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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越挠越痒-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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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朔,崔晓健等,当然还有那个教父,也有别的好多好多神采奕奕的女人男人们,也有许多外国人,好像是法国人居多。我想这场音乐会我和偷油婆没有白来,连那么大的腕儿都来看了,我们在楼上一个角落里捡了个位子坐下。“李拉拉”出来了,这是一个穿黑衣的高高的女人,头发用一个黑发带套在了额头上。她踩着高跟鞋好像很随便地在舞台上走来走去,看样子她很熟悉来看她的观众们,不会说她在舞台上打情骂俏,至少她也在讨好观众,她说了好多好多的话,意思是如果演出失败也要给她鼓掌之类的。六面小红锣鼓分别放在舞台的两边,和偷油婆去琉璃厂买的那种鼓一样,中间是一面大红锣鼓,舞台左前方是一古筝,几把廉价的折叠椅依次放在舞台的西边。不知道是因为钱的原因,还是我见识短,灯光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背景永远都是浅蓝色和灰白色。除了中间打那大锣的人穿了一件镶金边的马戏团里耍把戏的人穿的那种红丝绒背心外,其余的人穿的全是清一色的黑衣服,居然有一个留披肩发穿着高跟鞋的女人也在打着锣鼓。因为我坐得太远,看不清他们的脸,但黑压压的一片站在舞台边,那架势像古代午门斩首的仪式一般。锣声由小到大,由大到小,由密到稀,再由稀到密,伴随着“李拉拉”的歌声,更确切地说是喊叫声和着锣鼓的节奏一起一伏。还有一小女孩拉着用绳子或者腰带捆在腰上的二胡,穿着三里屯服装街廉价买来的中式罩衣一进一退也跳着步出来了,另外一小男孩吹着笙也跟着出来了,一刹那,突然我觉得像是到了一个跳大神的庙会,所有的木乃伊都活了,舞台后面还应该有一个拜关公的烧香台,整个音乐厅应该是一座大庙。 
  我回头看了看偷油婆,偷油婆正专心地看着舞台,心里也不知道在琢磨着什么。我没去打断他,锣鼓声和喊叫声此起彼伏的,一遍连着一遍,听得我就快要窒息了。一下子,我莫名其妙地想起了翠姐、麻哥、酒吧里的吧女,还有“教父”的脸,我也想起偷油婆每天发疯地想成就功名却总是一股怨气的脸,我想起了我楼道边的独眼的破洋娃娃,旧皮箱和满是灰尘的楼梯扶手,那天,我真想楼上大叫一声“日你妈也!”然后跳楼。好不容易挨到了谢幕,只见一个又一个法国艺术爱好者们都跳到了舞台上给“李拉拉”道喜,又是抱又是亲的。法国艺术爱好者们最会凑热闹,并且最会凑咱们第三世界穷人国家的艺术家们的热闹,并且也只有咱们给他们这个面子。偷油婆好像也很激动,一个劲地拍掌、欢呼,那架式生怕“李拉拉”看不见他。我问他真有那么好听吗?偷油婆说我懂个屁!我说怎么觉得她的喊叫声和乐器没什么关系呀,看得出,这个女人的精力和组织能力不错,做一个文化交流的官员好了,干嘛非得搞这样的音乐?偷油婆说我老土,这他妈叫先锋音乐。 
  一路上,我们谁也不理谁,再次顶着寒风气鼓鼓地回到了家里。一回到家偷油婆更加信心百倍地琢磨着他的音乐。我告诉他,如果他也是搞这样的音乐的话,我绝不会把我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给他这样去乱折腾的。偷油婆一听炸了,他骂我算个灯呀,还说不给拉倒,有人会给他钱。说完就拿着外衣,关掉音乐电源,出门去了。那一晚到天亮,他都没有回来。从到金都整整一年多,虽然我们常常也为这为那的事吵架、打架,但他还是第一次离家出走。那晚,我一夜也没睡,我想他会去哪儿呢?这么冷的天,去朋友家吗?哪个朋友呢?女的还是男的?第二天,我去超市买方便面的时候,碰上了翠姐。翠姐问我昨晚偷油婆一个人去哪儿了?因为她说昨晚她没拉到活,一直到天亮她也没见偷油婆回家。我说他去朋友家了。翠姐还告诉我两个人在外不容易,互相要关照关照,别耍小孩子脾气,要我对偷油婆好点。偷油婆一连三天都没回来,去他演出的酒吧找他,酒吧里的人说他病了,下个星期才能来。我也打了所有朋友的电话、呼机,都不知道他在哪。他走的第四天我下班回家的时候,发现家里偷油婆的乐器没了,桌上留了一张纸条: 
  亲爱的鸡婆,我走了,别去找我了。一年多来,你为我吃不少苦,你也别再去酒吧混了!你那点钱帮不了我。 
  金都不是你呆的地方,你永远也不会明白,连我也不明白。 
  我是个男人,我却不能给你一个舒服的家,我心里恼火得很。 
  我要出去闯了,可能有一天连我自己都不会认识我自己。 
  这几天我想明白了,世界上哪有那么好的事会落在咱们头上,什么都是一对一的,你付出多少才会得到多少,特别是对我们这些没有任何背景的人来说。 
  我们是犯贱的,高不成低不就,想下又下不去,想上又没有门。 
  鸡婆,你应该离开这个鬼地方,这是一个把人会变成鬼的人间地狱,也是一个把鬼能变成人的人间天堂。 
  我要出人头地,你千万不要再来找我,你找到我我也不会认识你的。 
  要离婚告诉我父母一声,我一千个同意。 
  好好爱护自己的身体,最好回老家去吧!找一个比我更有能力爱你的男人。 
  忘了我,我是一个没用的男人,我们俩不合适。 
  你是一个好姑娘。 偷油婆 

   看完后,我大哭起来。那几天,我的脑子全是我的偷油婆。我的偷油婆不要我了,我的偷油婆走了。我在床上一躺就是两天,那时候,我真的是一个好单纯的姑娘,我想不明白,创作怎么会把我和偷油婆的十年爱情给毁了,我想不明白,我错在哪儿?那时我还真羡慕有的书里面写的女人,那么多男人爱死了她们,每天还穿得花枝招展得像一只只漂亮的小蝴蝶穿梭在城里的各大名店名门,偶尔认识个男人不仅叫座,还能赚点钱。我问我自己,怎么这样美的生活总与我无缘呢?我怎么连一个男人都守不住呢?我想了整整三天三夜,我想我该怎么办?是回老家?还是坚守阵地等待偷油婆回心转意?或者还是留在金都彻底改变我自己?我选择了留在金都,但是我要改变我自己。最主要原因是这房子还没有住完,我心痛那半年的房租,那可是我用汗水和忍受换来的。我把平时都舍不得花的钱都拿了出来,到三里屯服装街溜了整整一天。首先花了160元给自己买了一双棕色的小皮靴,然后再买了一条织锦缎的黑色小喇叭裤,80元,一条玫瑰红的长丝巾,50元,然后再买了一件加厚带毛的长棉外套,280元,去理发店把头发前面染了一小绺黄色,几个月的酒吧生活让烟把我的脸都熏得蜡黄。又花了80元去做了一次“自然美”的美容,最后破例给自己买了一支“兰蔻”的唇膏,所有的东西都齐了以后,我换了一酒吧,我当起了坐台小姐。 
  我学过文学,又略懂一点音乐,我自以为比有些女人更能招引男人,我陪酒不陪夜,我要对我自己好一点。但后来发现男人对不陪夜的小姐根本不感兴趣,于是我铤而走险。第一个上钩的男人,是一个在国外会计事务所工作的会计。脸白白的,戴一幅金丝边眼镜,头微微有些秃,右手中指上戴着一枚特大的翡翠玉戒,大约三十岁左右,他让我叫他白哥,他没问我叫什么。上床以后,我闭上眼睛努力地像书里写的那样去做,想着满天的钞票会像蝴蝶一样在我身边翩翩起舞,但我最后还是露馅了。白哥发现我是如此的笨拙,居然都不敢摸他的鸡鸡。再看我又不是处女,就问我是不是背着丈夫出来玩来了,我当然骗他不是,我告诉他我有点不舒服。那天,我真想钻个地洞躲起来。心想,怎么别的女人一出手就像个工程师级别的,至少也算得上是个技术员之类的。我怎么一干就像个二级车工一样,出一废品还不小心让头儿给逮住了。我埋怨自己太笨,我想,我怎么会那么笨呢!白哥还行,那天他给了我五百元。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一天赚了这么多的钱。由于在bar里工作过,从红葡萄酒到whisky再到鸡尾酒,不到一个月,我全学会喝了。也认识了好多乱七八糟上到所谓经济学家下到小流氓无赖的各种各样的男人。 
  我也越来越恬不知耻了,我慢慢体会到了什么叫“疯狂”,什么又叫“High”了。我要给偷油婆看也给我自己看,我到底可不可以在金都活着,甚至再做一次作家的梦。以后的半年内,我只见到了偷油婆两次。一次是他在一个酒吧里唱歌,我还记得是那支周华健的《花心》。我听了心里直发酸,直想哭。旁边搂着我的男人却在色眯眯地盯着我,不断地给我喂薯条,嘴里喷着蒜臭和酒气。我远远地坐在吧台看着我亲爱的偷油婆,他明显地瘦了,他也看见了我,但没过来。下面一个胖女老外一个劲地在给他鼓掌,那女人的屁股就像一匹马,鼻子长得像一老鹰。上半场完了的时候,偷油婆走到胖女人身边,顺势把头靠在了女胖子宽宽的大奶奶前,我猛一闭眼,泪水已在眼里打转,我没法看下去。那天我只挣了20元小费便匆匆一个人回家了。还有一次就是在我楼下那个超市,我正在买卫生纸的时候,突然一个熟悉的男中音传进我的耳朵,我顺声望去,只见偷油婆正搂着另一个女老外的腰,指着一排金枪鱼罐头柔情蜜意地在和她说话。这女老外长得还差不多是个人样,栗黄色的长发垂落在肩上,比偷油婆还高出一个头,棕色夹克外套上别了一朵胸花,一看就是那种地道作秘书之类工作的Office小姐。那次,偷油婆没看见我。我也没叫他,我是一个死心眼,那时我就想和他干到底。 
  我变本加厉地像个猎人寻找我的猎物,就如同别人找我一样。有了一点钱以后,我也搬家了,我也不再坐台了,我也成了酒吧消费的客人。心情好的时候,如果遇到让我舒服的人,我就会带他们去我那儿坐坐,或者去他们家坐坐,然后再干那事,但再也不会因为钱而去了。相反,我和他们建立起各种各样的关系,名片册里有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名片。我让他们给我钱花,比当鸡挣更多的钱,更体面地挣钱。我们彼此心照不宣,没有会因为这件事而提到谈恋爱甚至结婚一说,干那事就像穿衣换衣脱衣一样简单明了。我还给我自己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小英子。仗着小时候练过的童子功,从《红楼梦》金陵十二钗到当今最新人类小说家棉棉的《糖》,从《离骚》到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我在客人或者由客人变成朋友的面前侃侃而谈,俨然一付大家闺秀的模样,而我的手却一个劲地伸向了坐在我旁边的、当代金都最有名的音乐制作人王东风的裤裆中。我突然觉得原来生活也可以这样过,如果你觉得是舒服的话。有人也开始叫我美女作家了。因为在王东风的帮助下,我的一本诗集《一个穿粉红色连衣裙的365日无交通事故的卡车女司机》快要由四合院出版社出版了。我换了一个又一个男人,和着文字、眼泪和自恋包围的爱情和肉体,我从他们身上骗来了一套又一套的现在京城最流行的缎面旗袍和一枚又一枚的大白金钻戒。我自以为是前言不搭后语的胡言乱语居然被大家当作了救命稻草,那些男人们都为我晕了,他们居然树我为当今最先锋的青年女艺术作家。我也晕了,乐晕了。大家不但不说我是只鸡,反而对我关爱有加。但有时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心里也在发虚,因为我知道,我分明就是在干当鸡的勾当,我比翠更高明,我是一只会演戏的小母鸡,不过,我担心有一天真正的黄鼠狼来了,不仅会把我的皮给扒了,并且连骨带肉都会把我给吃了,但那黄鼠狼是谁,我不知道,反正不是“110”。 
  东风私下告诉过我,自从伟哥问世以后,他吃了快5万块钱了,但阳萎的毛病却一刻也未见好转。好多想成歌星的女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了他的床前,摆尽了各种各样的姿式,他依然如故。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当着众人的面,女人在他裤裆摸来摸去那东西竟然会直直地立起来了,他要享受这片刻雄起的快乐。是东风主动来找我的,东风只知道我叫小英子。而我搭理东风是有私心的。一来东风现在是金都最来劲的文化名人,做文化名人的女人比做倒汽车的大款的女人更光彩,二来我想通过东风了解到偷油婆的情况,因为没有一天我心里不想到他,可东风说他不认识一个叫偷油婆的人。我描述了一番偷油婆的样子,并且还强调了他的那个男中音和他曾经在什么什么酒吧里唱过歌之类的事,东风问我是不是小林觉二?我说不清楚。东风又问是不是他额头上有一颗红痣,我说对,偷油婆额头上是有这么一颗红痣。东风说那个人叫小林觉二,不叫偷油婆。还问我怎么会认识他,我说以前在酒吧听歌的时候,他是我喜欢的歌手之一。东风说我找的这个人的父亲是个日本人,他母亲是中国人,一年前刚从香港回来,现在还在研究中西音乐方面的交流,最近他的个人专辑快要出来了,东风做他的制作人。东风还说我那么喜欢他,哪天带我去见见他。我听了以后,心里直发怵,如果真是偷油婆,他的爸爸什么时候变成了日本人,他什么时候又去过香港。不过,我也暗想或许小林觉二是另外一个人?也许世上真有很巧的事,他们俩额头上都长着颗红痣。 
  东风答应我第二天去录音棚见那个叫小林觉二的人。东风还告诉我,小林觉二那时在酒吧唱歌是为了体验生活,以后是不会再去了,还说富人的孩子就是这样,喜欢过过穷人的生活,穷人作梦都想过富人的生活。第二天从东风的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已是下午两点了。东风说去录音棚太晚了,小林觉二可能已经走了,我说听听小样也行呀!东风见我那么心切,再加上在他认识的女人当中我还算是一个比较有墨水的女人,有时候东风的一些音乐策划书还是我起草的,所以他也就依了我,带我去了录音棚取了小样回来。 
  “咚、咚、咚”一阵锣鼓声! 
  “咣……”一阵铜锣声! 
  “呜、呜、呜、呜……”一段刺耳的二胡声! 
  多么熟悉的配器,这就是偷油婆每天在家让我听的,直让人恶心的所谓的他妈的先锋音乐的前奏曲,没错,小林觉二就是偷油婆,偷油婆就是小林觉二!世上的事啊!当时我突然想起我的翠姐来了,前段时间她被公安局抓走后,就再也没回我们那条街了。听说被遣送回老家了,麻哥也回去了。有段时间我在坐台的时候,我担心一来天冷,二来太暴露自己,曾劝过翠姐和我一起坐台。翠姐笑我想得太傻,她说她不像我们20多岁的年轻人有青春本钱,男人见嫩草谁不喜笑颜开的,她说她都快奔4张的人了,路灯下远看还行,到那种地方特别是女人堆一坐,自己不是给自己给卖了吗?还说她又没文化,谈什么什么不会,受点委屈就委受屈吧!她认命了。翠姐比我身边好多的人都干净,都清白,但是她被抓走了,因为她卖淫,是只鸡。  
  冬天下午的太阳总是让人感到软绵绵的,在酒吧街里那阳光更是带着莫名的色情光芒照在人们的脸上。有一天,东风约小林觉二喝午茶,现在金都的文化新贵们最喜欢在冬天的下午出来,坐在大大的玻璃房里晒太阳、聊天喝酒喝茶。东风当然是新贵,并且能在冬天暖洋洋的太阳底下被我小英子摸摸裤裆更美。不到一刻钟,就见东风往外挥了挥手,我顺他的手看去,一个瘦高的男人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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