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儿流浪记 作者:埃克多·马洛 译者:殷立信、陈伯祥-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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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儿,你就会暖暖和和睡着了。”
然而,我没有象维泰利斯想象的那样快地暖和起来,我太伤心、太不幸了,在羊齿叶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以后是不是每天都这样?每天都要在雨中无休止地行走,在谷仓里过夜,冻得浑身发抖?每天只以一小片干面包作晚餐,没有任何人怜悯我,我也不知道该喜欢什么人,再也见不到巴伯兰妈妈了吗?
我陷入痛苦的沉思之中,心里难过,泪如泉涌。突然,一股热气吹过我的脸颊。
我一伸手,摸到了毛茸茸的卡比。
它悄悄走到我的身边,小心翼翼地钻进羊齿叶里,轻轻地闻我,它那温暖的呼吸吹拂着我的脸颊和头发。
它想干什么?
它很快躺到我的身旁,睡在羊齿叶上,亲热地舔我的手。
我被这种亲热所感动,半坐半卧着,亲它冰凉的鼻子。
它放出一声呜咽,又猛地将它的爪子放在我的手掌中,它再也不动弹了。
我忘却了疲劳和悲伤,我的哽住的喉咙松开了,吸了一口气。我并不孤身一人,我还有一个朋友作伴哩!
第六章 我的首场演出
次日一大早,我们就上路了。
雨过天晴。幸亏昨夜刮了一夜狂风,路上的污泥几乎都已吹干。百鸟在沿路的灌木林中唧唧啾啾地歌唱。几只狗围着我们欢蹦乱跳。卡比有时用后腿立起来,对着我叫上二、三声,我完全理解叫声的含义,这叫声似乎在说:
“勇敢些!勇敢些!”
卡比是条聪明的狗,它什么都懂,也总让别人明白它的意思。我常听人家说,它就差不会说话了,我可从来没有这么想过。它的尾巴就足以表明,它比很多人的言语或眼睛更机灵,更具通话力。总之,我和它之间,言语是毫无用处的东西,从认识的第一天起,我们很快就互相理解了。
我从来没有出过门,所以我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想去看看城市。
可是我应当坦率地说,于塞尔一点也不吸引我。它那有着尖塔的古老房屋,考古学家见了可能欣喜若狂,我看了却无动于衷。
说句实话,我要在这些房屋中寻求的,不是如画的风景。
盘旋在我脑海中的一个念头,遮住了我的视线,使我只想到一桩事:去鞋店。
我的皮鞋,维泰利斯许诺的皮鞋,现在该是我穿在脚上的时候了。
那么向我提供皮鞋、叫人快乐的鞋店在哪儿呢?
我寻找的正是这样的鞋店,其余的一切,什么尖塔、拱门、圆柱,都与我无关。
因此,于塞尔给我留下的唯一印象,是市场附近那家昏暗而又被烟熏黑了的商店。店面橱窗里陈列着几枝旧枪、一件镶着饰带和银色肩章的衣服以及各式灯具,篮子里摆满了废铜烂铁,特别是生锈的挂锁和钥匙。
我们必须走下三个台阶,才能来到一间大厅。那房子自从盖上屋顶以来,阳光一定从来没有射进来过。
象皮鞋一类漂亮的商品,怎么可以在这样可怕的地方出售呢?
可是,维泰利斯却来到这家商店,他对要办的事胸有成竹。我很快就有幸穿上了打了鞋钉的皮鞋,这皮鞋比我原来的木屐要重十倍。
师傅慷慨大方,他不仅替我买了皮鞋,而且还为我买蓝色丝绒上衣、毛料裤子和一顶毡帽。总而言之,凡是他答应过的,都给我买了。
我过去穿的是粗布衣裳,光着头,如今有了丝绒衣服,还有皮鞋和帽子。无疑,维泰利斯是世界上最好、最慷慨、最有钱的人。
其实,丝绒服已皱皱巴巴,毛料裤也已磨损,帽子上由于积满了灰尘,又经过无数次的日晒雨淋,已很难说出它本来的颜色。可是,那么多的华贵物品把我弄得眼花缭乱,这些小毛病在夺目光彩的掩盖下,我觉得是无足轻重的。
我迫不及待地想穿上这些漂亮的衣服。可是,维泰利斯把衣服交给我之前,先修改了一番,这一改,使我震惊和伤心。
回到旅店,他从小包里取出剪刀,在长裤的膝盖处剪了一刀。
我用惊愕的眼光瞧着他。
“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他对我说,“那就是要你与众不同。我们现在是在法国,我要你穿意大利式打扮;如果我们到意大利去——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我要你穿法国式装束。”
这种解释越发使我感到惊讶,他接着继续说:
“我们是些什么人?艺人,是不是?是些非得用外表去刺激好奇心不可的滑稽演员。倘若我们打扮成布尔乔亚或者乡下佬的模样去广场,你认为我们可以招徕围观我们的看客吗?不会有的,对吗?你要懂得:在生活中,乔装打扮有时是必要的,这是令人不快的事,但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
就这样,早晨我还是法国人,到天黑之前,我却成了意大利人。
我的长裤只有到膝盖那么长。维泰利斯用红细绳子在我的小腿上交叉绑上几道,把我的长统袜扎牢;在我的毡帽上扎了几根绸带,又用毛线做成的一束花做点缀。
我不晓得旁人看了以后有什么想法。不瞒你说,我应当承认,我自认为妙极了,大概确实妙不可言,因为我的朋友卡比在我身上细看一番之后,也满意地向我伸出了前爪。
卡比对我改变模样表示赞许,这使我尤其感到高兴。当我穿上新衣服时,心里美得意洋洋地待在我面前,夸张地模仿我的动作。我打扮完毕,它双手叉腰,仰着头,露齿一笑,发出几声轻轻的讥讽的叫声。
我听人说过,探讨猴子是否会笑是个有趣的科学课题。我认为,提出这一问题的人一定是象牙塔中的学者,他们从来没有苦心研究过真的猴子。我长期与心里美亲密相处,我可以断定:猴子是会笑的,而且它常以侮辱的方式取笑我。笑法也许和人不完全一样。但当某种感情促使它兴高采烈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它的嘴角向后舒展,眼皮皱起,上下颌迅速颤动,两只黑眼睛好象烧红的小煤球,射出火一般的光芒。
此外,我还很快观察到了当我的自尊心受到损害时,猴子的笑容的特点。
“现在打扮完毕,”维泰利斯等我戴上帽子后对我说,“咱们开始工作吧!明天是赶集的日子,我们要举行盛大的演出,你将首次表演。”
我问“首次表演”是什么意思。维泰利斯解释说,那是演员第一次在观众面前演戏。
“明天我们将举行首场演出,”他说,“你当个配角。因此,我得让你排练我指定给你的角色。”
我以惊讶的目光向他表示我不理解他说的意思。
“我所说的角色,是指你在这场演出中要做的事情。我带你来,不是让你游山玩水的,我没有那么阔气。我带你来的目的,为的是让你干活。所谓干活,是让你和我的几条狗以及心里美一起登台演戏。”
“我可不会演!”我惊慌地叫了一声。
“正因为如此,我才应当教会你。你知道,卡比用后腿走路,步态优雅,那不是在娘肚子里就会的。同样,道勒斯跳绳也不是为了消遣。卡比学会用后腿站立,道勒斯学会跳绳,都是经过长期苦练,才学会这套本领,成为熟练的滑稽演员的。你也应当学会和它们一起演出时要扮演的各种不同的角色。咱们现在开始干活吧!”
关于“干活”,那时我只有十分幼稚的概念。我以为一说“干活”,就得翻地、砍树或者凿石头,从来没想象过别的事情。
“我们将要演的戏,剧名叫《心里美先生的仆人》,又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维泰利斯接着说,“这个戏的剧情是这样的:心里美先生身边一直有一位满意的仆人,那是卡比。可是卡比老了,心里美想重新在一个。卡比负责寻找,接替卡比的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乡下小孩,他名叫雷米。”
“他和我同名吗?”
“不,他不是别人,正是你自己,你从乡下来,侍候心里美。”
“猴子没有仆人。”
“在滑稽戏里,猴子是有仆人的。你来了,心里美觉得你象个傻瓜。”
“演这没有啥意思。”
“有没有意思与你有什么相干?无非是逗人发笑嘛!再说,假如你真的到一位先生家里当佣人,譬如主人让你摆桌子。喏.这儿正好有一张桌子,可以在我们的戏里派用场,你去把餐具摆好。”
餐桌上放有几只盘子、一只酒杯、一把刀、一把叉和一块白餐巾。
该怎么摆呢?
我这样自己问着自己,弯下腰来看着桌子,伸出两只胳膊.张着嘴,不知道该从哪里做起。我的师傅拍拍手,哈哈大笑。
“妙!妙!妙极了!”维泰利斯连连说道,“你演戏的表情真好。在你来之前,我收过一个孩子,他老是装出一副机灵的面孔,他的表情明白地告诉大家:‘你们可以看到,我扮演傻瓜是扮得多么象。’而你什么也不说,你的傻气实在逗人。”
“我不知道怎样才好。”
“这恰恰是你与众不同的地方。明天,也许再隔几天,你就会很好地领会哪些是你该做的。到那时候,你要记住你现在遇到的这种尴尬的窘境,而且要装得并不感觉到自己在做戏。假如在你脸上能常常找到今天这副表情和这种动作,我预言,你将获得极大的成功。你在我的戏里扮演什么角色呢?你演一个小乡巴佬,啥也没有见过,啥也不懂。他来到猴子的家里。他比猴子更无知,更笨拙,由此得出了这个剧本的副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你比心里美更蠢,这就是你的角色。为了演好这场戏,你只要象现在一样,呆呆地站着就行了。当然不可能老是站着,到了那时,你应当回想起你现在的这副模样,然后艺术地把自己变成一个戏里的你,演戏的时候,你已经不是现在的你了。”
《心里美先生的仆人》不是一出重头戏,演出不超过二十分钟,排练却化了近三个小时。同一个动作,维泰利斯让我们——我和狗——重复两次、四次或十多次。
那几条狗也确实总要忘记某些角色的动作,需要让它们反复从头学起。
我们师傅那种耐心和温和的态度,真使我有点吃惊。他一点不象我们村里人那样对待牲口,那些人驯养牲口使用的唯一手段是辱骂和鞭打。
而维泰利斯呢,马拉松式的排练不管进行到什么时候,他也决不生气,从不咒骂。
“来,重新开始!”一旦他的要求没有达到,他总是严肃地说,“卡比,这样不好,您不专心。心里美,您该挨剋了。”
话不多,却已经够分量了。
“暖,”排练结束时他问我,“你觉得对演戏会习惯吗?”
“没有把握。”
“你不讨厌演戏吗?”
“不讨厌,我喜欢。”
“一切会顺顺当当的。你聪明,更为可贵的,或许是你的专心。专心加听话,什么事都能成功。你看看我的狗,把狗和心里美作一番比较。心里美可能更聪明、伶俐,但它不听话。别人教的,它学得快,也忘得快。更严重的,别人要它做的事,它向来不爽爽快快地去做。它爱反抗,动不动闹别扭,本性难改嘛,所以我不生它的气。猴子不象狗,它缺乏责任心,从这一点上来说,它是劣等动物。你懂吗?”
“好象懂了。”
“孩子,你要用心,听话。你该做的,要力争做好。生活的成败,全在这上面!”
说着说着,我壮大了胆告诉他:在排练过程中最使我感到惊讶的,是他对心里美、狗和我表现出来的始终如一的耐心。
他对我淡淡一笑。
“看得出来,”他对我说,“直到今天为止,你一直和一些对待牲口很粗暴的农民生活在一起,他们认为只有举着木棍才能驱赶牲口,这是个讨厌的过错,粗暴者所得甚微,温顺者所得甚多——如果不是全部的话。我嘛,我从不对动物发火,所以才能把它们驯养成今天这个样子。我要是揍它们,它们就会提心吊胆,而惧怕会麻痹智力。再说,我要是大动肝火,我自己也不会成为今天这样的人,我不可能养成忍耐的性格,去经受各种考验,赢得你的信任。教育别人的人自己同时也在受教育。我给狗上几堂课,狗也给我同样多的教育,我发展了狗的智力,狗陶冶了我的性格。”
我对他讲的每一句话都觉得奇怪,我忍不住出声大笑。
“你觉得很怪,是不是?一条狗能教育人?可是一点不假。你想想吧,你承认狗会受它主人的影响不?”
“哦,那当然啰!”
“这样你会懂得,主人对他的狗进行教育时,他首先必须为人师表。假如我在训练卡比时大发脾气,那卡比会怎样呢?它就会养成爱发脾气的习性,换句话说,它学了我的坏样子,它也会变坏的。狗几乎总是它主人的一面镜子。谁看到了狗,谁就等于看到了它的主人。你让你的狗给我看一眼,我就可以说出你是什么样的人。强盗的狗必定是坏蛋,小偷的狗必定是小偷,无知的农夫养的狗必定粗野,斯文的、和蔼可亲的主人喂养的狗必定可爱。”
我的伙伴——狗和猴子——与我相比,它们有一个长处,即习惯于在观众面前亮相,所以它们对第二天的到来并不害怕。对于它们来说,只是做它们已经做过一百次或者已经是上千次的事罢了。
我可不同。我的心象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倘若我的角色演不成功,维泰利斯会怎么说呢?观众又会怎么评论呢?
我愁肠百结,夜不能寐。好不容易入睡了,我又在睡梦中见到捧腹大笑的观众,他们在拼命嘲弄我。
第二天我们就要离开客店去广场演出,我的心情紧张极了。
维泰利斯走在前面,他昂首挺胸,用两只胳膊和脚打着拍子,用金属短笛吹起华尔兹舞曲。
卡比在维泰利斯后面,背上骑着悠然自得的心里美,后者完全是一副英国将军的打扮,穿着一身镶有金边的红上衣和红裤子,头戴双角大羽毛帽。
泽比诺和道勒斯之间保持不变的间隔,并排前进。
我在队伍最后面压阵。师傅规定的前后间隔,使我们在街上占了很大一块阵地。
然而,比我们盛大的仪仗队更能吸引人的,是那从短笛里吹出来的声音。这声音传进家家户户的每一个角落,唤醒于塞尔市民的好奇心。人们跑到门口,看我们列队通过。顷刻间,所有的窗帘一下子全都掀开了。
三五成群的孩子跟着我们,惊讶的农民也加入我们的行列。所以,当我们抵达广场时,我们被四周的观众团团围了个水泄不通。
一刹那工夫,舞台已经搭好。说是舞台,实际只是用一根绳子系在四棵树上,腾出一块长方形空地。我们就站在场子的中央。
演出的第一部分是狗耍各种不同的把戏。我现在不可能向你说出这些把戏的名堂,因为我当时一来忙于练功,二来实在焦虑不安。
我只记得,维泰利斯放下短笛,操起提琴,为狗的动作伴奏。他时而演奏舞曲,时而奏起轻快的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