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世范-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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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述】一个人如果有好几个孩子,饮食、衣服的供给不能不平均如一;长幼尊卑的名分,不能不严谨;好坏事非之事,不能不分别。孩子小的时候让他看到这种平均如一的做法,那么长大后就不会有相互争夺财物的祸患;小的时候严格要求他们要严谨,长大之后就没有违背怠慢长辈之患;小的时候教给孩子是非好坏如何分辨,长大后就没有必要担心他们会做恶。现在的人们对待孩子,喜欢的,给予关心也多,不喜欢的,给予的爱怜很少。开始就没有平均如一的观念,怎么能保证日后他们不相互争夺呢?小辈冒犯长辈,长辈凌侮小辈,开始不加以训斥,怎么能保证日后孩子们不违背怠慢长辈呢?品行端庄贤达的孩子被厌弃,不肖子却被疼爱,怎么能保证日后孩子们不做坏事呢?
【评析】辨别贤愚,分清是非,平等待人,不冒犯长辈,这些都是一个人的美德。然而,美德的养成是要从小开始,逐步进行的。这是古人经验的总结与积累,对今人依然有极为深刻的借鉴意义。
古代贤良方正之士,往往对其子孙们的要求从小便极为严格。
贞观年中,皇子年幼的多数授给都督、刺史的官职,建议大夫褚遂良上书劝谏唐太宗,认为陛下儿子当中,年龄尚小还不能胜任治理百姓的,请暂且留在京城,用经学教育他们:一是让他们畏惧上天之威,不敢违反禁令;二是让他们观看朝廷的礼仪,自然而然懂得各种礼节规矩。这样时间长了,他们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审察他们确实有做刺史的能力,再派遣他们去也不晚。
北周宣帝宇文赟是武帝宇文邕的长子,在做东宫太子的时候,武帝担心他不能继承帝业,严厉管教。在朝廷进见时,要求他在礼节方面和其他大臣完全一样,不能有特殊。即使是隆冬酷暑,也不能休息。他喜欢喝酒,武帝却不允许有酒送入东宫。每次犯了错误,武帝就用棍棒来惩罚他。并吩咐东宫的官吏记录他的一言一行,每个月向武帝汇服。
皇帝重视自小对子弟的教育,普通百姓也同样懂这个道理。孟子的母亲,为了使儿子有一个好的生长环境,竟然搬家三次,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孟母三迁”的故事。因为她懂得,孩子小的时候,可塑性很强,且易受环境的影响,必须在这一阶段上把好关,当他形成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之后就不存在这方面的危险了。
王安石曾经写过《伤仲永》,仲永自小是一个神童,不经师长点化,便能写出好诗。因此,其父整天带着儿子出席富人的宴会,儿子仲永整天给富人做诗,结局是仲永“江郎才尽”,再也做不出一首好诗。我们为仲永惋惜的同时,也接受了深刻的教育:后天教育非常重要,即便是从小时候起,这个孩子就有超出常人的天赋。
父母爱子不可偏
【原文】人之兄弟不和而至于破家者,或由于父母憎爱之偏,衣服饮食,言语动静,必厚于所爱而薄于所憎。见爱者意气日横,见憎者心不能平。
积久之后,遂成深仇。所谓爱之,适所以害之也。苟父母均其所爱,兄弟自相和睦,可以两全,岂不甚善!
【译述】对于人来说,兄弟不和睦导致家庭破坏的原因有的是因为父母对孩子们的偏爱造成的。衣服饮食言语行动必然表现出对于所偏爱的人极为丰厚、和颜悦色,而对于所憎恶的人极为寡薄冷淡。被厚爱的孩子日益变得意气骄横,被憎恶的孩子心中日益不能平衡,积累久长之后,逐渐结成深仇。所谓的爱,正是害了他们,倘若父母把自己的爱平均地分给每一个孩子,兄弟可以自相和睦,这种两全齐美的作法,难道不是很好的吗?
【评析】父母应当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子女,不能有所偏爱。否则,被偏爱的孩子,以为接受别人多余的爱是理所当然的,而对于不被偏爱的孩子来说,心中愤愤不平,甚至使孩子的心理发展不健全,造成某种心理疾病。曹操是三国时期有名的大政治家,大军事家,甚至也是一位大诗人,在用人上注重“唯才是举”的原则。然而,在对待儿子们这个问题上,做得极不民主。拿曹丕和曹植来说,他喜欢曹植,曹植的气质更象一个诗人,他“骨气奇高,辞采华茂”,对曹植的偏爱,无形中给有点儿政治头脑的曹丕以极大的压力与不平。就是因为父亲的态度导致了二人的不和,直至最后曹丕登上君主之位以后,大肆迫害曹植及其党羽,杀戮兄弟。曹植几次在诗中谈到这种迫害:《野田黄雀行》这样写道:“少年见雀悲,罗家得雀喜。”“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明显地是在影射曹丕对他的残酷迫害。更有一首被周恩来用来比喻“皖南事变”的诗,几乎是脍炙人口,家喻户晓:“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曹植被迫害至死。
宝玉挨打,有时就是由于父母对孩子偏爱不均,造成兄弟不和所导致的。贾环与宝玉同出于一个父亲,只是由于贾环乃妾赵姨娘所生,生性又恶劣,不讨人喜欢。宝玉是贾府上下的命根子,又生得眉清目秀,众人对待他自是极为偏爱。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不仅贾环自觉不平,连母亲赵姨娘的肺都要气炸了,然而,气归气,这毕竟是无可奈何之事。
正巧由于琪琯之事,忠顺亲王府里有人来找宝玉对质,气坏了贾政。此时贾环带着几个小厮一阵乱跑,贾政赶快喊打,贾环忙上前说道:“井里淹死了一个丫头,我看见人头这样大,身子这样粗,泡得实在可怕。
所以才跑。”贾政听了惊疑,问道:“好端端的,谁去跳井?”贾环拉住父亲的袍襟,贴膝跪下道:“父亲不用生气,此事除太太房里的人,别人一点儿也不知道,听母亲说——”说到这里,便回头四顾,贾政知意,将眼一看众小厮,小厮们明白,都往两边后面退去。贾环便悄悄说道:“我母亲告诉我,宝玉哥哥前日往太太屋里,拉着太太的丫头金钏儿强奸不遂,打了一顿,那金钏儿便赌气投井死了。”其实,根本不是宝玉逼死了金钏儿,而是太太有成见,看到金钏儿长得漂亮,认为必定不是个好东西,才借机训斥了一顿,不想金钏儿性子烈,自尊心强,酿出了这等惨剧。贾环趁机进谗言,使贾政火上浇油,终于使宝玉着着实实挨了一顿打,要不是老太太出面,打死也未可知。
父母多念贫子
【原文】父母见诸子中有独贫者,往往念之,常加怜恤,饮食衣服之分或有所偏私,子之富者或有所献,则转以与之。此乃父母均一之心。而子之富者或以为怨,此殆未之思也,若使我贫,父母必移此心于我矣。
【译述】父母看到几个孩子中有一个独独生活过得很贫穷,往往就会多挂念他,常常对他加以贴补,在分配衣服饮食之时,对他就会有所偏爱。孩子中富裕的有时给他们东西,他们会转而把这些东西给了贫子。这是父母均一之心使之然也。但是富裕的孩子们对父母的此种做法抱以怨恨。
这实在是不仔细思考啊,假若是你自己很贫穷,父母一定会把这份多余的爱加在你身上的。
【评析】“损有余而补不足”,这是天下之常道。尤其是做父母的,看到自己有的孩子过得凄凄惨惨,有的孩子过得风风光光,自然对穷孩子投去更多的关注,他并不是不疼爱富裕的孩子,而是对他们更放心的缘故。
当然,这里的“贫”也不光指物质生活上的贫穷,还指肉体上的贫病。一家之中,健康的孩子,父母对他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要求也极为严格;而对于有生理疾病的孩子,父母总觉得他生活得不容易,怜子之心促使他们对贫病的孩子给予太多的关心,而忘却或忽略了对他们的期望。
贾母对孙子辈中的黛玉很疼爱,除了宝玉之外,对黛玉的关心最体贴入微。因为她认为,黛玉幼年丧母,比起元春、探春、惜春、迎春姐妹来说,更有人生中极是无奈的缺憾。同时,黛玉又体弱多病,比起宝钗来说,也缺少精力充沛的青春活力。
待子孙不可有厚薄
【原文】人于子孙,虽见其作事多拂己意,亦不可深憎之。大抵所爱之子孙未必孝,或早夭,而暮年依托及身后葬祭,多是所憎之子孙。其他骨肉皆然。请以他人已验之事观之。
【译述】大凡人对于子孙,虽然有的子孙办事经常违背自己的意愿,但你也不要太憎恨他。有时候,你所喜欢、疼爱的子孙长大了未必就孝顺你,或者年纪不大就夭折了。这样,你晚年所依靠的与能够为你料理身后事的,往往是你不喜欢的子孙。对待其他亲戚也都是这个道理。请你看看先前已经有过的例子。
【评析】世界上的事情最是易变,与你关系好的人,不一定处处能帮你的忙。
而有时候,有些事,也许正好需要一个与你平时有隔阂的人帮忙,如果生活中真的出现这样的情况,岂不尴尬?鉴于此,我们还是平时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过多地与人结怨。
爱幼子,人之常情
【原文】同母之子,而长者或为父母所憎,幼者或为父母所爱,此理殆不可晓。窃尝细思其由,盖人生一二岁,举动笑语自得人怜,虽他人犹爱之,况父母乎?才三四岁至五六岁,恣性啼号,多端乖劣,或损动器用,冒犯危险,凡举动言语皆人之所恶。又多痴顽,不受训诫,故虽父母亦深恶之。方其长者可恶之时,正值幼者可爱之日,父母移其爱长者之心而更爱幼者,其憎爱之心从此而分,遂成迤逦。最幼者当可恶之时,下无可爱之者,父母爱无所移,遂终爱之,其势或如此。为人子者,当知父母爱之所在,长者宜少让,幼者宜自抑。为父母者又须觉悟,稍稍回转,不可任意而行,使长者怀怨,而幼者纵欲,以致破家。
【译述】出于同母之子,年龄大的孩子大多被父母所憎恶,年龄小的孩子却大多为父母所厚爱,这个道理几乎没有人能够清清楚楚地懂得它。我曾经私下里一个人仔细思考其中的原因,大概对人来说,一二岁时,举止行动自然而然惹人喜爱,即使外人看了,也会产生怜爱之心,况且父母呢?长至三四岁到五六岁,放纵地大声哭叫,在很多方面乖违恶劣,不听父母的话,有时破坏器物,常常触动一些危险的东西,大凡是他的言语行动人们都很厌恶。又多淘气顽皮的痴性,不听训斥规劝,虽然是父母也仍然深深地厌恶他。当大孩子正处于使人讨厌的时候,小孩子却恰恰是惹人喜爱之时。父母把连同厚爱大孩子的心一同都移到了小孩子的身上,那么憎爱之情感从此便分得明明白白,于是一直沿续下来。当最小的孩子处于可厌恶之时,在下已没有可以移爱的孩子了,父母之爱自然也没有转移的地方,因此就会自始至终一直喜爱他,其中的大体趋势就是这个样子。做为人子,应当懂得父母的那份爱止泊在何处,大孩子应当稍稍让着小孩子,小孩子也应当自己控制自己。做父母的,又应当自觉地体悟其中的道理,稍稍使自己执拗的爱心回转一下,不能纵任自己的情感而做事。如果那样,就会使大孩子心存怨恨,而小孩子放纵自己的各种欲望,这样是可导致家庭破败的。
【评析】舜的父亲瞽瞍,另娶妻之后生一子,名象,夫妻二人都开始不喜欢舜,千方百计,想尽各种办法要把舜杀掉。这是典型的父母爱幼子的事例。
然而,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大师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却极不喜欢自己的幼子——与偓伦斯基相恋的结晶,她所爱的是与丈夫所生的儿子——阿辽莎。阿辽莎是她生活中的一部分,在他还没有碰到偓伦斯基的那些岁月里,她所有的希望都在儿子身上,担负起了儿子的日常起居,家庭教育的全部重任,但她从未有过沉重的感觉。在离开丈夫的日子里,虽有着与偓伦斯基如火如荼的爱情,但她仍然无法忘掉阿辽莎那星星般的眼睛,“他会想我的”。安娜总会这样自言自语。她为不能见到儿子而痛苦,她因不能得到儿子的监护权而无法与丈夫离婚。可以这样说,没有偓伦斯基,她会崩溃而无生活下去的勇气与力量,没有阿辽莎也同样如此。她极不喜欢自己的第二个孩子,“那个丑陋的小家伙”,安娜每当看到或想起自己的小女儿时总这样说。虽然这个小女孩来到这个世界的全部过程是那样的艰难,但安娜从来没有产生过要珍惜她的念头。在她下定决心要离开这个世界之际,在她卧轨自杀的一刹那,她想到的是丈夫,是那个对她有着太多牵挂的儿子,还有那个使她生命复活的情人——偓伦斯基。而女儿对她来说,简直是一个如同过眼烟云的怪物。她不喜欢她,甚至对她来到这个世界抱有一种嘲讽的态度。
有人会说,安娜·卡列尼娜的生活基础在俄国,然而父母之爱是没有国籍之分的。无论哪一个民族,哪一个国家都有伟大的母爱,都有诚挚的父爱,因为这种爱是人类普遍的天性。
祖父母多疼爱长孙
【原文】父母于长子多不之爱,而祖父母于长孙常极其爱。此理亦不可晓,岂亦由爱少子而迁及之耶?
【译述】父母亲对于长子来说,感情并不怎么深厚,而祖父母却大多喜欢长孙。这其中的道理仍然不能深刻地明白,难道也是由于喜欢幼子而将爱移于长孙的缘故吗?
【评析】人类的感情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极为奇怪的现象。疼爱孩子是其天性,而当自己的孩子有了孩子之后,他对孙子的爱依然有增无减。捧着娇弱婴儿,老泪纵横,布满皱纹的脸颊,流露出天真的微笑,有人名之为“天伦之乐”。老人之于孩子,是一对相互背离的组合,而其中的情感浓度谁又能真正测量出来?
《红楼梦》中的贾母对于宝玉之爱是无与伦比的。宝玉的哥哥贾珠不幸早逝,他就算贾政的长子,贾母的长孙。最能体现这种深厚情感的事件就是宝玉挨打之后,贾母对儿子的不满。书中道:。。只听窗外颤巍巍的声气说道:“先打死我,再打死他,岂不干净了!”贾政见他母亲来了,又急又痛,连忙迎接出来,只见贾母扶着丫头,喘吁吁地走来,贾政上前躬身赔笑道:“大暑热天,母亲有何生气亲自走来?有话只该叫了儿子进去吩咐。”贾母听说,便止住步喘息一回,厉声说道:“你原来是和我说话!我倒有话吩咐,只是可怜我一生没养个好儿子,却教我和谁说去!”贾政听这话不象,忙跪下含泪说道:“为娘的教训儿子,也为的是光宗耀祖,母亲这话,我做儿的如何禁得起?”母亲听说,便啐了一口,说道:“我说这句话,你就禁不起,你那样下死手的板子,难道宝玉就禁得起了?你说教训儿子是光宗耀祖,当初你父亲怎么教训你来!”说着,不觉滚下泪来。
直至后来,贾政赔了千般不是,万般不孝,才使贾母气平。
巴金的《家》、《春》、《秋》写了一个家族的日常生活,悲欢离合。高老太爷唯一满意的只有大孙子高觉新,正如老舍《四世同堂》中的祁老太爷唯一信任的只是祁家老大一样,他们对长孙充满期望,充满关怀,充满信任,也充满了爱。
对公婆当一意承顺
【原文】凡人之子,性行不相远,而有后母者,独不为父所喜。父无正室而有宠婢者亦然。此固父之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