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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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盯着他。他用手捏了捏我耳朵:“头发这样很好看。以后走路不要撞柱子了,上公车小心扶手,不要老受伤了。我走了。想不想我无所谓,不要以为那是爱情了。小影,那天是你故意迟到的吧?”
他跳上公车走了。我眼泪掉在了他站过的地方。我想公车上的他,手空闲了吧?
五
几天后,传来他家移民走了的消息。再也见不到他了。我想我又受伤。另外,这次伤得很重。原来,那么久,他从来没有说过喜欢我。
其实从来没有承诺。
我逃回学校,冬天应该快过去了,但还是很冷,城市的天也还是恢恢的。
林浩很久没有来找我了,我想他是生气了。换了我,我也会。
于是那个闲下来的春天,我的篮球技术大大进步了。
在学期即将结束的一个周末,林浩忽然出现。我才知道那段时间,他去学校基地学习了,他黑了很多,皮肤也粗了,眼睛却变得特别亮。他带了一些照片和一些他的画给我。上面是等待开发的黄山很破旧的茅房,有种苍凉的美。每一张后面都有日期,还有这样的字:给小影,给小影……
是我20岁生日了。
很小心收起画和照片,我问:“你还喜欢我吗?”
他说:“小影,我爱你!”
六
我开始忘记樊小平。爱情是疗伤最好的药。无论开始什么和忘记什么。
再回去,城市很多地方都变了。有一天我和林浩骑车去参加同学聚会。我慢慢想起逝去的高中时光。
记忆里,没有樊小平。
同学家有本校友风云录。上面竟然有樊小平的介绍和他写的诗和小说。其中有一篇《撞柱的女孩》。我记得结尾那段:这是一个错误,生活让她离开,但我真的很爱,那个撞柱的女孩。
樊小平的小说,有时候压韵得像一首歌的歌词。我想起他投篮的身影和横在我面前的结实的手臂。
我轻轻告诉林浩,说:“我爱你!”眼泪落在了樊小平小说最后的文字里。
一个夜晚
作者:安妮宝贝
每年的圣诞节,在这个南方的城市里都是不下雪的。
她很奇怪自己会在这样的夜晚,独自出去看一场电影。
坐在公车上时,看见街上商店的橱窗都用粉笔划出了英文和雪花。MERRYCHRISTMAS。还有翠绿的圣诞树;挂着小天使和铃铛。
行人却是稀少的,快乐的PARTY也许会持续到深夜吧。
下车之前,她对着车窗玻璃,掏出口红,轻轻地涂抹。
HI。她对玻璃上的那张脸微笑。她想她真的喜欢这个温情的节日。
电影院里空荡荡的。
钢琴课。新西兰导演的作品。当美丽的旋律象水流一样倾泻出来的时候,她把自己轻易的坠落在里面。
蓝色的潮水在暮色中翻涌。天空的色彩是模糊的,深紫和橙黄交织在一起。钢琴被孤独地遗留在沙滩上。她突然轻轻地哭了。
她看到了身边隔了一个位置的男人,转过头凝视她。她用手指挡着自己的眼睛,对他说,对不起。
男人说,你喜欢这场电影吗。那时散场的灯光已经亮起。她说,是的。电影有时就象我们灵魂深处遗失的幻想。你在接触它的同时,体会着破碎。
男人轻轻的笑。他穿一条深烟灰的灯芯绒裤子,干净的短发和眼睛。他说,圣诞节的晚上,人们都会做些什么呢?也许我们该去教堂听赞美诗。
他们走在街上。天空下一点点细而寒冷的雨丝。在桥上,她伏下身去看江水上起伏的霓虹光影。风把她的发梢吹起来。她大声地叫着。江边停泊着外地的渔船。她说,我常常幻想一只船会把我带到很远的地方去。不会回来了。丧失掉一切的往事。
他说,想到哪里去。
不知道。我从来没有方向。
教堂里挤满人。在一块黑板上,他们看见手抄的一段话,神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
她说,这是诗篇第42篇里的句子。
在人群里,他们听到教堂的手风琴和合唱的声音。宁静的歌声充满虔诚。她没有祈祷。
她告诉他,在她童年的时候,外婆常常带她去镇上的教堂做礼拜。吃饭和睡觉之前都要做祷告。晚上;外婆坐在床边唱赞美诗。她们就是一首一首地不停地唱。
可是一直到现在,我还只是喜欢阅读圣经而不祈祷。有些人的灵魂得不到他想要的依靠。因为注定是流离失所的一场漂泊。
他在喧杂的人声中,俯下头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她说,我还会背一段给你听。
她没有告诉他,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都是要读一段圣经才能入睡。无眠的深夜,往事翻涌。害怕分开的那个人打来电话,告诉她他依然想和她在一起。
可是她要看着自己的心一点一点地熄灭下去。渐渐地就变成冰冷的尘烟。
不知道为什么,发现自己很难长久地爱一个人。她对他说。很难的事情吗。如果这个男人只是让你感觉更加孤独无助。你只想离开他。一个人走得很远。
一个人去南京的时候,在玄武湖边看银杏树金黄的落叶在风中飘飞如雨。那时想身边有个人,什么也不想说。只是在一起看着就好。
在紫金山的海底世界,她看一种远古时就有的鱼。硕大诡丽的鱼,在阴暗的洞穴里游移。她贴在玻璃上,静静地凝望了很久。那时我觉得我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一条鱼。丧失掉任何的语言,是宿命的孤独。她对他笑着说。她的眼泪突然流下来。
他伸出手去,抓住她想挡住眼睛的手指。
他们去了一个小小的酒吧。他给她热咖啡和烟。他有一双敏锐的眼睛,凝视人的视线很执着。她不知道他为何一直陪在她的身边。就象她不知道自己为何在对他倾诉。
他还要了酒。他们并肩坐在吧台边,一直在交谈。他发现她抽烟很凶。她说,这是她写不出文字时养成的习惯。象我们这种写字的人,她说,时间长了,就不知道是自己在玩文字,还是文字在玩自己。
最穷的时候,身边只能搜出几块硬币。没有钱坐公车,只能走一小时的路回家。习惯了生活的窘迫和混乱。有了稿费会去商店买很昂贵的棉布裙子和有玫瑰茉莉百合气息的香水,很快挥霍一空。
深夜写稿的时候,有时觉得自己整个人会废掉。脑子中一片空白。很多人不喜欢这些颓废苍白的文字。生存是困难的。象我这样喜欢躲在被窝里听PUNK音乐的人,得学会习惯收拾自己的自尊,可是又无法低价拍卖自己的灵魂。
想过嫁人吗。
想过。但是嫁给谁呢。相爱的两个人是注定无法平淡的继续一生的,不搞得生离死别不会罢手。而和一个不爱的人在一起,会比独自一个人时更孤独。
有时想,嫁个有钱的男人吧。我是谋生能力非常差的人。自己很难养活自己。如果没有工作。
但是我可以看上他的钱,他可以看上我什么呢。
她自嘲地笑起来。她很会笑。笑容灿烂,眼睛都会笑得皱皱的。或者可以同居。他可以象收留一只小猫一样的养我,每天三顿饭就可以。
他听着她。他说,你让我想起我大学时认识的一个女孩。和你一样的敏感和灵异。可是她后来死了。这个世界不合她的梦想。
可是事实上,这个世界几乎不合所有人的梦想。只是有些人可以学会遗忘,有些人却坚持。
他们到角落里跳舞。她脱掉了毛衣,只穿着一件纯白的宽大的棉布衬衣。是一首低回不己的BLUES。他在阴影中俯下脸亲吻她清香的发丝。然后滑过她花瓣一样的脸颊,触及她的嘴唇。她的身上混杂着烟草,咖啡和香水的气息。她抬起明亮的眼睛。这是他们邂逅以后的第七个小时。身体的抚慰是简单而温暖的。在阴暗的酒吧角落里,他们沉默地相拥。
他说,我从北方过来出差的。明天就得回去。
我知道。她说。我们是没有未来的人。不断地寻找,不断地离开。
走出来的时候,发现外面下起了雪。
地上已经有一层薄薄的积雪。而夜空中大朵大朵的雪花,几乎是激烈地,在寒风中弥漫了整个城市。
这时江边的钟楼敲响了12点。在最后的钟声即将消失之前,他把她拥入怀中。
圣诞快乐。他对她低声的说。再次亲吻她。
雪在头发上融化,顺着发梢流下来。仿佛泪水。
她说,我们会一个人走到地老天荒吗。
不会。会有很多的往事,很多的记忆。即使没有结局。
等到你老的时候,你会想起有一个夜晚。和一个南方的女孩。去教堂听赞美诗,在酒吧跳舞。大街上好大的雪。你们不断的亲吻。还应该激烈地做爱直到天明。
是。他们都笑起来。他再吻她。
她给他看她嘴唇上的淤血。是他吻过以后留下的伤口。
他说,疼吗。
过几天就会好。她说,时间不会给我们留下任何伤口,放心。
我可以带你到很远的地方去。他突然说。虽然我并不有钱。可是会有三顿饭给你。
她看着他。她说,如果我现在是十六岁,我会和你做爱。
为什么。
因为从十六岁开始,我不相信诺言。
不要许下任何诺言。请你。
她伸出食指,放在唇上,对他示意不要再问下去。然后快乐地尖叫着,向前面跑过去。
他们一直走到市区中心的广场。喷泉的雕塑,荒凉的树林。空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
她说,有时侯从市立图书馆出来,我会在这里坐上一下午。看看蓝得透明的天,洒满灿烂的阳光,什么也不想。
什么也不想的状态?
是。好象沉在一条河的低层。感受时光象水一样的流过去,流过去。
但是在很多陌生人的地方,我常常以为会有一个人出现。对我说,他要带我走。
每一次,在独自出去旅行的时候,一个人在车站,机场,码头,任何一个地方,我都感觉到内心孤独的期盼。
想不再回来。想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漂泊下去。永无止尽。
一个下午,我在这里看见一个男人。他坐在樱花树下。旁边放着画报,一纸袋的糖炒栗子和矿泉水。他仰起头看城市上空盘旋的鸟群。我看见他微笑时的眼睛和牙齿。我感觉他是那个可以带我走的人。我一直凝视着他直到他起身离开。他穿一件浅褐色的布衬衣。在人群里轻轻的一晃就不见了。我知道他把我遗留在了这里。甚至没有过一句对话。
她低下头微笑。她平静的叙述使他感觉到疼痛。
他们在广场里漫无边际地行走。
雪好象要把整个城市淹没掉。而天空渐渐变得灰白。黎明曙光隐隐透出。
他们再次亲吻。她嘴唇上的小伤口又裂开,腥热的血染在他的唇上。
在倾斜的街角,
我们颓然地拥抱。
没有一只鸟飞过,
过问破碎的别离。
她轻声地念诗给他听。她说,我还不想和你说再见。可是我们该告别了。
他点头。他的发梢不断滑落雪花融化的水滴。一夜的无眠和寒冷使他脸色苍白。
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他说。
看看我的眼睛吧。只要记住我的眼睛。直到你变老。她仰起脸。
他对她挥挥手,消失在广场的樱花树林后面。
他的手指和嘴唇,是温暖的。在大雪纷飞的夜里,在空荡荡的城市街道上。
她想他会带着她整夜的倾诉和眼泪,回到他遥远的北方。然后渐渐地在时光中淡忘。直到完全遗忘。
她感受过他的亲吻和倾听。缠绵,陌生,稍纵即逝。
带着微微的醉意,她在车站赶上第一班凌晨的公车。而黎明初醒的城市,雪刚刚停息。
早起的晨炼的人们开始走动。喧嚣的尘烟拉开了序幕。
没有人知道一整个夜里的大雪。曾如何寂静的涌动。
十年后,来娶我
作者:言冰
薄山,瘦水;枯树,干花;倦云,残霞。
这是一个很冷的季节,这是一个无月的夜。象这样的季节这样的夜,不适宜相思,只适合冬眠。而我那被禁锢千年的灵魂,却着了火一样的燃烧。今夜,我是不施粉黛的织女,拒绝了红尘所有欲望的诱惑,等待来自天堂的邀约。
寂寞和黑暗慢慢溶为一体,焚烧着我不再青春的容颜。泪落无声,只在青衫上留下一片浅薄的痕迹。枕边那只干枯的玫瑰,是我被爱过的唯一佐证。
认识凌风,纯属偶然。然而,偶然的相遇,却让他成为我生命里刻骨铭心的伤痛。大哥说,对我而言,凌风,是个纯粹的意外。
那一年,雨特别多;那一年,我十八岁;那一年,我认识了凌风。
凌风是我大哥大学时的同学,认识他,是在大哥的婚宴上。
那天的雨很大,忙完了必须的应酬,我端了杯黑咖啡躲进了书房,把所有的热闹都抛在了身后。我一直认为,我是一朵没有香气的满天星,我的世界应该远离喧闹。只有在安静的角落,我的花瓣才会显得别致。
痴痴的看着窗外的重重雨帘,听着冷雨敲窗的声音,我轻轻地叹了口气,心突然被一阵由来已久的怆恻情愫胀得满满的。我静静的站着,任黄昏的暗淡慢慢把我包围。
不知过了多久,一丝丝凉意袭上我的身子,我懒懒的转身,门口一个男子的身影吓了我一跳。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先开口了:“打扰你了。我想你就是舒宇的妹妹月儿吧?他常向我提起你。我叫凌风。”
咬咬嘴唇,我垂下了眼睑,没有说话。从小,我就知道,我是个和别人不一样的孩子。我天生孱弱的心脏总是让我远离人群,躲在自己小小的闺阁,和布娃娃说话。十八岁,虽然是女孩子追逐梦想与浪漫为伍的年龄,但是那个时候的我,却还没有学会和男孩子相处。我盯着杯中的咖啡,不知所措。
看着我惶惑的样子,凌风突然笑了:“舒宇常说他的小妹是一株纤弱的含羞草,我始终不信,但是现在,我信了!”
我听出了凌风话里那一丝不容质疑的调侃,心里忽然涌起了一阵莫名的恼怒。我慢慢地抬起头,看着他手里握着的红酒,冷冷地说:“我是不是含羞草,和你没有半点关系。而你相不相信,对我来说也不重要。就象你喜欢的是红酒,而我却爱的是咖啡一样,大家互不相干。”说完,我不再看他,径自离开。
就这样,在那个烟锁重楼的日子里,我认识了凌风……………一个大我八岁的男孩。
莺飞草长,秋冷雁高,我们在日子里慢慢熟识起来。我始终叫他凌风,而他,却随了大哥从第一次见面就叫我月儿。
凌风是一个非常有女人缘的男人。这不但应归功于他渊博的知识幽默的谈吐,而且也缘于他高额的薪金和冷峻帅气的仪表。他不紧不慢的和他身边花一样的女子相处,彬彬有礼。
大哥催他找个女朋友,他总是笑笑说不。
一次,我看着他深邃明亮的眼睛认真地说:“凌风,我大哥都快作爸爸了,你怎么还不找女朋友啊?我劝你最好快点,要不然好女孩全都让别人娶走了,你会很吃亏的哦!我现在没嫁人还可以陪陪你,等我嫁人了,没人听你唠叨,你会感到寂寞的。”
凌风若有所思的看看我,用手揉揉我满头青丝,笑着说:“月儿,你这个小傻瓜,快别孩子气了。现在有你相陪我不寂寞,等你嫁了人我就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