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自由意志与个人责任-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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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部分(即怀孕)的合理解决方法就是流产。但假定妇女身体中的生命有机体有权独立于该妇女的意愿之外,那么,合法流产就必然加以避免,因为这威胁着胎儿的生存。任何人在读到这两种价值立场时都可以体会到由此而引申出来的服从先项含义以及由此而导致的不可避免的冲突。我们或许有自己所偏爱的立场,但 原则上 我们还是可能从这两种前提中的任何一种出发而进行辩护。我们可以扮演一个反面的角色,强行推出 对立的论点向我们自己偏爱的价值提出挑战。
但是,思维机器甚至在原则上都不可能采取与自己对立的立场,因为它们确实无法认识这样的抉择。它们总是在给出的根据和按照这些根据组织起来的数据“之间”进行推理,从来不对这些假设 本身 提出疑问。这种有限形式的推理也是机器无法创造出暗含于构成它们推理过程的根据之外的任何东西的原因。要创造出一项真正的抉择,而不是单纯从相互交织的复杂的意义陈列中取出早已存在于“那里”的东西,就需要有一个能够辩证地变换根据的智性(自由意志)才能办到。
能够进行辩证推理的是人。是人开动机器;是人把任意决定出来的(而不是首要而真实的)数据输入机器中。可能有那么一天,科学的发展会使一种崭新的机器出现。这种机器会自动选择大前提作为自己的程序。那时,这种机器就会以对立的形式先验地检查输入给它的任何问题的对立面,如:A的对立面,非A;或非A的对立面——可能已不是原来想象的A了!这是辩证推理的显著属性;正是这一属性使机器挣脱了原来开始时的前提。与论题相反的命题(对立论题)确实必须由推理者创立。如果他建立第二个对立论题与第一个相对,他就不总是会回复到原来的论题上去。此时种种意义就可能变化,就足可以使人认为这是一条创造性思路,因为来自环境的最初的刺激此时不再存在,而出现了一个自发地取得的、正在得到发展的推导结果。输入到机器中去的就不再是二进制分法的“A对B”。我们很快就可以看到机器本身把“非A对非B”或“非非A对B”编成了程序。机器的所 作所为就是我们所说的一个人沿着一条扣人心弦、娱人怡趣的思路“一思到底”。
这样一台机器肯定会是一位不可靠的仆人。它并不总能解决给它提出的问题。事实上,它开始提出一些与操作者提出的不同的问题。它会扰乱一个认识主体的联想网络并引起真正的“网络噪音”。
它得出的不再是正确无误的答案,而是一些预感或猜想。而且,在对同一个问题进行双线推理得出两个同样合理的结果时,它就会以别的(任意的)前提为基础给它那自豪的主人提供一种 见解 ,表明它偏爱两个结果中的哪一个。随着自己的见解和预感的出现,这部机器很快就会出差错——但这不过是它所作的创造性贡献的另外一个方面。总之,它会像人一样工作。我们只能猜测这样的机器在科学上有什么益处。这将是一种怪物,很难设想能使讲究实际的科学家发生兴趣。他无疑会把它看作是一种蹩脚机器——就像制造它的人一样。
至今,科学还没有发明出这样一种可以自行其是的机器,因为甚至在能编制“新”程序的现代计算机中,新程序的编制过程也是遵循 不 可改变的主程序的指令进行的,要超越开始的程序就得进行辩证推理。尽管这样,有些科幻小说的作者,如阿西莫夫,却已成功地给人以印象,好像响应性机器有一天终将制造出来。在他的经典著作《我是机器人》中,阿西莫夫收集了好些短篇小说,在无意之间突出了辩证与实证的对立问题。例如,在一个故事里,他描写了一个叫库蒂的机器人反复进行笛卡尔式内省并得出结论:它必须生存,因为它会思维。在这种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库蒂进而否定了制 造它的科学家们所确定的许多命题,并为它在太空站的存在与命运编造了一些其他的解释。
实际上,库蒂的所作所为已超越了通常对机器人行为的极限。它是一个聋子逻辑家,它的思维超过它的对手。但这 并不 仅仅是因为它处理数据的能力更胜一筹。正如一个必须对付库蒂的科学家对他的同事所说的:“用冷静的逻辑推理,你可以证明你想证明的任何东西,如果你选用的假设恰当的话。我们与库蒂都各有自己的假设。”的确,库蒂超越了程序编定的假设,并能重行组织事物,实际上以从未输入过的信息为基础而进行工作。当然,阿西莫夫没有告诉我们它为什么能这样做。他具有艺术家的天赋,使机器人模拟了人类的推理能力,尽管他并没有澄清这种推理过程的具体本质是什么。
阿西莫夫的机器人或许终究是辩证推理者。如果这样,订出“机器人三法则”就失却了意义,而阿西莫夫却用这些法则规定了一切机器人的机械性。我们可以把这些法则视为机器人的内省努力也 不能违背 的主程序,虽然制造任何机器时都可以给加上一个短路装置(或别的什么东西)使它在运转中无视这些法则。第一个法则是机器人不能伤害人,也不能让人遭受伤害。第二个法则是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的指令,除非这些指令与第一条法则相悖。第三条法则是机器人可以保护自己的生存,除非保护措施有违前两条法则。
在一个故事里,阿西莫夫描写了一个心理学家把一个名叫赫尔比的机器人逼“疯”了,因为他使赫尔比陷入了“难以自拔的窘境”,要它从 都 违反机器人第一法则的两种行为进 程中决定一种。这样,赫尔比产生了“心理”冲突。如果它把推理出来的信息交给两位科学家,就会给他们造成伤害,因为这两个人要亲自去找出问题的答案;但是,如果赫尔比不能揭示这些信息,那两位科学家也因为他们不得不去解决问题而受到伤害。因为赫尔比以前曾原因说谎而在无意之间伤害过人,那位心理学家就怀恨在心,用言语来打击这个机器人。他要机器人在不可能的抉择中作出一个二元决定:“你必须〔把他们所需的信息〕告诉他们。但是,如果你告诉他们,你就会伤害他们,所以你绝不能这样做;但是,如果你不说,你也会伤害他们,所以你得说;但是——”在这种言语攻击打击下,可怜的赫尔比陷入了这一大堆控制论废话的危机之中,实际上是被矛盾律逼疯了。
自由意志总是与行为赖以发生的前提根据或断言假设有关,上面的例子是这一事实最清楚不过的证明。由于赫尔比认为那三个法则是首要而真实的,这就没有编造的余地了,因为它不可能任意改变法则的含义。但是,人类的情形却很不相同。把基督教的十诫输入人类的信息处理器里,必然会教人 至少 十种罪愆,尽管这十诫给人指明的是十种恰当的(即被视为有价值的)道德行为。如果赫尔比具有库蒂那种表面的辩证能力,能超越三法则的单极意义,能通过双极分析对这些法则提出质疑,并能任意重新解释这些引起它精神危机的条条,它就肯定会保持“神智清醒”。例如,经过思考后,赫尔比可以用有利于自己的方法来解释“人”的含义。如果人指的是智力与能力,那么,那两位科学家无法解决问题这一事实就是非人或人性极少的第一证据。那么,把信息交给 这样的次人只是一种“可以宽恕的”罪,对于这种轻微地违反机器人诫条的行为来说,是没有理由失去自我控制的。
为了不使我们觉得上述的讨论有些牵强附会,我们应该提醒一下自己,并应注意到人类社会许多世纪以来曾一再申述规定:不仅要作一个人,而且要作一个真正正直的人。在人类历史中,阶级的分化和内外有别的伦理道德观曾经频繁发生。在美国,奴隶制过去曾在达尔文的进化论里找到了证据,认为那些从非洲“捕来”的黑人还未进化到完全人的水平。此外,我们也可以对伤害行为的含义加以考虑并给予新的解释。如果我们把一个人十分需要亲自解决但又无法解决的问题告诉他,这是否必然会伤害这个人?或许这里真正的伤害罪就是这样一个人所表现出来的骄傲“罪”。问题的关键是:含有信息的词语 不是 单极的已知量,其含义并不是人人都认为一成不变的。作为人,我们可以重新构想出双重意义以迎合我们的意向,无论是为了行善,还是作恶。
我们在这一小说般的插曲里所要强调的是一种不幸的倾向,即:人们普遍认为人是一台复杂的机器。从生理方面说,这种看法有一定根据;但是,从心理方面来考虑,我们与机器也有极大的不同。尤其是脑的物质结构,常常被人们描写成巨型计算机或电话交换机,各种单向的信息在里面沿着输入、反馈、输出这样的[中介]途径传递。由于脑是人们精神生活之所在,我们真是乐于持有这种观点,即把自己看成是一架会行走的信息处理机了。这种控制论心理学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与脑研究的事实相符?正如我们现在将要表明的,脑活动研究中越来越多的证据肯定给我们指出一条通向库蒂而 不是通向赫尔比的世界的道路。
脑研究中的辩证法
对癫痫作首次临床描述的是大约2500年前的希波克拉底。这是人类中枢神经系统的一种疾病,是由于各种原因(肿瘤、感染、伤口发炎等)使脑灰质细胞过分激动而引起。神经冲动具有显电性。这种反常激动可能局限于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也可能蔓延到附近的皮质区,从一个脑半球转移到另一个脑半球,因而导致全面的癫痫发作。癫痫的临床症状可能只是瞬时的知觉恍惚(petit mal),这时病人会觉得迷糊和昏晕。显症较重的癫痫(grane mal)表现为深度的知觉丧失,摔倒在地,发出一系列痉挛性动作,四肢抽搐,躯干扭动。
但是,癫痫还有其他症状,如肌体的局部抽搐或痛感、怪异的回忆、情绪变化以及各种各样的幻觉。从脑组织中发出来的电势可以在头皮上或直接从露出的脑灰质中测得。对不同的电势作出记录以后,科学家们今天已经能够证明,病人所遭受痛苦的类型取决于患病的区域和大脑患病的程度。我们并不都能确定一个病人为什么会患癫痫,但是,通过使用减少反常激动机会的抗痉挛药(如苯巴比妥)以及切除引起这种激动的肿瘤和其他组织,大部分癫痫病人都可以治愈或使他们得到令人满意的处理。
由于给癫痫病人施行手术,神经外科医生能够较深入地了解脑活动与行为之间的关系。施行这类手术时,医生从头 盖上切开一块骨片使脑显露出来,这时就可以用电极直接刺激脑。有时,还可以在头盖里植入一个微型无线电接收器,这样在头盖骨封闭以后可以用无线电接收器来刺激脑,并且病人可以自由行动。这种脑部外科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可以对病人使用局部止痛药,因此他在手术台上接受脑部刺激时能始终保持清醒状态,而脑却并不直接感觉到疼痛。这样,外科医生就可以用电极到处探测,对大脑皮质的各个区域施行电击,并从病人身上收到即时反应。除了对人施行这类手术以外,人们也对较低级的动物作过类似的实验,并给部分实验对象植入永久性电极。在脑刺激方面最有名的两位人物无疑是彭菲尔德和德尔加多。这两位医学科学家都没有运用辩证法解释他们在脑刺激中得到的发现,但我们将用这一概念来检讨一下他们的工作以及由这一方法所带来的可能结论,即心理活动是响应而不是反应。1933年,彭菲尔德首先在这一领域取得杰出成就。那时,他已经偶然发现了在脑受电刺激时的显著效果。但是,对公众的想象力更有影响的却是德尔加多,因为他的《心灵的物理控制》一书被人们广为传阅。无论彭菲尔德(已故)还是德尔加多都没有想过要创立一门操纵人的技术。远远不是这样!但是,从德尔加多的描述方式以及从他的著作中体验到的某些感觉论倾向来看,我们说他比彭菲尔德更接近于这样做也不能说不正确。例如,德尔加多对读者表达了如下期望:
本书(《心灵的物理控制》)的论点是:我们已经具 备必要的技术对人的精神活动进行实验性探讨了;我们已经在人类进化过程中到达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即我们能运用人的心灵来影响它本身的结构、官能和目的,进而维护和促进人类的文明。
这是一种乐观的评价。这段话混合使用了“技术”和“心灵”这样的术语,暗示出德尔加多把人的心灵与脑的生理机制等量齐观。接着他又把“心灵”解释为“ 脑外信息在脑内的精心加工 ”,并运用控制论语言,以输入、输通(throughputs)、输出等术语来描写这种脑外信息的流动。心灵本身不是一条创造性原则,但是,它之所以能够具有创造性是因为“它接收到的信息激活了存储的信息和过去的经历,并创造了情绪与意念”。我们在德尔加多的著作里发现了典型的洛克式处理法。他把人的自由意志归因于“接受或拒绝某些观念及选择行为反应的能力。一个人可以自我孤立、冥思并探讨自己思想的深处”。德尔加多首先并没有说出一个人为什么最初会孤立自己并进行冥思。然而他提到由于一切影响都来自环境输入,所以孤立与冥思的原因自然也来自环境输入。这样,我们又回复到我们针对洛克的构想所提出来的问题上(见第五章,p.82)。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德尔加多 从一开始 就以心灵的冥想模型为基础来理解他进行的研究。我们的问题是:德尔加多的经验数据是否把洛克的模型强加于我们?或者,我们能否从他的报告里看到更似康德的目的论模型在发出闪闪光芒?
德尔加多的实验中有大量这样的事实给人以深刻的印 象。他曾经设计了一个称为“刺激接收器”(stimoceiver)的微型无线电仪器植入脑里,使实验者能把电脉冲直接送入这一原来不受约束的有机体里。德尔加多和其他一些人用这个仪器证明,在人的腔壁皮质上施加刺激会导致手指屈曲;在老鼠的后丘脑上施加刺激会引起明显的快感,使老鼠为了取得这种电刺激奖赏而乐意完成某些任务;在[人的]扁桃体和[猫的]心室周围的灰质上施加刺激会引起攻击性反应。一个更鲜明的例子是,在牛脑的网状结构上方施加刺激时,这只牛竟在冲刺中半途停了下来。
以上的发现给我们构成的表象是:人的(就像所有动物一样的)行为是电刺激动力因引起的、经过中介调节的结果;它通过反馈而成为输出,全然不考虑事件因之而可能发生或不发生的“那个”。然而,德尔加多从一开始就认识到动物的行为方式中有某种电刺激以外的东西在起作用。当他用刺激接收器刺激猴子的丘脑或脑部中央灰质区以诱发猴子的攻击性行为时,他发现猴子发出的行为绝不是毫无选择性的。一只猴子“首领”在受到攻击性刺激时,“通常袭击[同一猴群中]能向它的权威发出挑战的雄猴,而总是避免袭击作为它偏爱的[性]伙伴的小雌猴。”当把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