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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汉书 作者:(汉)班固-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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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则火失其性矣。自上而降,及滥炎妄起。灾宗庙,烧宫馆,虽兴师众,弗能救
也,是为火不炎上。
    《春秋》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御廪灾”。董仲舒以为先是四国共伐鲁,大
破之于龙门。百姓伤者未廖,怨咎未复,而君臣俱惰,内怠政事,外海四邻,非能
保守宗庙终其天年者也,故天灾御廪以戒之。刘向以为御廪,夫人八妾所舂米之臧
以奉宗庙者也,时夫人有淫行,挟逆心,天戒若曰,夫人不可以奉宗庙。桓不寤,
与夫人俱会齐,夫人谮桓公于齐侯,齐侯杀桓公。刘歆以为御廪,公所亲耕籍田以
奉粢盛者也,弃法度亡礼之应也。
    严公二十年“夏,齐大灾”。刘向以为齐桓好色,听女口,以妾为妻,適庶数
更,故致大灾。桓公不寤,及死,適庶分争,九月不得葬。《公羊传》曰,大灾,
疫也。董仲舒以为,鲁夫人淫于齐,齐桓姊妹不嫁者七人。国君,民之父母;夫妇,
生化之本。本伤则末夭,故天灾所予也。
    釐公二十年“五月乙巳,西宫灾”。《穀梁》以为愍公宫也,以谥言之则若疏,
故谓之西宫。刘向以为釐立妾母为夫人以入宗庙,故天灾愍宫,若曰,去其卑而亲
者,将害宗庙之正礼。董仲舒以为釐娶于楚,而齐媵之,胁公使立以为夫人。西宫
者,小寝,夫人之居也。若曰,妾何为此宫!诛去之意也。以天灾之,故大之曰西
宫也。《左氏》以为西宫者,公宫也,言西,知有东。东宫,太子所居。言宫,举
区皆灾也。
    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榭者,所以臧乐器,宣其名也。董仲舒、刘
向以为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天子不能诛。天戒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礼
乐为而臧之?《左氏经》曰:“成周宣榭火,人火也。人火曰火,天火曰灾。”榭
者,讲武之坐星。
    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新宫灾”。《穀梁》以为宣宫,不言谥,恭也。刘向以
为时鲁三桓子孙始执国政,宣公欲诛之,恐不能,使大夫公孙归父如晋谋。未反,
宣公死。三家谮归父于成公。成公父丧未葬,听谗而逐其父之臣,使奔齐,故天灾
宣宫,明不用父命之象也。一曰,三家亲而亡礼,犹宣公杀子赤而立。亡礼而亲,
天灾宣庙,欲示去三家也。董仲舒以为成居丧亡哀戚心,数兴兵战伐,故天灾其父
庙,示失子道,不能奉宗庙也。一曰,宣杀君而立,不当列于群祖也。
    襄公九年“春,宋灾”。刘向以为先是宋公听谗,逐其大夫华弱,出奔鲁。
《左氏传》曰,宋灾,乐喜为司城,先使火所未至彻小屋,涂大屋,陈畚■,具绠
缶,备水器,畜水潦,积土涂,缮守备,表火道,储正徒。郊保之民,使奔火所。
又饬众官,各慎其职。晋侯闻之,问士弱曰:“宋灾,于是乎知有天道,何故?”
对曰:“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以出入火。是故咮为鹑火,心为大火。
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
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是以知有天道。”公曰:“可必乎?”对曰:“在道。国
乱亡象,不可知也。”说曰:古之火正,谓火官也,掌祭火星,行火政。季春昏,
心星出东方,而咮、七星、鸟首正在南方,则用火;季秋,星入,则止火,以顺天
时,救民疾。帝喾则有祝融,尧时有阏伯,民赖其德,死则以为火祖,配祭火星,
故曰“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也。”相土,商祖契之曾孙,代阏伯后主火星。宋,其
后也,世司其占,故先知火灾。贤君见变,能修道以除凶;乱君亡象,天不谴告,
故不可必也。
    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灾”。董仲舒以为伯姬如宋五年,宋恭公卒,伯姬幽居
守节三十余年,又忧伤国家之患祸,积阴生阳,故火生灾也。刘向以为先是宋公听
谗而杀大子座,应火不炎上之罚也。
    《左氏传》昭公六年“六月丙戌,郑灾”。是春三月,郑人铸刑书。士文伯曰:
“火见,郑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臧争辟焉。火而象之,不火何为?”
说曰:火星出于周五月,而郑以三月作火铸鼎,刻刑辟书,以为民约,是为刑器争
辟,故火星出,与五行之火争明为灾,其象然也,又弃法律之占也。不书于经,时
不告鲁也。
    九年“夏四月,陈火”。董仲舒以为陈夏征舒杀君,楚严王托欲为陈讨贼,陈
国辟门而待之,至因灭陈。陈臣子尤毒恨甚,极阴生阳,故致火灾。刘向以为先是
陈侯弟招杀陈太子偃师,皆外事,不因其宫馆者,略之也。八年十月壬午,楚师灭
陈,《春秋》不与蛮夷灭中国,故复书陈火也。《左氏经》曰“陈灾”。《传》曰
“郑裨灶曰:‘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产问其故,对曰:‘陈,
水属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陈,逐楚而建陈也。妃以五成,故
曰五年。岁五及鹑火,而后陈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说曰:颛顼以水王,
陈其族也。今兹岁在星纪,后五年在大梁。大梁,昴也。金为水宗,得其宗而昌,
故曰“五年陈将复封”。楚之先为火正,故曰“楚所相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
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五位皆以五而合,而阴阳易位,故
曰“妃以五成”。然则水之大数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十。故水以天一为火二
牡,木以天三为土十牡,土以天五为水六牡,火以天上为金四牡,金以天九为木八
牡。阳奇为牡,阴耦为妃。故曰“水,火之牡也;火,水妃也”。于《易》,“坎”
为水,为中男,“离”为火,为中女,盖取诸此也。自大梁四岁而及鹑火,四周四
十八岁,凡五及鹑火,五十二年而陈卒亡。火盛水衰,故曰“天之道也”。哀公十
七年七月己卯,楚灭陈。
    昭十八年“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董仲舒以为象王室将乱,天下莫
救,故灾四国,言亡四方也。又宋、卫、陈、郑之君皆荒淫于乐,不恤国政,与周
室同行。阳失节则火灾出,是以同日灾也。刘向以为,宋、陈,王者之后;卫、郑,
周同姓也。时周景王老,刘子、单子事王子猛,尹氏、召伯、毛伯事王子晁。子晁,
楚之出也。及宋、卫、陈、郑亦皆外附于楚,亡尊周室之心。后三年,景王崩,王
室乱,故天灾四国。天戒若曰,不救周,反从楚,废世子,立不正,以害王室,明
同罪也。
    定公二年“五月,雉门及两观灾”。董仲舒、刘向以为此皆奢僭过度者也。先
是,季氏逐昭公,昭公死于外。定公即位,既不能诛季氏,又用其邪说,淫于女乐,
而退孔子。天戒若曰,去高显而奢僭者。一曰,门阙,号令所由出也,今舍大圣而
纵有罪,亡以出号令矣。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
    哀公三年“五月辛卯,桓、釐宫灾。”董仲舒、刘向以为此二宫不当立,违礼
者也。哀公又以季氏之故不用孔子。孔子在陈闻鲁灾,曰:“其桓、B341之宫乎!”
以为桓,季氏之所出,釐,使季氏世卿者也。
    四年“六月辛丑,毫社灾”。董仲舒、刘向以为亡国之社,所以为戒也。天戒
若曰,国将危亡,不用戒矣。《春秋》火灾,屡于定、哀之间,不用圣人而纵骄臣,
将以亡国,不明甚也。一曰,天生孔子,非为定、哀也,盖失礼不明,火灾应之,
自然象也。
    高后元年五月丙申,赵丛台灾。刘向以为,是时吕氏女为赵王后,嫉妒,将为
谗口以害赵王。王不寤焉,卒见幽杀。
    惠帝四年十月乙亥,未央宫凌室灾;丙子,织室灾。刘向以为元年吕太后杀赵
王如意,残戮其母戚夫人。是岁十月壬寅,太后立帝姊鲁元公主女为皇后。其乙亥,
凌室灾。明日,织室灾。凌室所以供养饮食,织室所以奉宗庙衣服,与《春秋》御
廪同义。天戒若曰,皇后亡奉宗庙之德,将绝祭祀。其后,皇后亡子,后宫美人有
男,太后使皇后名之,而杀其母。惠帝崩,嗣子立,有怨言,太后废之,更立吕氏
子弘为少帝。赖大臣共诛诸吕而立文帝,惠后幽废。
    文帝七年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思灾。刘向以为,东阙所以朝诸侯之门也,
罘思在其外,诸侯之象也。汉兴,大封诸侯王,连城数十。文帝即位,贾谊等以为
违古制度,必将叛逆。先是,济北、淮南王皆谋反,其后吴、楚七国举兵而诛。
    景帝中五年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先是,栗太子废为临江王,以罪征诣中
尉,自杀。丞相条侯周亚夫以不合旨称疾免,后二年下狱死。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辽东高庙灾。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董仲舒对曰:
“《春秋》之道举往以明来,是故天下有物,视《春秋》所举与同比者,精微眇以
存其意,通伦类以贯其理,天地之变,国家之事,粲然皆见,亡所疑矣。按《春秋》
鲁定公、哀公时,季氏之恶已孰,而孔子之圣方盛。夫以盛圣而易孰恶,季孙虽重,
鲁君虽轻,其势可成也。故字公二年五月两观灾。两观,僭礼之物。天灾之者,若
曰,僭礼之臣可以去。已见罪征,而后告可去,此天意也。定公不知省。至哀公三
年五月,桓宫、釐宫灾。二者同事,所为一也,若曰燔贵而去不义云尔。哀公未能
见,故四年六月毫社灾。两观、桓、釐庙、毫社,四者皆不当立,天皆燔其不当立
者以示鲁,欲其去乱臣而用圣人也。季氏亡道久矣,前是天不见灾者,鲁未有贤圣
臣,虽欲去季孙,其力不能,昭公是也。至定、哀乃见之,其时可也。不时不见,
天之道也。今高庙不当居辽东,高园殿不当居陵旁,于礼亦不当立,与鲁所灾同。
其不当立久矣,至于陛下时天乃灾之者,殆其时可也。昔秦受亡周之敝,而亡以化
之;汉受亡秦之敝,又亡以化之。夫继二敝之后,承其下流,兼受其猥,难治甚矣。
又多兄弟亲戚骨肉之连,骄扬奢侈,恣睢者众,所谓重难之时者也。陛下正当大敝
之后,又遭重难之时,甚可忧也。故天灾若语陛下:‘当今之世,虽敝而重难,非
以太平至公,不能治出。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如吾燔辽东高
庙乃可;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园殿乃可’云尔。
在外而不正者,虽贵如高庙,犹灾燔之,况诸侯乎!在内不正者,虽贵如高园殿,
犹燔灾之,况大臣乎!此天意也。罪在外者天灾外,罪在内者天灾内,燔甚罪当重,
燔简罪当轻,承天意之道也。”
    先是,淮南王安入朝,始与帝舅太尉武安侯田分有逆言。其后胶西于王、赵
敬肃王、常山宪王皆数犯法,或至夷灭人家,药杀二千石,而淮南、衡山王遂谋反。
胶东、江都王皆知其谋,阴治兵弩,欲以应之。至元朔六年,乃发觉而伏辜。时田
分已死,不及诛。上思仲舒前言,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持斧钺治淮南狱,以《春秋》
谊颛断于外,不请。既还奏事,上皆是之。
    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未央宫柏梁台灾。先是,大风发其屋,夏侯始昌先言其
灾日。后有江充巫蛊卫太子事。
    征和二年春,涿郡铁官铸铁,铁销,皆飞上去,此火为变使之然也。其三月,
涿郡太守刘屈釐为丞相。后月,巫蛊事兴,帝女诸邑公主、阳石公主、丞相公孙贺、
子太仆敬声、平阳侯曹宗等皆下狱死。七月,使者江充掘蛊太子宫,太子与母皇后
议,恐不能自明,乃杀充,举兵与丞相刘屈釐战,死者数万人,太子败走,至湖自
杀。明年,屈釐复坐祝诅要斩,妻枭首也。成帝河平二年正月,沛那铁官铸铁,铁
不下,隆隆如雷声,又如鼓音,工十三人惊走。音止,还视地,地陷数尺,炉分为
十,一炉中销铁散如流星,皆上去,与征和二年同象,其夏,帝舅五人封列侯,号
五侯。元舅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秉政。后二年,丞相王商与凤有隙,凤谮之,
免官,自杀。明年,京兆尹王章讼商忠直,言凤颛权,凤诬章以大逆罪,下狱死。
妻子徙合浦。后许皇后坐巫蛊废,而赵飞燕为皇后,妹为昭仪,贼害皇子,成帝遂
亡嗣。皇后、昭仪皆伏辜。一曰,铁飞属金不从革。
    昭帝元凤元年,燕城南门灾。刘向以为时燕王使邪臣通于汉,为谗贼,谋逆乱。
南门者,通汉道也。天戒若曰,邪臣往来,为奸谗于汉,绝亡之道也。燕王不寤,
卒伏其辜。
    元凤四年五月丁丑,孝文庙正殿灾。刘向认为,孝文,太宗之君,与成周宣榭
火同义。先是,皇后父车骑将军上官安、安父左将军桀谋为逆,大将军霍光诛之。
皇后以光外孙,年少不知,居位如故。光欲后有子,因上待疾医言,禁内后宫皆不
得进,唯皇后颛寝。皇后年六岁而立,十三年而昭帝崩,遂绝继嗣。光执朝政,犹
周公之摄也。是岁正月,上加元服,通《诗》、《尚书》,有明哲之性。光亡周公
之德,秉政九年,久于周公,上既已冠而不归政,将为国害。故正月加元服,五月
而灾见。古之庙皆在城中,孝文庙始出居外,天戒若曰,去贵而不正者。宣帝既立,
光犹摄政,骄溢过制,至妻显杀许皇后,光闻而不讨,后遂诛灭。
    宣帝甘露元年四月丙申,中山太上皇庙灾。甲辰,孝文庙灾。元帝初元三年四
月乙未,孝武园白鹤馆灾。刘向以为,先是前将军萧望之、光禄大夫击堪辅政,为
佞臣石显、许章等所谮,望之自杀,堪废黜。明年,白鹤馆灾。园中五里驰逐走马
之馆,不当在山陵昭穆之地。天戒若曰,去贵近逸游不正之臣,将害忠良。后章坐
走马上林下烽驰逐。免官。
    永光四年六月甲戌,孝宣杜陵园东阙南方灾。刘向以为,先是上复征用周堪为
光禄勋,及堪弟子张猛为太中大夫,石显等复谮毁之,皆出外迁。是岁,上复征堪
领尚书,猛给事中,石显等终欲害之。园陵小于朝廷,阙在司马门中,内臣石显之
象也。孝宣,亲而贵;阙,法令所从出也。天戒若曰,去法令,内臣亲而贵者必为
国害。后堪希得进见,因显言事,事决显口。堪病不能言。显诬告张猛,自杀于公
车。成帝即位,显卒伏辜。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乙丑,皇考庙灾。初,宣帝为昭帝后而立父庙,于礼不正。
是时,大将军王凤颛权擅朝,甚于田分,将害国家,故天于元年正月而见象也。
其后浸盛,五将世权,遂以亡道。
    鸿嘉三年八月乙卯,孝景庙北阙灾。十一月甲寅,许皇后废。
    永始元年正月癸丑,大官凌室灾。戊午,戾后园南阙灾。是时,赵飞燕大幸,
许后既废,上将立之,故天见象于凌室,与惠帝四年同应。戾后,卫太子妾,遭巫
蛊之祸,宣帝既立,追加尊号,于礼不正。又戾后起于微贱,与赵氏同应。天戒若
曰,微贱亡德之人不可以奉宗庙,将绝祭祀,有凶恶之祸至。其六月丙寅,赵皇后
遂立,姊妹骄妒,贼害皇子,卒皆受诛。
    永始四年四月癸未,长乐宫临华殿及未央宫东司马门灾。六月甲午,孝文霸陵
园东阙南方灾。长乐宫,成帝母王太后之所居也。未央宫,帝所居也。霸陵,太宗
盛德园也。是时,太后三弟相续秉政,举宗居位,充塞朝廷,两宫亲属将害国家,
故天象仍见。明年,成都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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