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忘书-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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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去年的口头语是……做人要善良……今年……不能说了……原因是《手机》里,那丫说……做人要厚道……于是,俺成了东施效颦……愤慨之……你们都要对俺好……要善良……要呵护……下午……有人骂俺是肥婆……然后就被安全剃刀……割了手指……所以说……要三思……
完美主义的事儿逼
2004…1…5 23:19:00
A型血,出现得不算晚,不过赶上了农耕时代,以吃素为主,酷爱各种主食。最主要的是,不吃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
俺就是这样,俺所知的和得到反馈的一些A型血都是这样的。比如,俺只吃完整的看不出
形状部位的肉,所有的动物头部屁股内脏杂碎都不吃。有味道的一些蔬菜也避之不及……若生嚼西芹,简直就是吃致幻剂,可以出现幻觉场面……
O型血据说是最早出现的……他们丫,英雄主义气质……浪漫……买单大方……原因是……他们诞生于原始社会……爱吃肉和菜……那是……当时只能打个狍子……抓两把树叶……逮几尾活鱼……发展到现在……都属于光吃菜……不要主食的……
B和AB都出现得晚……接近杂食……什么都吃……差别仅在于……AB更敏感一点儿……因为生活水平高了……稍不如意……就爱上吐下泻……总之……很挑剔……远庖厨……割不正……乃不吃……
这么看起来,应该是AB更要求完美……但是……实际上还是A……A型血性情暴躁……爱走极端……德国和日本该血型最多……于是出了纳粹……A型血……在求职过程中……属于被歧视血型……盖因其……宁为鸡头……不为牛B……宁折不弯……让先秦信侯长的车轮,。都要为之转动……
事儿逼分几种……一种是……穷尽一切办法……其实只是为了证明自己……于周围的人……于这个世界……最重要……最可怕的一种是……吃喝拉撒……一定要上升到哲学和人生的高度……
要求完美……简直是……这个人间……不适合丫的生存……但是……据说……敏感……爱发牢骚……事儿逼……适合写专栏……
永远不死
2004…1…6 0:11:01
一看见文学青年谈论小说艺术……俺就自卑得无以复加……
俺曾经看过HBO的电视剧集CSI……其实就是法医的故事……但是它封面的介绍写着……包含了弹道学、齿痕学、DNA检验学、犯罪心理学、药理学等专业知识……适合高智商人士观
看……因此……俺并不忌讳说……俺喜欢看这样的片子……
但是如果换成小说……俺是断断不敢说……俺喜欢看《女法医日记》……《啄木鸟》……《故事会》等等等等……这样……会遭到毫不留情的灭顶鄙视……
俺看过的名著不多……俺看不进去……也看不懂……轻易不敢在人前开口……以免被人嘲笑品位低下……被问起最爱的小说……通常只好支支吾吾……不过……有一本书……在俺的启蒙时代……对俺来说,印象深刻……《人总是要死的》……西蒙德波娃……一个永远不死的人……和一只永远不死的老鼠……永恒地孤独地流浪在这个世界上……
该小说印象之所以深刻……可能是因为从小……就觉得人生苦痛而漫长……生无可恋……想起七岁的时候……就用铅笔在一台拼装的黑白电视的外壳上歪歪扭扭地写了〃孤独〃两个字……使二十多年以后的俺目睹后依然感觉震惊……恐怕……出处都是一样……
庸俗电影……庸俗电影《九尾狐与飞天猫》……里面也有一只永远不死……他最后还是死了……他是被那帮变态活活恶心死的……这说明了……变态是抗衡这个世界的武器之一……它可以反抗这个永恒的枯燥的生活秩序……它可以抵挡突如其来的意识清醒……忘掉人生之虚无……毫无意义……
说起这个……是因为……前几天……有个女流氓(为其名节……略去其真名)……她对俺说……她喜欢永远不死……有那么多好小说……好电影……还来不及看……有那么多好风景……好男人……还来不及探……倘若能永生……那就可以从从容容地一一搞之……
关于这个问题……俺是这么和她分析的……真酱紫的话……那么多好男人……遇见一个……就可以豁出去跟丫耗一辈子……结婚生子……过完正常人的一生……等他死翘翘了以后再隐姓埋名开始另外一个人的一生……若还是不能忘情……可以隔个几百年……再和丫的曾曾曾孙重新开始……这样经历无数多无数多的时间……遇见无数多无数多的好男人……留下无数多无数多的后代……经历永远的永远的永远以后……很有可能就是这样一个局面……全世界的人……都是兄弟姐妹亲戚……出了五服……和没出五服的……都是该女流氓一个人的子孙……从这个角度来说……丫就是女娲……或者上帝……
论证完毕……若某女流氓不死……丫就是上帝……
突然之间
2004…1…7 2:45:19
突然间,我醒了。
从黄酒啤酒和红酒的空隙间沉静下来。一个快乐的晚上,过得飞快。我笑得俯仰开阖。那些有趣的姑娘们,可爱的男人们。这个晚上,我居然熟悉了黄色京剧。
在笑得最开心最不能自抑的时候,心里的念头却浮上了水面。那一刻,我在考虑后果,是不是还是会酒后郁闷。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
快乐可以是放浪形骸,而幸福永远是那个金黄的蜜罐。无论是偷偷品尝,还是与人分享,它都是甜蜜的。快乐可以制造,而幸福只能等待丫的酝酿。
午夜里电话响。我说我不是一个胡搞的人。叫男人望而却步的有效手段是借钱和结婚。其实,其实,其实。他们也寂寞,无论喝酒,一夜情,狂买东西,其实,他们也想找人说话。我在苦笑的是我总是充当心理医生,会催眠的那种。太阳升起的时候他们都会忘却一切。能滚到一起是多么幸福啊!无间道里就是那么滚的。梁朝伟丫还说,过了明天就没事儿了。可不可以再次不厚道一下。为什么会没事儿。因为丫忘了。
午夜电话响。我说请不要探究我的心灵。总有些东西,会不为任何人所知。我和女朋友居然也会针锋相对地辩解。其实讨论的事情却和我们无关。那就是爱、理解、宽容、悲悯。那就是,是不是可以从一个好的角度出发,于是对伤害可以免责。那就是,误读和误解,是不是人生最大的鸿沟。那就是,个人的幸福和未来,是不是像庙里的香,只有自己买的,烧了才能带来福祉。所有的挣扎努力,都要自己来完成。这时候,请不要窥探。就好像看见我摔倒在路上,请静静地走开,不要过来搀扶。除非,除非,除非,我对你伸出我的手。
突然间,我醒了。我梦见很多人在一起,他们在唱歌弹琴,有人流下幸福的泪水。但是为什么我总是在酒后忧伤?
太清楚的人生不好玩
2004…1…8 23:01:45
有个人得了性病去看医生,又羞于启齿。
于是他和医生说,我有个朋友得了病,症状是这样的……这样的……还有这样的……
说了半天医生依然一头雾水。于是医生沉吟半晌说:
还是麻烦你把朋友拿出来看一下吧。
这个故事说明了,表达是困难的。即使是表达自己也是困难的,即使是表达自己的一部分也是困难的。
表达困难,有时来源于认识不清。
人最无法认识了解的东西,往往是自己本身,何况他人,何况世界。
所以,俺们都小心翼翼地发出声音,期望得到回应。而回应的人,并不是那个真正懂得你的人。
真正懂得。是个很严重的字眼。真最毁人的,也是真正……懂得……这样的字眼。
对自己的了解,就应该像那个得了病的人一样。只有时不时地把自己的朋友拿出来看一眼,才知道是不是有病,病又发展到了什么程度。
但是,俺们往往忘了经常看看,所以有时就以为它还是那个样子。
就好像记忆中的爱情,平淡无奇的婚姻。总以为它是健康的幸福的永恒的。拿出来仔细审视的时候,才发现远远不是自己以为的那样……有时惊觉: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处美若乳酪。
问题是问题是,即使发现了病灶,因为在自己身上,又怎么忍心将它剜除?
凡是总谈及真正、实质、懂得这样的字眼的人,总是很相信一些理所当然的道理。比如奋斗就该有成功,付出就该有收获,失去就该有得到。完全忽视了人生的牌局里,是经常有人出老千的。
我苦恋一个人,但是他(她)不爱我。这样的事儿,实在是太多。越是哀求纠缠,越遭到厌弃鄙视。可是别人却金风玉露一相逢,胜却人间无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辛辛苦苦搞了一辈子政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最后却死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临终前咽不下那口气,说一声政治是肮脏的。却见别人扶摇直上三千里。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买了〃深发展〃,却涨了〃春兰空调〃。改行做娱乐,餐饮又开始挣钱。有的人一辈子辛苦努力,最后闹了个千金复还又散尽。别人却含着银钥匙,或点石成金,买个彩票,都能下辈子衣食无忧。经历了这些,你信不信命,你到底信不信?
总有一些隐疾,是无法确诊的。很多疾病在活着的时候终身携带潜伏,到死也尚不自知。所以学医的每年都有很多读疯掉的看见书上什么症状,都以为自己得了那个病。那么,俺们还要不要一条一条对照,照着那书,把自己的病根都掀开来看。乙肝携带者可能会死于心脏病血栓或车祸。那么那些保养事项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大夫看一眼,就清楚了。或许自己以为的尖锐湿疣在医生眼里就是普通的湿疹。但是俺们,总把自己的病想得十分严重。最坏的是,还要一群人围在一起,七嘴八舌地讨论症状就是很多人,喜欢真正、懂得、实、真谛。刨根问底,讨论人生的真相,讨论感情的善变,讨论一切玄而又玄的东西。就算那朋友真的有病了,您能直接把它切了吗?蒙古大夫,有时事与愿违。
江南说,知道自己比知道世界还难。小WILL说,对,所以从来不知我是谁。或许,都要经常把朋友拿出来看看。
二十三,糖瓜粘
2004…1…14 17:49:39
相传,今天是灶王爷上天的日子。所以这一天,我们要善良。
所以,今天要吃好的,喝好的,有什么心事儿都不能说。万一,叫老天听见了,是遂你的愿好,还是遂我的愿好呢?因为他们说,耶,耶,耶,瞧把你臭美的,哪儿能叫你们都如
意啊……
今天是今年以来第一次上班……一堆红包……估计这也成了绝响……以后,就要靠自己两只手挣命了……晚上还有公司巨大的聚餐PARTY……间或有抽奖……前几年……什么东西都没抽到过……无论是笔记本……手机……DVD……这意味着……情场还有一线生机……所以……这次俺也弃权……自己去和帮主夫人喝酒……她来摸我……我再被帮主摸过去……
很快就过年了……年……是什么……这意味着……叫春的日子即将来临……病树前头万木春,老树犹要发新芽……
DOWN了骅梓的专辑在听,奇怪的是很符合现在的心情……珍贵时光……这世界多衰弱……这是它在难过……别牵强……强迫它的美丽……别希望……留下奇迹……
暴雨后的平静才是动人,可是大伙儿都开始嬉笑怒骂……情怀,情怀,潮水一样的思念,深夜的辗转,安静的眼睛……卑微的一点儿盼望……看起来都应该抛弃……可是我们都知道,它在,它还在那里。终于有一天,我们还会顺着来时的路回望,像看一部默片,可以伸手触摸那银幕上的玛丽莲?梦露和詹姆斯?迪恩,可是他们没有了温度,他们望着你在笑,可是他们望的不是你……
活到一定年纪,谁不是满腹心事儿……大家都一样惨……但是若看起来很惨……那就是年纪活到了狗身上……小年夜……都默默地拣一块糖瓜儿,吃下去吧……叫丫糊住了你的嘴……叫自己的心事儿在肚子里泛滥……溃烂……永远不会忘记……永远不再提起……
偶尔犯骚是允许的……间隔的时间……不要太短……足够长的时候……病就好了……我曾经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对我说……没有你的日子怎么过……没有你我会死掉……现在我知道……这是真的……他们没有我会死……不过是六十年后……
爱情与变态
2004…1…16 4:24:50
很久很久以前,我们快乐地唱着:不在沉默中恋爱,就在沉默中变态。
于是,于是,我们沉默了,无论在恋爱的,还是在变态的。
爱情之神秘在于它的不可言说。一百个哈姆雷特有一百种心情一千种姿势一万种感悟,可是,可是,那是以前N多亿哈姆雷特玩儿剩下的东西。说出来给别人听,太阳底下也就是个普通的庸俗故事。相同的一件事情,曾经让无数人在深夜里哭,可是,可是,哭过的人,依然不知道别人为什么而哭泣,除非乌云再次降临,阴霾在眼前。就好像手上的伤口,别人身上的,永远不如自己感觉的那么痛。那么痛,是言语无法形容;那么痛,不如闭嘴。就好像抽一口烟,自己吸进去的,自己HIGH。自己HIGH,在别人旁边有烟雾,那是二手烟,从来是干扰,是厌恶。
所以我们沉默。苦苦思索爱情的问题,几至变态。
相信它有,它就存在。不相信,也能活得安乐宁静。
小时候曾经喜欢过一个女人,写小说的。她敏感纤细,酷爱杜拉斯。她的小说,叫我相信,她曾经是那么爱过一个男人的,爱到了情感奔涌泛滥。曾经疯狂喜欢她说话的方式,造句的方式,那一个个精致疯狂的字眼,如黑夜里的潮水,疯狂生长的头发,让人情不自禁地沉沦。那时候我爱上了她,我以为那是女人的实质,女人的生命是用来爱的。
可是,还是可是。人往往因为一个原因爱上一个人,又因为这个原因离开她。光是有爱的世界,又能如何。若干年后再次翻看她的书,居然觉得毛骨悚然,比琼瑶阿姨更甚。若一个人,永远充满渴望,就像瘾君子的眼睛,专注地凝视你,那么,你会不会害怕。所以我们后来宁可爱张欣,因为张欣说,爱又如何。
所以人们,只好陷入沉默。爱,这个字眼,关于这个字眼的说法想法,都是用来吓人的。心智成熟的人,早早找到了它并且急于将之转化成亲情;尘埃未定的人,若要善终,那么就连想都不能想。否则,被嘲笑,被鄙视,被忽略。要饭的,终究要不来饭,发不了财。
如果还是不甘心,那么就变态吧。爱的变态可以是暗恋、可以是偷窥、可以是SM、可以是爱的捆绑、可以是冰火N重天,视身体状况决定还可以是沙漠风暴。但是不能说,谁说谁是木子美。
一开口,就错了。该在的,始终会在的。
平衡
2004…1…17 5:53:37
在钱柜唱歌,发现一现象。
那就是,以泼皮、乐观、豁达、流氓著称的俺,唱的歌很少有欢快的。
俺总是在唱仙人掌……羡慕她在你的心田花房娇生惯养……忘了……谢谢你爱我那么久,我给你去飞的自由……来不及……我就是来不及为你唱首情歌,我就是来不及为你变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