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六辑)-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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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你们一定要听从我的指示,不管我说什么。在沙漠中,不服从就意味着死亡。”
人群发出一阵低鸣,每个人都个子对着她或他的神起誓。男孩对耶稣基督起誓,而那个英国人什么也没说。群众的低喃声持续了好一阵子,比一句简单的誓言要来得久。大家同时也在恳请上天保佑。
一声长长的号角声响起,众人纷纷上路。男孩和英国人都买了骆驼,并跟着骑上骆驼背。男孩替英国人的那只骆驼觉得可怜,因为它必须驮着英国人的书箱。
“没有巧合这回事。”英国人说,重拾起他们在仓库时被打断的话题。“我会来这里是因为一位朋友说,这里有一个阿拉伯人……”
商队却在这时开始前进,男孩根本听不清楚英国人在说什么。不过男孩知道英国人打算说什么:连系万事万物的神秘炼环。正是这个神秘的炼环让他成为一个牧羊人,让他重复做同一个梦,让他去到一个靠近非洲的城市,发现一个国王,被骗走了钱,所以后来才会认识一位水晶商人,然后……。当一个人越来越接近天命完成的时刻,天命也会更加成为他存在的意义,男孩想。
商队向东行进。他们在早晨出发,于正午阳光最强的时刻停下休息。下午稍晚再度上路。男孩很少跟英国人交谈,英国人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
男孩沉静地观察牲畜和人在沙漠中的行进。现在一切都和早上刚开拔时不一样了。在他们刚启程的时候,混乱的动作中夹杂着叫嚣声、孩童的哭闹声、动物的嘶鸣声,还有商人与向导们紧张的命令声贯穿其间。
但在此刻的沙漠中,耳际只听见不间断的风声与兽啼声。就连向导们彼此间也很少说话。
“我已经往来穿越这片沙漠好多次了,”有天晚上一位骆驼夫说,“可是这片沙漠是如此广阔,地平线如此遥远,它们让人觉得渺小,因之觉得沉默。”男孩当下了解了他的意思,虽然他之前未曾来过沙漠。每当他看见大海,或是火焰,他也会陷入沉默,震撼于它们的力量。
“我曾经从我的羊群学会了一些事,也曾从水晶那儿学会了些事,他冥想着,我也可以从沙漠学会一些事,它看起来是如此古老而智慧。
风从不曾间歇,男孩遥想起那一天当他坐在台里发的城堡上时,同样也是这个风吹拂他的脸颊。风吹的感觉让他联想到羊毛的触感……他的羊儿们此刻正在安达鲁西亚的草原上,寻找食物和水吧,正如它们一直在做的。
“它们不再是我的羊了,”他对自己说,不带一丝愁绪,“它们一定早就习惯了新的牧羊人,说不定早就忘记我了。这也好,像羊这种动物,很习惯旅行,所以它们都知道要往前走。”
他想起商人的女儿,确信她大概结婚了。说不定是嫁给一个面包师傅,或者另外一个会读书、会告诉她精彩故事的牧羊人——反正,他不会是唯一一个会说故事的牧羊人。不过他还是很兴奋能立即了解那位骆驼夫所说的话:说不定他也正在学习宇宙间关于人类过去和现在的共通语言。“第六感”他妈妈总是这么说。男孩开始了解到直觉是灵魂瞬间沉浸在宇宙当下的生命中,在那当下,整个人类的历史都联结一起,我们可以了解万事万物,因为一切都被注写在那儿。
“Maktub。”男孩说,想起了那个水晶商人。
沙漠是绵延不绝的沙和石头。如果有一块大石头挡路,骆驼商队就会绕过它,如果前头有一大片石头区,商队就会绕个大圈从另一条路走;如果沙子太细,为了怕沙子塞住兽蹄的蹄缝,他们也会另外找一条比较平稳的路。有些路面上充满了干凅盐湖的盐粒,牲畜们在这种底面几乎举步维艰,所以那些骆驼夫就必须下来,扛着所有的行李,徒步走过一段长长的路,直到通过这个地区,才能再把货物堆上驼峰上,并坐上去。如果其中有一位向导生病或死亡,大家就必须指派一位新的向导。
这一切都必须符合一个最根本的理由:不管是绕多少路,作多少调整,商队一定朝着原来的方向行进。一旦克服了阻碍,商队就必须得回归原先的路程,向着指向绿洲方向的星辰前进。早上醒来若看见那颗星正在天际闪耀,大家就确定自己正往着正确的路程前进,水源、棕榈树、房舍,还有人群正在前头等着他们。唯独那个英国人不知道这一切,他大部分时间都浸淫在自己的阅读里。
男孩也带著书,旅程刚开始的那一天,他曾试着去读它,但他发现,观察商队或听风吹的声音都比看书有趣多了。当他更了解他的骆驼,并和它建立起感情时,他就把书丢开了。虽然他下意识知道,每一回他打开书都能学到一些重要的事,不过他终究决定那是个无关紧要的负担。
他和骑在他旁边的一位骆驼夫变成朋友。夜晚时分,当他们围着营火时,男孩告诉那位骆驼夫他在当牧羊人时遇见的奇事。
在他们的聊天中,那位骆驼夫告诉男孩他的故事。
“我曾住在埃尔开伦附近,”他说,“我拥有果园、孩子,和妻子,生活本来应该会像这样一直持续到我老死。有一年,收成很好,我们就全家一起去麦加朝圣,我终于完成生命里最后一功。我可以快乐地死去了。
可是有一天发生地震,尼罗河冲破河堤。我本以为这种事只会发生在别人身上,绝不会轮到我。我的左邻右舍都担心他们的橄榄树会被洪水淹没,我的妻子害怕我们会失去孩子,我则想着,我所拥有的一切都被毁了。
土地荒瘠了,我必须找另一种谋生的方法。所以我就来当骆驼夫。然而这一切的灾难让我更加明白阿拉的箴言:人们不需要恐惧未知,但看你有无能力去追求自己的需要与渴望。
我们总是害怕失去,不管是我们的生命、财富,或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可是当我们明了我们的一生和人类历史都是同一只手注写时,恐惧就会消失。”
有时,他们的商队会和其他商队相遇。奇妙的是,彼此总是拥有对方需要的东西——仿佛一切万物真是被同一只手注写下来似的。当他们围坐在营火边时,骆驼夫们会交换暴风的讯息,并说起沙漠的种种故事。
偶尔,蒙着头巾的神秘男子会出现,他们是贝都因族人,负责守望着商队行走的路线。他们会告诉商队这附近是不是有小偷或者抢盗部落。他们穿着黑袍,只露出眼睛,总是来无声去无息。有一天晚上,一位骆驼夫来到男孩和英国人坐着的营火边,对他们说,“听说发生了部族战争。”
三人都沉默下来。尽管没人说什么,男孩察觉空气中流荡着恐惧。再一次,他体会到无声的语言……宇宙共通的语言。
英国人问他们是否有危险。
“一旦你步入沙漠就不可能回头了,”那位骆驼夫说,“而一旦你无法回头,你必须只去操心如何前进最好。其余的就交给阿拉,包括危险。”
他用一个神秘的字总结,“Maktub。”
“你应该多花点时间注意商队,”等那个骆驼夫走开,男孩对英国人说,“我们这一路上绕了好多弯,可是我们总是朝同一个终点走。”
“而你应该多读点书了解世界。”英国人回答,“就这一点来说,书就跟商队一样。”
这一大群人和动物开始加快脚程。以往白日的时光里,大家就一向很安静,如今连在夜晚时刻也变得沉默了——本来大家已逐渐习惯围着营火聊天的。接著有一天,领队绝对不再燃起营火了,这样才不会招惹别人的注意。
旅客也开始帮忙整顿牲畜,让它们在夜里围成一圈,而人们就睡在圈子内,彼此挤靠着取暖抵御夜间的寒冷。领队还加派武装的守卫在外围守夜。
有一天晚上那个英国人睡不着觉,就叫醒男孩,两人一起沿着营队外围的沙丘散步。那天是满月,男孩告诉英国人他的故事。
英国人对于男孩改进水晶生意的部分特别有兴趣。
“那就是格物的道理。”他说,“在练金术中,叫做‘天地之心’。当人全神追求一样东西的时候,也正史人最接近天地之心的时候。它永远是一股正向的力量。”
他又说,不仅人类拥有这种天赋,凡是地球上的万事万物都有其心,不管是矿物、蔬菜,或是动物——甚至一个简单的念头也有。
“地球上的万事万物一直在变迁改变,因为地球是活的……地球也有心。我们都是这个心的一部分,所以我们极少察觉这个心正为我们而作用着。可是我相信,当你在那家水晶商店工作时,你也许已经发现了,即使是那些水晶玻璃也一起帮助你成功。”
男孩凝望着月色和浸着银白月光的沙地,思索英国人说的话。“我一直观察着商队在沙漠中行进,”他说,“我发现商队和沙漠说着共同的语言,这是商队之所以能够通过沙漠的理由。沙漠检视着商队的每一个步伐,看它是不是按照时间来,如果它是,那么我们就能够抵达绿洲。”
“如果我们任何一个人是依靠个人的勇气加入这个商队,却不了解这个语言,那么这趟旅程将会大不相同了。”
他们一起站在那儿看着月光。
“预兆真是神奇,”男孩说,“我观察到领队们怎么解读沙漠的征象,以及整个商队之心如何和沙漠之心交谈。”
英国人说,“我想我得多花点时间观察商队。”
“而我得花点时间读你的书。”男孩说。
第四章
这些书真奇怪。它们提到了水银、盐、龙和国王,这些他没一样看得懂。
不过这些书里似乎反覆陈述了一个观念:万事万物的存在都只为彰显一件事而已。
在其中一本练金术书里,他发现整本书最重要的内容,只占短短几行字,而那几行字还是从一块翡翠矿石的表面抄录下来的。
“那就是‘翡翠之碑’。”英国人说,他很自傲他能教男孩一些事。
“喔,那么我们要这么多书干嘛?”男孩问。
“所以我们才能理解这几行字啊!”英国人回答,不过显然他也不太相信自己说的话。
男孩最感兴趣的是其中一本描述几位著名练金术士的书。这些练金术士穷尽一生都在它们的练金室里提炼金属;他们深信,如果持续烧练一块金属,金属将会把自己的各种属性升华,最后只留下天地之心。这个天地之心将帮助他们了解天地之间任何事物,因为它就是宇宙万物共同的语言。练金术士们把最后提炼出来的东西叫做“元精”——这是一种半液体半固体的物质。
“你不能只靠着观察人和预兆来了解这种语言吗?”男孩问。
“你真爱把所有的事情都单纯化。”英国人恼怒地回答,“练金术是一门严谨的学科。每一个步骤都必须遵守导师指示的过程来进行。”
男孩接着明白“元精”的液体部分就是“长生露”,它可以治百病,也能让练金术士维持长生不老;而固体的部分就是“哲人石”。
“哲人石很难得到,”英国人说,“练金术士们花了多年时间在他们的练金室里,观察烧练金属的火焰。由于他们投注在炉火旁的时间这么长,到最后他们就渐渐脱离世俗了。他们发现,净化金属到最后也净化了自己。”
男孩想到了那个水晶商人。商人曾经说过男孩把那些水晶擦拭干净是一件好事,藉此他可以把自己从负面的想法中释放出来。男孩越来越相信,练金术其实可以从每天的生活中学习得来。
“
哲人石还有一项神奇的性质。”英国人说,“只要小一片石屑,就可以把一大块金属提炼成黄金。”
听了这个,男孩对于练金术更感兴趣了。他想,只要些耐性他就能把所有的东西变成黄金。他研读着许多成功练金术士的故事:包括艾尔维斯、埃利亚,富尔坎耐利,以及格贝尔等。他们的故事都十分神奇:他们每一个人最后都完成了他们的天命。他们旅行、与智者交谈、在怀疑的群众面前展示了奇迹,而且他们都拥有哲人石和长生露。但是当男孩接着想知道如何完成“元精”时,却开始感到茫然不解。书上只有图示、密码式的说明,和晦涩含糊的文字。
“他们为什么要把事情弄得这么复杂?”有一天晚上他问英国人。他注意到英国人很焦躁,并且一直想把他的书拿回去。拿回去。
“所以那些应该了解书内容的人才能了解。”他说,“你想想看,如果每一个人都跑过来,想把锡变成黄金,那会是什么情况?黄金就不再有价值了。只有那些坚持到底,而且愿意深入钻研的人,才能完成元精。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来到这个沙漠里。我要寻找一位真正的练金术士,请他帮助我破解这些密码。”
“这些书是什么时候写的?”男孩问。
“好几百年前。”
“那个时候还没有印刷术,”男孩争论著,“不是人人都有机会了解什么是练金术,所以他们干嘛用这些奇怪的文字,配上这么多插图?”
那个英国人并未直接回答他。他说,过去这几天来,他费心去观看商队如何行进,可是他并没有学到什么新的事。他唯一注意到的是,大家越来越常提到战争。
然后有一天,男孩把书还给英国人。“你有没有学到什么?”英国人问,渴望知道任何一件事。他需要有个人和他聊聊天,以免老是想起战争可能会发生。
“我学到了,这个世界有个心,任何人只要了解这个心,也就能通晓万物的语言。我学到了,曾有许多练金术士都完成了他们的天命,而且终于发现了天地之心、哲人石,以及长生露。不过更重要的是,我知道了,这些事情其实都很简单,简单到可以写在一块翡翠石板的表面。”
英国人很失望。这么多年来的研究、那些神奇的符号、奇怪的文字,还有实验室里的器材……好像没有一样引起男孩的注意。他的心大概太朴质了,没办法了解这些,英国人想。
他拿回他的书,把它们装回袋子里。
“回去观察商队吧!”他对男孩说,“我也同样没从那里学会什么!”
男孩回去凝视着无言的沙漠,和被兽蹄溅起的沙土。“每一个人都有他学习的方法,”他对自己说,“他的方式和我的就不一样,我的也和他的不同。可是我们都在追寻我们的天命,因此我尊敬他。”
商队开始日夜赶路。蒙面的贝都因人越来越常出现,而那个骆驼夫——他如今已经变成男孩的好友了——他对男孩解释说,有两个部落开始打起来,因此这个商队需要一点运气,才能抵达绿洲。
动物们都累了,人们的交谈也越来越少了,越来越沉默。沉寂变成夜晚里最糟糕的部分,而每当有骆驼嘶鸣——曾经这只不过是骆驼的嘶鸣——而如今,大家听到那叫声却感到十分恐惧,因为这声嘶鸣说不定是某种突袭的警讯。然而那个骆驼夫似乎并不太在意这场战争。
“我现在正活着,”有一晚他对男孩说,那时既没有月光也没有营火,他们正在一起吃着一串椰枣时,“
当我吃东西的时候,我只想着吃,如果我正在行进,我也只专注地前进。如果我必须打仗,那么哪一天死,对我都一样。
因为我并不需要依靠我的过去活财富而活着。我只关心现在。如果你能活在当下这一刻,你就会活得很快乐。你就能够看清沙漠里永远有生命,天上永远有星星,而那些部落之所以会战争只不过因为那就是生命当中的一部分。生命对你来说将会是一场飨宴,一个盛大的庆典,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