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人的江湖-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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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沮丧落寞委屈的表情。
近年来,考大学时填报过新闻采编专业的张维迎,对大众媒体一直颇有微词。
他曾说过:“部分大众媒体对学术的摧残,对科学思想的藐视,对学者人格的侮辱,应该不是少数吧。这是我们这个社会不可饶恕的罪恶之一。当媒体说自己为民做主时,他们多大程度上花费心思去调查考证真实的民意,真实的现实呢?”
我们专访他的时候,他再度透露出他对新闻媒体的失望。他说,一份眼下颇有名气的经济报纸,曾给他做了个《张维迎: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报道,虽然文字中带有好意,张还是气咻咻地致电这份媒体的总编辑: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我几时接受过你们的采访?
双双接受我们采访的张维迎和他的对手对我们这组报道如何评论,我已不想理会,因为他们已成为报道中的利害关系人。但是,读者的评论,我们不可能毫不在乎。
我预感,我们对张维迎的这组报道,或许会让我们的报纸招致非议。
我的这一预感,源自大众舆论和小圈子对张维迎的评价。我始终觉得奇怪,为什么会有那么一拨人,对张维迎充满不屑、讥讽和批判。有趣的是,少数向我表示厌烦张维迎的人,既没有见过他的人,也没有读过他的书,对他几乎谈不上了解。
张维迎的一位学长说,新闻媒体上报道的张维迎的部分言论,以及他在北大倡导的改革方案,导致大众舆论对他的评价较为负面。今天,新闻媒体报道说,张维迎放言“官员是改革中受损最大的利益集团”;明天,新闻媒体又报道说,张维迎宣称“大学提高学费对穷学生有利”,或许张维迎本人的言论被断章取义了,也或许他本来就是这么说的,反正,大众舆论当中,张维迎就是“利益集团代言人”。你说,这个时代,大众怎么会喜欢利益集团代言人呢?
大众也就罢了,糟糕的是,大学这个小圈子也时常传出关于他的负面评价,我概括了一下,大抵有两条: 狭隘的小农意识使他沽名钓誉妒贤嫉能;熏心的权力欲望使他争当院长排除异己。总而言之,内容与以他的两位同事名义发表的网络公开信差不多。
我不知道对张维迎持负面评价的人们究竟有没有道理,但我知道,一旦《南方周末》,一旦我自己,没有站在批判者的立场,“大刀”没有向张维迎的头上砍去,就可能使我们成为少数人砍杀的对象。
正文 一个世界,多种声音 (10)
2009…11…24 20:52:19 本章字数:1077
果然,《争议张维迎》见报后,网络世界就传来《〈南方周末〉替张维迎抱不平》的网络文章,大意是: 《南方周末》煞费苦心为张维迎抱不平,而张维迎呢,则把自己粉饰成出淤泥而不染的异数。另一篇《光华员工评〈争议张维迎〉》的开头第一句:“老谋深算的政客流氓张维迎,再次调戏一个二十几岁的小记者,强奸民意。”
网络世界虚无缥缈,看得见摸不着照不上面,我装作懒得理会也就罢了,但现实世界的批评,我却很难做到无所谓。北京大学某研究中心的一个博士跟我转述,我的前同事对我所做出的张维迎的报道深表失望。
失望的当然不止于我的前同事。我有些无奈,但并不吃惊。早在我写稿子的那天晚上,一个对张维迎比较熟悉的经济学博士就在MSN上提醒我,张维迎不是好人,尤其善于利用新闻媒体,注意别被他利用了。
稿子见报后,一个新闻界的朋友从远方给我打来电话,他觉得我被张维迎利用了。我对他说:“你为什么不说我利用了张维迎呢?他给了《南方周末》独家专访的机会,他让我们的采访得以顺利进行,如果不是因为他,我们可能不会在那么短的时间内采访到光华的前院长厉以宁啊?!”
他说:“你在开玩笑!”
是的。我是在开玩笑。可是,我不自嘲、不开这样的玩笑,又能说什么呢?
张维迎也享有新闻自由
倘若真的让我辩解,那么我想说,张维迎也享有新闻自由。
新闻自由不仅仅是我们这些新闻记者的自由,也不仅仅是利用各种形式的媒体攻伐张维迎的人的自由,它还是张维迎的自由。如果说法律意义上的自由等同于一种权利,那么,张维迎也有利用新闻媒体为自己说话的权利。
当指责与谩骂铺天盖地而来,他想到新闻媒体,想在和记者的对话中阐述他的观点和立场,我不知道,他有什么错?我更不知道,我们专访他,《南方周末》给一个处于风口浪尖的公众人物一个自我辩解的平台,难道真的有什么不对么?
我不想搅和到张维迎的道德世界,去评论他究竟是改革派还是权谋派,或者改革派和权谋派的混血,他是君子还是小人,是借严肃工作纪律之名排除异己,还是为端正院风教风挥泪斩马谡?这一切,我都懒得去理会,也无法理会。我能力有限,无法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在一个短暂的时间内做出缜密的调查,看清张维迎与同事闹别扭的动机,还原他们之间的是是非非。道德、动机,不仅因为事实难以搞清、无法用常理推测,还在于它们的标准本来就很模糊,个人经验的差异会导致佛眼看人全是佛,鬼眼看人皆是鬼,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正文 一个世界,多种声音 (11)
2009…11…24 20:52:20 本章字数:1071
我觉得,从法律的角度看张维迎和同事之间的纷争,事情会变得比较简单。准确地说,将前同事开除出光华,将现同事的职务免除的一方当事人是光华管理学院,而非张维迎个人。张维迎是光华的院长,他对同事的开除或者免职的建议,只要遵循了正当的行政程序,得到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多数票支持,就是合法的。至于说,合法的行为是否带来正确的结果,程序的正义是否带来了实质的正义,那是另外一回事。
我对与张维迎打口水仗的两位教授素无了解,对他们的印象无所谓好或者坏,我只是觉得,他们用人身攻击的方式谩骂张维迎,缺乏理性。如果张维迎真的搞一言堂,假公济私,恶意陷害,他们可以申诉,可以利用种种合法的、正常的渠道表达他们的异见,而非损害张维迎的名誉。
当然,我也不想做增益张维迎名誉的事。我不想表达我对张维迎的个人印象,我希望自己能够控制情绪,不受网络世界和真实世界中关于他的非议的影响,围绕“人事门”事件,让张维迎和他的朋友、他的敌人在尊重伦理的前提下自由地讲述,从而让读者知道一个更为全面的张维迎,知道他是怎么评价自己的,他在光华的八年都干了些什么。
坦率地说,仅仅就张维迎在光华的教育改革而言,我是欣赏的。除了公开见报的那些内容,还有被编辑删除的内容,比如说: 张维迎力主废除了博士生导师制度,讲师也可以带博士生。博士生统一招录,一年后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100余名导师,30几个博士生,必定有博导招不到博士生;张维迎率先改革了行政服务系统,将他们从干部变成院聘员工,1999年“三八”妇女节,他请人给行政服务人员上礼仪课,告诉他们,教授和学生才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张维迎倡导研究性学院氛围,鼓励“午餐研讨”;所有教员都有办公室,无论教授还是讲师,一样大小,鼓励平等的学术文化。
我由衷地认为,张维迎有这样的理念不容易,能坚持这样做,更不容易。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要跳出来为他说话,夸他人品如何好。我始终认为,一个人做了什么,与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有时候是两码事。
所以,我始终希望自己能够摆脱人品的窠臼,不陷入张维迎高尚还是卑劣的泥潭。我只想在《南方周末》这个言论的自由市场中,给张维迎一个摊位,让他自由地兜售他的观点、态度和立场。虽然说,我们给了张维迎极大的版面阐述自己,可能不符合限制新闻自由的平衡原则,但是,从包括网络媒体在内的整个新闻世界来看,当漫天飞舞的谩骂、指责、嘲弄一边倒的时候,作为新闻媒体一份子的《南方周末》给张维迎以新闻自由,恰恰是对不平衡的一种矫正。
正文 一个世界,多种声音 (12)
2009…11…24 20:52:21 本章字数:1352
新闻媒体不是垃圾桶,不是痰盂
让张维迎享受新闻自由的时候,我在两个冲突中反复折腾,困惑不已。
我的第一个困惑来源于多元信息和诽谤诬蔑之间的冲突。尽可能多地呈现不同意见,是价值中立的媒体的应有态度。苏永通说,我们合作的《争议张维迎》一文中,外围采访不够充分。出现这样的局面,一方面是外围采访的难度大,我试图询问一些熟悉张维迎的经济界人士,他们或者信奉不论人非的古训不肯置评,或者要求隐匿信息源;另一方面则是我取舍材料的尴尬造成的。
贬低张维迎人品的信息究竟应该如何取舍?写作中,我时时面临这样的难题。采访中,有人对张维迎的评价比较负面,负面的评价又以人品低下为主旨。譬如,有人说,同样的一句话,怎么换了张维迎说了,就觉得档次低。再比如,有人说,张维迎心胸狭窄,没有包容心,跟他关系好的,破坏原则都行,等等。这样的话,放在文章中可能比较符合一些读者的胃口。我也本能地希望我能放进去。但我控制了自己的冲动。
我害怕自己冲动,不是因为我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动机,也不是表现自己的高尚。我只是觉得新闻媒体不是垃圾桶,不是痰盂,骂别人的话语,减损他人人格的表述,是不适宜刊载到我们的报纸上的。即便批评张维迎人格低下的人坚持他的表达是客观的,他在人群中的美誉度似乎比张维迎高得多,我也不能让他“有话直说”。理由很简单: 我没有核实过,也核实不了。客观援引,不能成为我们侵害张维迎名誉的遁词。
我最近几天老在想,我自己就不是一个高尚的人,像我一样从来就没有真正高尚过一次的人,一定也不在少数。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一定要求别人高尚呢?当然,一个并不高尚的人也同样拥有批评他人龌龊的权利,可是,批评是要有证据的,尤其是批评一个人的品格,任何随意的援引,都会反衬我们自身人格的低下。意大利史学家沙尔费米尼因为反对墨索里尼的独裁和暴政,被墨索里尼投入了监狱,受尽折磨的他,日后治史研究墨索里尼,仰仗的是证据,而非情绪。李敖说,他学习沙尔费米尼,撰写《蒋介石评传》,“全凭证据来”,而不会因为他坐了蒋家的牢房,就蓄意贬低蒋介石。
不加甄别的援引,不仅会让我们跌入道德陷阱,还可能让我们因为诽谤承担名誉权诉讼的风险。退一万步说,即便我们真的相信张维迎是个道德低下的人,我们拿不出证据来,怎么证明我们所说非虚呢。引用受访者的原话,并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其实,最初刊登以张维迎同事名义写出的公开信的网站,以及转载这些公开信的网站,都涉嫌侵害了张维迎的名誉权。
20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个关于侵害名誉权案件有关报刊社应否列为被告的批复中,郑重表明: 报刊社对要发表的稿件,应负责审查核实,发表后侵害了公民的名誉权,作者和报刊社都有责任,可将报刊社与作者列为共同被告。那么报刊社变种的网络媒体面临同样问题的时候,是否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根据“通知删除原则”,如果张维迎向网站传递出删除的要求,网站就必须删除,否则就侵权了。两年前,南京大学一副教授发现,中国博客网上的一则网络日志中,有篇名为《烂人烂教材》的心情日记,对他进行了指名道姓的辱骂。该副教授选择对簿公堂。法院判决中国博客网在其首页向该副教授赔礼道歉。
正文 一个世界,多种声音 (13)
2009…11…24 20:52:23 本章字数:1243
顺便说一句多余的话,即使张维迎真的像批评者公开指责的那样,特别想当院长,那又怎么样呢?除非他为当院长采取了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手段,否则,何错之有?渴望权力不是错!我们的宪法本来就支持我们的公民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芝加哥论坛报》总编辑的态度
我的第二个困惑来源于审慎的怀疑精神和权威的非真实信息的冲突。当我的朋友建议我们对张维迎所说的话作审慎的怀疑时,我想到了美国《芝加哥论坛报》总编辑、普利策奖得主杰克·富勒博士所说的“敌对态度”和“权威问题”。他说:“出于道德上对刊载可疑信息的厌恶,以及对受到高明的形象设计专家的蒙骗,一些记者在与政府官员及其他报道对象交往时往往采取敌对立场。记者本人摆出一副无情的反诘问人的架势,对他所面对的那些人所说的每一句话持有敌意,他首先做这样的假定: 当权者人人都撒谎。”
虽然说张维迎不是政府的当权者,但是被少数人称为“利益集团代言人”的张维迎,毕竟游走在靠近财富和权力的地带。我们每个资深一点的记者都遇到过哄骗新闻界的撒谎高手。我们在这样的环境中,完成了我们的怀疑论教育。所以,我和我的同事,习惯性地怀疑张维迎的一面之词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尊重了真实。如果我们不能确定张维迎所说的是不是真话,有没有撒谎,我是否应该将它们刊载出来?
困惑中,我选择“应该刊载”。如果张维迎的这些表达不是自己说的,而是他的秘书替他说的,或者他的太太替他说的,我们都不会刊载,但是,张维迎的辩白因为出自张维迎之口,从而具有了某种权威性。即使我们怀疑他的言辞是虚假的,我们也应该刊载它,因为新闻讲究的是显著性,张维迎本人的言辞无论真实与否,都满足了公众对新闻报道显著性的需求。
在如何处理来自权威的非真实信息这一问题上,杰克·富勒举了一个例子,假如美国总统说,一个小国的叛乱分子屠杀了数百名妇女儿童,但是记者怀疑总统在撒谎,目的是煽动复仇情绪。一旦产生这样的怀疑,记者就应该着手调查,可是调查需要时间。此时正在闻讯之后的第一个夜晚,怎么办?杰克·富勒说,记者应该加以报道,尽管他满腹狐疑。他解释说: 类似总统声明的言论无论是否准确,其重要性远在误导公众导致的风险之上。
我同意这样的观点。
这也是我在关于张维迎的报道中秉承的态度。
真相在他处
为什么讨厌媒体为一部分人说话的媒体人,在现实中同样希望堵住另一部分人的嘴呢?为什么我们不喜欢谭力就反感媒体上出现他的声音呢?为什么我们不喜欢他的说辞就反过来认为记者的文章不好、媒体的立场不正确呢?
没有谁家媒体也没有哪个记者可以垄断真相的发布权,在对新闻的报道中,在对真相的寻觅中,我们应该谦卑地承认,我们个人以及我们所在的媒体,只是新闻链条中的一个环节,我们所能做的仅仅是更进一步地逼近真相。
这是我在2008年11月初的某个早晨的想法。
正文 一个世界,多种声音 (14)
2009…11…24 20:52:24 本章字数:1305
笑不起来
那个想法的诞生,源自报社新闻总监的一个电话。
当时,我跟他说起一个新闻采访的计划。改革明星吕日周曾经担任市委书记的山西省长治市,不久前发生了一则新闻,市委书记将自己的手机公布在96万张名片上,散发到全市的各个角落。政治秀,还是治理创新?学界和新闻界纷纷介入,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