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少功文集 作者:韩少功-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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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一滴雨;喂了几十年猪,没吃到一团肉,疯了么?到头来,这唯一的娃崽都不是自己的骨肉——人们想起来了,那个娃崽确实长得完全不像万玉。
没有了万玉,村子里安静多了,少了很多歌声。有时候好像听到了隐隐的尖啸,仔细一听,不是万玉,是风声。
万玉就埋在天子岭下。我后来上山砍柴,几次从他身边走过。清明节的时候,我看见那一片坟地里,他的坟最为热闹,坟头的杂草都被拔去了,有很多纸灰,有残烛残香,还有一碗碗的饭充作祭品。我还看见一些面熟和面生的妇人,村里的和远处来的,去那里哭哭泣泣,有的还红了眼睛。她们哭得一点也不躲闪,一点也不扭怩,张家坊一位胖妇人甚至一屁股坐在地上拍着大腿,把万玉嚎践成她的肝她的肺,痛惜她的肝和肺穷了一辈子,死的时候自己只有三颗蚕豆。这几乎是一次女界的自发集会。我奇怪她们的丈夫都不来干涉这种眼泪。
复查说,他们都欠了万推匠的工钱,不会说什么的。我想也许还有另一个原因,他们觉得万玉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同自己的女人不会有什么可疑的关系,不再值得提防,不必同他计较。
龙(续)
马桥人把龙都画成黑色的,有鹿角,鹰爪,蛇身,牛头,虾须,虎牙,马脸,鱼鳞,等等,一样都不能少。这些龙画在墙上,镜上,或者雕花床上,还得配上波涛和云彩,海陆空一应俱全。这样看来,龙根本不是一个什么动物,与远古时代的恐龙也完全没有关系。龙是一种中国式的所有动物集大成,是世上所有生命的概括抽象。
龙只是一种观念。一个面面俱到无所不能的观念。
把船做成龙形,就成了龙舟。我在马桥当知青的时候,因为“文革”,五月端午赛龙舟作为旧风俗也受到批判的禁止。我只听村里的人说,以前赛龙舟十分热闹,罗江两岸的人总要争个高下,输了的一方上岸以后,每个人都要以裤子包住脑袋,受尽人们的百般嘲笑和羞辱。我还听说,当时的龙舟都是用桐油刷上七七四十九遍,动手造船之前烧香拜神种种繁文缛节不说,造好之后不能雨淋,不可日晒,也不得轻易下水,到了比赛的日子,鼓乐大作,由年轻后生抬往比赛的起点。即便就是沿着江边走,也是船坐人,不能人坐船的。
我问为什么要这样颠倒。
他们说,要让龙舟歇气,不能累着了。
在这个时候,龙就成了一种动物,而且是个气力有限的家伙。
蛮子(以及罗家蛮)
壮年男人别名“汉子”,是较为普遍的情况。马桥人更习惯把男人叫作“蛮子”、“蛮人”、“蛮人三家”。其中“三家”的来历不可考。古代有“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一语,其中“三户”似乎并非特指男人。
明明是一个人,却带着“三家”的标记,承担着“三家”的使命,这是不是楚地先人的传统,也不得而知。我曾经有一个想象:如果一个人的血缘来自父母两人,而父母的血缘又来自祖父母一辈的四人,祖父母的血缘又来自太祖父母一辈的八人……照此几何级数往上推算,只须几十代,全人类的巨大数目都可统括在先辈的范围之内,都是每个人共同的祖先。“四海之内皆兄弟”的美好愿望,在这则简单的运算里完全不是虚言,竟有了生理学的可靠依据。从理论上说,每一个人都是全人类的后裔,每一个人身上都收聚和总结了全人类穿越了几十代的遗传因素。那么一个人还是一个人吗?还仅仅是一个人吗?我在一篇文章里说过:“个人”的概念是不完整的,每个人也是“群人”。我希望马桥的“蛮人三家”中的“三”只是传统中“多”的同义词。这样,“蛮人三家”就差不多是“群人”的别名,强调着个人的群类背景,也就暗合了我的奇想。
“蛮”字流行于南方,很长时间内是南人的统称。有关的资料记载,春秋时代(公元前700年)有罗国,即罗家蛮。《左传》说,“鲁桓公十二年,楚师分涉于彭,罗人欲伐之。”算是最早的痕迹。罗人曾定居今天的湖北宜城县西南,与西南方的巴国为邻,后称罗川城,见于《水经注》卷二八。罗家蛮又叫罗子国,曾以彭水为天然屏障,抗拒北方强敌,一见楚兵南渡,是不能不抵抗的,而且居然也取得过胜利。但楚罗大小悬殊,后者终非敌手。我们在《左传》中看到,罗人后来两次逃亡,第一次逃到枝江县,就是历史上“巴人”的发祥地;第二次是二十年左右以后的楚文王时代,再次逃到湘北,即现在的岳阳、平江、湘阴县一带。
江以人名,罗江就是这样获得了名号。
很难想象当年扶老携幼的长途迁涉。从史料上看,罗人到达这里以后重建了“罗城”,但今天已经了无痕迹。我怀疑罗江边上的长乐镇,就是当年的罗城。乐与罗大体谐音,可算一个线索。这是一个依山傍水的小镇,也是我进山挑竹木之类的必经之地。它有贯串全镇的麻石街,有流淌于麻石上的甜酒香和木屐声,通向热闹而且湿漉漉的码头,也有一些似乎永远不会探出人面来的紧闭门窗。当地人说,码头下有铁柱,水退时才可以看见,上面还有很多模糊的古文。我当时没有考古的兴致,从没有去看过。每次都是累得两眼发黑,喝下一碗甜酒之后,倒在街边和衣而睡,准备继续赶路。好几次我都是被深冬的寒风冻醒的,一睁眼,只有头上摇晃欲落的疏星。
如果长乐不是罗城,那么可供查考的还有落铺、洛山、抱落,铜锣峒,它们也有一字谐音于“罗”,也都与我有过一面之交。这些村或镇至今在我的印象中还可浮现出古老的墙基和阶石,浮现出男女们眼中一闪即逝的躲避和戒备。
罗人与巴人有亲密的关系。“下里巴人”在这里是很通用的成语,意指他们。
的古歌。罗江的终端便是“巴陵”,即现在的岳阳。《宋史》卷四九三,说到哲宋枯元三年(公元1088年),“罗家蛮”曾一度“寇钞”,后来由土家的先辈首领出来加以约束,才告平静,可见土家与罗人是颇为合作的——而士家族被认定为巴人的后裔,已成史学家们的公论。另一个可以注意的证据是,土家传说里,经常出现有关“罗家兄妹”的故事,显示出“罗”与土家族先民有不解之缘。
奇怪的是,我在罗江两岸从没有找到过名以“罗”字村镇,也很少听说有姓罗的人家——除了我所在村子里一位姓罗的老村长,出身长工,是个地地道道的外来户。我不能不设想,一次残酷的迫害浪潮,一次我们今天已经无法知道也无从想象的腥风血雨,使“罗”字成为了这里的禁忌,罗人不得不改变自己的姓氏,隐没自己的来历,或者远适它方,就像某些史学家描写的那样,成群结伙,餐风宿露,去了湘西、黔、桂、滇以及东南亚的崇山峻岭,再也没有归来。从那以后,罗江有名而无实,只剩下没有内容的名号,成了一张不再发出声音的嘴,只是喷放出来无边的寂静。即便这张嘴被我们从墓穴里找出来,我们不知道它曾经说过什么。
事实上,他们的国家已经永远失去了,万劫不复。只留下一些青铜器,已经粉化,一捏就碎。我在那里挖荒时,多次挖出大批的箭簇和矛头,只是都非常小,比书上看到的要小得多,显示出当年金属的稀贵,必须用得十分俭省。这些出土物被本地人见多不怪,不当回事,全都弃之地边道旁,小崽子们装上一篮篮的,拿来打架玩耍而已。我后来见到博物馆里一些森严保护下的青铜器的展品,总是有点不以为然。这些东西算什么呢?我在马桥的时候,随便踩一脚,都踩到汉代以前去了,脚下吱吱吱不知要踩掉多少文物珍品。
下(以及穿山镜)
下流、下贱、下作的简称,词义源于不正当的性行为,甚至一般的性行为。湘方言在八十年代以后有“稀下的”一词,指流氓无赖的习气,显然也是“下”的延伸和扩展。
就人的体位来说,头脑在上,二此人的思维和精神从来就具有上的指向,享有“高尚”、“崇高”、“形而上”之类方位标志。而性器官在下,因此性行为从来属于“下流”。
由此看来,寺庙建在高山,罪犯囚于地狱,贵族居于殿堂。贱民伏拜阶下,胜者的旗帜升向高空,败者的旗帜践踏足底……这一切很难说是偶然的择位,一定是某种信念的外化和物化。我怀疑,这一切源于古代穴居人对自己身体的困惑和最初的认识,从那时候开始,寺庙、贵族、胜利的旗帜,成了穴居人脑袋的延伸,获得了上的方向。而相反的一切,则只能同处感的下体一样永远屈居于下。
据说马桥以前特别的下,公社干部狠狠整过一下,才正经多了。公社何部长下到村里收缴超额的自留地、自留粪、自留鸡鸭等等,还在大会上出示了一个奇怪的东西,是两个长长的镜筒:“这是什么2穿山镇!有了这个东西,你们不管做什么下事,我都看得见!抓住一个,处分一个!抓住十个,处分十个!决不手软1”
其实是望远镜,是公社林业站的,用来观察山火的。
连本义听这话也面色紧张,对望远镜不安地看了一眼,又看一眼。人们以后果然不敢乱说乱动,万玉一连几个月一都要闭臭了,打死他也不唱觉觉歌。一到夜晚,大家早早睡了,村里安安静静,没有灯火。好多人还说,那一段他们连老婆都不敢碰。
万玉对穿山镜很不满意,曾经对我抱怨:“不公平,太不公平。你们城里人有电影戏看,有动物园看,有汽车火车着,我们乡里人有什么?就是这一点文化生活,”
他是指觉觉歌和男女之事,“也要用穿山镜照,什么世道!再说,共产党不准大家下,以后小共产党哪里来呢?”
万玉对何部长的抱怨是否合理,暂二不论。把望远镜所代表的性保守观念当作共产党的特产,却不是事实。国民党统治中国的时候,在广州、武汉等地都出现过军政府禁止交谊舞的事件,交谊舞被视为“有伤社会风化”的淫乱。更早一点,清王朝统治中国的时候,《西厢记》被列为禁演戏曲名录的榜首,爱情小说和诗词都是官方眼中的“秽恶之作”,一批批被搜缴和焚烧。一个“下”字,不仅仅是马桥人现在的用词,几乎贯串了漫长历史,透出了汉语思维几千年来对性爱行为一脉相传的道德偏见。只要这个“下”的命名没有取消或改变,人们要真正、全面、彻底走出偏见的阴影都是相当困难的。何部长即便是一个十分开明的人。也不一定能够摆脱已经内化于他骨雪中的心理定势。他只不过是一个传统词典的运用者,操着望远镜在词义的轨道上向前滑行,就像一只驴戴上了笼套,只能往前走。在这个意义上,到底是人说话,还是话说人?到底是何部长应该对他的刻板和僵硬负责,还是一个“下”字早已成了何部长的笼——因此。包括马桥人在内的一切这样运用汉语的人应该对何部长负责?当然就成了一个问题。
打起发
《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江苏教育出版社1993年)已经收录了这个词,解释如下:
(1)小偷小摸;逃兵荒时,城里好多人跑光了,他乘机进城去打起发。
(2)占便宜:他蛮厉害,你莫想打他的起发(你休想占他的便宜)。又:打秋风是明的,打起发是暗的。
马桥人也使用这个词,用出一种津津有味乐不可支的味道。
这个词特指那一年马疤子的队伍赶走国民党军队H系的彭叫驴子,打进了平江县城,罗地十几个乡足有上万的农民跟着涌了进去,狠狠地发了一次财。有的抢了盐,有的抢了米,有的一身鼓胀胀地套上十层妇人的裙子,热得满头大汗、还有的运气不大好,什么也没捞着,就提一个桶或者背一张门板回家。最不可思议的是本义他爹,叫马样元,担着上百皮瓦出城,累得大口喘气,走着走着就落在后面。同村的人笑他醒理,何不担一担泥巴回去?你在家里连泥巴都没有见过么?他满意地说,她家不缺盐米,也不缺衣,就是砌猪栏屋时少了几十皮瓦。他看中了这些长茅洲的好瓦,正合适;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吃了什么亏。
他更不明白什么电灯不电灯。当时有几个后生用砍刀割下了城里的灯泡,准备带回去挂在自家的屋梁上,说那家伙到了晚上就亮,风都吹不黑。马锌元觉得那完全是诳人,世上不可能有那样的宝贝。
打起发后来成了马文杰的“罪行”之一。他没料到有这么多人跟着他进了城,为了治理乱局,他曾经命令手下人弹压劫匪,其中受伤的就有本义他爹——他因为肩上的瓦太重,出城时落在最后面,被士兵追上了。
他还没有来得及回头,只觉一阵凉风嗖嗖而过,半边脑袋包括一只眼和一只耳朵,已经随着雪亮的刀刃而去,飞向了空中。剩下的另一半架在肩上。随着肩膀还冲冲地走了十多步。整个身子甩手撩脚的,担子一跃一跃,好一阵才颓然仆地。身后的杀手惊得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马桥的老人们说,清点尸体的时候,幸好有人发现本义他爹的脚还能动弹,摸一摸,手还是温的,口里还有一丝活气。马文杰从这里过,认出了本村的熟人,连忙找来郎中疗救,搅一盆止血的药泥糊住伤口,像严严实实封住了一个坛子四。郎中又往他口里灌了些米汤,等一等,见米汤居然咽下去了,就说:“还不该死。”
本义他爹被人们送回马桥以后还活了五年多,虽然只剩了半个头,做不了田里的工夫,也说不了话,但在根下打个草鞋,铡点猪食,还是可以的。
半头人从不到人多的地方去,免得骇了大家,尤其是骇了娃崽。他成天躲在屋里,有点耐不住闲,只好做事。这样下来,他比一般正常人做的事还要多。
我觉得这种说法难以让人相信,更无法想象一个只有半个脑袋的人忙里忙外的情景,但老人们都这样说,硬说他们都穿过本义那个半头老爹编织出来的草鞋、我只好让他们说去。
军头蚊
一种很小的蚊子,特别黑,细看的话黑头上还有一个小白点,咬得出来的红斑不算大,却奇痒无比,可以持续三天左右。马桥人把它叫作“军头蚊”。人们说,马桥以前没有这种蚊子,只有菜蚊子,就是那种体积肥大的灰色家伙,咬出来的红斑虽然大,但片刻工夫就消散了,也是特别痒。马桥人还说,军头蚊是省军带来的,那年彭叫驴子的省军打到了长乐街,驻了十来天,留下了一堆堆猪毛和鸡毛,还留下了这些好生毒辣的蚊种。
军头蚊的名字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
我在乡下领教过蚊子的厉害。尤其是夏天收工很晚的时候,蚊子发出嗡嗡嗡的宏大音响,密密扑在人面和赤脚上,几乎可以把人抬起来。归家人太饿,双手只能照顾吃喝,管不了别的。因此我们一边端着碗狼吞虎咽一边必须跳动双脚,跳出惯有的餐时舞蹈,稍有停歇,就可能惨遭蚊群的围食。偶尔腾出手来,往脚杆子上随意摸一摸,就能摸下几条纹尸。人们已经习惯了摸蚊子而不是打蚊子,因为手脚毕竟是自己的皮肉,不堪重复无数的拍击。
夜深,蚊子似乎也累了,休息了,嗡嗡声会变得稀薄一些。
马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