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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中美婚恋的性学分析-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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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某种生理体质特征的偏好,异族异性正好具有,而本族异性则缺乏;(4)对某种心理感情特征的偏好,异族异性正好具有,而本族异性则缺乏;(5)对某一异族的人文或地理感兴趣,故延伸也对这个异族的人感了“性”趣;(6)追求性刺激的多元化满足;(7)遗传优生观的需要;(8)影视等现代直观媒体的引导。当然,以上这些观点仅是相对的。 
  两个特定的异族异性,在具体的接触中,所产生的两性吸引是因人、因地、因时、因心境而不同的。黄白、黄黑、黄红、黑白、黑红或红白之间交合与通婚的生理、心理基础就十分不同。 
  即便在黄白之间,代表“黄”的,又有各种亚裔,如中国人、日本人、朝鲜人、越南人、泰国人、菲律宾人等,他们或她们,在生理和心理上也有较大的差别。 
  往细一点说,在中国人中间,又可按地域和地方文化背景,分为:汉族人、少数民族人、北方人、南方人、大陆人、台湾人、香港人等,他们或她们之间也有相当的差异。   
  什么是异族通婚的动机?(1)   
  你为什么喜欢这个男人而嫁他? 
  你为什么喜欢这个女人而娶她? 
  每个男人或女人都有自己的理由。 
  正像任何社会行为都可以找出某种动机一样,异族通婚的参与者各自都有一定的抉择出发点,它也许是政治性的、经济性的、现实需要性的,也许是精神性或纯粹个人心理特质性的。 
  美国性心理学家韦尔特·查尔(Welter F。Char)认为,异族通婚的动机不能只归结为“上意识”,而应该是“上意识”与“下意识”的结合。有人甚至认为,对东西方异族通婚动机的研究,不能全用西方科学主义方法来解释,至少有一块地盘是属于东方神秘主义的。 
  根据研究,异族通婚的动机问题大致可以划为下列十一类。 
  一、出自爱情 
  有的异族男女之间不顾强烈的家庭、宗教、社会以及熟人、朋友的压力,宁愿牺牲很大的物质利益,追求浪漫爱的升华,坚决结合在一起,然而,这种不现实的通婚会有很大的变数。日后,在热度降低之后,接踵而来的文化差异、不利的经济状况以及各种压力带来的种种不便,都可能产生不和谐以致冲突。所以著名心理学家劳伦斯·库比(Lawrence Kubie)警告说,以这样的“爱情”为异族通婚标准恐怕是不恰当的。 
  二、出自机缘和便利性 
  这对异族通婚尤为重要,例如驻扎在越南的美军士兵由于便利的机会,才有可能与一位越南女子相识而结婚,相反,如果他只在美国,就不会有这种缘分。同样,一位中国学者因在法国学习,才有机会与巴黎女郎邂逅而婚恋,否则一切无从谈起。倘若不是因为在夏戚夷东西方研究中心同窗,一位来自艾奥瓦州的美国男生就不可能与一位巴基斯坦女生喜结连理。 
  三、出自猎奇 
  人们的行为总是反映个人特性和心理状态。有的人总比其他人喜欢冒险去尝试不同的东西,比如新的饮食或新的人群。因此,他们比其他人更可能超越自己原有的文化背景,去尝试与不同族裔的婚姻。这一类行为的一个极端的倾向就是显露主义(Exhibitionism),即有的人与自己种族以外的人结婚只是为了显得与众不同。这就是为什么在那些经常出现在舞台或银幕上的人们中,混合婚姻的发生率比较高的原因所在。 
  四、出自现实需要 
  结婚的动机多种多样,不少人纯粹是为了现实的需要。一位穷苦的德国白种姑娘,可以为了物质利益和移居美国,而同意与一位战后驻德的美军黑人士兵结婚。一个日本女人也会为了同样的原因而与美军黑人士兵结婚。但不幸的是,一旦她们来到美国,便立即发现梦想与现实不符,她们的丈夫比别人穷,一切都很不如意。有的人同异族通婚,只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社会地位。例如,一个白种女护士同一个亚裔医生结婚,可能只因为她觉得成为医生太太,可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这个亚裔医生同意与白种女护士结婚,也可能因其太太是白人,而觉得脸面更有光彩。 
  五、出自“俄狄浦斯情结”(Oedipus plex) 
  许多心理分析学家相信异族通婚或异系配合的现象强烈地植根于所谓恋母或恋父情结。根据对儿童成长的心理分析,在3~5岁时,孩子会对异性的双亲之一产生更强的积极感情,而对同性的双亲之一则产生消极的感情,甚至将之视为竞争的对手,成为一种三角形“情敌”式的冲突。只有当孩子将自己的注意力转向另外的异性时,才会克服这种冲突。然而,倘若一个儿童不能成功地克服这种冲突,就会影响其以后的择友或择偶。 
  根据著名心理分析学家卡尔·亚伯拉罕(Karl Abraham)的研究,这些未能克服俄狄浦斯情结的儿童,后来可能会寻找一个非常特别的配偶,既可能是很近的亲戚,又可能是极不同的异族人。前一种情况表现病理性俄狄浦斯情结的固定化,后一种情况则表现了一种对“乱伦的极大病态性恐惧”。这就是说,前者指的是一些对异性双亲之一特别依赖的人,可能会找与自己的父或母非常相似的亲戚,如堂兄弟、姐妹或表兄弟姐妹。相反,另一些本来依恋异性双亲之一的人,由于试图克服“乱伦的恐惧”,而可能寻找一个与自己所依恋的双亲之一极不相似的人。例如,一个与自己母亲极亲近的男士,为了抵抗对乱伦的恐惧,可能会叛逆地与一名其母亲极反对的姑娘结婚。 
  另两种可能的情况:一是对异性双亲之一持消极或负面感情的人,也许会找一个与这个父或母截然不同的人,即不同种族的人;另一是那些与同性双亲之一竞争而依恋异性双亲之一的人,则可能因恐惧和内疚,竭力找一个不同种族的异性。 
  上述这种家庭问题,还可能延伸到其他家庭成员如兄弟姐妹之间。例如,一个人对兄弟姐妹中的某个异性成员有乱伦的恐惧或消极负面的感情,也可能会找一个与这个成员完全不同的婚偶。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个人幼年期的爱恋对象也会影响其后来的择偶。例如,一个美国南方后裔的白人姑娘之所以选择她的黑人司机结婚,可能是因为她得到过一个黑人保姆的爱心照料,从小就与这个保姆的孩子们玩耍,而这种婚姻就是她对早年爱恋对象的回报。   
  什么是异族通婚的动机?(2)   
  六、出自父母影响 
  如果一位当父母的人不满意自己的配偶,他或她也许会有意无意地鼓励其子女今后找一个与自己配偶完全不同的配偶。例如,一个日本母亲可能会教诲其女儿找一个中国丈夫,因为他不像她的父亲那样只会等候伺候。一个夏威夷父亲可能会训导其子,今后要找一个日本老婆,因为她很节俭,不像他的母亲那样大手大脚。也有相反的情况,如果有的父母强迫子女必须找一个同族配偶,而这个子女却产生逆反心理,偏偏要找一个不同种族的婚偶。 
  七、出自对异族文化的主观想象 
  人们经常对自己的文化或其他文化有不切实际的想象。有的人选择了异族通婚,因为其认为来自不同文化的配偶可以给自己带来本文化所缺的有益的东西。例如,一个白种男人同一个日本姑娘结婚,因为他想象来自日本文化的她会满意地服侍他。一个夏威夷女人愿意同一个中国男人结婚,因为她想象来自中国文化的他会给她可靠的经济保障。 
  另外,异族通婚的性基础经常表现为某种不现实的陈旧幻想。例如,黑人男子总被认为性机能强健,黑人女子也被认为是性欲旺盛,而日本女人在生活中的作用被想象为仅是取悦丈夫。因此,当某一个白种男人在与白种女人性生活不谐调时,也许就会把日本女人选作理想的性爱对象。异国情调可以刺激性欲,尤其当一个人如果对自己的“性”不满意时,“禁果”的诱惑就会格外强烈。 
  八、出自尊贵感和卑贱感 
  人们往往有一个倾向,就是用高低贵贱的偏见来划分种族和少数族裔,而且有可能成为异族通婚的动机。 
  先从卑贱感说起,如果一个人有残疾(肉体的、社会的或精神的),可能会觉得自己只能被“低”一等种族的某一异性所接受。例如,一个高加索的跛脚男人,由于无奈而会找一个没有受过教育、但他觉得能不在乎他残疾的玻多黎哥姑娘为妻。这种卑贱感并不一定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而是某种心理作用或精神病作用的产物。 
  与此相关,人们可能由于一种“降等”或“第二最佳选择”的心态而异族通婚。例如一个因夫亡离婚或未婚而有孩子的白种女子,本来想与自己同族男子结婚,但由于孩子的拖累,只得退求其次,从“第一选择”被迫降到“第二最佳选择”,找一个不同种族的男子成婚。这种女人往往认为,这种委屈下嫁,可以换得新配偶对孩子的格外关照。 
  根据社会学家约瑟夫·高尔登(Joseph Golden)1953年的统计,在费城,与黑人结婚的中年白人女人的离婚率比一般白种女人要高。 
  与卑贱感不一样,某种“尊贵感”又可能使一个人自觉为高等的“救世主”,为拯救一个“低等”种族的成员而奉献自己。例如,一个在韩国传教的美国传教士,可能会与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韩国女子结婚,因为他觉得她在受苦受难。 
  九、出自征服异族感 
  有的人出于某种蔑视或报复的动机来与异族通婚。例如,一个对白人仇视的黑人男子,却可能为实行报复而设法娶一个白种女子。从历史上看,许多实行过黑奴制南方白人的一个恐惧,就是几乎所有黑人男子都企图搞上白人的女儿,并认为对白人的最大羞辱就是让他们的女儿都同黑人结婚。还有一种可能是上述情况的补充,一些白人女子感到对自己父辈和文化背景的不满而叛逆地同黑人结婚。 
  十、出自理想主义的行为 
  有一些人对种族关系有着很高尚的社会理念,像平等、博爱等,因此认为异族通婚就是这种高尚理念的实行结果。这种理想主义的行为往往建立在救世幻想对被迫害者的认同、对权威的叛逆以及卑贱感情结等动机之上。例如,一项研究结果揭示,开放的犹太姑娘与异族通婚率比其他人口要高。那场“黑色是美”的成功运动把黑人的“价值”大大提高,以至于白与黑的通婚成为一种“解放”状态象征。 
  十一、出自施虐、被虐狂心态 
  并非所有的婚姻都出于爱情。在社会上存在着许多性施虐或被性施虐狂的婚姻。例如,一个白种男人可能娶一个黑人女子“奴隶”,以便控制和伤害她。而一个黑人男子则可能娶一个白“女奴”,并且告知她,他可以随时羞辱和欺压她,而她已远离自己的朋友和族群。一个性施虐狂者,很难放弃这种破坏性的婚姻。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婚姻是“社会自杀”的一种形式。 
  从以上十一种对异族通婚的分析,可以基本看出积极和消极的两个方面。 
  一般说来,对异族通婚有两种极端的看法。 
  一种看法认为,异族通婚是人类相互关系理想化和进步化的形式表现,它打破了偏见和隔阂,而参与其间的人们都是强有力的、有勇气和崇高理念的。 
  而另一种看法则针锋相对,把异族通婚看成是不健康的、不正常的,参与其间的人都是不明智的、犯了选择性错误的。 
  对上述动机的分类和分析,我们并不完全赞同,但至少可以得到一定的启迪。 
  美国性心理学家丹尼洛·庞斯(Danilo E。 Ponce)对异族通婚择偶问题的讨论者提出四项有益的忠告。忠告一:不应该认为从异族选配偶有什么不对。忠告二:不可能因创立了某一种概念方式,就可以充分和满意地解释或说明异族通婚择偶所可能涉及的全部因素。忠告三:异族通婚择偶所做的决定和过程,并不是在“真空”中进行,而是受到形形色色的主客观条件的影响或制约。忠告四:应该将婚姻的正规仪式视为异族通婚择偶从相识到关系发展整个过程的最后完成。   
  什么是异族通婚的动机?(3)   
  美籍华裔婚姻学家徐静(译音)专门谈了异族通婚的咨询问题。 
  首先,应该对动机进行评估,因为人们采取异族通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除了特定的政治、经济、宗教等动机外,还有精神病变的、“求解放”的、自我实现的、意识形态的、罗曼蒂克的等等。例如,一个德国姑娘为了摆脱战后的贫穷而与一个美国邮递员结婚;一位黑人作家把一个白人姑娘勾上床,是为了一雪以往所受的白人的屈辱;一个白人姑娘在被自己白人男友抛弃之后,转而与黑人交友,因为她觉得在黑人中间,她就像一位“白雪公主”。 
  其次,应该认清愿望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因为人们经常用自己的想象来看待其他种族或族裔,容易以一种良好的愿望来构造自己心目中的异族婚偶,何况即便在同一个种族或族裔中个人与个人也可能完全不同。例如,一个美国白人男子以为自己找到一个日本姑娘,就是找到了一个“东方娃娃”,结果婚后发现,自己不幸地找到一个中国人所说的“母老虎”;一个日本姑娘以为自己找到一个美国白人男子,就是找到了一个“民主救星”,结果发现自己连一个简单的决策都参与不了。 
  再次,应该对困难进行预估,因为异族通婚的双方,一旦浪漫期一过,在今后的实际生活中会遇到婚前没有想到的种种问题,如钱财、孩子、娱乐、个性、社会歧视及亲戚关系等。例如,一个白人丈夫虽然接受一名华人女子为妻,但却不能容忍后来生的孩子是“眯眯眼”。 
  最后还应该对能力和相适性有所认识,因为应付今后的各种逆境和挑战,异族通婚的双方必须有一定的自强力和意志力量,并且相互能自觉调适以达到谐调。例如,为了解决双方可能发生的相异性,下列问题是否能正确回答:(1)双方是否达到都可以接受的妥协?(2)双方的争吵的周期和密度如何?(3)争吵后是否能达到更好的理解和更多的接受性,或只是将敏感问题封存不再讨论?(4)双方是否能尊重对方的伦理标准、日常习惯、业余爱好、生活目的、个人理想及价值判断等?(5)双方是否感觉到自己受到对方的支持、赞赏和感谢?(6)双方是否将其相互关系推向最佳状态?(7)双方是否能在相互的关系中感到幸福?   
  异族通婚有哪些问题?(1)   
  异族通婚不可避免会带来很多的问题。 
  成功的通婚就是克服了这些问题,而失败的通婚则是不能克服这些问题。 
  然而,大多数的通婚,并非能简单以成功或失败来概括,而是处于两个极端的广大中间边缘地段。这些通婚,由于某些因素的制约,显出一种暂时相对稳定、相对静止、相对均衡的状态,只要有某种外力的干涉或侵扰,本来潜在的危机就可能迅速暴露,那种稳定、静止和均衡就可能被立即打破。 
  一些性学家和婚姻专家们专门研究了问题的所在以及克服之道。常见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沟通问题 
  任何婚姻都要求参与者互知或分享双方之间的思想、看法、决策和喜怒哀乐的情感。这种交流和沟通的渠道一旦不畅通,就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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