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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中美婚恋的性学分析-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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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沟通问题 
  任何婚姻都要求参与者互知或分享双方之间的思想、看法、决策和喜怒哀乐的情感。这种交流和沟通的渠道一旦不畅通,就会产生误解、猜忌、隔阂,甚至冲突。因此,美国性学家理查德·马考夫(Richard Markoff)指出,沟通问题是异族通婚的第一大障碍。 
  交流和沟通的障碍首先是语言和语言后面的思维方式和文化背景。由于思维方式和文化背景的不同,以及对各种概念界定的不同,任何两种语言之间的对译会产生模糊性、歧义性和不确定性。 
  一般说来,同文化的人,在长期的、自然的、渐进的约定中,互相知道对某种事物或情形应该怎样向对方表达和怎样理解对方的表达。两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不可能在很短的时期内就全部认可、接受和理解这种互相表达的约定。例如,有这样一段对话: 
  丈夫:这个周末我们应该去拉斯维加斯(赌城)赌一把。 
  妻子:是。 
  别小看这两句简单的对话,它们可能带有很复杂的不确定性,因此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态度和深度去理解。从不同文化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出发,可以对这两句话做不同的解释。 
  从“丈夫”的角度说,他的这句话,可能是意见的陈述,是要求的提出或命令的传递。到底是试探、协商、有保留、有余地?还是铁板钉钉、不可违抗、必须服从?在男女平等的观念中是前者,而在封建夫权制和大男子主义中,当然是后者。从“妻子”的角度说,她的这句话,可能是高兴的赞同、无心的应对、有意的取悦或无奈的服从。到底是自觉的、积极的、主动的参与感?还是麻木的、消极的、被动的依附感?在男女平等的观念中是前者,而在男尊女卑的观念中则是后者。 
  有的西方丈夫会对东方妻子一味的“是”不解、反感甚至恼火,觉得她没有头脑,没有选择,更没有主见,是一个乏味透顶的女人;有的会觉得她表面无异议地附和,实际上是怕负责任;还有的甚至认为她言行不一、心机叵测、难以对付,因而心存戒备。小说兼电影《喜福会》中,那个华裔女子若丝对洋老公泰德总是说“是”,结果成了离婚的一个借口。 
  一般说来,东方人说“是”与西方人说“是”,往往含义不同;而两者所说的“不”,往往含义也不同。 
  东方人说的“是”或“不”,往往表达一种对既定人与人关系和伦理秩序的根本肯定或否定态度,而西方人的“是”和“不”却往往是一种实践性经验性的暂时确定性,或者说只是对某一事实肯定或否定的简单判断。 
  一个传统的东方女人所说的“是”或“不”,并不是对某种特定事物或意见的直接表态,而是对她应该遵守的那个价值体系的间接表态,符合那个体系就是“是”,不符合那个体系就是“不”。 
  比如上述那个对话,一个传统的东方妻子,说“是”,并非是对应该不应该到赌城、有无兴趣、什么时候去、赌博对不对等具体问题的回答,而是对丈夫地位、价值和权威的肯定。 
  与此相反,一个现代西方妻子在这个对话中所说的“是”,则可能是从自己的兴趣、当时的情绪、有无时间、交通是否便利、在赌场怎么安排孩子等具体问题的考量后,所做的肯定回答。 
  与一般东方人又不同,中国人的“是”和“不”,有更多的复杂性,它们既有所谓儒家的伦理“确定性”,又有所谓道家佛家的某种“无为”或“随缘”的“不确定性”。中国人一般在用“是”或“不”时,明显带有回旋的余地和保留的态度,当一个小官僚或小买卖人说着“是是是”或“不不不”时,你很难弄清他到底是什么态度。现代的中国人更一般不爱直接用“是”或“不”作简单判断。例如当一个西方主人问一个中国客人,是喝咖啡、可乐、果汁、冰茶,还是其他什么饮料时,后者常常习惯地回答“随便”、“都可以”、“无所谓”、“马马虎虎”等等,让对方摸不着头脑。“谢谢”的用法在不同的文化中也很不同。在西方文化中,“谢谢”可以也应该用于一切关系和场合,包括夫妻之间。如果丈夫或妻子帮对方做了一点什么,或给了一点什么,对方很自然就会说声“谢谢”,如不说,会显得气氛很不融洽。换句话说,你说了“谢谢”,并没有什么特别,但不说,就有点特别了。相反,在日本,“谢谢”绝不应用于家庭之内,因为那是见外的表现。在中国,一般家庭中,夫妻之间若用“谢谢”反而不亲密,显得一种陌生感。因此,在东西方通婚中,仅因为“谢谢”都会带来误解和不愉快。   
  异族通婚有哪些问题?(2)   
  我们可以举出许许多多这一类因口语用法(Colloquialism)引起的交流和沟通问题。此外,一些非语言的交流方式,如表情、手势、姿势、身体接触等也会引起通婚双方的误解和隔阂,因为它们往往表达某种情绪和态度。例如一个中国丈夫看到白人妻子与各种男性亲友熟人拥抱,甚至亲吻,也许会感到不愉快。 
  “幽默”是另一个引起不同文化之间冲突的重要方面。在一种文化中可以“幽默”的,在另一种文化中则可能是绝对的禁忌。在这个世界上,常常因为一句“玩笑”引起种族冲突,甚至残酷的流血事件。异族通婚的参与者之间,由于文化的差异,幽默的表达和接受常常被误解,因而造成一些不愉快的后果。 
  二、价值问题 
  不同的文化强调不同的伦理标准、人生态度和行为方式。 
  总起来说,西方人注重独立性、自主性、竞争性和以权利为主的个人主义,而东方人则注重相关性、服从性、合作性和以义务为主的整体主义。 
  西方人的家庭注重其成员的平等关系、自由抉择、个性发展和各行其事,而东方家庭则注重其成员的尊卑等级、依附关系、定向发展和家规伦纲。 
  由于不同的宗教、地区、行业、经济状况和教育程度,即便是同一大文化中,也有亚文化和相互冲突的价值观。 
  以上种种价值观的差异,会使异族通婚的参与者产生障碍、隔阂,甚至冲突。如果一个家庭中,夫妻的一方强调平等关系、自由抉择、个性发展和各行其事,而另一方强调尊卑等级、依附关系、定向发展和家规伦纲,双方就不可能有和谐的生活。 
  三、实际问题 
  价值观虽然重要,但作为主观标准的价值与作为客观实践的行为不一定相符合,甚至常常会背道而驰。 
  人们在实现主观价值的过程中,受到客观环境、物质条件、现实利益及其他外在因素的制约和干扰。 
  例如,一个白人姑娘为了冲破种族的藩篱,想嫁给一个黑人青年。有人对她说,在你作决定之前,最好先到黑人贫民窟去体验体验。于是,她专程到纽约哈雷姆区呆了一阵,发现自己并不能适应黑人区的生活。再例如,一个中国女留学生一向追求西方式的个性自由,但毕业之后一直找不到职业,居留身份有了问题。于是,经人拉关系,嫁给了一个白人卡车司机。婚后才发现此君酗酒吸毒加嫖妓样样都干,一回家就逼她口交和肛交,她虽然痛苦不堪,想离婚,但一想到自己的绿卡,就不得不继续忍受煎熬。 
  四、原型问题 
  人们经常犯的一个错误是建立在原型(Stereotypes)上的偏见,即人们经常不把某一个人当作具体的个人,而当作一种文化、一个种族、一种宗教、一个阶层、一个行业或一种性别的代表。 
  这种“原型偏见”可以是“正面”视角,例如,看见一个白人,就联想他代表了现代文明的科学、民主、平等、自由,结果却发现他是具有完全相反特征的人。它也可以是“负面”视角,例如:看见一个黑人,就联想他代表易于犯罪的种族;看见一个阿拉伯人,就联想他代表伊斯兰教恐怖集团。 
  当一个人寻求异族配偶时,很容易把他或她当作其文化或种族的代表,结果在婚后产生与原型偏见不符合的现实状况。例如,一个白人男性“偏见”中国女子都是温柔贤惠的,一个中国女性“偏见”白人男子都是浪漫幽默的。结果,婚后很失望,那白人男子是“薛文起悔娶河东吼”,而那中国女子则是“贾迎春误嫁中山狼”。 
  五、环境问题 
  任何婚姻都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或是正面支持,或是负面压力,而异族通婚的参与者受到的环境影响更是强烈。 
  这种影响首先来自其他家庭成员,如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亲戚或宗亲;其次来自同代人,如朋友、熟人、同学、同事、战友或有同一爱好的伙伴;再次来自所属的地方社区、社团、教会、组织和工作单位等。 
  一对异族恋人由婚前的浪漫转为婚后的现实时,上述那些影响就会日益突出。在五六十年代,一些娶了东方女人的白人男人受到相当的压力,亲友们不参加婚礼,同事们也不邀请参加晚会,两口子甚至被餐馆拒绝入内,找职业也成了难题。这种情况可能使婚姻更坚定,也可能使之解体。 
  六、目的问题 
  每一种文化对婚姻的定位、诉求和目的不尽相同。家庭成员的如何分工、什么样的生育计划、怎样教养儿女、怎样进行家庭预算、选择哪一种居住环境等,不同的文化对待这些问题的态度是不一样的。 
  东方传统的婚姻观主要是传宗接代,不断完成以血统为纽带的财产和权力的再继承,因此,婚配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男才女貌、门当户对”。男子的主要职能是支撑门面、挣钱养家,女子的职能则是管理家务、生儿育女、供夫泄欲。 
  中国大陆在极左时期,尤其在“文革”中,找婚配对象的基础和标准是“阶级分析”和“政治挂帅”,造成了日后许许多多破碎的婚姻。 
  现代西方婚姻观主要是建立在浪漫爱情基础之上,并以双方各自的自我实现为目的。然而,这种婚姻观也不一定能使婚姻稳固。婚姻可由“浪漫爱”而得,也可由“浪漫爱”而失。   
  异族通婚的文化调整   
  任何婚姻都是参与者双方学习如何共同生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必须不断互相调整自己,克服个性、教育程度、生活经历和情趣爱好等差异,以便相互适应。这种调整也许是自然性的,也许是人为性的。 
  异族通婚的参与者当然比一般婚姻的参与者要面临更多的挑战和难题,这是因为文化的差异甚至冲突。一对中美结合的夫妻,有了孩子以后,马上就面临几个问题:起什么名字?叫张小钢,还是叫詹姆斯?哪一种宗教礼仪?是接受教堂洗礼,还是到佛庙烧香请愿?怎样开庆生会?是美国式晚会,还是中国餐馆的八大桌酒宴? 
  一个中国丈夫的老父去世,按规矩,应跪拜行祭礼,而美国白人妻子,因自己的宗教信仰可能会拒绝这样做。 
  一个中国丈夫不习惯美国妻子与她的其他男性亲友接吻拥抱,而美国妻子则不习惯中国丈夫的亲友们一点身体接触的亲热都没有。 
  一个美国妻子过婚后第一个生日时,因为没有收到中国丈夫的礼物,也没有收到男方亲友的任何贺卡而懊恼。 
  一个中国妻子在请客的饭桌上用自己的筷子为客人夹菜,在她看来是尊敬或亲切的表现,而在她的美国丈夫看来,却是一种很恶心的举动。 
  现代婚姻是双方志愿签订,而后必须遵守相关规则的一项契约。也有人认为,同其他社会关系一样,实际上是一种博弈或游戏,参与者必须在认可的规则下和范围内展开活动,只不过,这种规则相对稳定,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具体情况不断加以调整和修订。所谓异族婚姻也不例外。 
  美籍华裔性学家郑文兴(译音)认为,一个成功的异族婚姻并不在于持续很长或没有离婚,而在于双方参与者不断进行“文化调整”,达到和谐的共同生活。 
  所谓的文化调整,有三种模式比较常见。 
  一、一元单向型调整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异族通婚参与者的某一方放弃自己原有宗教、语言、饮食和社会活动等文化习惯,而服从另一方的全部文化习惯。因此,在“婚姻游戏”中出现某种零和结局,即“一赢”状态。 
  这种模式的原因恐怕有三。 
  一是某一方的文化背景极强有力或具很强的排他性,自然主导家庭的生活方式。例如:一个嫁给伊斯兰教或犹太教教徒的中国女人,往往会皈依这个宗教;一个嫁给美国白种男人的中国女人,可能会让孩子完全放弃学中文而只讲英语,甚至在家里也只做西餐,不做中餐。 
  二是某一方的个人人格影响力极强,而另一方则很弱,强方总是以自己的面貌来塑造家庭生活,于是,弱方放弃自己原有的文化习惯而顺依强方。例如:一个美国丈夫强烈地要让儿子学打橄榄球,而中国妻子虽然觉得这种运动太剧烈粗暴,但还是依着丈夫的决定办;一个美国妻子坚持要在银行里开自己的户头,而中国丈夫虽然觉得不符合中国人的习惯,但还是顺着妻子的想法做。 
  三是现实环境的作用。 
  有的时候,某种生活方式的选择并不完全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某种特定环境或具体物质条件的制约或许可。例如:一个嫁给美国人的中国妻子,在美国,通常必须学开车自己到超级市场购物;一个嫁给中国人的美国妻子,在香港,则要学着与当地富人一样雇用佣人为自己服务。 
  二、二元双向型调整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异族通婚参与者双方都比较宽容和包容,由于各自并不放弃原本的文化,同时又对对方的文化并不反感甚至还加欣赏,于是,在相互妥协和通融中,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因此,在“婚姻游戏”中出现“双赢”的结局。 
  例如:一对东西方情侣在婚礼中,不可能同时用天主教和佛教两种方式,结果妥协的方式是,上午用天主教方式,而下午则是佛教方式;一对中美夫妻约定,家中的菜单采用轮换制,一天是中国餐,如锅贴、炒面,另一天则是美国餐,如牛排、汉堡包;一个中美通婚家庭,支起圣诞树庆祝圣诞节,几天后又用“给红包”来庆祝中国传统的春节;很多中美通婚的家庭,采用中英文双语教育孩子,或以中西医合璧的方式来治疗家中的病人。 
  有时异族通婚的参与者会用一种中庸的妥协来对付差异。例如:一个中国丈夫按中国孝顺双亲的传统,给老母亲寄100美元,但按美国妻子的习惯是不给父母钱的,“讨价还价”的结果就是只寄50美元;如果在一对通婚夫妻中,一个强调“多子多福”,而另一个则强调“独生子女”,那么,各让一步的结果就可能是一个不多不少的中间数。 
  另一种常见的情况是“混合”。例如:在美国式的家庭晚会上,可以放中国音乐、吃中国菜肴;在房屋装潢中,美国式与中国式的风格和情调可以相映生辉。 
  三、多元创新型调整模式 
  有的异族通婚参与者,可能互相既不喜欢自己的文化,又不喜欢对方的文化,于是决定各自放弃自己原有的文化,而创立一种两人都可以接受的新方式。例如:一对中美爱侣,既不喜欢教堂结婚的方式,也不喜欢洞房花烛的方式,于是,干脆来一个旅行结婚。 
  有时,异族通婚的参与者们,为了避开由各自文化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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