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2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理性和理智是自然本性的目的,所以公民们的出生和习惯的培养训练都应以它们为准则。其次,由于灵魂与身体是不同的两个部分,而且我们知道灵魂自身又分为非理性与理性两个部分,它们有两种相应的状态,一是情欲,一是理智,正如身体的降生先于灵魂,非理性以同样方式先于理智。从下列事实便可知道:孩童们与生俱来地具有忿怒、意愿以及欲望,而只有当他们长大后才逐渐具备推理和理解的能力。因此,应当首先关心孩童们的身体,尔后才是其灵魂方面,再是关心他们的情欲,当然关心情欲是为了理智,关心身体是为了灵魂。
七16
如若立法者想看到城邦养育的儿童一开始就具有最健壮的体格,他首先就应该关心城邦的婚姻状况,确定公民们在什么年龄、什么样的公民之间可以结为配偶。在立法时他既要考虑这些共同的因素,又要考虑公民们的生命周期,从而使配偶双方的年龄彼此相配而又不致相差悬殊,出现男方尚有能力生育而女方已经不能或女方尚能生育而男方不能的情况,因为这类事情是产生争吵与不和的根源。然后,应该考虑公民生育子女的时间,子女的年龄不能与双亲的年龄相差太大,一则子女们对长辈的感戴之心将会十分淡漠,同时双亲对子女也帮不上什么忙。但子女与双亲的年龄也不能太接近,因为这样会有许多难堪的地方,子女们将不大尊重几乎与他们同代的父母,而且在家务管理中大家年龄相近就难免出现许多口角。再其次就是我们刚才岔开了的本题,即立法者按其意愿培育出儿童们健壮的体格。
几乎只需采取一项措施就可满足上述所有要求。因为按照通常的说法,男子的生育年龄终止于70岁,妇女终止于50岁,故男女双方的结合应该遵循这一年龄界限。年轻男女双方的结合对于生儿育女是不利的,因为在所有其他动物中,年轻的双亲新生的后代都发育不全、体格弱小,且多为雌性。故人类的情况也不会例外。以下事实可以为证:那些习惯于男女早婚的城邦,人们往往体格弱小,发育不良。在生产期间年轻母亲更痛苦不堪,许多人死于分娩。因此有些人说这就是特罗埃岑人所求得的神谕的意思,即许多年轻妇女死去是因为她们结婚过早,这跟庄稼的耕种和收成没有什么关系。婚嫁年龄偏迟,对于节制也很有益处。因为一般说来年轻的女子婚后在房事方面易于放纵自己。而男性倘若在精液还在增长的时候便行房事,就会阻碍身体发育(因为精液也有一定的生长时间,会有不再或很少增长的时期)。因此,女子适合于在1$岁左右结婚,男子适合于在37岁左右结婚。此时婚配,男女的身体都正值鼎盛时期,他们的生育能力的衰退也将彼此同步。此外,假如他们很合理地马上要了小孩的话,当子女们开始步人鼎盛年华之际,他们已年近70,垂垂老矣,正好完成了传宗接代的任务。
关于适当的婚姻年龄已经作了说明,让我们进而考虑人们选择的成婚时间。如今婚期一般都定在冬天,这一选择十分得当。已婚的夫妇应当向医生或自然哲学家学习生育方面的知识,因为医生们会向他们详细讲述身体方面的有关知识,自然哲学家们会告诉他们风向方面的情况,他们大都认为北风比南风有利。
父母有什么样的体格对子女最为有利,这个问题待我们论述儿童的监护时再详加讨论。此处大略讲一讲就行了。运动员的体格对公民的正常品性以及健康和生育都没有什么好处,过于虚弱的体格同样不好,介于二者之间的体格最为适宜。公民的体质应当能够胜任劳作,但不应单单胜任某一方面过于剧烈的劳作,就像运动员的体质那样。他只须胜任自由人的种种行动,男子和妇女都一样。
怀有身孕的妇女应当注意保养自己的身体,不宜流于疏懒,也不要吃营养不恰当的饭食。立法者很容易有效地纠治她们的疏懒,可以让她们每天步行去某一祀庙,朝拜专司生育的神抵。她们的思想与身体正好相反,需要保持轻松和安静。因为胎儿从母亲那里获得自己的性情,恰如植物得之于土壤。
关于婴儿的丢弃与抚养,最好立法规定,凡畸形的婴儿均不得抚养。至于婴儿的数量过多,有些地方的习俗又禁止丢弃婴儿,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限制每对夫妇生育子女的数量,假如在允许范围外有了妊娠,应在感觉和生命尚未开始之前实行流产,因为做得合法不合法应凭生命和感觉而定。
既然已经规定了男女可以开始结合的适当年龄,让我们进而讨论适宜于生育的时期的长短。因为父亲年纪太大,就会像过于年轻的父亲一样,生下的子女在身体和心智两方面都发育不良。晚年所得的子女往往十分屏弱,所以生育子女要以智力发育的顶点为限,诗人们以数字7作为度量年龄周期的标准,根据他们的说法,大多数人的智力发育的顶点约在50岁左右。因而再过4或5年,他们的生育任务就可以解除了,剩余的岁月里夫妻相伴就只是为了健康或别的什么缘由了。
关于男女间的通奸,姑且认为,任何已婚的、已经作为夫或妻的男子或妇女与其他人通奸一概是不光彩的。如果正在生育子女的期间发生通奸,就应根据罪行轻重剥夺其一部分公民权利。
七17
孩子出生之后,给他们什么样的营养,对他们的身体机能会产生极为不同的影响。看看其他动物的情况以及那些一心想使其后代具有适于征战的体质的民族就不难明白,奶是丰富的食品,对身体最为适宜,饮酒愈少则愈不容易生病。其次,儿童们能够进行的所有运动对他们都有益处。为了使儿童的幼肢不致变形弯曲,如今有一些民族使用器械来保证儿童身体挺直,从幼年开始就训练儿童抵御寒冷是明显有益的,这样其健康和战斗能力都可以加强。因而不少野蛮民族有把新生的婴儿投入冰冷溪水的习俗,另有些民族则仅仅给婴儿裹上单薄的襁褓,如凯尔特人就如此。因为所有能够通过习惯适应的事物,都以及早开始培养这一习惯为宜,但应当循序渐进。儿童们的温暖体质很容易训练得适应寒冷。
关于儿童的早期保育应按上述方式或其他类似的方式进行,接下来是5岁以前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儿童不能有任何学习任务或强制性的劳动,否则会阻碍其身体发育,同时还须注意使儿童保持一定的运动,以免他们的肢体僵滞,通过其他一些活动或嬉戏都可以做到这一点。但这些嬉戏不应流于卑俗,不应过于劳累或过于散漫。被称为〃儿童法监〃的官员要细心遴选适于儿童倾听的故事或传说。所有这些事项都应为儿童未来的生活道路作好铺垫,各种各样的嬉戏玩耍应当是他们日后将热心投人的人生事业的仿照。在法律中禁止儿童们哭叫的那些人做得并不正确,因为哭叫有益于儿童的生长发育,对他们的身体是一种锻炼。儿童们哭叫如同深呼吸运动一样,可以增强身体的力量。
儿童法监们应监督少儿的成长,此外尤其要注意的是避免儿童与奴隶在一起。7岁以前他们都应在家中抚养。即使尚且年幼,耳闻目睹都很容易使他们染上不良习气。总的说来,立法者务必尽力在全邦杜绝一切污言秽语,把它当成一件事来办。因为哪怕是轻微的丑话也会很快产生秽行。特别是年轻人,绝不能说或者听这类秽语。一个还没有取得参加共餐资格的自由人如果被发现在言语或行为上犯禁,必须施之以责斥和体罚。年长的自由人如果言行与奴隶无二,就须剥夺其共餐资格。既然我们禁止这类言语,显然也应该禁止人们观看淫秽的图画和戏剧表演。要委任行政官员监察一切临摹和图画,防止它们模仿淫秽的行为,不过法律允许的为某些这类神抵举行的节庆场合要除外。法律允许成年人为了他们自己以及妻子儿女崇拜这些神抵。但是在青年达到有资格参加共餐和饮酒的年龄之前,立法者应禁止他们吟诵长短格的诗歌或观看喜剧,达到年龄后教育才能使他们摒绝这类作品的不良影响。
我们已经粗略地论述了顺便涉及的这些问题,后面将更为详细地加以阐明,并将确立依照我们假拟的必要法规,执政者应不应该首先对这些事情进行管理,以及怎样进行管理。悲剧演员德奥尔罗不允许任何别的演员(哪怕是位微不足道的演员)先于他登台,他这样做很有几分道理。因为观众对他们首先听到的演唱总是动情的。这一点同样也适用于诸多的人物或行为,我们经常偏爱最初的所见。所以少年们应当对一切恶劣的事物保持陌生,其中尤须摒绝包藏仇恨和邪恶的事物。5岁之后,到7岁为止的两年时间里,他们应当观看将来要学习的事情。教育要分为两个年龄阶段,即从7岁至青春期的阶段和从青春期到21岁的阶段。那些以7为单位来划分年龄周期的诗人们大体上没有说错,不过我们应按自然的差异来划分,因为一切艺术和教育都谋求弥补自然的不足。
此后,我们应首先考虑,是否应确立某种关于儿童的制度;其次,是否应由全邦公民共同监护儿童或者应采取私人监护的方式(如今这种方式正在大多数城邦流行);第三,这种制度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性质。
八01
谁也不会有异议,立法者最应关心的事情是青少年的教育,因为那些没有这样做的城邦的政体都深受其害。应该教育公民适应他生活于其中的政体,因为每一政体一开始就形成了其固有的习俗,起着保存该政体自身的作用。例如,平民制的特征之于平民政体,寡头制的特征之于寡头政体,其习惯特征愈优良,由之而来的政体也就愈修明。
一切能力和技术的个别运用,都需要预先的训练和适应,显然德性的运用也是如此。既然整个城邦有着惟一的目的,那么很明显对所有的公民应实施同一种教育。对教育的关心是全邦共同的责任,而不是私人的事情…今天的情况则是各人关心各自的子女,各人按自己认可的准则施教。然而对于共同的事情应该实施共同的教育。同时不能认为每一位公民属于他自己,而要认为所有公民都属于城邦,每个公民都是城邦的一部分,因而对每一部分的关心应当同对整体的关心符合一致。以此而论,斯巴达人应该受到赞扬,因为他们尽了最大努力来训练儿童,把儿童的教育作为全邦的共同责任。
八02
显而易见,在教育方面应有立法规定,并且教育应是全邦共同的责任,但也不能忽视教育的内容以及实施教育的方式。关于教育的实例,如今是众说纷纭。无论是有关德性还是有关最优良的生活,人们对年轻人应该学习的内容莫衷一是,至于教育应该偏重于思想内容还是偏重灵魂的伦理特性,人们同样是争论不休。现今实施的教育也令人迷惑难解,谁也不清楚应当进行什么样的训练,不清楚应当注重生活的实用还是应注重德性的修养或卓越的智识。所有的观点都有人称是,一旦涉及德性问题,依然是各执一词。因为不同的人所崇尚的德性不会直接相同,从而他们关于修养德性的观点理所当然地要彼此相异。有一点很清楚,就是儿童应该学习种种必需的和实用的事务,但还不是全部实用的事务,因为它们明确分为自由人的和非自由人的两类,儿童们只能从事工匠们不能从事的有关实用事务。任何工作、技术和学识倘若使得自由人的身体和思想不适合于德性的运用和实行,都应认为与工匠的营生同类。因此我们称为工匠的贱业的种种技艺都败坏公民的身体,而领取酬金的活计会劳瘁公民并贬抑其思想。还有一些自由人的知识领域,某些人大致可以不失身份地参与其中,但如果他们过于尽力、刻意求精,就同样会受到上述的危害。一个人行为或学习所为的目的能产生很大的差异,为自己为朋友或者是出于德性的行为都不会丧失身分,然而一旦出于其他目的,同样的行为往往就会显出卑贱和奴性。
现行的教育科目,根据前面所说,就可以分为这样两类。
八03
习惯上教育大致可以分为四种,即读写、体育、音乐和有些人加上的绘画。读写和绘画知识在生活中有许多用途,体育锻炼有助于培养人的勇敢,关于音乐则有些疑问。今天大多数人修习音乐都是为了娱乐,但是最初设置音乐的目的则在于教育,我们多次说过,人的本性谋求的不仅是能够胜任劳作,而且是能够安然享有闲暇。这里我们需要再次强调,闲暇是全部人生的惟一本原。假如两者都是必须的,那么闲暇也比劳作更为可取,并是后者的目的,于是需要思考,闲暇时人们应该做些什么。自然不应该是嬉戏,那样的话嬉戏就会成为我们生活的目的。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嬉戏就更多地是在辛勤劳作时所需要(因为辛劳之人更需要松弛,嬉戏就是为了放松,而劳作总是伴随着辛苦和紧张),那么我们只能在适当的时候引入嬉戏,作为一剂解除疲劳的良药。它在灵魂中引进的运动是放松,在这种惬意的运动中我们获得了松弛。然而闲暇自身能带来享受、幸福和极度的快活。忙碌之人与此无缘,只有闲暇者才能领受这份怡乐。忙碌者总是以某一未竟之事为目标而终日奔波,然而幸福就是一个目标,所有人都认为与幸福相随的应该是快乐而不是痛苦。当然,对于快乐,根据每个人的不同品格,各人自有各人的主张,最善良的人的快乐最为纯粹,源自最高尚的事物。因而显然应该有一些着眼于消遣中的闲暇的教育课程,这些教育和学习只为了自身范围的事物,而那些必需的有关劳务方面的教育则以自身之外的其他事物为目的。所以前人们把音乐归人教育,既不是作为必需之物…因为它不具备这种性质,也不是作为实用之物…因为音乐不像读写,在理财、家务、求知和政治活动等方面有着广泛的用途;它也不像绘画,有助于更好地鉴别各种艺术作品;它也不像体育,有助于健康和强壮,因为我们看不到音乐能起这样的作用。于是,剩下的可能就是在闲暇时的消遣,显然这是设置音乐课程的初衷。音乐被认为是自由人的一种消遣方式。故荷马在诗中这样说道:恍如邀友同享欢宴,接着又有一句描写应邀赴宴的宾客:吟游诗人使一切人快乐。在别的一些地方奥德修斯说这是最高尚的消遣,当朋友们开怀欢畅…华堂列坐绮筵,共听诗人清吟。
因而,应当有一种教育,依此教育公民的子女,既不立足于实用也不立足于必需,而是为了自由而高尚的情操。后面将要讨论,这样的教育应是一种还是多种,它们有什么内容,应采取什么方式等问题。至此我们已经做好了铺垫,从古人们那里可以找到某些证据,他们的规范教育体例中早就列进了音乐。此外,儿童们的教育中包括一些实用的课程,例如学习读写,但并非仅仅为了实用,而是为了通过它们得以步人更加广阔的知识天地。同样,学习绘画也并非为了在私下的交易中不致出差错;或者在各种器物的买或卖中不致上当受骗,而毋宁是为了增强对于形体的审美能力。处处寻求实用是对自由大度胸怀的极大歪曲。既然在教育方面习惯先于理性,身体先于思想,由此,显然预先应把儿童交给体育教师和角力教师,这些人分别能造就儿童的体质和教给他们身体方面的本领。
八04
如今在那些似乎是最关心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