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10李敖系列之28北京法源寺-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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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锷点了点头,“老师说得对,眼看就是干千万万中国人,颂王莽功德、上劝进表了;眼看袁世凯就当上皇帝了,这成什么话!全世界看中国人是什么东西呢?中国人全是没骨气没人格的了,这怎么行?”
“有你我在,就不让人把中国人看扁!”梁启超接过去,用力他说,“你我就分头努力去。事情成功,什么地位都不要,回头做我们的学问;事情失败,准备一死,既不跑租界,也不跑外国!”
就这样的,蔡锷从梁启超家里,化装逃往日本,转到他可以影响的云南,宣告起义,反对帝制;梁启超在半个月后也伺机潜往上海,转道广西、广东,游说响应云南。在千辛万苦中、在九死一生里,最后达成了廷续民国命脉的目的。可是,起义者本人,却付了相对的代价,“洪宪皇帝”袁世凯在六月羞愤而死,活了五十八岁。蔡锷在五个月后,也积劳而亡,他死在日本医院里,只活了三十五岁。
在梁启超、蔡锷师生二人联手行动的同时,梁启超的老师康有为也加入了。康有为在云南起义时,一面秘密写信给蔡锷,叫他设法收复四川;一面变卖房地,以为资助。梁启超高兴他老师也参与这一行动,但是,当他发现康老师的真正目的是在打倒袁世凯后,把清廷皇帝复辟,他震惊了。在蔡锷死后,康有为以太老师的身分,写了一对挽联,内容是:
微君之躬,今为洪宪之世矣。
思子之故,怕闻鼓鼙之声来。
“闻鼓鼙而思良将”,这是康有为的满腔心事。但是,他没有良将,他只是光身一人。虽然如此,他却毫不灰心,他仍要为中国设计前途。五年前,几千年有皇帝的古国,一朝不再有皇帝了。共和、共和,共和变成了时髦的口号。孙中山在南京做了临时大总统,向北京提出了和议条件,要求清朝皇帝退位,宜统皇帝退位了;北京方面,军政大权落到袁世凯的手里,经过暗盘的谈判,孙中山把总统让出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了临时大总统。中国这么大的国家,竟被革命党和老官僚这样私相授受,怎么可以呢?中国交给孙中山,固然可虑;交给袁世凯,岂不也半斤八两吗?
从帝国转到了民国,中国在形式上有了些进步。留了三百年的辫于,给剪了;行了几千年的阴历,给阳了;国旗根据清朝的五色官旗,给改成了五色旗;称呼也不“大人”、“老爷”了,给改成“总长”、“先生”了;旧有的官制,也一一给改成新名目了……
不过,这些进步多是形式上的。政府反对小脚,可是有人还在缠;政府反对鸦片,可是有人还在抽;政府反对刑求,可是有人还在打;政府反对买卖人口,可是有人还在买来卖去……民国呵,它离名义的帝国业已遥远,它离实质的帝国却还那么接近。它在许多方面,只是帝国的代名词!
有一点倒是真的遥远了,那就是全国上下对中央的向心力,那种向心力,几千年来,都由皇帝集中在一起,构成了稳定国家的基本模式。可是,民国到了、皇帝倒了。强梁者进步到不要别人做皇帝了,却没进步到不要自己做皇帝。中华民国大总统袁世凯,就是自己要做皇帝的一个。
康有为早就看出这种危机,他在新旧交替的当口,大声疾呼,做救亡之论。可是,在众口一声并且这一声就是革命的排山倒海里,竟没有人肯登、也没有人敢登他的文章了。他住在日本,五十多岁的年纪,却已投闲置散。他的心情是苍茫的。他四十岁以前,守旧者说他维新;他五十多岁以后,维新者又说他守旧。并且这种说法,早就开始了。他五十多岁时发生辛亥革命,中华民国成立之日,更是他康有为出局之时。当年别人守旧,他搞维新,大家还附和他;可是当别人排满,他却保皇;别人革命,他却“反革命”;别人共和,他却君主立宪的时候,他就显得太不合时宜了。别人只能知道第一阶段的他,却不能知道第二阶段的他。不过,康有为却是不肯怀忧丧志的,没人印他的文章,他自己在中华民国成立那年,就创办了《不忍》杂志。这杂志每月出一本,都是他自己写的,每本约七八万字,他用一个人的力量,大声疾呼,要唤醒别人。不过,二十年前,他唤醒的对象,是一个皇帝;二十年后,他唤醒的对象,却是千千万万的众生。不同的是,皇帝被唤醒,可是皇帝救国有心无力;而众生呢,却根本唤不醒他们,他们千千万万,只是梦游的患者。结果呢,有心无力的,变成了康有为自己。但是,难道他从此就停止了么?不会的,还是要找些志不同而遭合的人们,来救亡图存。早在辛亥革命之际,他亡命在日本,就写信给革命党领袖人物黄兴——就是当年派同志上北京想把谭嗣同接走的黄轸,也就是黄克强,提醒他中国是几千年的君主国,骤然变成共和国是会惹出麻烦的,不如学英国学日本,以立宪的君主国,来长保恒定。他认为这种“虚君共和”中最理想的虚君是孔子的后裔。但是这种迂阔的意见,谁又听得进去呢?
辛亥革命后,一晃五年了,他所预言的革命会给中国带来麻烦,好像说中了。他决心再把中国给调回头来。现在,有一个做虚君的人选,也相当合适,那就是被废除的中国末代皇帝溥仪。溥仪的缺点在他是满族人,但优势也正在他是满族人。满族统治中国,已经有两百六十八年的历史了。这一历史背景正好表示了它的稳定性。溥仪是光绪皇帝的继承人,他的年号是宣统,宣统不到三年,中华民国就成立了,溥仪变成了逊帝,溥仪手下的王公大臣变成了遗老。遗老中有很多很多效忠清室的“顽固分子”,他们无日不想复辟,把现在扭成过去,但是,他们手无寸铁,无能为力。正巧有一个长江巡阅使兼安徽督军的张勋,是顽固专家,他为了效忠清室,把他手下的三万军队都保留了辫子不剪,号称“辫子军”,有意恢复旧王朝。遂在袁世凯死后一年之日,拥立宣统皇帝“御极听政”,收回大权。在这幕活剧里,康有为也加入了,做了弼德院副院长。可是,昙花一现十三天,段祺瑞在马厂誓师而上的部队,就把“辫子军”打垮了。宣统皇帝逃到英国公使馆寻求政治庇护、张勋逃到荷兰公使馆、康有为逃到美国公使馆。
美国公使礼遇康有为,把他安置在美森院居住,整天写书作诗,苦撑待变。在整个的复辟失败中,他最大的痛苦不是无法光复旧朝,因为他早就有心理准备,知道复辟并非易事,失败了也不意外;他也不高估这些共事的清廷遗老,因为他也早有心理准备,知道这些人不成气候,搞砸了也不意外。最使他意外的反倒是:他的第一号大弟子梁启超“背叛”了他,段祺瑞马厂誓师的真正军师,不是别人,正是梁启超。梁启超在反对复辟的通电中,公开指斥“此次首造逆谋之人,非贪黩无厌之武夫,即大言不惭之书生”,显然已经直接攻击到康老师头上来了。康有为躲在美国公使馆,对梁启超的“当仁不让于师”,非常恼怒。他写诗说:
鸱枭食母獍食父,
刑天舞戚虎守关,
逢蒙弯弓专射羿,
坐看日落泪潸潸。
在诗中,从动物到神话,凡是显示出忘恩负义例子的,都被他选进诗里。在诗槁最后,他还写下十三个字——“此次讨逆军发难于梁贼启超也!”可见他内心的苦痛。他最心爱的学生也离他而去了,这个世界,更孤单了。
不过,在孤单中,也有对话的声音存在,那就是美国公使馆中的一名精通华语的武官,名叫史迪威,常常过来陪他聊天,两人谈得也蛮投机。有一次,史迪威问到复辟的事。
“有人说你康先生这次参加复辟,是‘迷恋红顶花翎’不甘寂寞。”史迪威一面敬了茶,一面不经意的带进主题。
“你以为我康有为那么没出息、那么反动吗?你就错了。”康有为有点激动,“对君主政治,我其实知道得清清楚楚。有史以来的‘圣君’,不过是大桀小桀;所谓‘贤臣’,只是助桀为虐。这些遗老辫帅,根本不知政治为何物,我参加复辟,志在实现‘虚君共和’的理想而来,不是参加这些人的丑剧而来,你不要认错了人!”
“‘虚君共和’?你康先生在戊戌变法时,搞得是‘虚君共和’么?”
“那时候不是。那时候我希望光绪皇帝做彼得大帝,要有实权,是‘开明专制’;可是戊戌以后,我倾向‘君主立宪’认为君权要有限制;辛亥以后,由于已有中华民国的形式,我主张我们采行英国式的‘虚君共和’。我的政治主张是进化的,浅人看来,我是保皇党,其实我保的皇,绝非这些遗老辫帅保的皇。我认为清朝两百六十八年的统一基础要珍惜,它是一种安定力量、向心力量。皇帝就是这种安定力向心力的象征。你看英国,从过去亨利第八的绝对君权,到今天乔治五世的‘虚君共和’,都有皇帝摆在那里,英国不论怎么耍花样、怎么改变政体,它都聪明的把安定力向心力的虚有其名的象征吊在那儿。”
“既然保皇保皇,被保的皇实质上已经一变再变,甚至变到了虚有其名、空壳子,又何必这么麻烦,千方百计的吊在那儿?干脆改成人民共和国,岂不更好?”
“不然。你别忘了,中国是有皇帝的国家,已经几千年了,这个传统你必须重视,即使是利用,也是重视的一种。我在外国十六年,八次去英国、七次去法国、五次去瑞士、一次去葡萄牙,在墨西哥住了半年、在美国住了三年,所过三十一国、行经六十万里,虽不敢说尽知真相,但是一直细心考察,所以我的结论,不是虚空的,而是落实的。我深信中国当学英国,要挟天子以行共和。至于谁为天子,只要有传统象征作用的,都可以。从孔子后代衍圣公,到清廷逊帝,我都赞成。目前衍圣公只有两岁,宣统比较合适。所以我参加了复辟。我参加,是希望大家搞‘虚君共和’的,没想到遗老辫帅们没见识。我提议的定国号为中华帝国、行虚君共和制、召开国民大会、融化满汉呛域、亲贵不得干政、免跪拜、不避御讳等开明民主措施,他们都不肯接受,反倒搞什么大清国、大清门、大清银行等等,妄想恢复旧王朝的统治,大家争权夺利,这哪是我的本意呢?”
史迪威点着头、点着头,他显然被康有为说服了。他站起来,又为康有为敬了茶。
“康先生的见解远大、立身正大,我们美国人都了解,这也就是我们公使馆愿意出面政治庇护康先生的原因。可惜的是,康先生的本国人对康先生反倒了解得不够,这倒是很遗憾的。这真是中国的难题。”
康有为冷笑了一下,“难题也不单是中国的吧?你们美国又何尝不然?你们开国时的先知和功臣汤玛斯。潘恩,在把美国带入新境界以后,还不是要离开美国,到法国去另找天地?他在法国,因为反对暴力革命,还被关在牢里,美国总统虽把他救回美国,但他的后半生,却在被美国人漠视中死去,直到一百多年后才被真的肯定,你们美国人对自己的先知和功臣,还不是一样!”
史迪威苦笑了一下,说:“那稣说先知总不在自己乡土上被接受,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不过,中国是一个伟大的民族,这个民族的人情世故,有它独特的结构,他们对你康先生,有朝一日,也许有令人惊讶的肯定,也许不要等上一百年。试看你今天的康先生,明明是犯了叛国罪的要犯,可是你却能逍遥法外,大家除了责怪你康有为老朽昏庸不合时代潮流外,对你并没有什么恶意,这种和稀泥的态度,正是中国人的一大特色。现在公使正私下和中国政府商量,闭一只眼,放你南下,这在外国是办不到的啊!法国大革命时汤玛斯·潘恩为了保护下台的皇帝,都要被关起来;而你康先生呢,把下台的皇帝推上台,也不过不了了之。中国人不了解先知,但是,他们也不过分迫害他啊……”“你看着吧!”康有为打断他的话,“我老了,我可能看不到了,但你会看到中国的剧变。我想我是中国最后一个仅存的先知,最后一个被群众放过、被暴民放过、被政党放过的先知。原因无他,他们认为我早已不属于他们的时代,他们放过我,一如他们放过一件活古董。但是,你等着看吧,这点残存的宽大将来也愈来愈少了。民国、民国,民犹是也、国犹是也,将来的麻烦可多得不得了呢!如果清朝是夕阳、是落日,那么民国却是夕阳落日后黑夜,将来的麻烦可多着呢……”说到这里,廉有为抬起头来,眼望着窗外,“四十年来,我所预言的,无一不中;不听我忠告的,无一不败。这就是做先知的痛苦。这种人早在四十年前就看到中国的今天,也从中国的今天远看到四十年后,虽然四十年后,这种人早就死了,但是,这一对老眼永不死亡。你知道中国古人伍子胥的故事吗?他死前遗命把他头颅悬在城门口,要看自己国家的灭亡。”
“康先生还是不要太悲观了!”史迪威站了起来,“即使民国是黑夜,你康先生也是一轮明月,时常会照亮它。”
“是吗?”康有为笑了一下,也站起来,“不谈了,正好木堂先生要我为他题几个字,我要去挥毫了。中国的毛笔字真有用,当你想逃避一下现实,它可是最好的宝贝。”
“人家说康先生的书法,民国第一。康先生光凭毛笔字,就可不朽。”史迪威赞美着。
“不是民国第一,是中国第一、清朝第一。我不要靠毛笔字在民国站一席地。在众生嗷嗷待哺、国事鱼烂河决的时候,靠毛笔字是可耻的。不过,谈件小事,我的余生怎么生活呢?也许我得靠卖字来活了。哈哈,我生命中最渺小的一部分,竟在中华民国变成了最伟大的。史迪威先生,做先知不必再痛苦,只要他肯心甘情愿写毛笔字!”
在笑声中,两人分了手。
三天以后,在美国公使馆躲了半年以后,美国公使终于跟中国政府取得默契,用专车把康有为送到天津去。康有为临行留下了一些事件托史迪威料理,其中有一幅手卷,故意没有封起。史迪威打开一看,赫然写着雄浑的五个大字:
下有小字写着:
{{木堂先生属}}
康有为
史迪威顿然一惊,然后摇了摇头,停住了,过了一会,他把脸朝向窗外。“康先生秋天来,冬天走了。”他心里想着,“他该走了,北京的冬天,对他太冷了。”
第十五章 古刹重逢
九年过去了。
北京的阴历七月又到了,正南正北的天河又改变了方向,天气又快凉了。
七月一日是立秋了。立秋是鬼节的前奏。鬼节总带给人一种肃杀的气氛。家家都要“供包袱”,跟死人打交道。跟死人最有肃杀关系的菜市口,更是令人注目的地方。
这天立秋正是阴天。菜市口的街道,正像北京的大部街道一样,还没铺上石板。虽然已是一九二六年,清廷玉朝已被推翻了十五年,可是,菜市口还是前清时的老样子。街上的浮土,晴天时候就像香炉,一阵风刮来,就天昏地暗;雨天时候就像酱缸,一脚踩下去,就要吃力地拔着走。
路不好是一回事,每个人都得走。为他们的现在与未来而走。但有一个老人不这样,他在为过去而走。
十五年来,他每次来北京,都要一个人来菜市口,望着街上的浮上、望着西鹤年堂老药铺,凄然若有所思。他两脚踩的泥土,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