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世范-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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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述】寡妇准备再嫁,或者有失去父亲的女子年龄还未到出嫁的时候,本宗族或其他亲戚中德义较高的人,应该给她们张罗定亲。让守寡的妇人或小孤女居住在婆家,等到小女孩长大了再为她成亲。如果跟随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就会产生一些说不清的嫌疑。
【评析】寡妇和不幸而孤的小女孩应该注意自身的安全,但童养媳也是一件不幸的事。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一个小女孩离开母亲,到婆家去守妇道,其境遇可想而知了。由此,我们不禁感叹:封建时代的妇女活得实在是太累了。
续娶后妻需慎重
【原文】中年以后丧妻,乃人之大不幸。幼子幼女无与之抚存,饮食衣服,凡闺门之事无与之料理,则难于不娶。娶在室之人,则少艾之心,非中年以后之人所能御。娶寡居之人。或是不能安其室者,亦不易制。兼有前夫之子,不能忘情,或有亲生之子,岂免二心!故中年再娶为尤难。
然妇人贤淑自守,和睦如一者,不为无人,特难值耳。
【译述】中年丧妻,确是人生中一大不幸。幼儿稚女,无人照顾抚养;一应饮食,衣服等本应由母亲来操办的事情,也无人料理了。因此,中年人丧妻后,很难做到不再娶。如果娶黄花闺女为妻,那么,少女之心是中年人所难以捉摸的。如果娶寡妇为妻,她如同样不能安分守己,也实难控制。况且寡妇如带有前夫之子,则爱子之情,萦挂于怀,嫁过来后又生孩子,如何能确保不生二心!所以,中年人续娶是很费心的。然而,妇女中还是有贤惠、温淑、守妇道的,能使得全家和睦相处,亲密如一,只不过很难遇到罢了。
【评析】孔子说:“夫子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是说无论你如何思、如何想,天下的道理都是相通的。读罢上则,想起明代柯丹邱所著的四大南戏之一《荆钗记》中,钱玉莲的遭遇。实在是此则的事实佐证。不禁为先哲的远见折服。
钱玉莲七岁丧母后,父亲续娶。不想继母是个不通道理的人。每日折磨小玉莲,稍有一点差错,非打即骂,毫无一丝亲情。玉莲长大后,由父亲许给穷书生王十朋。岂料继母为有个“老来靠”,逼她嫁本村的富户。竟为玉莲设下三条路走:刀上死,水里死,绳上死。并恶狠狠地说:“依了我嫁孙家,多给你房奁首饰,若不肯嫁孙家,剥得赤条条,拣个十恶大败日,一乘破轿子,送到王家,房奁首饰,一点没有,再不许回娘家。”老父亲为了息事,只得退步,忍气吞声。草草地送玉莲到了王家。后来王十朋上京赶考,托付家眷给老岳父,不想孙家仍不死心。谎说王十朋考官后,作了宰相女婿。继母便受了孙家财礼,再逼玉莲改嫁。终于,玉莲忍受不住继母的虐待,投江而死。老父亲孤苦无依,要写状子给官,告老婆是不贤妇。虽说戏曲,结局是大团圆,玉莲得人搭救,终与王十朋夫妻团聚。可这一结局,分明是迎合观众的心理而来。
玉莲的命运不会如此顺利。
中年再娶确实让人费心劳神,不可不小心。
寡妇应自养幼子
【原文】妇人有以其夫蠢懦,而能自理家务,计算钱谷出入,人不能欺者;有夫不肖而能与其子同理家务,不致破家荡产者;有夫死子幼而能教养其子,孰睦内外姻亲,料理家务至于兴隆者,皆贤妇人也。而夫死子幼,居家营生最为难事。托之宗族,宗族未必贤;托之亲戚,亲戚未必贤。
贤者又不肯预人家事。惟妇人自识书算,而所托之人衣食自给,稍识公义,则庶几焉。不然,鲜不破家。
【译述】作为妻子因为丈夫怯懦蠢笨,就自己施展才能,操持家务,掌管钱粮支出借入事务,使得别人不敢小觑欺侮;有的妻子因为丈夫不务正业,就同孩子们一道主持家中营生,使得家庭幸免于破败;有的妻子丈夫早死而儿子尚小,但她却能教养孩子,把亲戚家族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很好,并能料理家务,甚至使家庭日益兴旺发达。这些妇人都是很贤惠能干的女子。对于妇女来说,丈夫早死而儿子尚幼,这时是维持生活,经营家业最困难的时期。因为如果你把家事托付给同宗同族的人,宗族的人未必就是贤良的人,托付给亲戚,亲戚也未必就贤良。并且贤良的人大多不肯多管别人家的私事。只有妇女自己能够识文断字,所托付之人又衣食自给,懂得一些公义道理,或许能度过这个难关。不然的话,很少有不家业破败的。
【评析】清文宗皇太极得暴疾身亡后,留下博尔济吉特氏(即以后史称“孝庄文皇后”)和幼子福临。因为皇太极生前没指定继承人,因而死后“诸王兄弟,相争为乱,窥伺神器”。当时诸王中有力量争夺皇位的是睿亲王多尔衮和皇太极的长子肃亲王豪格,两者之间斗争激烈。最后多尔衮感到势单力薄,暂时作了让步,提出立年方六岁的福临为帝,而多尔衮与济尔哈朗“左右辅政,年长之后,当归政”。于是福临继承了皇位。
福临即位后,多尔衮要夺皇位的野心并没有消除,随着他的权势不断扩大,想做皇帝的欲望也日益增加。“胜国旧臣之所奉,只知有摄政王(多尔衮)”。孝庄文皇后看到多尔衮植党营私,打击异己,独揽大权。“关内关外咸知有睿王一人。”这种形势无疑时刻威胁着幼帝福临的皇位,于是孝庄文皇后下嫁多尔衮。她企图以此来笼络和控制多尔衮,巩固自己及其嫡子福临的地位。这个包含政治目的的行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延缓和阻止多尔衮夺位称帝的作用,尽管多尔衮积极篡位,但是始终未能实现。
顺治七年多尔衮死后,孝庄文皇后辅助十三岁的顺治皇帝开始亲政,她为了加速镇压抗清力量和南明残余势力,十分重视团结汉族将领,使他们为清王朝效力。如曾破例把平南王孔有德的女儿孔四贞“育之宫中。赐白金万两,岁俸视郡主”。又把太宗皇太极的第十四女和硕公主嫁给平南王吴三桂之子吴应熊为妻。此外她还提倡节俭,曾多次把宫中节省银两赈济灾民。她这种做法一直影响到康熙、雍正两朝。
顺治十八年,福临死后由玄烨即位。此时康熙年仅八岁,而孝庄文皇后已是整个清朝统治集团中德高望重,一言九鼎的人物。康熙十二年三藩之乱爆发后,孝庄文皇后发散宫中金帛加犒出征驻防士兵。十四年,内蒙察哈尔部布尔尼乘三藩叛乱,清军无力北顾之机兴兵作乱,孝庄文皇后要康熙沉着应战。一面遣使招抚,观其虚实,一面派大学士图海镇压。结果布尔尼被杀,叛乱遂平。由是观之,孝庄文皇后知人善任,临事处置果断而有心计。
孝庄文皇后经常面授机宜,培养康熙处理政务的能力。康熙曾说:“忆自弱龄,早失怙恃,趋承祖母膝下三十余年,鞠养教诲,以致有成,设无祖母太皇太后,断不能有今日成立。”由此可见,这位贤能的祖母,对康熙成为我国封建社会颇有作为的皇帝起了重要的作用。
孝庄文皇后,一生经历了清初三朝政局的变化,精心扶立两个幼年皇帝主政,诚为袁氏,所说之“贤妇人”,“最为难事”也百般周旋,安然得过。
幼定终身弊处多
【原文】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时便议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论目前,悔必在后。盖富贵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贤否,须年长乃可见。若早议婚姻,事无变易,固为甚善,或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所议之婿流荡不肖,或所议之女狠戾不检。从其前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而争讼由之以兴,可不戒哉!
【译述】家中的孩子,决不应当在他们年纪幼小的时候,就为他们订下婚事。
大抵女方订亲,是要找一位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男方订亲,是要找一位可以相依相伴的女子。如果现在看着他们还相匹配,就为他们定下亲事,将来一定会后悔的。因为家族的富贵兴衰是变化无常的。孩子的贤良与否,也得等到长大后才能看出。如果早早议定了婚事,而两家情况不变,孩子均好,当然很好。可是万一以前富裕而现在穷了,或者以前有权有势而现在没了,或者所议定的女婿游手好闲,或者议定的媳妇性格乖僻,不知检点。那么依照以前所定的婚姻行事,则不保要破家毁业,不依婚约则又负不守信义的恶名,并由此引发官司诉讼。对于此,作为父母的人,能不有所警惕!
【评析】作父母的为孩子早早定婚不过是由于以下几种情况。父母辈之间,因为交情笃好,性情相投,欲作数世厚谊。父母爱子女若心肝宝贝,想使子女早早成家立业,婚事早谐,以便早日抱到孙子,好承宗传代。父母因慕对方钱势,想借此攀宫折桂,光耀门楣。父母看重人家儿女长得聪明俊秀,容貌秀美,因而想及早娉作自家妇婿,免为别家占先。凡此四种,都是将婚姻系于一些不稳定因素之上。使得本来好好的愿望落空,姻亲两家重则反目成仇,轻则呕气,相互嫌恶。因为诚如袁氏所说“富贵盛衰;更迭不常”。家道的兴衰荣辱,是很容易变化的。特别是在古代,官宦人家,因一人得道便鸡犬升天。或一人犯君,整个家族便“呼喇喇似大厦倒”。那些因羡慕人家钱势的不要顿足捶胸,叫苦连天吗?
又那些数世交好,欲想要靠儿女结亲来延续友谊的,殊不想男女尚小,性情、形貌都没有定格,万一长大后性情不合,彼此又各情有所属,两家大人不是很难决断,进退维谷?况且两家关系亲密,免不了频频往来,礼尚互搭,难免会发生些龃龉。但两家儿女婚姻夹在中间,彼此面和心不和。如果草率完婚,而大人之间交情日疏,表里不一,儿女便要在中间难做人。在古代又战乱不时发生,如果一家搬迁,消息不通,男女各到婚嫁年龄,如何处置?不但耽误儿女青青,且弄不好世交之谊,毁于一旦。那些因爱人家儿女而早早为他们定婚的,一般结果也不会好。小时候聪明的,大了不一定聪明,小时候漂亮的大了不一定漂亮,即使容貌相匹配,其中还有一个品性问题。一旦女婿或媳妇性体不好,德行有亏,不是因爱反而害了子女吗?看来,早早地为子女定婚是有百害而可能没有一益的。
议亲贵人品
【原文】男女议亲,不可贪其阀阅之高,资产之厚。苟人物不相当,则子女终身抱恨,况又不和而生他事者乎!
【译述】男女双方在议定婚事时,决不可贪图对方的门第和财富。如果双方在形貌品性上不相配,却缔结了婚姻,就会使子女抱恨终身,况且,夫妻不和又会引发许多事端呢!
【评析】门第观念,是随着世族地主势力而发展起来的一种腐朽的地主阶级意识。世族在东汉末年发展起来,到魏文帝时行九品中正法,选举制度被世族地主集团控制,他们尊世胄,卑寒士,完全根据门第的高低来选择官吏。同时在婚姻方面,高门势族也是自恃清高,不与庶族地主官员轻易通婚。门第完全成为判别人品及取官婚配的标准,即所谓:“取士必问家世,婚姻必问阀阅。”在这种情况下,谱谍之学应运而生。世族地主纷纷为自己编撰家谱、族谱,在各地评定门第的等级,统治者则用法律的形式对高门势族加以保护和标谤。
贞观六年,唐太宗对房玄龄说:现在山东崔、卢、李、郑四姓,虽已数世衰微,犹抱着他们旧日的门望,自高自大,每当嫁女他族,必广索聘礼。甚至以门第的等级,定聘礼的多少,论数定约,同于市场买卖,损害风俗,旧的门第等级如此轻重颠倒,非改革不可。
贞观十六年,唐太宗又诏令禁止旧世族卖婚,诏曰:“(旧族)吹嘘门望的目的在于勒索钱财,因此连姻必找富室。然而竟有新官之辈,财富之家,慕其徒有虚名的门望,竟相结亲,多纳财货,有如卖婚,于是有的自损家门,甘受屈辱。有的则矜其旧族,对姻亲非礼,自今年六月起禁止卖婚。”
尽管山东的崔、卢、李,郑家世日趋下落,在政治上无足轻重,但在婚姻上仍十分吃香。一些公卿宰相大臣之家,争相与他们缔结婚姻,并且愿陪送大量资财。而对李唐皇室缔婚则多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唐太宗曾命皇室子女选妃择婿,只挑本朝勋臣之家,“不议山东之族”。
但房玄龄、魏征、李勣等人,却和山东旧族“盛与为婚”。在门望方面,依靠与山东旧族连姻来攀高门。唐太宗对此虽然不满,但在强大的习惯势力面前也无可奈何,只能迁就了事。
今天门第观念似有死灰复燃之势,实是男女婚姻之大患,我们不可不防。
婚配需条件相当
【原文】有男虽欲择妇,有女虽欲择婿,又须自量我家子女如何。如我子愚痴庸下,若娶美妇,岂特不和,或有他事;如我女丑拙狠妒,若嫁美婿,万一不和,卒为其弃出者有之。凡嫁娶因非偶而不和者,父母不审之罪也。
【译述】家中男孩要聘媳妇,女孩要定女婿,做父母的得考虑一下自家的子女条件如何,如果自家儿子愚笨平庸,却娶了一个美貌女子为妻,不但夫妻会不和,还会发生其他事情。如果自家女儿又丑又笨还爱争风吃醋,却嫁了一个好女婿,万一夫妻不和,就会被人家抛弃,大凡男女结婚后,因为不般配而导致双方不能和睦相处的,都是做父母的事先没有考虑周全的过错。
【评析】《醒世恒言》上有一回,叫做《钱秀才错占凤凰俦》。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说西洞庭有户人家,家主高赞,有一子一人。女名秋芳,风流不让崔莺,袅娜休言西子,面如桃花含露,体如白雪团成。人物齐整,且又聪明。高赞便想拣个读书君子,才貌双全的配她,财礼不论,要男子亲来,自己相过才可。有一钱青秀士,饱读诗书,一表人才,但年当弱冠,无力娶妻。幸得同县一位表兄,家道颇富,邀他在家读书,供给食宿。表兄姓颜名俊,面貌丑陋,胸无点墨,却好妆扮,穿红着绿,低声强笑,自以为美,又有好高之病,想娶一美女为妻。故而亦未婚娶。
听得高赞此说,明知自己不行,却是心恋高女美貌,便心生一计,让钱青假冒,替他娶回。钱青受人恩惠,明知不妥,又无办法,便惴惴而行。高赞一眼相中,便择日迎娶。高赞又要新郎亲迎,钱青又不得不再辛苦。迎娶之时忽然起大风,下起大雪,因两家隔湖而住,不能过去,高便决定在己家完婚。钱青心知不妙,再三推脱,不可,不想大风三日方息。
颜俊在家心急如火。等到迎亲队伍归来,遂不分青红抓住钱青就打。钱青三日之中,虽秋毫无犯,如何说得明白。高赞见人欧打新郎,便率仆从挥拳相向,两家大打出手,满街喧哗。县令听说,捕系两家到堂,问明情况,判高女为钱青之妻。判词曰:“佳男配了佳妇,而得其宜;求妻到底无妻,自作之孽。”
冯梦龙为诗曰:丑脸如何骗美妻?作成表弟得便宜,可怜一片吴江月,冷照鸳鸯湖上飞。
设若高老不是详审亲判,岂不误了女儿的终身?而颜俊不自思量,终于偷鸡不着蚀把米。
媒人之言不可轻信
【原文】古人谓“周人恶媒”,以其言语反复。给女家则曰男富,给男家则曰女美,近世尤甚。给女家则曰:男家不求备礼,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