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命运--获取最高权力的瞬间-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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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林肯正在斯普林菲尔德的《春天日报》社里焦急的等待,电报局就在楼上。在他身边的还有一些比他更着急的共和党朋友,有的人在祷告,有的人在议论纷纷。突然,电报员冲了下来,激动的说:“林肯先生,快看电报!”
林肯的心在那短短的几秒钟几乎停止的跳动。他的脸色苍白,嘴唇在微微颤抖。接过电报一看,上面只有一行字:
“我们成功了,光荣属于上帝!”
六
林肯获得了意想不到的胜利,而与此同时,另一个伊利诺伊人却被一种悲观失望的情绪所困扰:
“这个来自肯塔基乡下的土人,怎么会有那样的深谋远虑?”当林肯被提名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有人说我分裂了民主党,完全错了,是他,亚伯拉罕?林肯,分裂了民主党!他在1858年的参议员选举中输给了我,没想到竟然是故意的——狡猾的家伙,原来他早已经把眼光放到了今年的总统选举。但他又怎么知道自己将会在60年被提名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他不可能知道,58年的时候,除了上帝,任何人都不可能知道威望正高的西华德居然会输给这个屡战屡败的家伙。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他百思不得其解。
这个人当然就是民主党领袖“小巨人”斯蒂芬?道格拉斯了。他比林肯小四岁,两人都住在伊利诺伊的斯普林菲尔德,他在1856年以后成为民主党领袖,林肯则在1860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以后成为共和党领袖,这个不足3000人的小镇居然同时出现这样两个大人物,也确实称的上是人杰地灵了。
1858年,为了争夺伊利诺伊的参议员名额,道格拉斯和林肯在伊利诺伊举行了震动全国的七场巡回大辩论,那几乎可以说是人类有史以来最著名、最经典的一次政治辩论。而让道格拉斯现在想起来懊恼万分的,便是8月27日在弗里波特举行的第二次辩论。
那一次,林肯在辩论中突然抛出了一个非常莫名其妙的问题:“合众国的一个准州(新开辟的已经基本具备建州条件但是尚未经国会正是批准的地区称为‘准州’),它的人民能够以任何合法的手段,违反合众国任何公民的意愿,在制定一部州宪法之前,将奴隶制排除在其境外吗?”在当时看来,这个问题对林肯很不利,因为伊利诺伊是自由州,道格拉斯只要回答“可以”就能够获得人民的支持,而且这也符合道格拉斯本人在1854年抛出的《坎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的精神——奴隶制的存废由本州人民投票决定,联邦政府无权干涉。所以,道格拉斯先生信心十足的回答了这个问题:“依我之见,一个准州的人民可以用合法的手段在制定一部州宪法之前,将奴隶制排除在外!”
在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之后,道格拉斯更加踌躇满志,进一步说道:
“最高法院今后无论对奴隶制能否按照宪法进入一个准州这个抽象问题做出何种裁决都是无关紧要的,人民有合法手段按照自己的意愿引进或排除奴隶制,因为奴隶制除非受到当地治安条例的支持,在任何地方,甚至连一个小时也支持不了。治安条例只能由地方议会制定,如果人民反对奴隶制,他们会给议会选派代表,代表会以不友好的立法有效地阻止将奴隶制引进到他们中间。反之,如果人民赞成奴隶制,他们的立法会赞成把奴隶制予以扩大。
因此无论最高法院对那个抽象的问题做出什么样的裁决,按照《坎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人民使一个准州成为畜奴州或自由州的权利始终是完全的和绝对的。
我希望林肯先生对我的回答感到满意。”
道格拉斯的这番话赢得了台下一阵疯狂的叫好之声,而林肯则象个想弄个圈套害人,结果却自己钻进去的倒霉鬼一样可怜的站在旁边。最后,道格拉斯赢得了参议员的席位。
但直到1860年4月23举行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推举大会上,道格拉斯才明白过来:真正钻进圈套里边的人还是自己。
原来,道格拉斯这样的回答看起来不偏不倚——奴隶制是否正确我不管,一律交给州或准州去解决,联邦政府无权干涉。但实际上,这种回答在当时条件下是对南方奴隶主集团不利的。因为在1857年对“司各托案”的终审判决中,最高法院曾经做出了这样的裁定:
“国会无权在准州内禁止奴隶制度;密苏里协定是违反宪法的;奴隶是财产,如果一个奴隶主把他的财产带到一个以美国宪法为最高法律的地区,那么,他的财产是不能被剥夺的……”
这段文字等于正告人们:全国的准州都应该对奴隶制度开放。只有在州正式建立以后,才可以由全民公决是否保存奴隶制。道格拉斯所谓“最高法院今后无论对奴隶制能否按照宪法进入一个准州这个抽象问题做出何种裁决都是无关紧要的,人民有合法手段按照自己的意愿引进或排除奴隶制”,正是针对这个判决而言。而如果准州人民可以在正式建州以前就禁止奴隶制的话,那么在正式的宪法投票中奴隶制度将很难得到允许。在伊利诺伊范围内,道格拉斯的论点是能够得到支持的,但放到全国范围来看,这将使道格拉斯失去民主党的主要阵地——南部各州的支持。林肯的问题在竞选伊利诺伊参议员的场合提出来,等于把胜利拱手相让,但却在全国的范围内动摇了道格拉斯的支持。林肯当然不知道到自己会在1860年成为总统候选人,但他至少知道总统选举远比参议员选举对共和党的事业更重要,所以力排众议提出了这个问题,没想到这样的自我牺牲竟然在两年后为自己铺平了通向最高权力之路,也当真堪称好人有好报的经典案例。他在参议员竞选失败以后写信给自己的朋友说:“道格拉斯玩弄伎俩,在较量中充当了既粉碎奴隶制又保护奴隶制的工具,试图借以取得人们的支持。没有什么巧妙的办法能使这一骗局持久,另一次爆炸很快就要发生了。”
这次爆炸果然很快来到。民主党提名大会在南卡罗莱州举行,在会上,支持道格拉斯的民主党人占据了多数,但南方奴隶主集团的代表猛烈抨击了道格拉斯的“弗里波特政策”,认为通过道格拉斯所谓的“不友好的立法”把奴隶制排除在准州之外,跟共和党人主张由国会禁止奴隶制的原则一样可恨。他们要求道格拉斯保证同意“提倡奴隶制自由进入一切准州,以及由积极的联邦立法保护一切准州的奴隶制。”这个要求遭到了以道格拉斯为首的民主党人的拒绝。于是,八个南方产棉州愤而退出会场,使得这次大会没有取得任何成果就草草收场了。
6月,民主党从新在巴尔的摩开会。经过激烈的争论,道格拉斯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来自佐治亚州的赫谢尔?约翰逊作为他的竞选搭档。这个结果揭晓后,11个畜奴州的代表立即宣布退出会议,他们在巴尔的摩的另一个地点集会,另外提名肯塔基的约翰?布雷肯里奇为总统候选人——民主党彻底分裂了。一位抨击道格拉斯的南方激进分子这样说道:“在你看来,奴隶制的存在,既不是根据自然的法则,也不是根据上帝的法则,而仅仅是根据民众的规定——那就是你的立场。而这样的立场是错误的。如果你采取直接的立场,说奴隶制是正确的,应当存在,那么你就可以获胜。”
这个南方激进分子的话很好的说明了道格拉斯不能被南方接受的原因。林肯说的清清楚楚:“他们认为奴隶制度正确,我们认为奴隶制度错误,这就是所有争端的症结所在。”道格拉斯也看到了南北双方在道德问题上水火不容的态度,但跟林肯不同,他拒绝站在任何一方,而是想抛开道德的争议,用“人民主权”的理论来避开双方的锋芒,以此求得双方的支持。但是,只有在对立双方存在一定程度的共同点的时候,采取一种中间态度才能赢得双方的尊重,而这次南北方在奴隶制度是否正确的问题上,既无共同之处,也无妥协可言,所以道格拉斯的回避只能适得其反,同时被南北方所遗弃。从一个更深的层次来讲,奴隶制的存废问题,也不是通过全民投票可以解决的问题。正如本书在《民主社会的基石》一文中第三点所言,民主原则在这个时候遇到了它的极限——人的基本权利。公民投票的合法性基础,是“它可以表达全体人民的意见”,而现在连全体人民是指“黑人以外的全体白人”还是“包括黑人在内的全体白人”这样基础性的概念都没有解决,“全民投票”的合法性也就无从谈起。如果黑人是“人”,那么民主社会里的一部分人无权利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剥夺另一部分人的基本权利——人身自由权利,这样的投票即使通过也是无效的;如果黑人不是“人”而是“财产”,那么一部分人也没有权利通过投票剥夺另一部分人(奴隶主)的基本权利——财产权。划分“人”和“财产”的标准,是民主和法制建立的根基,而不是它要做出的结论。决定这一标准的,是比法律更高一级的社会基本道德准则,也可以称之为“自然的法则”或“上帝的法则”,都是一个意思。因此,奴隶制问题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或者说是一个高于法律的问题。所以道格拉斯的“人民主权”理论从法理上讲也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无论是北方还是南方都不屑用他的方式来解决奴隶制问题。
当然,民主党的分裂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18世纪末19世纪初美国工业革命以来,北方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相当迅速,而南方则相对落后。南方无论在经济实力、人口数量、政治力量对比中都逐渐处于劣势。从表面上看,南方在立法、司法方面都占了不少便宜,无论是“司各托”案中最高法院的裁决、《追捕逃奴法》和《坎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的通过,都是对南方有利。但这主要是由于南方单一的经济体制和对自己弱者地位的忧虑导致了他们在行动的时候团结一致、呼声强烈,北方则是一种强者对弱者的宽容心态,经常为了维护联邦的统一而做一些让步,有点“爱哭的孩子有糖吃”的味道。而随着北方经济实力的日渐强大,其态度也越来越强硬,象林肯这种坚决限制奴隶制扩张,最终目标直指废除奴隶制的人竟然成了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如果这种优势不断扩大,用不了多久,南方将被北方完全压倒,到时候无论北方采用立法限制、经济竞争甚至武力解决,南方都会毫无还手之力。因此,他们要求“一劳永逸”的解决奴隶制问题,要么联邦政府允许奴隶制自由扩张并通过积极保护奴隶制的立法,要么趁现在双方实力差距还不是很大退出联邦,成立一个完全维护奴隶制度的共和国。这是一种激进的赌博心理,显然不会为北方各自由州所接受,即使在畜奴州中间,也有一些州宁可在奴隶制上做出妥协也不赞成分裂联邦的行为,而民主党又向来分为比较温和的北方民主党和激进的南方民主党两个大派,南方民主党人既然有了这样的极端心理,民主党的分裂从客观上讲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七
民主党的分裂使得共和党的胜利显得非常有把握。道格拉斯看到了内战的危险,他并不反对奴隶制,但他坚决反对分裂国家。在1860年以前,总统选举的惯例是候选人自己并不直接参与竞选活动,而由他的支持者们去做。林肯是尊重这个传统的,尽管他的演讲才能远远超过他的任何一个朋友。他静静的呆在斯普林菲尔德的家里,偶尔也写一些信,接待一些来访者,指导竞选活动。而道格拉斯觉得自己有必要把内战的危险告诉每一个选民,他因此也就作为第一个直接投入总统竞选的候选人载入史册。作为可能赢得各自由州赞同的唯一反共和党候选人,他全力以赴的投入战斗。尽管寡不敌众,他仍然觉得他有可能获胜。他嗓子不好,但仍以超人的精力投入竞选,周游了新英格兰、北卡罗莱州和中部各州,然后去西部。他一个城镇一个城镇的发表演说,累倒了,休息一会儿又爬起来投入战斗,他用一种非常庄重的口气告诉听众:如果林肯当选总统,国家就将陷入分裂和内战的深渊,而只有他才能维护国家的团结。他的竞选口号是:“除了那些要求维护联邦的选票外,我不祈求任何人的支持!”
但到了9、10月份的时候,有一些州的州长选举结果出来了,共和党在北方各州几乎都取得了胜利——南方奴隶主集团分裂联邦的威胁并没有吓倒北方人民。道格拉斯通过电报获悉了这些消息,便严肃的对他的秘书说:“林肯先生将会是下届总统。我们必须设法拯救联邦。我要到南方去。”
——这是一个伟大的选择,一个令人感动的伟大的失败者的选择。当总统之梦成为泡影后,他没有逃避,而是勇敢的挑起肩上的责任,马上开始为了国家的团结和统一奔波忙碌。道格拉斯到了南方,开始大肆宣传他的联邦主义论调。他一次次试图让南方人民确信,一个共和党人当选总统,并不能成为南方脱离联邦的理由。但是,跟他在北部各州的演说一样,并没有多少人喝彩。因为他在北方被认为是拥护奴隶制的,而在南方则被认为是反奴隶制的。这个国家的分歧已经到了不互相厮杀就不能解决问题的地步,所以试图寻求妥协的道格拉斯只能在其中扮演一个悲剧性英雄的角色。连续的奔波严重的伤害了他的身体,在内战爆发后,他仍然不辞劳苦为了联邦的统一而奔走,终于在1861年病逝,年仅48岁,他最后一句话是:
“请电告总统,让军队勇往直前!”
七
11月6日,总统大选的日子终于到来了。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林肯来到斯普林菲尔德街上设立的一个投票处,那里已经聚集了一大批人。当他们看到林肯时,都欢呼起来,还有人故意大声喊道:“总统先生,你好吗?”林肯没有回答,只是满脸微笑,礼貌的摘下帽子向人们挥手致意,并逐一与他们握手。他投了一张选择所有共和党候选人的票,然后便离开了大厅。
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是这样的:
以州为单位进行选举,每个州都有一定数量的选举人票,总统候选人中获得选举人票超过半数的人当选。(宪法还规定,如果没有人超过半数,则在得票数前三的候选人中,由众议院以相对多数选举产生,但这种情况在美国历史上从未发生过)。而各州的选举人票具体投给谁,则由本州有选举权的公民投票决定,实行“胜者全拿”的方式,得票较多的候选人即获得该州的所有选举人票,较少者一票不得。
每个州所拥有的选举人票数,等于它在参议院和众议院所占有的议席之和。由于宪法规定,参议员每州两名,众议员数量根据每十年测定一次的人口比例决定。比如内达华州有600万人口,而在该十年内法律规定每60万人产生一个众议院议席,那么内达华州在国会中就有两个参议院议席,十个众议院议席,它拥有的选举人票=2+10=12张。一旦某位候选人在该州获得多数公民的支持,那么全部12张选举人票都会投给他。
这个比较奇怪的选举制度的产生主要基于以下这些考虑:一是美国是在各州已经成立的情况下,由各州自愿联合起来组成的联邦制国家,注意强调州的主权,合众国总统应由各州选举产生;二是立宪者们为了保持三权分立的均衡,害怕由人民按照简单多数直接选举产生的总统会无视议会和最高法院的权力,将自己的权威直接诉诸人民的支持,建立独裁制,所以设计了这样一个比较间接的方式;三是美国建立时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