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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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吃过炒面(志愿军在冰天雪地的朝鲜前线的干粮),加点荤油与盐,用开水一冲,搅拌成面糊糊。还吃过江南特有的炒米。一碗红糖泡炒米,是接待客人时的点心。
读小学后,奶奶每天给我几枚硬币,让我上学路上自己买早点吃。我便有了最初的“下馆子”的感受。那一条街上的小吃店全吃遍了。最爱吃的是蒸饭包油条。伙计把热糯米饭(还有的是紫米)摊在纱布上,裹上油条,再把纱布翻卷起来,用手捏结实———揭开纱布,棒锤状的蒸饭包油条便可以直递到你掌心。用烧饼夹油条也可以———梁实秋去台湾后,对此仍赞不绝口,特意写进文章。还有炸麻团、馄饨、葱油饼、肉包子或菜包子、烧卖、豆腐脑什么的。那时候,在我眼中,早点似乎比正餐更丰富,更有挑选余地。
有一天,叔叔买了刚出炉的焦黄的烧饼,倒一碟子麻油蘸着吃。他还让我照他的方法尝一块。我试了,果然不同凡响。烧饼本身就够香了,再加上麻油,那不是香上加香啊。我对寡言少语的叔叔顿时刮目相看:他可真懂得享受啊……这是我一生中遇见的第一位美食家。
童年的食物(2)
若干年后读到金圣叹的名言:“花生米和豆腐干一起嚼,能吃出火腿的味道。”我不由得想起了叔叔,以及他所“发明”的烧饼蘸麻油的吃法。看来美食家不见得是富人的专利。
我还有个姨娘,特别会做红烧龙虾,每年夏天都要邀请我去她家吃一顿。这里说的龙虾可不是如今海鲜馆里价值千金的什么澳洲龙虾,而是江浙一带盛产的长在河里湖里的淡水小龙虾。用辣椒和酱油烧了,我一口气能吃一大盘,直至面前堆满剥下的虾螯与甲壳。尤其是
那虾黄,在我的味觉中是人间最鲜美的东西。听大人说河豚肉是最鲜的,但我估计也不过如此吧?总之,姨娘做的红烧龙虾,是我童年最难忘的一道大菜。
前天我还在酒楼里吃到澳洲龙虾。摆在酒席当中,威风凛凛,像一员披甲戴盔的老将。我家乡的淡水龙虾与之相比,能算微型小说了———或缩微景观。虽然体形相差很大,我仍然从它身上看到了家乡的龙虾的影子———甚至还唤醒了童年的记忆。可惜我小时候,根本想像不到龙虾也会有这样的庞然大物。就像在一个周游世界的人眼中,家乡会变得小了。而在此之前,他曾经以为家乡就是世界的全部。
童年的食物,离我越来越远了。即使能再吃到,恐怕已非原初的味道———至少,已非原初的心情。在似曾相识之外,它会给我赝品的感觉。或许,食物并没变,而是我变了。
以上是我童年的食谱(或是其主要的部分)。
是否过于简单了?
但今天晚上,我实在一时想不起更多的什么。
仅仅这些,已经足够我回味了。
我是依靠这些平凡的食物而长大的。我以回忆的方式,来表示感激。
我对它们永远有一种饥饿———那是对往事的饥饿,对流逝的时光的饥饿……
南京人家
我有一位朋友,遍访京城美食,这天给我打电话,说你非来不可,吃的是你们南京菜。按照他的指点,我来到朝外大街,果然看见那块“南京人家”的招牌。紧挨着的,居然是一家婚纱摄影店。我不是风水先生。但还是下意识地联想:瞧人家选的这位置,天天都有喜酒喝,既饱了口福又饱了眼福。
说实话,“南京人家”这四个字,还是把我的心弦拨弄了一下。我来自西安的朋友张楚
,在北京写过几句颇经典的歌词:“一个长安人,走在长安街上……”而我作为南京人,想不到能在北京吃上南京菜。凭我移居此地十余年的记忆,还真是第一次遇见直接以南京做招牌的酒楼。严格地讲,南京菜跟已泛滥的淮扬菜或江浙菜还是有点区别的。它是精华的精华,粘染着浓得化不开的六朝金粉,既富贵又香艳。南京虽然不太流行穷极奢侈的满汉全席呀什么的,但作为古都,它和北京还是“有一拼”的;秦淮小吃,小则小矣,但向来擅长四两拨千斤,毕竟,它哺育过莫愁女、李香君(秦淮八艳的代表)乃至金陵十二钗之类。南京的美食,很典型地适合美人的口味。当然,即使你是英雄,恐怕也不会拒绝做一、两回温香软玉的金陵春梦。
作为南京人,我还是很为自己的故乡感到骄傲的,无论它的历史、它的人文,还是它的饮食。那是一个可以活得很精致、很放松的地方。美景、美人、美食,占全了。还没有听谁说去过南京而后悔的。但愿座落于北京朝阳门外的“南京人家”,也能做到这一点。毕竟,北京的物质生活,粗线条、硬线条较多,有必要增补点曲线或弧线之美。真正的好钢,应该做到绕指柔的。
走进去,一桌朋友已坐在园林式的包厢等我:老板也是南京人,过来打招呼。我对乡音的态度一般(没有“两眼泪汪汪”之感触),倒是摆好的一碟碟凉菜使我顿起鲈莼之思:马兰头拌香干、香米藕、地皮菜、母枸头、菊花脑、荠菜……假如说在北京吃南京菜已够让我惊喜,万万没想到的是能邂逅品种如此之多的故乡的野菜。我印象中,在周作人的时代,江南的野菜就是娇生惯养的,对北方水土不服;可今天,它们怎么也跟我一样,出现在千里之外?老板赶紧解释:这可是每天从南京长途托运来的。
我一直觉得,所谓的金陵春梦,是靠这些以前在别处很难吃到的野菜烘托的。野菜在南京,不仅不显得贫贱反而是极富于特征的花边,地位一直很高的。南京人,恐怕是最早从骨子里理解“绿色食品”这个概念的。且不说某些野菜绝对属于南京特产,即使同样的品种,别处长的跟南京长的在滋味上也会相差甚远;追究其根底,我们只能说是因为南京的水土好了。不仅植物如此,人也一样,明清时就有一种说法:在南京连菜佣酒保都有六朝烟水气。我想这种烟水气深深地浸润了野菜的灵魂,抑或人的灵魂。
李时珍是哪儿人以及他的《本草纲目》在哪儿写的,我一下子记不起来了。但大诗人袁枚的《随园食单》,确实是在南京写的。南京的野菜,使他的心格外狂野。
等到一道芦蒿炒臭干端上来,我挟了一筷子,细细地咀嚼,半天说不出话来。唉,我真正咀嚼出了长江水的味道。这种水生植物,偏偏只能在长江流经南京的那一段水面滋长。你可以说它的根是很轻浮的,但也是很顽固的。我不也是如此吗?纵然尝遍东西南北种种菜系,可还没觉得什么比我故乡的食物更为可口、可心、可意的。我相信直到今夜,我精神上的根须依然潜伏于长江下游,不能自拔。
曹雪芹是北京人,但他幼年在南京汉府街一带的江南织造署生活过。我怀疑他写于香山脚下的《红楼梦》,其实以南京的那一段钟鸣鼎食的日子为背景的。他在北京的青年时代是很破落的。但这并不妨碍他蜷缩于西郊黄叶村的农舍,重温遥远的金陵春梦。否则他干嘛要把自己暗恋的女孩子们命名为“金陵十二钗”呢?《红楼梦》既是一部人情之书,同时也算一部美食之书。那里面所描述的螃蟹诗会及诸多佳肴,带有浓郁的江南风味,我希望那是某位南京厨子的手艺,给曹雪芹留下的永难磨灭的记忆。
且不探讨曹雪芹梦中的大观园究竟是在南京还是北京,应该祝愿我老乡开的“南京人家”,能成为北京城里一座美食大观园———这倒是真的。说白了,只要有了美景、美人、美食,哪儿都可以算作大观园。我不妨喝完美酒(正宗的花雕)之后,就此写一篇“美文”,从感情上来说也算是“买单”了。
烤鸭
北京的饮食中最有名的,莫过于烤鸭了。北京烤鸭甲天下。我刚来北京时———还属于一个清贫时代,民间的餐饮业还没有今日丰富,请客吃烤鸭,相当于招待贵宾的盛宴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来北京不吃烤鸭———实在等于白来一趟,烤鸭仿佛是北京的专利了。有多少外地游客远道而来,拜访紫禁城、颐和园、香山,也携带着对全聚德烤鸭的景仰———这是地图上没有标明的一处名胜。我在其他省份也常发现烤鸭店(毫无例外都以北京二字名之),吃着外地厨师做的烤鸭,总带着比较的心情,即使色、香、味并无区别,感觉上也不
如北京的地道。———看来烤鸭还必须坐在北京吃,环境变了,心态也就变了,心态变了,口感也就变了。
在国民心目中,全聚德烤鸭才是最正宗的北京烤鸭。因为全聚德是北京的老字号。只有老北京人知道,便宜坊的烤鸭称得上烤鸭的始祖。明朝时就入献皇宫并进而在民间流行的。为辨别其差异,我特意去过一趟便宜坊,发现便宜坊做的是所谓的焖炉烤鸭,戴白帽的厨师将一只只烤鸭挂在炉膛然后密封炉门———即不用明火,完全靠锅炉铁壁的温度烘焖。直至烤鸭皮焦肉熟,滋滋冒油,其香美不言而喻。和全聚德的烤鸭相比,可谓各有千秋。但由于年代久远的缘故,便宜坊新出炉的烤鸭也给人以古色古香的感觉———更能为知晓内情的食客制造一种怀旧的氛围。我边吃边想:明明有先后之分,便宜坊的烤鸭为什么就不如全聚德出名呢?估计会有一些读者,看到我这篇文章才知道北京原来还有个便宜坊。可是为什么?
烤鸭之美味,恐怕还得益于吃法的讲究。据说前门那家全聚德是百年老店(其他地点大多是后来新设的分号———类似于美式快餐的连锁店),我喜欢欣赏厨师将刚出炉的烤鸭用小车推至桌前,然后用薄薄的刀刃飞快地削片,肉片如下雪般堆积在洁白无瑕的瓷盘里,这简直是表演,在满足食客的味觉之前,先给人以视觉上的快感。然后又用小车将剔尽了皮肉的空鸭架推回去,一刻钟后用旺火煮成一盆乳白色的鸭骨汤端上来(据说非用铁锅煮不能出此成色)。吃烤鸭近似于半自助餐,各人左手端一张小荷叶般的面饼,右手持筷挟入蘸甜面酱的鸭片及小葱,继而包裹成形、填塞入口中,吃烤鸭真好玩儿。进食的过程中有一种说不清的游戏感。再加上本身的滋味,就功德圆满了。
我查阅清代宫廷的满汉全席菜谱,其中有挂炉走油鸭,估计是烤鸭的别称。只是不知道是否跟烤鸭同样的吃法,帝王将相们是否也顽童般端一张面饼,笑容可掬地将鸭肉蘸酱包裹入其中?这种动作本身是极天真的。不这样吃,又能怎样吃呢?怎样吃才能实现那种完美和谐、浑然天成的境界?鸭子是古今筵席中的贵族,除了北京烤鸭,远近闻名的还有四川的樟茶鸭,南京的盐水鸭等等。我的故乡南京也是一个吃鸭子的地方,有一种古老的特产即咸板鸭,系用粗盐腌制、风干,用清水浸泡多日后煮食,极咸,是佐饭之妙品。随着岁月推移,市民的口味似乎也变得清淡,由咸板鸭而改食加以变革的盐水鸭,街头巷尾到处能见到卖盐水鸭(并取了个诗意的别称:桂花鸭)的摊挡。还有名称古拙的鸭四件,系用鸭身上顶有嚼头的“边角料”:双翅与双足(带蹼的脚掌)精心卤制,合称四件,我常见酒鬼一买就是一饭盒,然后坐在门前的树荫下慢条斯理地品味,一酒一菜就是一顿饭,而吃这一顿饭要花费一两个钟头,多么奢侈而又美妙的时光。
我写这篇文章本来是专门赞美北京烤鸭的。快结尾的时候,又联想到故乡的盐水鸭了。这是一种无法自控的意识流。只能这么理解:我开始怀念故乡了。北京的烤鸭好,北京的一切都好。可是我的故乡也并不逊色呀。故乡毕竟是故乡。在北京城里,我成不了真正的美食家,我会下意识地和故乡一一加以比较———对任何事物的态度都不免带有浓郁的主观色彩。我的思路总是穿梭于北京与故乡之间。譬如大名鼎鼎的北京烤鸭,纵然鲜美无比,在我感觉中不过是一道异乡的风景。它在我内心唤醒的仅仅是好奇而不是由衷的依恋,虽然过目不忘,但并非刻骨铭心。
北京街头的韩国餐馆
北京是一座集饮食文化之大成的国际化都市,继欧风美雨之后,悄然登陆的韩国餐馆(以烧烤为特色)如雨后春笋般在街头巷尾涌现。跟朋友去吃韩国烧烤,朋友手指临街的落地玻璃窗上用彩纸剪贴的一行大字———“身土不二”,问道:“我见过不少韩国餐馆的橱窗上都写有这句话,不知是什么意思?”我无法解答,于是凭空猜测:肯定不是特色菜名,也不像招徕顾客的广告词,倒近似于一句有典故的成语、一条有警示意味的标语,经营者以此清心明志,同时给来往的人群以善意的提醒……
这谜一样的四个字使我浮想联翩。身土不二,仅仅从字面上理解,似乎揭示了人类自身与其依托的土地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土地孕育了我们的身体,同时也给予了我们灵魂———人类对故土的依赖与眷念,不见得比植物淡薄。尤其对于身若浮萍的游子而言,故乡的泥土在精神上甚至比黄金还要宝贵———那里面维系着我们生命中看不见的根。我们的血统、性格以及品质,几乎无不受到故乡抑或过去的生活深深的影响。这是我们最无法背叛的事物与信仰。选择遗忘(中国有句俗语叫“忘本”)就等于背叛记忆,做记忆的叛徒是可耻的。
从此我每路过风格独特的韩国餐馆便加倍留心,查找它们的门窗上是否写有“身土不二”的字样。我也曾向偶遇的韩国学生打听。说法不一。但大多接近于我的猜测。虽然未能寻找到最精确、最有依据的答案,但我坚信自己理解了它所寄托的涵义。这个耐人灵味的谜语使我感应到一种深不可测的文化传统,我联想到中国的“饮水思源”之类的座右铭。韩国人不远万里来到北京开餐馆,为谋生而忙碌,但内心依然供奉着古老的信条对故土的思念,对故国的膜拜。这本身就是他们的尊严。我对北京城里的韩国餐馆印象一直很好,记得离我寓所不远的五四大街曾有一座较著名的“三千里”酒家,里面的服务员都是穿着鲜艳的民族服装的韩国女孩,我几年前多次在那里招待远道而来的老家亲戚。只是那时候我没有注意橱窗上是否写有“身土不二”字样,现在想去查验也来不及了:它的门面已改为生意兴隆的“四合装饰城”了。每路过那幢雕栏玉砌的小楼,我总有一丝怅然:那些精于烹饪的韩国人去哪儿了?还继续开餐馆吗?莫非因为乡情催促而动身回国了?对于他们,北京再好,也毕竟是异乡,难免水土不服,而故国的炊烟每时每刻都会安慰着、呼唤着远方的游子……哦,天人合一,身土不二!
依稀记得张明敏曾唱过一首《故乡的泥土》:“听说你将远渡重洋,送你一把故乡的泥土……这把泥土,春雷打过,野火烧过,杜鹃花曾经开过,你我曾携手走过……”这证明了人对泥土的感情———它简直跟我们的血肉融汇在一起,构成我们幸福抑或忧愁的原因。像台湾诗人郑愁予所抒发的:“一把黄土,塑成千万个你我,动脉是长江,静脉是黄河,五千年的文明是生生不息的脉搏,提醒你,提醒我,———我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中国。”可见乡愁与乡恋是这座星球上所有游子普遍的感情,超越语言、文字、血统抑或肤色的隔阂。不管是黄土地、红土地、黑土地,都遗传着祖祖辈辈、世世代代播种、耕耘以及收获的“叶落归根”、“身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