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水浒-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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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当然是——没考上。
这样,他当然无颜回去见14岁的戚夫人,只能流落京城。
后来,他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遭了火,全家死光,只剩他一个人继续流落;后来,又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又遭了匪祸,全家死光,只剩他一个人继续流落;后来,又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被大水淹了,全家死光,只剩他一个人继续流落……
后来,还是招赘到一个人家,没两年,遭了瘟疫,全家——没——死光,全都瘫痪在床,只剩他一个人发奋图强,没两年,全家——还是——死光。
鲁智深 第十六章
就在王二狗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走到人生的悬崖边时,戚夫人出现了。
这时的戚夫人已经是赫赫有名的尚书阁的戚夫人了,王二狗当然认不出她。如果没有那对虽然肮脏但依然很性感的大耳朵,戚夫人其实也认不出王二狗。他们相遇的情形是这样的:
两年前,大名府翠云楼下。
已经饿了三天的王二狗瞄准了一个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弯眉弯眼,笑眯眯地,抱着一大捧黄菊花,她本身其实就像是一枝在阳光里轻快行走的野菊花。
世界是如此灰暗,所以这个小姑娘显得格外亮眼。
多年的乞讨经验告诉王二狗:今天的午饭至少是一碗羊杂面,五钱以内的赌本也应该在意料之中。
没等他想好去哪家面店,那朵菊花竟然主动走过来说:“老爷爷,你一定很饿了吧。等我把这菊花卖完,就请你好好吃一顿馒头。整个大名府就数张二娘家的馒头做得最好了,又松软又香甜,我每天都要买两个——哎呀,我不能再和你聊了,张妈妈让我赶早就把菊花送过去,现在太阳都这么高了,张妈妈肯定要说我,张妈妈人可好了,就是喜欢说人,她家的那些姐姐被她说得一个比一瘦,所以大家都把她家叫芦柴院——”
“羊杂面,我,39岁。”自尊要求王二狗耗尽三天前半碗馊饭仅余的一点热量,陈述了自己的保留意见。
“哎呀,对不起,我还以为你是一位很老的爷爷,39岁的爷爷,你喜欢吃羊杂面?其实我也很喜欢,说起羊杂面,桥西头——”
“要饭的,滚远点!”一个婆子刀锋一样的声音割断了他们关于饮食文化的对话。
戚夫人永生难忘翠云楼前的那一幕。
她本来决不会留意任何一个乞丐,但手下人连踢了王二狗几脚,王二狗却坚守岗位纹丝不动。死了?死尸的吸引力让戚夫人不由自主向王二狗望去。
天啊!那只耳朵!
那只肥大舒展、性感绝伦的耳朵!
世界上决不会有第三只这样的耳朵!
戚夫人被彻底摧毁了。
16岁以后,她以为自己就已经把王二狗完全忘记了。她努力、她奋斗、她拒绝一切男人,虽然难免寂寞,但寂寞是她的选择。
于是,她成功了,这成功是理所当然,因为她舍弃了女人最不能舍弃的东西。
但是,她真的成功了吗?她真的舍弃了吗?
眼前这只嫁接在濒死乞丐身上的性感大耳,如一只巨掌,将她20多年的坚持,在瞬间拍成一滩烂西红柿。
往事以光速重演,她,一个等待情郎的女孩子,为什么要只身闯京城?为什么要不厌其烦地打探近几年的考生情况?为什么怀疑每一个中榜的考生的真实姓名?为什么要一心往上流社会攀登?为什么要建立详细的官员档案?为什么那么留意每一个官宦及其子女的耳朵?为什么?为什么?
只因为:她把陈世美的故事当成了命运的法则。
而眼前的这只耳朵轻描淡写地冷笑道:你以为你是谁?秦香莲?哈,哈,哈——秦香莲的悲惨至少是驸马级的,而你呢,这么多年,等来的竟是一个乞丐,连乞丐都能把你像痰一样吐掉,哈,哈,哈——
“我要哭!我要哭!”戚夫人慌乱地在身边寻找一个可以投怀送抱的肩膀。
在每一个悬崖边,一般都会有一根稻草。
阿潮正是那根稻草。
阿潮14岁,戚夫人吃西红柿的时候也是14岁,那时的她比现在的阿潮更美丽更活泼更灵巧更可爱。
“夫人,你好好看好好看,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夫人。”阿潮一脸惊羡。
“是——吗——”戚夫人不能再多说一个字了,她一把搂住阿潮,眼泪像解冻的河流,拦都拦不住。
阿潮也忽然很想哭,很想大声叫一声“妈妈”。
戚夫人浑身柔暖的香气让她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但那声“妈妈”还是留给了梦。
左右的下人们也都跟着哭了起来,其中两个婆子最喜欢看“母女相认”之类的悲情戏,其他人则是为自己到北方牧猪的悲惨命运而泣。
第二天,戚夫人带着阿潮和王二狗回到了京师。
第三天,除了那两个贴身婆子,其他下人出发到北方去牧猪。阿潮则被送到悟色居。
至于王二狗,嗨!一言难尽……
鲁智深 第十七章
有些问题可能永远都得不出正确答案。
比如说:一群羊能不能斗得过一头狼?
一方洁白的手帕令人赏心悦目,但如果上面站着一陀娇媚的鼻屎,谁能忍受?
释界就是那方手帕,春风佛当然就是那陀鼻屎,只不过不是娇媚型,而是丰满型。
出家人四大皆空,所以一旦有什么问题出现,他们最慷慨激昂。
为了清除这陀鼻屎,他们召开了3次全国性秘密会议。
但是谁的手不是洗得干干净净、等着佛祖召见时的亲密握手?如果双手沾了鼻屎,被佛祖知道,那还了得?
所以三次会议都在不知不觉间变成批判大会,好在每次会议都还能达成共识:第一届——这家伙肌肉轮廓太不明显了,五官更没有棱角,出了写真集绝对没人买,哈哈哈(大会规定:众僧齐声,并做仰脸拍腹状)
第二届——这东西脸上白净得连一根胡子都没有,肯定是个太监,要不然皇帝怎么会那么照他?没错,肯定是!(众僧皱鼻,鼻子扁平者可选择撇嘴)
第三届(这次有了长足进步,不但达成共识,还推出了统一举措)——这畜生走路慢悠悠的,肯定有脚气,以后各寺院大门均要张贴启示:脚气患者与北极熊禁止入内。(附:患有脚气的僧人限期90天治好)
也许到第四届会议,将会探讨出真正具有杀伤力的举措,但可惜的是,可能永远也不会有第四次了。
因为各大寺院的主持再也不敢轻易出寺了。
就像狼永远不必去学羊的语言,春风佛对这类会议也毫不在意。
怀揣圣旨,他有天下寺院住持的任免权。
所以,每召开一届会议,就有几个大寺的住持下岗。
而且,每个下岗的住持永远没有再上岗的希望,除非因为业绩卓著博得佛祖赏识。
因为,人们再也见不到他们的踪影。
因为,除了圣旨,春风佛身边还有一个魔少年。
天下就这样太平了。
这太平告诉我一个真理:每一个羊群都需要一头狼。
所有人都私下猜测:天底下最得意的人,一个是当今天子,另一个是春风佛。
所有人都公开嫉妒:天子有三宫六院,春风佛有悟色居。
人们猜错了,同样,他们也嫉妒错了。
春风佛的确住进了悟色居,悟色居也的确停止了营业,但这又能说明什么?
春风佛要了悟色居中的一个小园子。
除了送饭扫地的一个婆子,谁都不允许进园,包括那个魔少年在内。
于是,这婆子的嘴成了当时第二有价值的媒体。
可惜的是这个婆子又聋又哑。
也许外人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只有戚夫人知道那是真的:春风佛每餐饭食都是固定的:一小碗米粥、两个花卷、一小碟酱菜春风佛每天的起居是固定的:起床、用早餐、打坐、漫步、用午餐、打坐、漫步、用晚餐、漫步、打坐、上床。
仅有的不同是,春风佛那春风般的笑容变成了沉思,一种近乎落寞的沉思。
这落寞让戚夫人柔肠百转,而这沉思又让她只能绝望地旁观。
当然,世界上没有永远如镜的湖面。
当戚夫人的柔情接近纯度100% 的无聊时,窥视孔里发生了一件连观音菩萨都有可能尖叫的事情:那是盛夏炎热的正午,聋哑婆一如既往将饭菜摆放到长几上后,一如既往地转身要走,却不小心打了一个哈欠,一个怪声怪气的哈欠,这哈欠惊动了正在打坐的春风佛。
春风佛睁开眼,望了婆子一眼,重新闭上了眼,不到3秒钟,又睁开眼,又望了婆子一眼,又闭上了眼,不到1秒钟,他第三次睁开眼,第三次望了婆子一眼。
这一瞬间,婆子也正好回头看了春风佛一眼。
四目相对,婆子忽然不自在起来,忽然脸红起来,忽然扭捏起来。
春风佛站起身,缓步走近婆子,婆子脸越来越红,脚却一点都移不开。
忽然!
春风佛一把抓住婆子,撕开婆子的衣裳,把婆子按倒在地……
鲁智深 第十八章
阿潮终于有了两个好朋友,两个又聋又哑、肢体残缺的好朋友。
这两个朋友被关在悟色居柴房后面的地窖里。
一个是男的,长着一对肥大舒展的耳朵,阿潮记得好象在哪儿见过这样的耳朵;另一个是女的,阿潮见过她,以前是扫地的婆子。
她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被关在这里,他们也说不出来。他们的身上布满了各种伤痕,而且,每隔几天,就会增加几道新伤口。看他们相依为命的样子,不像是互相撕打的。
阿潮经常给他们送吃的送药,他们都很喜欢阿潮,虽然他们一句都听不到,但他们一直很津津有味地听阿潮讲个不停。
自从离开了阿风,阿潮再也没有遇见过这么好的听众。
园子里的苹果熟了,阿潮去给她的两个朋友摘苹果。
墙头枝上有个苹果特别大特别红,阿潮攀上去摘,一扭头,却看见墙内有个胖和尚,正是那个关在冰柜里都能让鲜花盛开的和尚!
春风佛正在凝视栏边一朵小野菊,那神情柔和得能让那朵小花睡着做个飞翔的梦。
阿潮最喜欢的花就是野菊花,她忽然间发现春风佛并没有那么可怕,便欣喜地叫道:“喂!大师!”
春风佛抬起眼,看到和苹果一样动人的阿潮,微微一笑。
“你还记得阿潮吗?”
春风佛笑着点了点头,并不回答。
“阿潮知道,你记得的是上一次在园门的那个阿潮,以前的阿潮上一次你就没认出来。”
春风佛微微一怔。
“告诉你吧,我是以前和阿达在一起的那个小女孩,你记得吗?我、阿达、阿风,还有婆婆,你很坏,把婆婆杀了,后来你就把阿达带走了。阿达呢?他在哪儿?”
春风佛又一怔,但转眼间就明白了,他笑着摇摇头。
“你是没记起来呢?还是说阿达不在这儿?”
“我记得你,阿达不在这里。”
“那他在哪儿?他不是一直都和你在一起吗?上一次,我还看见你们在一起呀。”阿潮焦急起来。
“他走了。”
“走了?去哪儿了?对了,他是不是回去找我们了?可是阿潮在这儿呀!夫人连院门都不让阿潮出,而且,回去的路我也不认识,阿达和阿风现在肯定在一起吃枣,他们好坏——”眼泪在阿潮的眼中打转。
“他会回来的。”春风佛安慰道。
“真的?他真的会回来?你没有骗我?”
春风佛笑着点点头。
“我就知道阿达会回去找我们,他回去见不到阿潮,肯定要到处去找。哎呀,他不知道阿潮在这儿,这可怎么办呢?”阿潮急得直在树枝上跺脚。
“他回来找我。”
“真的?说好了,你不许骗阿潮。”
春风佛笑着点点头。
“好,给你一个苹果吃,可甜了。这个苹果本来可是要给阿潮的好朋友吃的。哈,我就知道阿达会回去找我和阿风,你别看他那么凶,其实他心里对阿潮和阿风可好了,婆婆不给我们吃,半夜里他就偷偷到厨房里偷东西给我们吃,我们吃饱了,他才肯吃;婆婆生气打我们,他就站到前面,替我们挡棍子;他知道阿潮喜欢陈慧琳的耳坠,就弄来给阿潮戴,阿潮到现在都不知道他只怎么弄来的——呵呵呵——你看,我现在还戴着呢,好看吧,它还有一个好听名字,叫明月夜。不过现在只剩一只了,另一只我给阿风了。哎呀,我不能再和你说了,我的好朋友还等着吃苹果呢。明天我再来陪你说话。”
春风佛的微笑有如春风轻拂的湖面,阿潮觉得好舒服。
从那一天开始,她去看那两个聋哑朋友的时候慢慢减少,而站在苹果枝上和春风佛说话的时候则越来越多。
春风佛永远那么耐心,就算阿潮的话比雨滴还多,这面湖水也能尽数包容。
这一切,戚夫人全都看在眼里。
鲁智深 第十九章
这本来是讲述鲁智深少年时代的故事,但是到现在为止,故事已经进行了一大半,他却没出现过几次。而且,仅有的几次出场,他都是以一个杀人狂魔的形象出现。
也许,是我讲故事的技法太拙劣。但我也有我的苦衷,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真正了解他的,只有一个人——春风佛。
10年前,春风佛第一次见到阿达时,便大为震惊,世上如果真的有他春风佛的天敌的话,那只能是眼前这个年仅6岁的孩子。
尽管那时的春风佛并不为人所知,但他知道自己已经将世界踩在了脚下,因为他厌恶这个世界已经很久。
所谓厌恶,按照程度轻重可分为以下10个级别——第一级:见到某人嘴角粘着一粒大米第二级:和这人寒暄了几句,那米粒抖动几次,都没掉下来第三级:和这人谈了一件事,间接验证了那米粒顽强不屈的个性第四级:和这人长谈了一个下午,有1次,他的手指都摸到了米粒,却好象没感觉出来第五级:和这人从清晨聊到另一个清晨,他不停用手摸那米粒,还以为那是颗青春痘第六级:告诉他那是米粒,他根本不信第七级:推他去照镜子,他看到了,却说没事,继续和你聊第八级:米粒馊了,生了霉第九级:招来苍蝇,生了蛆第十级:这人身上爬满了蛆春风佛的厌恶非同寻常,当然是——哈哈!不是第十级,当然更不在九级以下。
春风佛的厌恶达到了旷古未有的第十二级!
中间登峰造极的第十一级是:这人变成了一头身长180公分、体重300公斤的巨肥蛆至于十二级则是:眼前爬满了这种人蛆没有人能想象春风佛是怎么长大的。
每吃一口饭,他都觉得是在吞咽别人的呕物;每喝一口水,他都像是在吸食牲畜的脓血。即便是他的父母,在他眼里,也不过两架骷髅包裹着一层随时会腐烂的皮肉。
每时每刻,他都在渴望着能够离开这个世界,到一个干净的所在。
但是,甚至连死亡他都无法选择,因为死亡只有更脏,绝不会稍微不脏。
他就像一只被火团包围的虫子,受尽煎熬,却无处可逃。
终于有一天,他忽然明白:何必要逃?
这肮脏的世界昨天肮脏、今天肮脏、明天依然肮脏。
肮脏从来都是肮脏,肮脏永远都将肮脏。
不过肮脏,如此而已。
于是,他安静下来。
于是,他开始微笑。
有时候,他也会杀人,但不是因为厌恶。
活人并不会比死人干净半分,死人也没有比活人安静多少。
他杀人,只不过是因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