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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少水浒-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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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的颜色:十全十美的男色
  喜欢的味道:十全十美的男人味
  孙摇摇从小就是个好学好思的女孩子,这么多年来,一直不懈地致力于参透女性世界最永恒的哲学命题:男人。
  什么是男人?什么样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年幼时,她对男人的概念来自于大人们的定义,以及服饰的区别;少年时,她无意中见到邻家男孩撒尿,这给了她无比的震撼,对男人的概念从此有了质的飞跃;青春期,由于孜孜不倦的求索,她终于从生理上对男人有了透彻的了解;也就在这期间,她开始陷入初恋,爱上了村里的张阿歪,只因为张阿歪走路的时候,总有一群鸡鸭跟在后面,衬得他无比出众。可是,有一次,她亲眼目睹了张阿歪被一只母鸡绊哭后的样子,那份痴迷顿时被摔碎了。
  初恋的终结固然带来伤痛,但也让她的思想有了更本质的提升:男人只有和女人相对照,才存在意义。
  她知道仅凭一己之见时远远不够的,为了拓展自己的视野,她开始遍访天下的女人,从137岁的女寿星到2岁半的女童,从她们口中掌握了有史以来最详实的资料。与此同时,她也见识了无数的男人。
  然而,这不但没能给她任何启发,反倒让她愈加迷惑:因为不论在那些女性口中,还是在她自己眼中,世界上没有两个相同的男人。
  原来,所谓“男人”,只不过是一个虚幻的词语。
  既然“男人”虚幻,那么女人、人、我,乃至天地万物又何尝不是泡影?
  刹那间,孙摇摇万念俱灰,茫然不知何往,她就像一缕游魂般飘荡在空落的世间。
  不知道游荡了多久,她来到十字坡,看到了大树下的那个人。
  那个人看到她,咧嘴一笑,就像有史以来第一朵花的绽放;她也向他木然一笑,就像天地最后一场冬天的一片枯叶。 



孙二娘 第五章 那一年 

  人生的劫
  渡不过去,叫苦难
  渡过去,叫玩笑
  第一次临终时,孙摇摇心灵的小窗终于完全打开了,窗外挂着四月午后胖嘟嘟的太阳。
  她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男人不是用来研究的,而是用来品尝的。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竟会如此幸运,可能是当时老天爷打麻将摸了把好牌,才让她侥幸遇见了天使之舅。
  她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着他们初逢的情景:
  当时她不但心如死灰,而且,中午一赌气连吃了68个肉包子,因为坡下那家包子店竟然挂着“30个不过坡”的招牌。
  她是一路打着嗝上山的,刚到坡顶,就看见的大树下的天使之舅,他不但全身一丝不挂,那神情也同样的一丝不挂。
  这种肉体和精神同时的一丝不挂,只会在动物以及1周岁以内的人类那里才能见得到。
  但孙摇摇当时并没有太在意,因为这样的人不是天使,就是白痴。
  像十字坡这种连冷僻都冷僻得如此庸俗的地方,是绝不可能出现天使的,所以,孙摇摇认定那个人是个白痴。
  可就在这时,那个白痴向她一笑。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笑容,也无法形容这样的笑容,反正,一棵百年枯树意外萌发的一颗嫩芽是怎么笑的,那个白痴就是怎么笑的。
  当时跳入孙摇摇脑海中的第一个词是:天使之舅。
  那种纯净只有天使才能拥有,而那种温煦则只有天使的舅舅才能散发得出来。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还有什么力量能够让孙摇摇扭头走开,那只能是天使的父亲,但据说天使们没有父亲。
  可是,接连问了那个人321个问题之后,孙摇摇又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因为那个人除了笑之外,还是笑。
  孙摇摇很庆幸自己当时还抱有1/9丝的希望,没有立即离开。
  她教天使之舅学说话,当天下午,他已经能和她自如交流了;她教天使之舅盖房子,第二天夜里,他们就睡在了新家的新床上;她教天使之舅男女之事,半个月后,他们的小母猪开始怀孕、小母鸡开始下蛋;最让她惊奇的是,天使之舅有两粒种子,他把它们种到后园,眨眼间,种子就发芽长苗,一根是葱,一棵是蒜。
  微风过处,葱叶蒜苗轻轻一摇,便有缕缕葱香蒜意在山间飘送,几十里外,闻者垂涎。更奇的是,那葱叶蒜苗剪之立生、源源不绝。
  远近之人闻香而来的不计其数,孙摇摇大喜,本想以此为本,做成大生意,可是,只要有人来讨,天师之舅总是笑呵呵地白送给别人。
  孙摇摇大是恼火,但转念一想,随即自责道:“孙摇摇,你什么时候变成这么庸俗的女人了?”
  于是他们夫妇两个默契合作,一剪一送,真正是夫唱妇随、琴瑟和谐,赢得了无数人的赞扬和称诵,人们送的锦旗多得只好当地毯来铺。
  来十字坡定居的人也越来越多,最后竟成为一个人烟辐辏的市镇。
  然而好景不长,上天只给了孙摇摇1年的幸福时光。
  老天爷打麻将摸了把臭牌,一生气,朝下面淬了一口,唾沫化成一场大雨,孙摇摇被其中一滴雨击中了要害。 



孙二娘 第六章 双生女 

  如果没有生离死别
  又何来地久天长?
  其实,哪怕只有1天的幸福时光,只要有过,孙摇摇也会心满意足地瞑目。
  她只是放心不下天使之舅,他守在她的病榻前,还是像初逢时那样笑着。
  她无法想象自己离开后,他会怎样。
  “你知道吗?我要走了。”
  “哦。”他笑着应道。
  “我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也去。”
  “你不能去,只有我一个人去。”
  “那我就等你。”
  “我要去很久很久。”
  “我等你。”
  “我可能回不来了。”
  “我等你。”
  “我真的回不来了。”
  “我等你。”
  “你等不到。”
  “我还是等你。”
  他仍然笑着,孙摇摇知道他真的会一直这样笑着等自己回来。
  就像有史以来第一朵花等着在第一场春风里绽放,哪怕这场春风一百万年后都不会吹来。
  刹那间,她的心溢满了天长地久的幸福,同时,也被海枯石烂的辛酸刺穿。
  “老天爷,你就不能多给我点时间?至少也应该让我给我的丈夫留个儿女!行不行?行不行呵?”孙摇摇拼尽最后一丝气力仰天大叫。
  与此同时,正好有一个极度老实、每事必问的人正蹲下来,抬头征求老天爷的同意:“老天爷,我开始解了,可能是个大手,行不行呵?”
  老天爷正忙着摸牌,随口应道:“行行行!”
  结果,孙摇摇侥幸逃过了第一次死亡。
  她知道机不可失,急忙怀了身孕,然后急忙生产。
  当一个水葱一样鲜嫩的女婴呱呱而啼的时候,她才放了心。
  天使之舅当然更是欢欣无比,除了连声地说“好!”之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这是你的女儿。”孙摇摇笑着说。
  “女儿?好!”
  “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女儿?”
  “女儿?女儿就是好!”
  “什么好不好,女儿就是你的亲骨肉。”
  “亲骨肉?好!亲骨肉好!”
  “嗨,我看怎么说你也不会明白的,不过,你高兴就好,这样,等我走了,你就不孤单了。”
  “好!”
  “你没名没姓的,就让她跟我的姓吧,我给她起个名儿,就叫孙葱花吧。”
  “好!孙葱花!好!”
  孙摇摇正要下床,没留神,又生下来一个婴儿,摔到了地上,摔得像头蒜一样,幸好还有气、还能啼哭。
  也是个女婴,孙摇摇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孙蒜苗”。
  天使之舅更是惊喜之极,连“好!”都叫不出来了。
  就在这时,老天爷的牌局散了,输了不少,发觉孙摇摇后,一怒之下,把她连人带尸流放到银河系外去了。 



孙二娘 第七章 父与女 

  十字坡上,参天古树下。
  蓝天白云,绿草如茵。
  一位父亲正和他的两个小女儿在树下嬉戏。
  哪怕你从土星眺望,这也绝对是一幅关于天伦之乐的完美画面!
  那父亲正是被亡妻唤做天使之舅的那个人。
  他的两个女儿已经年满5岁了:葱花生得小巧纤秀,蒜苗则敦实粗壮。
  两个小女孩正好相得益彰,不过,丝毫看不到艺术家们常说的那种儿童的可爱。
  人们从来没见葱花笑过,那对黑油油的双眼生得像两个汉字:一个“憎”,一个“恶”。
  至于蒜苗,刚好相反,天生神力,能捏石成粉,她正嗨嗨笑着,嘴角一直扯到了耳根。
  “他左手的无名指生得真恶心!”葱花撇嘴说,那根指头在她眼里像是一条蛆。
  “哪是左手?”蒜苗嗨嗨笑着问。
  “这是左手。”天使之舅笑着俯身把左手伸过去,那笑依然如有史以来第一朵花的绽放。
  “哪是无名指?”蒜苗又问。
  “这是无名指。”天使之舅翘起了无名指。
  “这根?真的很恶心。”
  蒜苗用胖胖的小手握住父亲那根指头,嗨嗨笑着,忽然向上一撇,“咔嚓”一声,那根指头就断了。
  天使之舅痛叫一声,却不夺回手,而且仍然尽力笑着,只是那笑容已如三只熊踩过的一朵花。
  “姐姐,还有哪根指头?”蒜苗回头问道。
  葱花扭过头说:“我饿了,我要吃饭。”
  “好!好!好!”天使之舅顾不得手疼,急忙去做饭。
  等两个女儿吃饭时,他才到后院,挤了一点蒜汁涂在伤处,用一片葱叶包住无名指。
  这种游戏,他们父女三人已经玩了2、3年了。
  幸好他种的那头蒜和那根葱疗伤很有神效,他才勉强将这游戏进行到今天。
  接下来的几年,这种痛并快乐的游戏一如既往地继续着。
  而且,葱花的憎恶越来越剧烈,蒜苗的气力一天大似一天。
  天使之舅全身上下没有一个部位能幸免于10次以下的粉碎性创伤,但他还是笑着,笑着。
  尽管到现在为止,他都没能真正明白“父女”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渐渐地,葱花把憎恶转向了那头神蒜和那根神葱,但无论想什么办法摧残,它们永远都丝毫无损、生机勃勃。
  为了彻底处理掉父亲,葱花指使妹妹把父亲扛到远处扔掉。
  但无论扔得多远,天使之舅都能巡着那葱蒜的气息跋涉回来,即便他的双眼后来被弄瞎。
  最后一次,蒜苗扛着父亲一路向西,来到昆仑山。
  山顶有一片天湖,湖中央一座小岛,岛中心有一口井,井壁光滑如玉、井深探不到底,据说是王母娘娘所掘。
  蒜苗大喜,嗨嗨笑着,把父亲扔进了井里。 



孙二娘 第八章 大清净 

  11、2岁,正是一眨眼就能用眼皮把世界夹碎的年纪。
  自从把父亲处理掉后,葱花的眼界大开,开始用初入青春期懵懂的冷傲俯视整个世界。
  而蒜苗则被自己体内日益膨胀的热力逼得整日咻咻嘶吼。
  好在这时,所谓的世界,不过是十字坡方圆几里的空间。
  葱花憎恶狗叫,十字坡上百十条家犬,在3天之内全部毙命于蒜苗之手,死状完全相同:颈部粉碎性断折,双眼凝固着绝望而又卑贱的惊诧;葱花憎恶鸡鸣,十字坡的清晨从此彻底宁静,带血的鸡翅、鸡腿、鸡头扔得到处都是,就是找不到鸡身,等人们生火做饭、被烟呛到后,才从屋顶的烟囱口里找到了那些鸡身,那一阶段,十字坡家家户户统一吃蒜苗独创的烟熏鸡;葱花憎恶人们白天吃饭,从此十字坡的炊烟开始在月光下袅袅升起;葱花憎恶人们醒鼻涕,从此十字坡的饭菜里不用再加盐;葱花憎恶鼻子竟然也是五官之一,几天后,以十字坡为圆心、100里为半径的圆周上经常能看到没鼻子的逃亡者;葱花憎恶一切生命,一场大火后,十字坡一片焦黑,并成为千百年后地理学上的一桩悬案。
  只有那头蒜和那根葱,在这焦黑背景色的衬托下,叶苗显得愈发青嫩翠绿。
  四下焦土的烟味再浓烈,也掩不住那缕葱蒜的香气。
  让人不得不相信,它们本是一段生命不死的寓言。
  当云飘过十字坡,也会染上这香气,偶尔,云朵会缓缓向西,一直飘到昆仑山,在山顶的湖面上化成一场小雨。
  雨滴落进那口深井,沾在井底那位双目失明的老人伤痕累累的脸颊上、双唇上。这时,老人就会露出那有史以来第一朵花绽放的笑容。
  每当他露出这笑容,千里之外的葱花和蒜苗就会猛地打一个冷战。
  蒜苗就会咧开嘴嗨嗨笑起来,而葱花则全身痉挛,那不可遏止的憎恶会立刻撕扯她的心,就像我的小学老师终于发现我上课做小动作,猛扑过来,狠狠抽我一教鞭。
  “我要让这世界寸草不生!”葱花恶狠狠地说。
  “嗨嗨!嗨嗨!嗨嗨嗨!”蒜苗崇拜地望着姐姐,手里一根铁棍卷成了麻花、又扯成了拉面。
  姐妹二人离开了十字坡,一路上,见人杀人、逢驴灭驴,仅正欲侵华的日军,就屠杀了30万。 



孙二娘 第九章 剧恶心 

  所谓恶心,是一种面对真相时的装腔作势
  比如鼻涕:存在鼻腔内不是恶心,流出来就叫恶心再比如屎:装在肚子里不是恶心,拉出来就叫恶心还比如我:不说上面的话还算比较不恶心
  可我不但要说出来,还要写下来
  那就是恶心中的恶心
  其实,张不太白早我1千多年就彻悟了这个恶心原理。
  张不太白出生那年,正是连年旱灾后头一个丰收年。
  怀孕期间,伟大的张妈妈忘情享受着吃的幸福。
  只可惜,那年冬天出奇地冷,为了保证母子安康,张妈妈躺在热炕上,尽一切可能地压缩排泄的次数。
  即便这样,她也没能逃过伤风鼻塞的日夜纠缠,怕震坏胎儿,她又不敢用力醒鼻子,只好任它拥堵在鼻腔中。
  可怜的张不太白困在妈妈的腹中,承受着同龄人所难以想象的重压和缺氧。
  最可怕的是,隔壁传来的恶臭从来就没有休止过。
  除了习惯,作为一个胎儿,他还能怎么样?
  所以,从父精母卵相逢的那一刻起,张不太白就已经注定必须成为隐忍苟活、愤世嫉俗的一代奇婴。
  果然,一降生,那个能征善战的接生婆就活活呛死于他的口臭。
  看到他的长相,听到他的哭声,张爸爸和张妈妈毅然自刺双眼双耳,即便在三伏天,百米之内,都要戴加厚口罩。
  等到他开始蹒跚学步,方圆百里,人烟尽无、虫蛇绝迹。
  曾经有一只勇敢的苍蝇,为了赢得天下第一的称号,振翅闯入这片禁区,如果不是贪功冒进,它将成功地创造97米近距离接触张不太白的存活记录。
  也正由于张不太白的剧烈恶心存在,这片土地上的植物生长得异常繁茂,野豆子一不小心就会结出南瓜来。
  (我曾经暗自设想,只可惜动物无法存活,否则野麦子很有可能一步到位结出肉包子。)
  至于张爸爸和张妈妈,他们之所以没有弃子而逃,完全是因为那份淳朴的善良、以及自觉愧对天下人的深深内疚。
  他们必须得牢牢看好这个儿子,一旦他离家出走,那只能是天下不宁、生灵涂炭。
  此外,他们还有一个小小的私心,那就是希望能亡羊补牢,再生一个健康的孩子,以向天下人谢罪。
  (在这里,我必须补一段前因)
  话说三万年前,太上老君得道之时,所乘青牛牛毛中藏有一只臭虫,竟也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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