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少功文集 作者:韩少功-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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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一心一意要悲痛的,只是“爸爸”和“妈妈”的空空概念无法让他悲痛,特别是在卡通、广告、夜总会、电视娱乐等花花世界里,在一个电子声像过分膨胀并且挤压和淹没着人们亲情的时代,已经剥夺了他悲痛的前提。
法律文书只能确认血缘关系,电话里或书信中的教导也只能确认家长的权力和义务,它们都不足以打击人的泪腺,不足以让人的鼻子发酸和眼眶发热。至于那些确实昂贵而且华丽的儿童消费品,它们与商场上的万千消费品没什么两样,并不能给“家庭”这个词填充感觉,孩子无法冲着一个搬到家里来的商场哇哇哇痛泣。
无厘头
欧洲现代主义文化以颠覆逻辑为己任,一手造成了理性的碎片化,一旦从学院波及市井,便结下了香港“无厘头”这枚大果子。
无厘头是粤语的“没来由”,最开始指香港的一些搞笑闹剧,后泛指一切玩世不恭的商业化娱乐,是新一款的通俗现代主义。周星星(星迷们对演员周星驰的昵称),以其《逃学威龙》、《审死官》、《唐伯虎点秋香》、《西游记》等等成了无厘头影视的代表,一再高居年度票房榜首。及时行乐,肆意狂欢,胡涂乱抹,张冠李戴,随心所欲,乱力怪神,看了就笑,笑了就忘,基本上都是无深度和无中心的视听快餐。这样的作品力图让大脑处于休息状态,无意解读现实也无意解读历史,从不接通思想也不能潜入情感。你可以一边吃喝一边看,一边聊天打牌一边看,上完厕所再看一段,睡过觉来再瞅一节,从任何地方进入,从任何地方退出,看得丢三拉四七零八落全无问题既是无由头,何须看得有条有理和有根有据?
在这里,神圣和庸俗都是搞笑,痛苦和欢乐都是搞笑,成功和失败都是搞笑,深刻和肤浅都是搞笑……所有的感受就是一种感受,都是没正经的感受,语言设定的精神价值等级荡然无存。何况到后来,连笑也没法搞了,笑变成了疯,只剩下疯。
笑也许还涉嫌幽默,还涉嫌知识、理解、意义之类过时的罪恶,疯则是笑的彻底平面化和即时化,只是纯粹声色的爆炸,与语言逻辑彻底诀别。我注意过老木的儿子多多怎样看电视,发现他躺在大沙发上,打一会手里的电子游戏机,又对屏幕里的无厘头看上一眼,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就像屏幕里的男女们的那张脸皮之下,其实也无悲无喜他们只是用极度夸张的表情和动作来疯,疯出挤眉弄眼和上蹿下跳,疯出各种仿悲或者仿喜的肌肉运动和声响效果:“你好呵哈哈哈”,因为变成怪腔调,于是就有大笑。“我来了哈哈哈”,因为配上一个鬼脸,于是也有大笑。
哇噻耶!
多多叫喊着,仍然没有笑哪怕屏幕里一阵阵播放出机械制作的剧场笑声,力图诱导和强制他笑起来。那些声浪录音就像在一条轮胎上猛烈胳肢。
这条轮胎没有笑,但算是快乐过了,说“有味有味”,然后一边吃草莓一边去打电脑游戏机。我问他到底有味在哪里。
作为一个无厘头分子,他眨眨眼,讲不出什么道理,也不肩负讲道理的义务,只是一个拳头从膝盖边发力朝上猛击,满身武艺拿来吓一吓自己的样子,像电视中的演员们那样做了个硬邦邦的快乐科。
亲近
其实,我也是一个多多。我在大学里最崇敬的一个老师不久前去世了,我很想悲痛却悲痛不起来。我曾经最喜欢听他的课,其实那不是听课,而是享受,是沉醉,是入梦,梦在他的妙语连珠和手舞足蹈里,梦在他激情之下无意间喷出的唾沫星子里。他也不是在讲课,他本身就是《红楼梦》,就是杜工部和辛稼轩,是几千年中国文化的大神附体,讲到动心之处完全是目中无人,所向皆空,有一次老泪横流竟用袖口擦鼻涕。
我上他的课不多,但算是他宠爱的学生之一。毕业后十多年以来,常听到同学们说,他多次打听我的情况。他还给我寄过他的新著,在他病重的时候。
我本应该为他的去世流泪,为他的才华和性情,为他的殷切关注。我其实是一个容易流泪的人,有时看一个并不出色的电影,明明知道导演在下一步要煽情了,明明知道煽情之技有些可恶和可笑,还是忍不住被电影煽出泪来,哭得自己又伤心又惭愧,像刚才大冒了一次傻气。我没有想到,我可以为一部通俗电影流泪却居然无法为自己最为崇敬的一位老师流泪,眼窝子干得像枯井,只能在电话里夸张地向某些同学表示震惊、惋惜、痛悼以及怀念,只能折腾一些公文悼词里常见的辞藻。
我对自己感到羞耻甚至害怕,一张即将寄出的捐款汇票,在我看来是骗子向死者的行贿。
也是向自己不安的内心行贿。
我不想去参加追悼会,缺席的理由总是很容易找到。我怕我的无情会在追悼会上暴露无遗,怕自己无法及时履行悲痛的责任。是的,眼泪常常成为一种责任,一种社会责任和文化责任,是对一切伟人、恩人、亲人、友人应有的情感回报无论他们与我们是近处还是远离,是过从密切还是音讯渺茫,是一种具象性的日常存在还是抽象性的理念存在。与其说这是他们所需,不如说是我们自己内心的一种道德要求。
其实,细想一下,这种要求对于人们来说都稍嫌苛刻。崇敬是一种情感,不一定比亲情低级。我们崇敬爱因斯坦一类伟人,但这些人如果没有以一种实象或媒象打动我们,我们是无法为他们流出眼泪的。感激也是一种情感,同样不一定比亲情低级。我们感激众多公正的法官、高明的医生、慷慨的慈善家,但这些恩人如果没有以一种实象或媒象打动我们,我们也是无法为他们流出眼泪的。我们的泪水被生活境遇所分配,并不完全属于我们。相反,如果我们强制自己用泪水证明一切情感,用泪水偿付一切情感,有时就不免装模作样,而这种矫情比无泪的崇敬和感激更糟糕。
矫情是无情中最糟糕的无情。
中文词“亲近”,显示了“亲”与“近”之间的密切关联,显示了亲情对具象示现和感官活动的依存。即便有血缘的联系,当亲人之间也虽“亲”难“近”的时候,当亲人因种种原因而天南地北动若参商的时候,随着时间数年、数十年地消逝,亲情也就逐渐变得微弱而空洞,就“远亲不如近邻”了。此时的亲情,如果没有深刻的童年记忆打底,可能更多地表现为贺卡、礼品、汇票、合影照片、电话问候、法定义务的承担等等,更多地表现为理智和逻辑的认定,而不是一听到病情通报就忍不住的心酸泪涌。
“近”物不一定都值得崇敬和感激,却可能有“亲”情相系。一条狗就是这样,只因为它们与我们朝夕相处的“近”,它们的死就可能让我们伤心。一部煽情的通俗电影也是这样,只因为它声象感染的“近”,也可能让我们湿了眼眶。我当过一段时期的代课老师,知道校园里有一种较为普遍的经验,即坏学生常常比好学生对老师更有感情,一旦毕业离校,坏学生比好学生更常来母校看望老师。可见亲情是一种很特殊的东西,不一定是和睦近处的结果,也可以是冲突近处的结果“近”才是关键。好学生们成绩太好了,太让老师们省心了,于是没有留校、补课、训斥、谈心、逐出课堂、频繁家访一类事情的发生,更没有与老师骂完了又哭甚至打完了又同桌吃饭的故事。倒是学生中那些捣蛋大王,与老师们“不打不相识”,不打不相近以及不打不相亲,错误不断所以更得到老师们的重视,胡作非为所以更多获取老师们的声音和表情,即便一直心怀怨恨,但也是一份情感的额外收入,是一种记忆中更为深入的镂刻。一旦怨恨被岁月稀释,或者被成年的见识化解,深刻记忆便完全可能转化为一份温柔。
从另一方面说,坏学生不一定是坏人,只是不大安分,不见容于管理秩序,不大适应课堂、作业、行为守则等现代的理性成规。在这个意义上,坏学生常常就是一些更多关注近物的人,一些更亲近具象而疏远文词的人,比如觉得一只活鼠比数学测量题更重要,一条活鱼比语法运用题更重要,一次打架复仇比将来揣着毕业证为国立功更为他娘的大快人心。他们还更喜欢美术、体育、劳动之类“玩”的课而不喜欢各种主课,更喜欢课本里的插图而不是意义解说。如果说他们日后可能对老师有更多的人情味,那不过是他们本来就有更多的感性记忆,本来就有更强的感性记忆力。或者说,他们的随心所欲和无法无天,多少保护了他们的情感生活,还没有被管理秩序斩削一尽。他们不像我这样的所谓好学生,在规行矩步的校园里,已如期让文字接管了心智,如期学会了封闭感官和冷却情感,虽然比那些捣蛋大王早一点学会数学和语法,却可能比他们少了许多亲近事物的能力。
人的成熟就是接受社会规范的过程,就是学会所谓分寸感以及对周围很多事物保持距离的过程这正是文明教育的目的。葡萄牙作家佩索阿说:“永远不要靠得太近这就是高贵。”甚至说:“真正的贵族从来不触摸任何东西。”(见《惶然录》)
在这里,一条“不太近”原则,意味着人们的感情有更多的礼貌形态,更多的理智含量,使人们更容易成为控制着各种分寸的崇敬者、感激者一类人物,而不是亲近者。然而无可奈何的是,社会规范仍需征收眼泪,当哀乐响起,人们必须以泪水履行一切情感回报的道德责任:对任何去世的伟人、恩人、亲人、友人,无法悲痛也一定要悲痛起来你不能成为一个没心没肺的小人。
于是,成熟还意味着另一条规则:在失却亲近以后要善于伪作亲近。
我终于哭了。哭泣的原因恰恰是想到自己不再能够哭泣,恰恰是自己不再能够哭泣的时候还负有哭不出来的罪疚感我就是这样在老师的葬礼上鼻酸。
迷信
民间迷信大多依据于感觉类比,特别是视觉类比比较接近中国一个已经常用的词:“形象思维”。吃猪脚可以补养人脚,吃猪肺可以补养人肺,吃猪肾可以补养人肾,吃猪脑可以补养人脑,就认识方式而言,这种最朴素的形象思维,可算是初级迷信,无非是大脑跟着眼睛走,在人体与猪体之间产生了直观联想,不一定有什么道理,却还算有益无害。
较高级一些的迷信同样依据直观,只是联想对象之间多了一点距离和曲折,联想逻辑不大明显。比如乡下很多人相信妇女不能下种,无非是下种形似男人的射精;相信乌鸦预示凶兆,无非是乌鸦声似倒霉者的哭嚎;相信尸体只能土葬而决不可火化,无非是死者人形尚在,给人的感觉是入睡而不是消失:人家只是一时没醒过来么,对火烧岂无痛感?怎么可以被后人如此残酷虐待?……
这一类迷信若被用来规限人生,则可能有害了。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谈到过“相似性”原理,认为该原理是巫术的基础之一,即把感觉起来相似的东西当作同一个东西,也就是感觉类比后的具象混同。他还由此说到宗教的起源,比如在犹太教和基督教诞生之前,人们对植物的枯荣周期已有深刻印象,已有植物之神死而复活的各种传说这也就是后来《圣经》中耶稣“死而复活”故事的原型。(见《金枝》)
从植物到耶稣,有一个把生死类比枯荣的想象过程。
我还经历过这样一件事情:太平墟有一对新人结婚,男方就是我们队上武妹子的堂弟。婚礼很隆重,摆了十来桌酒席,还请来了县上的电影放映队,在晒场里支起银幕,放16毫米镜头的小电影,算是款待广大乡亲。不料此前一直工作得好好的放映机,这一天却只能放出影像而放不出声音,银幕上花花晃动着的八路军和日本鬼子都是奇怪的哑巴。武妹子爬到树上去检查喇叭,一失足摔了下来,被人背去了卫生院。生产队长跑到公社里去借喇叭,又偏偏没找到人。放映员满头大汗折腾了半个晚上,还是没有办法,只好让大家看了一场哑巴戏。
放映员很不好意思,没有收主家的钱。
此事让乡亲们震惊不已,一致认定新婚之夜看了哑巴戏,新婚夫妇将来肯定只能生哑巴仔在这里,你不能不钦佩他们的直观联想能力,不能不钦佩他们想象的敏捷和丰富,也不能不惊讶于一次失败的放映居然被认定为未来人生的预演。舆论越滚越大。正如我们能猜测到的,如此沉重的舆论压力下,新郎与新娘从此经常吵架,半年以后终于离婚。
传说
大头是知青中有名的懒汉,居然当上了光荣的劳动模范,让人不可思议。有一天他吃了我的烤鱼,钻到我的被子里,偷偷传授骗取名誉的诀窍:是这样的,你记住,平时可以不干,或者少干,一干就要干它个惊天动地,下田首先把自己搞得一身泥水,脸上和头上最好也贴几块泥巴,让谁见了都吓一跳。算是必要的化妆吧。
然后呢,你就要抢重活,抢险活,人家挑一百,你就要挑一百五;人家挑着走,你就要挑着跑。挑断两根扁担最好。咬住牙关也要扛住,最好还要大喊大叫,骂三骂四,谁跑不动就在谁的屁股上踢一脚,总之要像个大恶霸,在气势上压倒所有的人。
记住了吧?
他还说,如果手上被什么割出血了,那也是天赐良机,千万不要把血迹抹掉呵,一定要留着,让别人都看见,伤口结痂了就要揭掉痂皮以便鲜血又流动起来,就更有视觉效果了。有了这一切,你就给他人强烈的印象,就会造成传说,造成新闻,远近的人都会说下乡知青中出了一个干活不要命的拼命三郎。熟悉你的人可能会不服气,会知道你实际上偷闲躲懒,第一怕苦第二怕死,毫不利人专门利己,一上地就躲着睡觉和一送粮就捂着胸口装病。但那都不要紧,权当放屁。他们最终也会屈服于舆论。舆论呵,舆论是不由分说的。他们最终也会人云亦云地赞颂你,会觉得你得到奖赏乃至其它特权理所当然。这就是农民说的:“总结你的成绩就上北京,揭发你的问题就判徒刑。”事情就看一张嘴怎么说了,对不对?
大头果然是个聪明人,明白口碑形成的秘密。多少年后想起他这一席话,我觉得他是个无师自通的心理学家,一眼就看准了传说从来都是信息的简化,是描述的“主要特征化”。人们不可能传达相关事物的全部信息,甚至不可能获取这个全部,因此任何感觉都必有取舍,都会筛选和固定事物的主要特征,比如鲜血淋淋的脚杆和折断了的扁担,而舍弃那些给人印象不够强烈、不够鲜明、不够特别、不够新异的东西,略掉那些不构成刺激的寻常琐事。这就是俗话说的“一丑遮百俊”或者“一俊遮百丑”。大概就是基于这一规律,印度人的大多数并没有吹着笛子引导眼镜蛇跳舞的本事,但传说中的印度人就是这个样子,而且长久成为很多中国人的定见,以至他们到了印度以后一旦没有见到眼镜蛇便会怀疑自己来错了地方。英国人的大多数也并不是装备着文明棍、燕尾服以及高礼帽,但传说中的英国人就是这个样子,并且长久成为很多中国人的定见,以至他们到了英国以后一旦没有见到文明棍也会怀疑自己来错了地方。反过来说,中国人在很多外国人心目中的形象,一定与女人的小脚、男人的长辫子联系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