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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合集)作者:刘心武-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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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缩成扇坠般大小,镌上了字,本是没有修成人身的一件东西,所以仙僧称它为“蠢物”。它单独是无法下凡到人间的,只能是在警幻仙姑将一干风流冤家布散人间,安排投胎入世的时候,顺便夹带于中,因此它其实就是贾宝玉落生时,嘴里所衔的那块通灵宝玉。第八回薛宝钗托在掌上细看,它大如雀卵,虽然用了一个“大”字,其实是说它很小,因为雀儿下的蛋,体积是很小的,一个胖大的婴儿落生时衔在嘴里——不是完全包含在闭合的口腔里——是完全说得通的。所以说,贾宝玉是贾宝玉,通灵宝玉是通灵宝玉,只不过他们同时来到人间,而且贾宝玉后来天天佩戴着它,共生存,他们之间有一种神秘的关系,贾宝玉一旦丢失了它,生理上精神上就会出现严重危机,曹雪芹是这样来设计的。
  按曹雪芹的构思,青埂峰的石头被夹带着下凡,后来被贾宝玉时时佩戴在脖子上,成为了一个见证者;它有灵性,在王熙凤和贾宝玉双双被赵姨娘暗算——通过马道婆把他们魇了——几乎死去的情况下,由于仙僧到来,把它拿在手中持诵,结果像它上面镌刻的文字所宣称的那样,除邪祟,疗冤疾,叔嫂二人康复如初。由于它有灵性,不是一般的佩带物、吉祥物,因此,贾宝玉到了何处它固然也就见闻到了何处,但是,贾宝玉没把它带到的地方,它也能全知全晓。作为人间悲欢离合的见证者,它最后回到了青埂峰,空空道人发现了它,那时候它已经恢复了巨石的形态,并且上面写满了字,什么字?就是《石头记》,就应该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些文字,它们正是空空道人抄录下来,传布到人间的。
  因为书里空空道人称呼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石兄”,二者讨论了石头上的文字,因此有的论者认为,《石头记》,也就是《红楼梦》,它的作者也就应该是“石兄”,这个“石兄”在生活里真实地存在着。那么曹雪芹是什么人呢?他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虽然做了这么多工作,但他只是一个编辑,他整理编辑了“石兄”的原始文稿;也有的人只承认《红楼梦》里的诗词歌赋是曹雪芹的手笔,是他填入别人的文稿里的;更有人说曹雪芹是“抄写勤”的谐音,此人的工作主要是抄写人家已经写出的文稿。有的人因为以前没接触过红学,看到我这样介绍一些人的观点,可能会大吃一惊,并且仅仅因为立论新奇,就很乐于认同,甚至去跟亲朋好友频频道及。其实,《石头记》也就是《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红学界从过去到现在,是一直存在歧见的,除了认为原作者是“石兄”的,还有认为是曹,或者认为是曹顺,或者认为是曹寅另外的侄子的,更有人仅仅因为第一回正文和批语里先后连续出现过“吴玉峰”“孔梅溪”“棠村”的名字,就认为其作者是吴梅村(因为三个名字里各有这个人姓名里的一个字)……我觉得,关于《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以上这些观点,以及另外提出的见解,都是应该允许存在的,都可以作为读者的一种参考。但是,经过红学界多年的研究讨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独创作品,这个论断是被绝大多数人肯定、认同的。我个人也坚信《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提出作者是其他人的论者,完全是猜测与推想。比如关于作者是吴梅村的猜测,吴梅村(1609—1671)是明末清初的一位文人,死在康熙十一年,他所生活的时间段和他个人的经历以及他印行的诗文,跟《红楼梦》并不对榫,因此《红楼梦》不可能是他写的。
  曹雪芹拥有《红楼梦》的独家著作权,有不少文献都可以证明。比如富察明义写了十二首《题红楼梦》组诗,他在前面小序里就直截了当地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胜。“撰”就是著述的意思,没有编辑整理的意思在里头,某某人撰就是指某某人著。富察明义生于乾隆初年,曹雪芹大约在他二十七八岁的时候才去世,他们是同时代人。尽管曹雪芹在世时他们不认识,但富察明义得到的信息应该是准确的。曹雪芹去世五六年后,另一位贵族,永忠——他是谁的孙子,或者说他爷爷是谁呢?就是前面我多次提到的康熙的第十四阿哥胤祯(“赖藩郡余祯”的那个“祯”就是他名字里的一个字,雍正当皇帝以后把他名字的两个字全改了,胤字改为允,祯字改成很怪的一个字,示字边加一个是,再把是字最后一捺拖长,放进一个页字,读作“提”)。这当然是血统很高贵的一个皇家后代——他从一个叫墨香的人那里,得到了一部《红楼梦》,读完后非常激动,一口气写了三首诗,第一首是这么写的:“传神文字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第二首里又赞:“三村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他是曹雪芹的同代人,他知道《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如果他认为曹雪芹只是一个编辑者、抄写者,他会这么写诗,称曹雪芹为“曹侯”,赞扬他的文笔吗?好,不多罗列材料了,其他各种关于《红楼梦》是这个那个写的主张,都拿不出一条如此过硬的佐证来。
  其实关于出现在楔子(这部分文字在甲戌本《红楼梦》里才有)里的“石兄”,他不可能是《石头记》的作者,而且曹雪芹也不可能只是披阅增删的编辑者,脂砚斋在批语里有非常明确的申述:“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狯已甚。后文如此妙处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括弧里的字是原抄形误,经红学专家校正的,为避免琐碎,以后不再加这样的说明。)
  我说《红楼梦》具有自叙性、自传性,但是它的文本并不是用一个人讲述自己的经历那样的口气来写的。我们现在写白话文,讲究叙述人称,一般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用第二人称的比较少,也有两种或三种人称混用的。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还没有关于叙述人称的这些个文学理论,但他的叙述文本却非常高妙。我认为,他设定一个天界的石头,说它到人间经历一番以后,又回到天界,回去后石头上出现了洋洋大文,这样一来,既避免了一般以“我”的口气讲述的主观局限性,又避免了一般以“他”的口气讲述的客观局限性,使得整个文本呈现出梦境般的诗意。
  那么,既然贾宝玉并非石头下凡,他怎么又自称跟林黛玉的缘分是“木石前盟”呢?贾宝玉在天界——跟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不同的一处空间,西方灵河岸三生石畔——住在赤瑕宫里。赤瑕,我在讲妙玉的时候其实已经顺便讲到了,你还记得吗?就是有红色疵斑的玉石。脂砚斋批注指出,这是病玉。贾宝玉在天上就不是什么无瑕美玉,曹雪芹这样设计,是有深刻意蕴的,跟后来贾雨村说贾宝玉也属于正邪二气搏击掀发后形成的那种秉性是相通的。贾宝玉在天界是神瑛侍者——瑛,你去查词典吧,什么意思呢?不是无瑕美玉的意思,瑛是“似玉的美石”,本质是石头,只不过像玉罢了。所以,虽然家长们认为贾宝玉他如宝似玉,他自己却知道自己更接近石头,就算是玉也是块病玉,所以他把自己跟绛珠仙草的姻缘,说成“木石姻缘”,这是非常合理的。当然,女娲补天剩余石是夹带在贾宝玉嘴里一起来到人间的,这说明早在天界,他就注定要侍奉“神瑛”,也就是这块特别的石头。神瑛侍者的名称应该也可以做这样的理解。
  周汝昌先生最近写出一系列文章,提出他的独特见解,认为“木石前盟”“木石姻缘”里面的“木”都是指史湘云,连“金玉姻缘”里的“金”也是指史湘云,因为史湘云佩戴着金麒麟。他认为贾宝玉对林黛玉是怜多于爱,林黛玉向贾宝玉还泪,是认错了人,其实神瑛侍者是甄宝玉,贾宝玉才是青埂峰下的那块大石头……周先生是我秦学研究始终如一的最强有力的支持者,我是他的私淑弟子,我对他的钦佩感激难用语言表达。而且不少听我讲座看我红学论著的人指出,我的总体思路,许多观点,是追随周先生之后的。当然,有的是不谋而合,有的是我先提出来得到他肯定的,比如对太虚幻境四仙姑的诠释,月喻太子,认为贾珍是贾氏家族最具阳刚气的男子,为他说“好话”,等等。因为与周先生观点重合处甚多,以致有的听众读者怀疑我是否剽窃了周先生的学术成果。在这里我顺便说明一下,凡我讲述行文中与周先生观点重合处,其使用宣扬,都是得到周先生允许的。说实在的,我的这个讲座,从自我动机上说,就有替周先生弘扬他的观点,使之更加普及流布的意思,只是我不便一再点明,这样的观点是周汝昌前辈最早提出,并曾予以强有力论证的罢了。但是,毕竟我的研究心得,也有与周先生不同甚至抵牾之处——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那么说到这里,我就要跟大家说明,我是不同意周老关于石头、神瑛侍者、木石前盟、金玉姻缘(他认为薛宝钗的金锁是“假金”,史湘云的金麒麟才是“真金”)、贾宝玉对林黛玉并不存在爱情、林黛玉错把贾宝玉当甄宝玉爱了,以及史湘云才是《红楼梦》第一女主角等观点的。我的观点,上面已经讲了不少,下面我接着来阐述。
  我进行的是原型研究,前面已经指出过,我认为贾宝玉的原型就是曹雪芹本人,所以我认为《红楼梦》具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的特点。但说书里艺术形象有原型,并不是说二者就划了等号,也不是说作为艺术形象的原型一定是一对一的,有的就是两个人合并成的。比如我前面就给你很详尽地分析过,北静王的原型就是生活里的祖孙两辈,是两个人,曹雪芹经过综合想像,把他们合并为了一个青年郡王的飘逸形象。
  曹雪芹究竟生于哪一年?红学界有很多种说法,我个人是膺服周汝昌先生的考证。他指出,《红楼梦》文本里写贾宝玉生日,没有明点是几月几日,但曹雪芹第二十七回写四月二十六日交芒种节,大观园女儿们饯花神,探春还特别跟宝玉讲到为他做鞋的事,那其实就是为哥哥准备的生日礼物;紧接着又写冯紫英请宝玉赴宴,跟去的小厮里忽然出现双瑞双寿,这两个名字之前没有之后也再没出现;又写清虚观张道士在四月二十六日为“遮天大王”的圣诞做法事,宝玉本是应该去的;他还在宝玉住进大观园后,点出外面人们都知道荣国府里这位十二三岁的公子诗写得好书法也不错;又写在宝玉和凤姐被魇得生命垂危时,仙僧忽然出现,拿着通灵宝玉持诵,对那通灵宝玉说: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通灵宝玉并不是贾宝玉,但那“蠢物”却是夹带在贾宝玉嘴里,跟他一起来到人间的,他们在人间的岁数当然相同,可见书里所写的那一年,主人公贾宝玉十三岁。查万年历,雍正二年,即公元一七二四年,这一年闰四月,二十六日恰是芒种,从那一年算到书里所写的乾隆元年——我在前面已经详细论证了上面那些情节的真实历史背景是乾隆元年,这里不再重复——恰是十三年,生活真实与艺术描写是对榫的。曹雪芹确是以他本人为基础,作为原型的核心,来塑造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的。
  有人可能要问了,那曹雪芹为什么不在书里明说贾宝玉的生日呢?他写别的很多人物的生日,都很明确地写出日期,比如贾元春是正月初一,薛宝钗是正月二十一,林黛玉是二月十二,探春是三月初三,巧姐是七月七,贾母是八月初三,王熙凤是九月初二,等等。既然笔下都写出四月二十六了,怎么就不肯明说那天就是宝玉的生日呢?我认为,第一,他以自己为原型来塑造贾宝玉的形象,但他的生日是在一个闰月里,闰月不是每年都有的,如实交代很麻烦,另去虚构一个日子又不愿意,而这样含蓄地写,也很有味道。第二,这是最主要的原因,他实际把贾宝玉从外貌到精神都理想化了,已经很难说是他自己的自画像;他固然是原型,但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里,也吸收了真实生活中一些他所熟悉的人物的因素,他笔下的贾宝玉,最后已经成为一个谁也无法取代的独立的生命,这也正是他艺术上的绝大成功。
  裕瑞,这个人我一开讲就提到过,他大约出生在曹雪芹去世八年以后,不是一个时代上离曹雪芹很远的人。他的长辈,跟曹雪芹同时代,有的是认识曹雪芹,与之有过交往的。他在《枣窗闲笔》里有这样的记载:“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景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又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这记载应该是可靠的。
  有的红迷朋友见我引出这么一条资料,对其中所说的关于曹雪芹的性格、才能、生活与创作状况的说法,可能会全盘接受,但是对其中有关曹雪芹外貌的描述——虽然裕瑞是根据亲身与曹雪芹交往过的前辈姻戚对曹雪芹外貌的形容所写的——就可能难以接受。大家可能会问,怎么会是这样的呀?生活原型居然是这么一种模样,跟书里贾宝玉的面貌,简直是完全相反啊!
  我却觉得,事实可能恰恰就是这样的。曹雪芹著书时,本人就是“身胖头广而色黑”,他撰《石头记》,对与之交往的一些朋友也是不保密的。他的好友敦诚寄怀他的诗里有“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的句子,他去世后另一好友张宜泉伤悼他的诗里也有“北风图冷魂难返,白雪歌残梦正长”的说法,可见他们都知道曹雪芹是在村居写书,而写的就是《红楼梦》;八十回后虽然也写了,但还来不及修理毛刺,统理全稿,后面的就迷失了,可惜不完整,本应是一个长梦,却残了。
  从生活的真实到艺术的创造,作者有非常宏阔的想像空间。曹雪芹少年时代可能不胖,头也不显得过大,皮肤也不是黝黑的,但也未必有书里贾宝玉的那种容貌风度。第三回里通过写林黛玉初见贾宝玉,形容他是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第二十三回写贾政一举目,看见宝玉神彩飘逸,秀色夺人,再看贾环呢,人物委琐,举止荒疏;特别有意思的是,曹雪芹他还让赵姨娘说出这样的话,她说贾宝玉长得得人意儿,贾母、王夫人等偏疼他些也还罢了——连赵姨娘也承认他形象好;到了第七十八回,那时候已经抄检过大观园,晴雯已经夭亡了,宝玉身心都遭受了重大打击,但是曹雪芹还写了那么一笔,你有印象吗?秋纹拉了麝月一把,指着宝玉赞美,说那血红点般大红裤子,配着松花色袄儿,石青靴子,越显出这靛青的头、雪白的脸来了。曹雪芹就是这样来描写贾宝玉的外貌风度的,这应该是一种对原型生命的二度创造,结果塑造出了一个独特的艺术形象,比生活本身的那个存在更真实,更鲜明,更富诗意,具有了不朽的生命力。
  正像我上面一再强调的,曹雪芹写《红楼梦》,目的并不是要写一部政治书。他有政治倾向,他把大的政治格局作为全书的背景,但他写作的终极目的,是要超越政治,写出更高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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