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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袁氏世范-第7章

小说: 袁氏世范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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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凡人之子,性行不相远,而有后母者,独不为父所喜。父无正室而有宠婢者亦然。此固父之昵于私爱,然为子者要当一意承顺,则天理久而自协。凡人之妇,性行不相远,而有小姑者独不为舅姑所喜。此固舅姑之爱偏,然为儿妇者要当一意承顺,则尊长久而自悟。或父或舅始终于不察,则为子为妇无可奈何,加敬之外,任之而已。
  【译述】大凡人之子,性格品行相去不会遥远。而有了后母之后,就开始不被父亲所喜爱,父亲没有续娶正室,有宠妾的也是这样。这固然是由于父亲过于宠爱自己的后妻或妾氏所造成的,然做子女的要顺承父亲的意思,那么时间长了,父亲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之后,父子关系就会走向和谐。大凡为人妇,性格品行相去并不太遥远,然而,有小姑子的媳妇往往得不到公婆的喜爱。这当然是由于公婆偏爱小姑子造成的,但是做媳妇的一定要顺从公婆的意思。那么公婆在经过长时间之后,就会理解媳妇对他们的尊敬而省悟过来。或者父亲与公婆自始至终不能明白过来,做儿子和媳妇的除了无可奈何和更加尊敬之外,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评析】“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人们往往用这句话来形容最终的成功是多么来之不易。这句俗语,从本义上来讲,立刻就会使人想到做媳妇难,而当婆婆要快意得多。这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一家之中,公婆的话就是“真理”,做媳妇的没有权力反驳。
  南北朝时期流传着一首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主人公刘兰芝与焦仲卿是经过“父母之命,媒灼之言”而结合的。刘兰芝是按传统媳妇的标准来行事的,既会织布,也学诗书。然而,就是这样,焦母不知怎么,越来越对媳妇不满意,几次三番逼着仲卿将兰芝休回娘家。做为媳妇,兰芝认为只要顺着她老人家的意也不至于把她逼到哪儿去,没想到“以退让求团结则团结亡”,焦母却依然对兰芝咬牙切齿,最后仲卿无可奈何,只得将兰芝暂时送回娘家,等待母亲气消,再把她接回来。
  兰芝被休回去之后,残酷的哥哥要她嫁给太守,当迎娶的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兰芝、仲卿“自挂东南枝”,双双殉情而死。
  高明《琵琶记》,塑造了“有情有义,有贞有烈”的赵五娘的形象。
  她鼓励丈夫进京赶考,丈夫走后,再也没有音讯,孝事公婆的职责落在了她一个人那稚嫩的双肩上。乡里又发生灾荒,家中已是“瓶无储粟”,一贫如洗,无可奈何之际厚着脸皮,忍着耻辱去借粮。平时,公婆吃米,她吃皮,“糟糠自厌”的苦况恐怕是难以忍受的。当公婆看到她偷偷摸摸吃东西时,以为她一个人吃“独食”,对她大打出手,就是这样她依然没有辩白,直等公婆最后发觉。在她的意识里,除一味孝敬公婆之外,不存有对自己的任何尊重意识,“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从来不怀疑什么,也不辩解什么。
  在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地区,长期流传着一出民间戏曲二人传《十二月忙》,描写了一个农家媳妇一年十二个月都不得闲的生活实际。看过此戏的许多人都会一洒同情之泪。
  以上的故事,告诉了人们这样一个事实,妇女需要找回自我。几千年的封建意识在她们身上已积淀太深,如何觉醒是第一步,醒了之后,路怎样走,是第二步。
  
  对待家人宜公心
  
  【原文】兄弟子侄同居至于不和,本非大有所争。由其中有一人设心不公,为己稍重,虽是毫末,必独取于众,或众有所分,在己必欲多得。其他心不能平,遂启争端,破荡家产。驯小得而致大患。若知此理,各怀公心,取于私则皆取于私,取于公则皆取于公。众有所分,虽果实之属,直不数十金,亦必均平,则亦何争之有!
  【译述】兄弟子侄生活在一起,产生不和睦的原因,本来就不是因为有什么大的争论和意见分歧。大概是由于其中的一两个人私心太重,缺乏公允,总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即便是蝇头小利,也一定要自己单独摄取,或者有时大家一起分配,他自己一定要比别人多拿一点儿才心理平衡。这样一来,其他的人心中产生了愤愤不平的感觉。于是会引起争端,甚而至于倾家荡产。贪图小便宜而导致了大的祸患。假如人们都知道这个道理,各能持有一颗公允之心,该私人出钱的就从私人那里支取,该公家出钱的就从大家的财物中支取。每个人都能分到相同的东西,即便是果实之类的小东西,价值不过数十文钱,也同样公平分配,那么有什么值得争论的呢?
  【评析】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丈夫当从修养身心开始,以天下为己任而完成自已的使命。兄弟子侄同居,贵在持有一颗公允之心,这既是个人修养的一部分,也是用以“齐家”的重要策略,更是展现自己宏才大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在古人眼里,只有做到“修身”、“齐家”,也才能做到“治国”、“平天下”,因而也有一句名谚流传:“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凡大有作为的人都懂得公平的重要性。魏征是唐太宗手下一名敢于直言进谏的能臣。长乐公主是文德皇后所生,贞观六年要出嫁,太宗诏令有关部门备办嫁妆,要超过长公主一倍。魏征进言说:“从前汉明帝想封赏自己的儿子,他说:‘我的儿子哪能等同于先帝的儿子呢?封赏可以是楚王、淮阳王的一半。’前代史书把它做为美谈。天子的妹妹是长公主,天子的女儿是公主,既然有‘长’字加于前,实在也是因为地位比公主尊贵,感情虽然有不同,礼仪上却不应该有差别。如果让公主的聘礼超过长公主,在道理上恐怕说不过去,希望陛下考虑。”太宗以为说得对。公平对于一般普通百姓来说是和家的一种手段。对于堂堂一国之君来说,依然极为重要。因为他要把持的是一国之大家的政局,公平形象的塑造对他日后的权威有直接的影响力。长乐公主与长公主同是太宗的亲人,只是太宗对女儿的感情要比对妹妹的感情深,但在礼仪上却不能感情用事,须持有一颗公允之心。
  
  长幼同居贵和睦
  
  【原文】兄弟子侄同居,长者或恃其长,陵轹卑幼。专用其财,自取温饱,因而成私。簿书出入不令幼者预知,幼者至不免饥寒,必启争端。或长者处事至公,幼者不能承烦,盗取其财,以为不肖之资,尤不能和。若长者总提大纲,幼者分干细务,长必幼谋,幼必长听,各尽公心,自然无争。
  【译述】兄弟子侄生活在一起,年长的依靠他们年长的优势,欺凌年少之人。
  独自专横地使用大家的财物,自求温暖饱足,不顾虑他人,因而长期养成自私的习性。家中帐目的收入和支出不让年少之人有清楚的了解,年少的到了饥寒的地步,心然引发争端。有时,年长之人处理家庭事务极为公正,年少之人却不去顺从,暗中偷盗家中财物,干一些鸡鸣狗盗的坏事,这样一来,家庭就不可能和睦了。如果年长之人能够在总体上把握家庭的大方向,年少之人分担着干一些细小烦琐的家务,年长之人一定要为年少之人打算,年少之人一定得尊从长者的分配,各人都能尽量持有一份公允之心,自然而然就没有了争论和意见分歧。
  【评析】过去时代,一个大家族总是共同生活在一起,哪个人敢提出分家,就被视为不孝子。这种几代人生活在一起的社会现象一直沿续到解放前,甚至在当今的农村依然有此种现象存在,但毕竟为数已不多了。
  家族大了,大父未死,已有曾孙,整个家庭实质上是一个种族繁衍的大舞台。鱼龙混杂,有德行有修养的肯为维护家族利益而牺牲自己,那些本质恶劣,又计较蝇头小利之人,为了个人利益而闹得整个家庭鸡犬不宁。这就有必要提倡同居的长幼以“和”来处家。长者有长者之风,幼者有幼者之态,各司其职,使日常生活杂而不乱,维护家庭机器的正常运转。
  《孤儿行》是一首悲惨凄切的叙事诗。一个孤儿,由于父母早死,跟着哥嫂过日子,本来父母下世时,给兄弟二人都留了遗产,老大依仗自己是哥,与媳妇合计着侵吞了弟弟的大部分财物,只给他留下了一头老牛,一辆破车。无可奈何的弟弟用老牛拉着破车外出打工。衣服破了,无人给修补,冬天来了,脚上没有一双象样的棉鞋。孤儿在外无法生存,只好再次回到家中。一进家门,哥嫂不问弟弟在外日子过得如何,弟弟也没来得及走入正堂,就被喝去做饭,去喂牛,去做家务。弟弟腹中空空,又去地里拉庄稼,没想到不争气的车翻了,许多人围拢来抢东西,孤儿泪流呼天,希望寄尺素书给地下父母,让他们在九泉之下也明白这个家庭是怎样对待他的。
  韩愈的父母下世很早,他是由寡嫂抚养成人的。他与侄儿韩老成亲密无间,在日后为官的日子里,他依然没有忘记寡嫂对他的照料与关怀,忘不了韩老成如何与他朝夕相处。在韩老成去世的噩耗传来之时,韩愈几乎不能自抑地写了一篇哀悼文,感情真挚,凄婉动人。此文名曰《祭十二郎文》,其中有几句话接近于痛哭流涕:“呜呼!吾少孤,及长,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中年,兄殁南方,吾与汝俱幼,从嫂归葬河阳,既又与汝就食江南,零丁孤苦,未尝一日相离也。吾上有三兄,皆不幸早逝,承先人后者,在孙惟汝,在子惟吾,两世一身,形单影只。”这段话是说自己从小就成为孤儿,等到稍长之后并不记得父亲是谁,依兄嫂过活,没想到兄长也早逝,只留寡嫂与韩老成,三人相依为命。
  
  兄弟各安贫富
  
  【原文】兄弟子侄贫富厚薄不同,富者既怀独善之心,又多骄傲,贫者不生自勉之心,又多妒嫉,此所以不和。若富者时分惠其余,不恤其不知恩;贫者知自有定分,不望其必分惠,则亦何争之有!
  【译述】兄弟子侄贫富厚薄的实际状况各有不同,富裕的人不仅怀有一颗自己顾自己的“独善”之心,且非常骄横傲慢,贫穷的人不想着自己勉励自己,从而自力更生,还喜欢妒嫉,这样不和睦就会产生。如果富裕的人不时地给穷亲戚分一点儿多余的东西,而不巴望着知恩图报。贫穷的人懂得贫富乃命中注定,也不期望别人一定会给他分一些财物,那么还有什么可以争论的呢?
  【评析】梁王和赵王是皇帝的近亲,贵极一时。中书令裴楷请求他们两个封国每年拨出租税钱几百万来周济皇亲国戚中那些贫穷的人。有人指责他说:“为什么向人讨钱来做好事?”裴楷说:“破费有余的来补助欠缺的,这是天理。”
  刘姥姥是贾府的一个穷亲戚,贾府的一顿随茶便饭就可能吃掉庄稼人几年的收成。小小的螃蟹宴,在贾府看来只是逗个乐子,算不上真正的宴会,刘姥姥着实给算了一笔帐:“这样螃蟹,今年就值五分一斤,十斤五钱,五五二两五,三五一十五,再搭上酒菜,一共倒有二十多两银子。阿弥陀佛!这一顿的钱够我们庄稼人过一年的了。”这样富裕的一个家族并没有嫌弃这个赤贫的村姥姥,让她在府上逗留了两三日,没吃过的也吃了,没见过的也见了,临走时还带了许多东西回去。平儿做了一一清点:“这是昨日你要的青纱一匹,奶奶另外送你一个实地子月白纱作里子。这是两个茧绸,作袄儿裙子都好。这包袱里是两匹绸子,年下做件衣裳穿。这是一盒子各样内造点心,也有你吃过的,也有没吃过的,拿去摆碟子请客,比你们买的强些。这两条口袋是你昨日装果子来的,如今这一个里头装了两斗御田梗米,熬粥是难得的;这一条里头是园子里果子和各样干果子。这一包是八两银子。这都是我们奶奶的。
  这两包每包里头五十两,共一百两,是太太给的,叫你拿去或者做个小本买卖,或者置几亩地。以后别再求亲靠友的。”这单单是王凤姐一人为村姥姥打点的行装,王夫人还为她想了更长远的一种谋生之路。临别时贾母、鸳鸯、宝玉等都送了东西,大观园之行,着实让一个村姥姥满载而归。富人没有骄横地看不起穷人的意思,穷人也无嫉妒之嫌,双方相处得是那样和谐。一方财有余,可以发发善心赈济另一方的不足,那么另一方会从这种坦诚的帮助中体会到某种真情。倘若没有这样的礼尚往来,当贾府败落之际,刘姥姥就不会上门把巧姐接走,帮她脱离虎口。处家贵在一个“和”字,和睦相处,坦诚相待,是每一个现代家庭都不可缺少的准则。
  
  分财产贵公允
  
  【原文】朝廷立法,于分析一事非不委曲详悉,然有果是窃众营私,却于典卖契中,称系妻财置到,或诡名置产,官中不能尽行根究。又有果是起于贫寒,不因祖父资产自能奋立,营置财业。或虽有祖宗财产,不因于众,别自殖立私财,其同宗之人必求分析。至于经县、经州、经所在官府累十数年,各至破荡而后已。若富者能反思,果是因众成私,不分与贫者,于心岂无所慊!果是自置财产,分与贫者,明则为高义,幽则为阴德,又岂不胜如连年争讼,妨废家务,必资备裹粮,与嘱托吏胥,贿赂官员之徒废耶?贫者亦宜自思,彼实窃众,亦由辛苦营运以至增置,岂可悉分有之?况实彼之私财,而吾欲受之,宁不自愧?苟能知此,则所分虽微,必无争讼之费也。
  【译述】朝廷官府对于家庭财产分割方面的立法并不是不详尽周全,然而仍有人明明是在损公肥私,却在家庭财产的典卖契约中把家族的公有财产说成是妻子陪嫁的私产,有的竟然用一个讹谬的化名来购置田产,对于这类现象,官府不可能全部追查清楚。还有人确实是发迹于贫寒的岁月,不依靠祖辈父辈的遗产,自己能够勤奋立业,购置田产财物。还有的即使有祖辈、父辈遗留下来的产业,而不象别人那样因循守旧,守住祖宗的产业不变,而是自己另外购置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同宗族的其他人一定要求分割其财产,直闹到县、州等各级官府所在地,甚至告状诉讼数十年,彼此到了倾家荡产方才罢休。如果富裕起来的人能够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果然是由于损公肥私,不把多余的财物分给贫者,那么你的良心,就毫无一点儿抱歉之意吗?果然是自己呕心沥血置办起来的家产,把它们分一部分给贫穷的亲戚、同宗之人,大面上是一种高明的义举,暗地里在积累自己的阴德。难道不比常年争着告状,妨碍、荒废家业,出资准备干粮,准备证据,与胥吏周旋,并用钱物去贿赂官吏强得多吗?贫穷之人也应该自己反省自己,就算他当初确实干了损公肥私的勾当,也要经过多年的辛苦经营才使财富逐渐积累到这个程度,怎么可以把他的财产全部分给别人呢?况且实在是人家自己置办起来的私财,而我却想得到它,难道不感到很羞愧吗?假如能懂得其中的道理,即便是自己所分到的财物很少,也一定没有为打官司而乱花钱的现象出现了。
  【评析】曾经有一首诗这样写道:“紫荆枝下还家日,花萼楼中合被时,同气从来兄与弟,千秋羞咏《豆萁诗》。”这首诗是为劝人兄弟和顺而作。意在告诉人们兄弟之间要和睦,不要为了财产的分割、利益的争斗而伤了手足之情。
  明代会稽郡阳羡县,有一人,姓许,名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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