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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圆舞-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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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中受雨淋的学生都涌进来躲避,有人架起康乐棋台子。

  人一多有股体臭味,是汗味,像胶鞋味,也许有谁的头发已多天没洗了。

  约翰轻声说:“这不是你的地方。”

  对同学姐妹来说,巴不得有群体生活的热闹经验,因为在某处,另一个温暖的家,关心她们的父母永远在等她们。

  这里,这里不过是学生营罢了,衣服,周未捧回去洗,爱吃什么,吩咐母亲预早煮下……

  我不行。

  我什么都没有。

  傅于琛知道,曾约翰也知道。

  车子到了。

  约翰用手臂遮护着我出去,但雨实在太大,我俩还是淋湿了身子。

  司机备着大毛巾,是约翰叫他带来的,约翰没有顾自己,先将我紧紧裹在毛巾内,然后狠狠打几个喷嚏。

  回到家中,傅于琛与马小姐刚刚在商量不知什么。

  马小姐诧异问:“到什么地方去玩了,淋得如两只落汤的鸡。”

  傅于琛不出声,假装没看见。

  我在心中叹息一声,稍后约翰定会把一切告诉他。

  我没有病,约翰病了。

  那种面筋般粗的大雨,连接下了一个礼拜。

  可以想象公路车上兵荒马乱的情况,多少学生要在那条斜路上淋湿身子。

  中学时就有同学到家政室借熨斗,熨干滴水的裙子。

  而我,坐在司机开的宾利里面,隔着车窗,一切不相干,大雨是大雨,我自捧着本书在车内读。

  这倒无所谓,然而不应天真到以为能够到外面世界生活。

  因为惭愧,整整一星期没有说话。

  想去探访约翰,被他郑重拒绝,等雨停时,他的寒热也退了。

  我们办妥一切手续。

  选的是间私校,念英国文学,一班只得十来二十个学生,与讲师的比率是一点五比一。

  学校在马利兰,春天一市樱花,校园内几乎看不到别种植物,春风一吹,花瓣密密落下,行人一头一身都沾满粉红色。

  我将在那里度过数年。

  约翰为我在附近租了小公寓,独门独户,环境雅致,他自己住宿舍里,但每日来管接送。

  但我仍觉寂寞悲哀。

  为什么不能咬紧牙关度过那两年呢,有同学作伴,不会太难过,她们可以,我也应该可以。

  傅于琛说:“但你有选择,她们没有。”

  临走那夜,我们谈到深夜。

  “但这条路不是我应走的。”

  “告诉我为什么。”

  “我有什么资格领这个情。”

  “曾约翰却没有这种想法。”傅于琛说。

  “他同我说,他打算偿还你。”我说。

  “是吗,你认为他做得到吗?”

  “至少他为你做我的保姆,这是他的职责。”

  “你也有职责。”

  “那是什么?”

  “你令我快乐,完全无价。”

  “也事过情迁,现在你要把我遣走,好同马小姐结婚。”

  “说到哪里去了。”

  “那为什么要我走?”

  “让你去进修,过数年你会感激我,知道有文凭与无文凭的分别。承钰,你的聪明全走错了筋脉,你看曾约翰多么精灵。”

  我微笑,“是的,你说得对,我没有半分打算,不懂得安排。”

  “到了陌生环境,你可以有机会去接受别人的爱。”

  “有人给你她终身的爱,难道不好。”

  他沉默许久,没有回答,坐在他喜欢的固定的椅子上,动都不动,人似一尊蜡像。

  我缓缓走过去,想伏在他膝上。

  已经长大了,我慨叹,手长腿长,不比以前了,只得呆立着。

  带到马利兰的行李之多,连傅于琛都吃一惊。

  他问:“里面都放些什么?”

  我不回答。

  他摇摇头。

  “我知道有人要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之类的话,不过我现在活着,箱子里面,都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东西。”

  约翰取笑我,“那又何用板着脸。”

  傅于琛说:“约翰,你要当心承钰,她非常古怪。”

  “是傅先生把她宠坏的。”

  “是吗,我宠坏她?”他退后一步打量我,“抑或是她宠坏了我?”

  这是他第一次在人前说出这么暧昧的话。

  约翰非常识趣,即时噤声,没作出任何反应。

  我问:“你可会来看我?”

  “我很少经波士顿那一头。”

  “你可以特地来一趟。”“还没走就不舍得,怎么读书?”

  “我巴不得一辈子不离开。”

  “是吗,前几个星期才要去过独立的生活。”

  他没有忘记,没有原谅我。

  “只有独立的生活,才可以使我永远不离开你。”

  “青春期的少女,说话越来越玄。”

  “你故意不要懂得。”

  曾约翰装作检查行李,越离越远。

  “你是大人了,几乎有我这么高,”傅于琛伸手比一比,“只较我矮数厘米。”

  “不,马小姐才是大人。”

  傅于琛微笑,“那自然,我们都是中年人。”

  “哼。”

  “如果我没听错,那可是一声冷笑。”

  “我们仍在舞池中,生活本身是一场表演,活一日做一日,给自己看,也给观众看,舞蹈的名称叫圆舞,我不担心,我终归会回到你身边,你是我最初的舞伴,由你领我入场,记得吗?”

  傅于琛拉一拉我头发,“这番话原先是我说的。”

  “你所说的,我都记得。”

  我与约翰上了飞机。

  曾约翰像是知道很多,又像是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有时间有兴趣去发掘他的内心世界,未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

  我们认识有一段日子,双方也很熟络,但他不让我到他家去,不知又有什么事要隐瞒。

  我们两人都有心事。

  飞机在大都会上空兜了个圈子飞离,座上存几个去升学的学生已经双眼发红哭出来。

  是因为不舍得,由此可知家是多么温暖。

  我的感觉是麻木,无论走到哪里,我所认识的。人,只得一个傅于琛。

  斜眼看曾约翰,他一脸兴奋之情,难以抑止,看来想脱离牢笼已有一段日子。

  同样是十七八九岁的青年人,对一件事的感受各有不同,甚至极端相异,都是因为命运安排有差距吧。

  飞机旅途永远是第四空间,我们都飘浮在舱内,窗外一片云海,一不小心摔下来也就是摔下来了。

  青年人坐得超过三小时便心烦,到处走动,吸烟,玩纸牌,聊天。

  只有我同曾约翰不喜移动。

  我看小说,他打盹。

  有一个男生过来打招呼:“喂,好吗,你的目的地是何处?”

  我连头都不抬。

  “架子好大,”他索性蹲在我身边,“不爱说话?”

  他是个很高大的年轻人,样子也过得去,他们说,朋友就是这样结交的,但我没有兴致,心中只有一宗事一个人,除此之外,万念俱灰。

  我目光仍在那本小说上。

  大个子把我手中的书本按下,“不如聊聊天。”

  身边的约翰开口了:“小姐不睬你就是不睬你,还不滚开!”他的声音如闷雷。

  我仍然没有抬头。

  “喂,关你什么事?”大个子不服气。

  “我跟她一起,你说关不关我事。”

  约翰霍地站起来,与大个子试比高。

  大个子说:“信不信我揍你。”

  约翰冷笑,“我把你甩出飞机。”

  对白越来越滑稽,像卡通一样。

  侍应生闻声前来排解。

  我放下手中的《红楼梦》,对大个子说:“你,走开!”又对约翰说:“你,坐下。”

  大块头讪讪地让路,碰了不大不小的钉子。

  约翰面孔涨得通红,连脖子也如是,像喝醉酒似的,看上去有点可怕。

  “何必呢,大家都是学生。”

  约翰悻悻地说:“将来不知要应付多少这种人。”

  我把书遮住面孔,假寐,不去睬他。

  没想到他发起疯来这么疯。

  在等候行李时,看见大块头,约翰还要扑过去理论,那大个子怪叫起来。

  我用全力拉住约翰,“再这样就不睬你,你以为你是谁!”

  这句话深深刺伤他的心,他静止下来。

  接着几天忙着布置公寓,两人的手尽管忙,嘴巴却紧闭。

  没有约翰还真不行,他什么都会做,我只会弄红茶咖啡与鲔鱼三文治。

  傅于琛选对了人。

  唉,傅于琛几时错过呢?

  比起同年龄的人,他都遥遥领先,何况是应付两个少年。

  曾约翰强烈的自尊心发挥淋漓尽致,一直扮哑巴。

  “我得罪你?”

  “不,自己心情不好。”

  “现在知道我带的是什么了吧。”

  “把卧室布置得像家一模一样,把那边一切都抬过来了。”

  “是。”

  非这样不能入睡。

  约翰又渐渐热回来,恢复言笑。

  我古怪?他有过之而无不及。

  “来,”我哄他,“过来看我母亲的肖像。”

  “令尊呢?”

  “不知道,没人告诉我。”

  “照片也没有?”

  “一无所有,一片空白。”

  “那也好。”

  我啼笑皆非,“什么叫做也好,你这个人。”

  他伏在桌子上,下巴枕在手臂上,“我完全知道父母的为人,然而也如隔着一幢墙,岂非更糟。”

  这话也只有我才听得懂,我知道他家庭生活不愉快。

  我对父亲其实有些依稀的回忆,从前也紧紧地抓着,后来觉得弃不足惜,渐渐淡忘。

  记住来干什么呢?他刻意要把我丢弃,就当没有这件事好了。

  “或许,将来,你与他们会有了解。”

  约翰笑了,“来,说些有趣的事。”

  

  







圆舞6





  要入学了。

  考虑很久,他进入工程系,比较有把握,时间缩为四年,同时毕业后容易找事做。

  他说他已是超龄学生,要急起直追。

  一分钟也不浪费,约翰是那种人,他热爱生命,做什么都劲头十足,与我的冷冰冰懒洋洋成为对比。

  每天他都来看我,我总是被他捉到在躲懒。

  不是在沙发上盹着,就是边吃零食边看球赛,要不泡在浴缸中浸泡泡浴。

  约翰说我从不刻薄自己。

  “当然”,我说,“这也许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你永不知道恶运几时来临,不要希企明天,趁今天,享受了才说。”

  “什么样灰色的论调!”

  “世界根本是灰色的。”

  “你的房间却是粉红色。”我哈哈大笑起来,心底却隐隐抽动,似在挣扎。

  “功课如何?”

  “你有听过读英国文学不及格的学生没有?”

  “承钰你说话永远不肯好好给人一个确实的答案。”

  “傅于琛有无与我们联络?”

  “我每夜与他通一趟电话,”

  “你们……有无说起我?”

  “有,每次都说起你,他关心你。”

  “他有没有说要结婚?”

  “没有。他不会同我说那样的事。”

  傅于琛却并没有与我通信。

  “明天下午三时我到史蔑夫图书馆等你。”

  我点点头。

  约翰走后,回到房内,开了录音机,听傅于琛的声音。

  都是平日闲谈时录下来的——

  “……这是什么”?

  “录音机。”

  “干什么?”

  “录你的声音。”

  “承钰你举止越来越稀奇。”

  “随便说几句话。”

  “对着麦克风声音会发呆。”

  “傅于琛先生,让我来访问你:请问地产市道在七三年是否会得向上。”

  “七三七四年尚称平稳,但肯定在七五七六年会得直线上升。”(笑)

  “那么傅先生,你会如何投资?”

  “廉价购入工业用地皮,可能有一番作为。”

  “谢谢你接受本报访问,傅先生。”

  “奇怪,承钰,昨日有一张财经报纸也问了我同样的问题。”

  “是吗……”

  躺在床上,听他的声音,真是一种享受。

  我没有开灯,一直不怕黑,取一枝烟抽,倒杯威士忌。

  留学最大的好处不是追求学问,对我来说,大可趁这段时间名正言顺养成所有坏习惯。

  静静听傅于琛的声音,直至深夜。

  有一段是这样的:

  “喜欢路加还是约翰多些?”

  “当然是约翰。”

  “我也看得出来。”

  “但不是你想象中的喜欢,总有一种隔膜。”

  “我一直鼓励你多些约会。”

  “待我真出去了,又问长问短,查根问底。”

  “我没有这样差劲吧,不要猜疑。”

  “你敢说没叫司机盯梢我?”

  “太无稽了。”

  “男孩子都不来找我。”

  “你要给他们适当的指引。”

  “我们还是不要讨论这个问题了。”

  “这是女性最切身的问题,岂可疏忽。”

  “你的口气真似位父亲。”

  他长长叹口气。

  朦胧间在傅于琛叹息声中入睡。

  闹钟响的时候永远起不来,非得约翰补一个电话催。

  走路时从不抬头,很少注意到四周围发生什么。

  但在史蔑夫图书馆,我却注意到往日不会注意的细节。

  我惯性选近窗近热水房的位子。

  不巧已有人坐在那里,我移到他对面,才放下手袋取出口香糖,便看到对座同学面前放着一本书。

  书皮上的字魅魔似钻入我的眼帘。

  《红色丝绒秋千上的少女》。

  我不问自取伸手去拿那本书。

  书主人抬起头来,淡淡地说:“这是本传记。”

  我红了眼,一定,一定要读这本书,原来红丝绒秋千自有它的典故。

  “借给我!”

  “我还没看呢。”

  “我替你买下它。”

  连忙打开手袋把钞票塞在他手中,站起来打算走。

  “慢着,我认得你,你姓周,你叫周承钰。”

  喊得出我的名字,不由我不停睛看他,是个年轻华人男子,面孔很熟,但认不出是谁。

  我赔笑,把书放入手袋,“既是熟人,买卖成交。”

  “书才三元七毛五,送给你好了。”他笑。

  “不,我买比较公道。”

  “周承钰,你忘记我了。”

  “阁下是谁?”

  “图书馆内不便交谈,来,我们到合作社去。”

  我跟了他出去。

  一人一杯咖啡在手,他再度问我:“你忘了我?”

  “我们真的见过面吗?”许多同学用这种方法搭讪。

  “好多次。”

  真的想不起来。

  “让我提示你,我姓童。”

  松口气,“我从来不认识姓童的人,这个怪姓不易遗忘。”

  “童马可,记得了吧?”

  我有心与他玩笑,“更一点印象也无,不过你好面熟。”

  他叹口气,“也难怪,你一直不知道我姓甚名谁。”

  “揭晓谜底吧。”

  他才说一个字“惠——”

  “慢着!”

  记起来了,唉呀呀,可恶可恶可恶,我马上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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