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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2006-4-10李敖系列之4李敖书信集-第3章

小说: 2006-4-10李敖系列之4李敖书信集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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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完全不知道我能这样做多少、做多久,但我随时准备被暗杀、被下狱,丝毫不以为异,“视死如归,临凶若吉”(虽然凶多吉少,但是临凶若吉,吉也不少),此心之光明、达观、从容,可谓“汉唐以来所未有”。唯一“若有憾焉”的倒是自己的努力,最后“没世而名不称焉”,我九月六日对罗小如说:
  在这种局面下,我们做的一切努力,都会因国民党在世界上无立足之地而连累得也无立足之地,台湾变小了,你也跟着变小了。我们牢也没少坐、刑也没少受、罪也没少遭,可是声名成绩却不如苏联的人权斗士,也不如韩国的,也不如菲律宾的,这都是因为同国民党“与子偕小”的缘故。但是,“与子偕小”还是走运的呢,搞不好还要“与子偕亡”呢!古代的受难者,他们虽然“流泪撒种”,但是可以“欢呼收割”;现代的受难者,最大的痛苦是撒种固须流泪,收割也须流泪,因为你所得的往往是镜花水月。虽然如此,志士仁人却绝不怀忧丧志,仍旧以朝行道夕可死的精神,走一步算一步、打一局算一局。十七年前,我翻译劳伦斯(D.H.Lawrence)的文字,我真的喜欢这一段:
  苦难当前,我们正置身废墟之中。在废墟中,我们开始盖一些小建筑、寄一些小希望。这当然是一件困难的工作,但已没有更好的路通向未来了。我们要迂回前进,要爬过层层障碍,不管天翻也好地覆也罢,我们还是要活。( The cataclysm has happend,we are among the ruins, we start to build up new little habitats, to have new little hopes. It is rather hard work:there is no smooth road into the future:but we go round,or scramble over the obstacles. We’ve got to live, no matter how many skies have fallen)
  在国民党的“废墟”中,我年复一年,不断的要盖“小建筑”、寄“小希望”,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坐牢必于是、出狱必于是,我已学会收割时决不流泪,因为我未尝不知道镜花水月总成空,但空又何妨,我们是男子汉啊!
  虽然这里与我的关系,到头来不过如此,但我在万里长空、且做“希腊”左巴舞的时候,总也想到人间毕竟该有“行者”与“死者”的布局,羊角哀与左伯桃、公孙杵臼与程婴……以至《北非谍影》中的乱世男女,无一不是“古仁人之心”所该留意的。“古仁人之心’的特色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但并不忘了带给别人“物喜”、成全别人的安全和快乐。我小时候看隋唐故事,看到隋唐好汉一身力托城门门洞的千斤闸,让人逃出,自己却被压死,我至今难忘。人间毕竟该有它的“去留肝胆两昆仑”的复杂意义,不但有这种复杂意义,并且在表达这种意义时,所用方式是“我自横刀向天笑”式的,是一种既勇者又达者的从容(甚至不妨伴同一点喜剧性的玩笑)。到了这一段数,才是人生的“极高明”的境界。 写到这里,回顾一看,发现全信都太大道理了,你读来一定不够轻松,决定再写一点轻松的。 你走后第二天,贵本家刘永偷渡到了香港,“乾隆爷”毕竟有办法,他可以“如‘出’无人之境”,使国民党颜面丢光。他到香港后,招待记者,发表三段名言如下:
  一、“留在台湾,我已经没有前途,要是进了监狱的话,更是死定了。”
  二、(在被问“你在台湾承受很大的压力吗?”之后)
  “不止是我,其实每个有关的人都受到压力,就是法院也有他们的压力。”
  三、“除非这世界上再没有其他容身之地,我或许会考虑去台湾的。
  刘永在香港招待记者是二十三日,同一天在台北,贵本家刘家昌也招待记者,报上说他: 在台北市福华饭店四楼举行记者会,郑重说明他最近赴港,确实与治安单位实施的扫黑行动无关,他强调自己与不良帮派分子毫无关系,成立欧帝威公司的目的,是为了灌制歌曲“大中华”唱片,至于公司其他成员过去的素行,他并不清楚。
  刘家昌同时指出:二十多年来,他先后写了二十多首歌曲,教过一千多学生,作为一个艺人、作曲家、导演的他,却一再因为舆论界不实的报道,受到社会大众及亲朋好友的误解,使他由伤心、痛心、而转为恶心,因此,他已决定不再留在台湾从事艺人生涯,准备结束在台湾的演艺事业,“心碎地走了”!其实,刘家昌既未“心碎”也没“走了”,不但没这样,反倒为国民党党营机构中影公司立刻拍起“洪队长”(这次因扫黑而被黑道打死的警察)来,以致群情愤激,纷纷打电话到中影去骂。可见国民党借扫黑以欺天下属实,事实上,扫黑只是“治安秀”而已。我在前天(三日)的《发扬周刊)上发表“从杀人灭口到抓人脱罪”,就指出国民党指使黑社会去干掉江南,本来以为做得干净利落的,但是想不到美国联邦调查局和警察局并非饭桶。他们居然能够得到旧金山地区华人社区的协助与合作,抽丝剥筋,使凶手呼之欲出。这时国民党慌了,唯恐在美方宣布凶手姓名时候,这些凶手还在台湾纳福、还在台湾逍遥,那时必将无以自解于天下,于是突然发动“一清专案”,借扫黑为烟幕,先使陈启礼他们落网。(这也就是抓来抓去,所抓的对象都以竹联帮为主的缘故;也就是陈启礼被抓第二天即移送调查局秘密侦办的缘故。)这样先把人抓起来,有许多好处:第一、不会在美方宣布时过窘(上帝作证,我老K并非无能之辈,我们也能抓到坏人,也不掩护坏W);第二、人扣在手里,可防泄密、可防凶手在心有未甘时掀出真相;第三、对凶手、对美方,都有讨价和谈判余地……正因为真正原因在此,所以,扫黑行动在一夜之间脱黑而出。我并非说国民党绝无扫黑的其他理由,我是说在许多方面,黑道其实是国民党的同路人和猫脚爪,对国民党来说,并非大害,国民党并无雷厉扫之的必要。如今一反常态而扫之,除了在为自己脱罪外,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其他意义。黑道被国民党纵容了几十年了,这样的扫法,只是促成黑道的新陈代谢而已,绝无斩革除根的可能,国民党当然深知这一点,所以,扫黑扫黑,一言以蔽之,“治安秀”而已。历来黑暗的统治者都会“杀人灭口”;如今国民党杀人无名,只好“抓人脱罪”以欺天下。今天(五日)报上有竹联帮新任堂主出现,这就是我所说的只是促成黑道的新陈代谢而已,扫黑云乎哉?(到今天为止,竹联帮查获到案的手枪,只有四把,主力军火,全没破获,破案云乎哉?) 这些消息以外,昨天(四日)(中央日报}有消息如下:
  萧孟能王剑芬
  涉嫌违反总动员法起诉
  (本报讯)近年官司缠身的萧孟能,因在处理债权时,曾收受王剑芬给他的美金支票,两人昨天被台北地检处依违反总动员法提起公诉。
  萧孟能六十四岁、王剑芬四十六岁,七十二年间王剑芬为清偿与萧孟能间的一笔债务,签发美金一万元(纽约林肯银行)支票共两张,交萧孟能收下,有违反总动员法禁止美金买卖的规定,案经刘会云提出告诉。
  下午《大华晚报》、《民族晚报》也有同样的新闻,屠申虹口中(台北市民刘会云),毕竟神通广大,我决定把你的告发状,给发表出来,看看萧孟能、王剑芬他们在干些什么也!(写了半天,原来这才是最轻松的!) 敖之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五日午
  
  谁来激烈?
  崇五老伯
  岫容伯母:
  真是好久不见了!没想到阔别这么久,也没想到府上已迁到中和乡!
  谢谢你们的贺年片,谢谢“全家问您好”。我今年忙得竟一张贺年片也没寄,失礼透顶,千万请原谅,请原谅!
  孙智囗已于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美国结婚,新娘子是裕珩兄同班同学温撷云,他们真可说是“有缘千里‘去’相会”!今年一月三十一号,我收到囗寄来的一封信,里头附寄了一份美国《侨报》的巨幅社论,是替《文星》被查禁“呼冤”的,可见此次“文星事件”影响之大。
  我已于本月一号正式离开文星书店,其中原因,不说自明。我现在也无路可走,只打算印点自己的书不惹麻烦或少惹麻烦的书,混混饭吃而已。
  今晚读崇五老伯十二年前写的那篇《丁先生言行侧记》,读到:
  辛亥革命成功后,民国建立,先生应选为国会议员。民国二年,宋案发生,袁世凯将不利于民党,对国会议员中之民党分子,尤视为眼中钉,时先生族人某游宦京师,日哓哓于先生之侧,力劝先生委曲以缓祸,先生愤然曰:“让老袁把我的头拿了去吧!”
  这段故事,使我感触老半天!丁惟汾先生在这件事情上,真是英雄好汉。当然鼎丞(即下惟汾编者注)先生活到今天,不必再“委曲以缓祸”了。因为在 “民党”当政的今日台湾,“委曲以缓祸”的,当然不会是“民党”啦!
  我在旧书摊上,买到一本《中华民国大学志》,上有鼎丞先生亲题送人的字,颇为难得。
  我建议岫容伯母不妨以“坐牢资历赛过王崇五”的经验,写一点狱中的回忆,我深信那将是中国人权史、狱政史的好材料,对将来社会的改革,必将大有裨益。
  崇五老伯也应尽快把中共早期党史的“独得之秘”(如吴廷康、杨明斋等人的媒介作用等等),整理出来,对“知己知彼”的工作上,当大有帮助。目前,“知己知彼”的工夫,做得实在不够。政大教授王健民写了《中国共产党史》三巨册,拿到中正书局卖了一天,就不准再公开卖了!此事王健民现在还在力争中。准此以观,在“知彼”的“标准”和“公开度”还没明确以前,崇五老伯欲把“独得之秘” 印行问世,似亦非得先取得“特准”不可也!
  草草奉上几句,聊表感怀之意。改日当亲去府上。面候起居。敬请
  双安 并祝
  裕珩兄嫂及阖府青少年男女士大好!
  李敖 敬请
  一丸六六年四月二十日夜四时三刻
  二、再寄王崇五夫妇
  崇五老伯:
  七号(周末晚上)承赏饭,自当如约前往,先致谢。并请转告伯母,千万要吃 “家常便饭”,一如往例最好。过去我在府上吃饭,每次都吃得最饱,这还是因为 “祖籍山东潍县的关系”人家是“乡音未改”,我则是“乡味未改”也。
  只有伯母做的饭,最能有“乡味”,我这个结论,您该是最好的证人。
  最近我又被在朝的和在野的“思想警察’们大围剿,至有以“卖国”相诬者,真是千古笑谈!“国”岂易“卖”也哉?尚有“国”可“卖”也哉?
  久不读旧诗,今晚心血来潮,特抄陆放翁《过广安吊张才叔谏议》,聊寄今古相知之意也!
  春风匹马遇孤城,
  欲吊先贤涕已倾。
  许国肺肝知激烈,
  照人眉宇尚峥嵘。
  中原成败宁非数?
  后世忠邪自有评。
  叹息如人真未易:
  流芳遗臭尽书生!
  此请
  双安并颂
  阖府大吉
  李敖 敬上
  一九六六年,又是五四了!
  
  我怎样给王尚义擦屁股
  亲爱的小姨:
  二十一号晚上你和康日来看我,正巧一位民意代表请我吃饭。第二天我就打电话跟康向联络,正巧他又不在。昨天和康白通电话后,我才知道我在十三号十六号两天跟他长谈(关于尚义的遗著事,托他转话给你们)的“效果”并不大因为你们似乎仍未“放弃”一个与情理法都不合的‘自扰”念头,仍要找我“谈”,完完全全浪费时间的“谈”!
  因此我不得不很客气很不保留地写这封信,坦白向你们说几句,我不得不浪费一次时间。我痛苦地觉得,这次时间的浪费,完完全全是“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促成的。因此,我告诉你,我实在厌恶他们已极! 首先,我想你一定知道,我李敖是尚义生前的一位跟他并不“投机”的朋友,坦白说,我并不喜欢他。我觉得他不成熟,多其不应多之愁,感其不必感之感。他没有定见和深度,今天信耶稣,明天拜居士,后天又躺在床上,为失落的自我而哀鸣。我对他的总括印象是他太浮动,甚至太好虚荣。当然他的兴趣很广,人又聪明,多才多艺,自然可交到一大堆跟他同一气质但却远不如他的浑小子们做朋友,自然也可投合一般跟他同一气质却远不如他的浑小子们,使他们成为他的“忠实读者”。这种“忠实读者”,在尚义早夭以后,更对他油然而起了一种悲剧意味,这也是他的“遗著”比他的“生前作品”较受欢迎的一个原因。 正由于尚义的才艺远超出包围他的人之上(包括他的家人),所以他慢慢在包围他的人的赞赏之下,更宫之又玄起来,直玄到身罹肝癌而死,才暂时使包围他的人明白:原来尚义之死,跟他们的赞赏也不无关系尚义如果“不走这条路”,也许根本不会得这个鬼肝癌!
  这也就是我始终认为:尚义之死,跟“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不无关系,也跟尚义的家人不无关系。我这种认为,一定得罪许多人,可是我绝不在乎,随别人怎样说我,反正我要说我要说的真相。 这也就是我在尚义死后,发现尚义的弟弟也“走这条路”的时候,我立刻表示“冷淡”的原因。我对尚义的弟弟的缺少“鼓励”,乃至不发表他纪念尚义的文章,不欢迎他来看尚义的遗物……等等,都是我最“无情”的一面,我觉得我的不婆婆妈妈,虽然明显地使人不快,但是至少也明显地表示出我的基本态度,我大可不必假惺惺!
  尚义在死前不久,经济上,由于他的花费稍大,已经很不景气。他跑来找我帮忙,我借了一些钱给他,并且由我经手,还向萧孟能借了两千元,当然这些都是倒账。他要卖一部分书给我,我也收购了。此外,《文星》发表了一些他的稿子,也对他不无小补。他又托我找文星替他印(狂流),可惜我未能帮成功。他又提议朋友捐款“赞助”他毕业,我很不以为然,我当面告诉他:“这叫什么作风!”我并且拒绝了这种我不赞成的举动。 在另一方面,尚义对我的作风是:①反对我跟他妹妹尚勤来往;(幸亏我直接认识尚勤,直接认识你,不靠他“帮忙”!)②联合出卖李敖的朋友,倒向“徐复观之流”!
  亲爱的小姨呀!我李敖这点雅量还有,我对尚义,始终不因他对我的“作风”而说什么,我只是装糊涂,直到他在我眼前死去,我从来没就上述两件事,说过一句话。 我自信我比尚义的思想广阔得多,成熟得多,我不会怪他所做的,可是我的坦白性格,也使我不论在他生前死后,从不掩饰我对他的“批评”我绝不“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而去歌颂他、赞赏他,我仍旧坚持我对他生前死后的一贯认定。
  你知道我在尚义去世后,曾多少帮了一点忙。那次帮了一点忙的经验,也多少使我恍然大悟“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到底是一副什么样子?据我所知:答应捐巨款后来却黄牛者有之;答应保管遗物后来却怕“闹鬼”而推到我来代管者有之;答应整理什物后来却叫我代劳者有之;答应整理遗稿后来却叫我熬夜代编者有之;答应接洽出版而黄牛者有之;答应照顾尚义女朋友而竟意图“接收”者亦有之……凡此种种,明眼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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