声载道,这也是应仁之乱起因之一。

  长禄四年⑩三月十六日,赴春公之召。日暮回家,途经(京都)六条时,有一老妇,抱子连呼其名数声,乃放声大哭。余往视之,其子已死矣。问路人曰:彼何许人也?答曰:河州之流民也。因彼地大旱三年,稻粱无收,县官苛虐,索租犹不稍贷,若不出,辄遭刑戮。由是流落他乡,沦为乞丐。然尚不能养此子,形馁心创,至此极矣。语毕,不胜哽咽之至。(中略)余跼躅悲叹不已。又遇一贵公子看花,从骑数千,侍仆如云,势不可犯。有傲视路人者,有呕吐酒饭,醉卧街头者。奇形异状,见者叹息,行人惊避,盖恐其势也。

2.战争发生的主要原因
(甲)将军的继承问题
  译自《应仁记》卷一,在《群书类丛》卷第三百七十六,第357~359页。将军义政初无子,立其弟义视为嗣,命细川胜元辅之。次年,夫人富之生义尚,托山名持丰,使立为主。持丰欲与胜元争权,这是应仁之乱发生的主要原因。

  (前略)义政将军年未四十,而有伯道之忧。他希望使其弟净土寺长老还俗,以继承将军职位,自今隐退,以享老后荣华之乐。于是向净土寺长老提出还俗劝告。长老义视再三固辞,毫无蓄发还俗之意。再遣使劝告:假使今后产生男孩,亦将在襁褓中令其出家,决无改变继承人之事。此语决无虚伪,皇天后土,实鉴此心。净土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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