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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非常爱非常痛 作者:王开林-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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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那一片纯洁的冰魄,却是枉然,月亮受到太阳的逼射,反而更加惊慌地钻进云层,发足西奔,不肯将自己交付出去。不错,林徽因有双重文化教养的背景,古典气质与现代精神正如一幅名为“梅傲千古”的双面绣,但此时此地她的心智和情感都尚未发育成熟,就算是日后成熟了,她也比徐志摩要保守和务实得多。两人之间,她不是不可以走远,但她不可能走得跟徐志摩一样远;她也不是不可以走近,但她不可能走得像两片相邻的树叶那么近。
  浪漫派作家的祖师爷卢梭曾深有感慨地说:“能够以我爱的方式来爱我的人尚未出世。”这样悲观的口吻早已给他的徒子徒孙们的爱情伟业定下了基调。
  一、不够爱他
  1920年秋、冬的那些日子,徐志摩的激情太猛太烈,他意犹未尽,还不断加添“诗性的浪漫”这号特级燃油,一价火直烧得西天红遍。疯狂的激情,焚山煮海的激情,在世间,很难得到相同强度的回应,将它作用于一位情窦未开的十六岁的中国女孩,则只能盼望奇迹之外的奇迹了。但这样的奇迹并未降临人间。一位东方少女,尤其是一位头脑睿智的大家闺秀,一旦意识到她的初恋将不是玫红色的故事,而将是桃红色的事故时,她就决不会轻易入局,而将全身引退。已为人夫、为人父的徐志摩也就只能自恨情深缘浅了。徐志摩身上并不具有成年男子通备的那种沉稳持重的性情,而“责任”二字反衬得其浪漫的言行多少有点滑稽可笑。大雨之中他在桥头守望彩虹,对英国文学界的“病西施”——女作家凯瑟琳·曼斯菲尔德(徐志摩昵称她为“曼殊菲尔”)表现出近乎崇拜的爱慕,16岁的林徽因还不能理解这般炽热的浪漫情怀,顶多也只能一知半解。偏偏可惜的是,徐志摩固然能创立一门融贯中西的爱情宗教,他本人却不是一位合格的启蒙牧师。这就注定了以下的事实:他选择了一处正确的地点,却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时间;他选择了一位合适的对象,却选择了一种糟糕的表达。因此,尽管他们有缘相聚,也曾用双楫剪开过剑河的柔波,并肩穿越过海德公园的蹊径,内心的弦索弹拨复弹拨,却始终没有奏响同一支曲调。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一位已经下野的民国政府前司法总长,徐志摩的忘年交,这幕短剧的参与者,他虽一身兼演慈父和好友的双重角色,却根本帮不上任何忙,提不出既合情又合理的忠告,只得眼睁睁地看着两个年轻人为一局难以合龙的感情而折磨自己。林长民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做一个有天才的女儿的父亲,不是容易享的福,你得放低你天伦的辈分,先求做到友谊的了解。”他唯一能做的事便是带着女儿归国,让空间和时间来作客观的裁断。林徽因走了,偌大的伦敦空寂下来,徐志摩极目长天,只见永不开缝的阴霾封锁着穹庐,于是他合上厚厚的日记,任由方兴未艾的情愫在里面哔哔剥剥地烧成一寸寸余烬。
  一年之后,1922年10月,徐志摩归心似箭,他在剑桥大学已经打熬两年,却毅然放弃了即将到手的硕士资格,匆匆忙忙赶回国内,只为了与风华绝代的林徽因重续旧缘。他简直不敢相认,这才分别多久?她已出落成美丽的天鹅,其秀润的神采殆非笔墨可以形容。徐志摩头一眼就看出来了,她心里有了光,那是无远弗届的爱情的光明,昔日被云翳雾笼的大片盲区已不复存在。他不禁满怀醋意,要问那个创造奇迹的情敌是谁。原来是他,是自己的恩师梁启超的二公子梁思成,知道了这个答案,他无从发作,只好咽下一口唾沫,再咽下一口唾沫。认了?忍了?在情场上,他的确有一往无前的勇气,不怕任何对手,但在对手的身后,若站着严师梁启超,他还有多少胆色?真不好说,他的功力顶多也只能发挥四成,又如何是梁思成的对手? 
  徐志摩的浪漫情怀大受阻遏,他的情绪难免会有些失控,一有闲暇便跑去接触“伦敦的虹影”——美貌颀颀的林徽因。那对志趣相投(都热爱建筑学)的年轻情侣常结伴到北海公园内的松坡图书馆(为纪念蔡锷而建)“静静地读书”,他也追踪蹑迹而至,稳稳地做着电灯泡,渐渐地不受欢迎,直到有一天他看到梁师弟手书的那张字条——Lovers want to be left alone (情人要单独相处)——下了一道冷冰冰的逐客令,才茫然若失,怅然而返。
  1924年4月,印度诗人泰戈尔应梁启超、林长民之邀来华访问,徐志摩、林徽因及“新月社”同人为为庆贺泰翁六十四岁生日,特别演出泰翁的诗剧《齐德拉》,林徽因饰演公主齐德拉,扮相之美丽不可方物,一时引起轰动。泰翁在华期间,游览了故宫、颐和园和香山等地,徐、林二人常陪同左右,被人戏称为“金童玉女”;报纸上还将白发苍苍的泰翁、郊寒岛瘦的徐志摩和清丽脱俗的林徽因形容为松、竹、梅“三友图”。对于这两个谑称,林徽因也许有点犯窘,徐志摩则坦然受之。无奈玉女不恋金童,金童自寻烦恼,徐志摩曾向慈祥的泰翁倾吐了内心的积愫和苦痛。诗人最天真,泰戈尔也不例外,他自以为写过《新月集》,做月老该是分内事。泰翁亲自出马,得来的答复却仿佛是法庭上的终审判决:林徽因的心已经百牛莫挽,完完全全归属于梁思成,旁人不得有非分之想。
  山火不烧向这片树林,便会烧向另一片树林。明眼人都不难看出,徐志摩的叛逆性格中含有明显的孩子气。此后,他冒着风险,转而追求师弟王赓的妻子陆小曼,并义无反顾地与之结合,即为明证。他这样做几乎惹恼了整个社会,父亲“只当此儿已死”,恩师骂他个狗血淋头,朋友们劝阻不了,也摇头叹息。正是在这四面楚歌的形势下,爱情的力量,他那股子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执拗劲充分体现出来,徐志摩胜利了,同时也就无可救药地失败了。在他的亲友看来,那位挥霍成性的交际花,用情不专的瘾君子,尽管才貌双全,却带着一身“恶之花”的毒质,故而与徐志摩理想之爱的目标相去甚远。由希望堕于失望的徐志摩精神日益消沉,于是发出哀叹:“在妖魔的脏腑内挣扎/头顶不见一线的天光/这魂魄,在恐怖的压迫下/除了消灭更有什么愿望?”(《生活》)此诗作于空难前的半年,真是一语成谶啊。当失望的徐志摩将目光从陆小曼身上游移开去,林徽因纯净而且成熟的美丽又超乎以往地吸引着他。是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他的感情几经挫折,已变得沉着而深化。北京北总布胡同三号成了徐志摩精神的避风港,昔日慎为之防的梁师弟已不再将可怜的徐师哥拒之门外。陆小曼抓牢了徐志摩的身,林徽因则攥紧了徐志摩的心——她将他的这份感情视为“inspiring friendship and love”(富于启迪性的友谊和爱),然而沪、京两地的这场拔河尚未见出分晓,徐志摩搭乘的飞机(正顶着浓雾飞向北京)就轰的一声撞在济南郊外开山村附近的西大山上,骤起的烈焰将那条拔河的长绳拦腰烧断了。
  理智果真能管领一切吗?不能,但它是驾驭烈马的一条缰索,对于一位骑术未精的人来说,总还有些用处吧。林徽因所受的东西合璧的教育便提供这样一种“骑手的理智”。她在徐志摩殉难两个多月后写信给胡适,推心置腹地讲出一篇伤心裂肺的话:
  实说,我也不会以诗人的美谀为荣,也不会以被人恋爱为辱。我永是“我”,被诗人恭维了也不会增美增能,有过一段不幸的曲折的旧历史也没有什么可羞惭。我的教育是旧的,我变不出什么新的人来,我只要“对得起”人——爹娘、丈夫(一个爱我的人,待我极好的人)、儿子、家族等等,后来更要对得起另一个爱我的人,我自己有时的心,我的性情便弄得十分为难。前几年不管对得起他不,倒容易——现在结果,也许我谁都没有对得起,您看多冤!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 
  “不够爱他”,并不等于不爱他,这是林徽因的一句颇有技巧的大实话。爱在潜滋默长,在两端用力拉拽,也是无须讳言的实情。假若徐志摩不死在1931年11月19日,而死在以后的另一时间,就不难预见,一场爱的新冲突终会冰山露出海面,火山喷出烈焰。空难适时地消除了这种可能,这是天意,天意难违啊!
  有一个细节显然不可忽略。徐志摩飞机失事后,梁思成是亲赴现场参与善后事宜的少数几位朋友之一,他给妻子林徽因带回了一块飞机残骸上烧焦的木片作为纪念品。这块焦黑的木片显然被林徽因当作了徐志摩生命的象征,一直将它悬挂在卧室之中,整整悬挂了24年,直到她告别苍凉的人世。是爱情还是友情?何必非要作出非此即彼的甄别和分辨?它是人间不可多得的真情,一份值得纪念到死的深情,这已经足够了。
  林徽因有一颗诗质的敏感的心灵,控之在手的理智终究难敌荡之于怀的感情,她勇于承认:“我们这一群剧中的角色自身性格与性格矛盾,理智与情感两不相容,理想与现实当面冲突,侧面或反面激成悲哀。”(《纪念志摩去世四周年》)徐志摩死后,在她内心这种感性的反弹遂变得格外强烈。她说:“理想的我老希望着生活有点浪漫发生。或是有个人叩下门走进来坐在我对面同我谈话,或是同我同坐在楼上炉边给我讲故事,最要紧的还是有个人要来爱我。我做着所有女孩做的梦。”(《致沈从文》1937年11月10日)可惜志摩死矣,那种一呼一吸间都能沁人心脾的爱的芳馨已不复存在,为此她才感到格外难过。她说:“我所谓极端的、浪漫的或实际的都无关系,反正我的主义是要生活,没有情感的生活简直是死!如果在‘横溢情感’和‘僵死麻木的无情感’中叫我来拣一个,我毫无问题要拣上面的一个,不管是为我自己或是为别人。人活着的意义基本的是在能体验情感。能体验情感还得有智慧有思想来分别了解那情感——自己的或别人的!”(《致沈从文》1936年2月27日)可惜她觉悟得稍晚了些,徐志摩未能成为这番憬悟的受益者。有个现成的问题是,林徽因为何频频向沈从文倾吐心声?除了他们之间多年的友谊,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沈从文是徐志摩的得意弟子,是一个真正的知情者。他听到这番话,该为他的老师感到悯惜,感到悲哀了吧。
  从智识上,林徽因非常欣赏徐志摩,后来她写诗,就更能欣赏作为诗人的徐志摩。除了欣赏他显而易见的才华之外,她还欣赏他的为人:“你的心情永远是那么洁净;头老是抬得那么高;胸中老是那么完整地诚挚;臂上老有那么许多不折不挠的勇气。”(《纪念志摩逝世四周年》)她还说:“志摩认真的诗情,绝不含有丝毫矫伪,他那种痴,那种孩子似的天真实能令人惊讶。”(《悼志摩》)像这样披肝沥胆真性情的朋友,别说放眼文化圈中,就是放眼人间,又能找到多少?愈是认清了这一点,林徽因便愈是珍重徐志摩的那份无价的情谊,也就会为了一场“日记风波”大动肝火,大伤心气。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林徽因与梁思成留美期间,曾将北京北总布胡同三号的房子借给陈源和凌叔华夫妇暂住一段时间,徐志摩即在此期间将一个文件箱交托凌叔华保管。可万万没想到所托非人。凌叔华的好奇心超过了她的教养程度,她弄开了锁,偷看了志摩的《康桥日记》,还将它们拣选出来,另藏别处。徐志摩惨遭空难后,林徽因才从叶公超(新月社作家)处得知志摩的《康桥日记》落入了凌叔华之手。出于对自己少女时代那段特殊交往的好奇,也想看看徐志摩当年笔下的自己有多么幼稚可笑,她便去找凌叔华要看这份“原始档案”,这个要求可谓合情合理。当时,凌叔华正打算作《徐志摩传》,极欲占据第一手资料,于是以“遍找不着”和“在字画箱中多年未检”为由一再推脱搪塞。林徽因自然气恼不过,请出了胡大哥胡适来居中调停,总算收回了那只文件箱。但经过清点,那本《康桥日记》仍然不在其中,这显然是闺秀派作家凌叔华使出了妙手空空的招法,仍在玩缓兵之计。此后,又费去几番周折,林徽因总算拿到了那本“旧账”,却发现其中涉及自己的部分已被凌叔华一字不剩地裁去了。徐志摩曾对林徽因说:“叔华这人小气极了。”他的话总算得到了应验。《康桥日记》的关键部分石沉海底,徐志摩1920年秋、冬的心路历程从此漫漶于历史的风雨之中,成了解不开的谜团,这不仅仅是林徽因个人的遗憾,也是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者的损失。 
  人与人的缘分真是一言难尽。徐志摩在雾都伦敦邂逅了林徽因,他只知道那是猝不及防的美,那是突如其来的爱,还不知道那就是诗,但他不可能绕过缪斯的圣殿,他命定要作希腊神话中俄耳甫斯那样的乐手,这也是天意难违啊。11年后,他“御风而行,泠然而善”,谁知那一趟空中旅行的终点竟是天国?他急着去北京见林徽因,听她主讲的古建筑学报告,谁知那竟是他最后的赴约?他爽约了,这是一生中唯一的一次。他们的缘分如此结束,就像是一首诗,一阙词,一支音乐,戛然而止。但缪斯并未离去,徐志摩的诗笔仍留在人间:
  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
  澄蓝的天上托着密密的星。
  那一晚你的手牵着我的手,
  迷惘的星夜封锁起重愁。
  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
  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
  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
  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
  到如今太阳只在我背后徘徊,
  层层的云影留守在我的周围。
  到如今我还记得那一晚的天,
  星光、眼泪、白茫茫的江边!
  到如今我还想念你岸上的耕种:
  红花儿黄花儿朵朵的生动
  这是林徽因的诗作《那一晚》,语感和意象都拓下了徐志摩诗艺的鲜明印记。其中“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更是对徐志摩《偶然》一诗中“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的遥相呼应。可惜林徽因发表诗歌的那一年(1931年)年底徐志摩便永远喑哑了他歌唱的喉咙,要不然,在他的牵引下,林徽因必定能将她的诗笔变成魔棒,点醒更多美丽的意象,在缪斯的圣殿里,他们将相得益彰。
  二、今之女学士
  自古情场如战场。徐志摩输给比自己小五岁的师弟梁思成,而且输得心服口服,是完全合情合理的。这对情敌,论教养程度,基本一致,都是年纪轻轻就负笈留洋,入读国外的名校,徐先后就读于伦敦经济学院和剑桥大学,梁就读于宾夕法尼亚大学;论谈吐,两人均出语不凡,富于幽默,徐志摩口若悬河,梁思成言如美玉;论风度,徐志摩潇洒飘逸,梁思成沉稳持重;论书卷气,徐志摩含辉,梁思成蕴秀,两人各有千秋。论性格,徐志摩如冬火,梁思成如春阳,热度不同,但各有各的好处。这样比较一番,还是难分伯仲,那就得继续往下比较。至少有两方面形成差异,一是他们的家庭背景迥然不同,前者的父亲徐申如是浙江硖石的富户,后为上海的银行家,给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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