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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尤-世界列国国情习俗丛书-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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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点点头,说了声“是。”

(二)方向禁忌

一周之内,哪天去什么方向也有讲究。有些人对此非常重视。例如在北
印度流传这样一种说法:星期一、六莫去东,星期二、三勿北行;星期三、
四往西者,路上必挨四耳光。

若真有急事,一定要去禁忌的方向,怎么办?外出者可把一件衣服或某
一物件暂存放邻居家里,认为这样可以避邪,然后再外出。

在南印度,关于哪一天去什么方向也有讲究。如星期二、三不能往北去,
星期四不能往南去,星期一、六不能往东去,星期五、日不能往西去。要是
违背了,就得在太阳落山以后用酸牛奶敬神。由于这些迷信的原因,每星期
四从泰米尔纳德邦的首府马德拉斯向南开去的火车,乘客很少。

在办公室和商业机构里,写字台只能放在房间的东北角或西南角,否则
认为要遭到敌人的长期折磨。同样,水井也都是挖在东北角或西南角。晚上
睡觉,从来没有人头朝北,脚朝南的。他们认为,这是死神行动的方向,因
为闫罗王是住在南方的。

(三)出门禁忌

在南印度,出门也有禁忌。出门遇到花或装满水的罐子,以及有夫之妇,
认为吉利。路上遇到从右向左穿路而过的狗,或者从左向右穿路而过的母牛、
鹦鹉、孔雀、公鸡、水牛等等,就意味着万事顺利;路上看到雨伞、旗帜、
水果、甘蔗、酸牛奶、蜜蜂、大象、牛、马,以及听到钟声、念经声、驴叫


声等等,都认为是吉利的象征。

声等等,都认为是吉利的象征。

1。碰到寡妇、行乞僧、理发师、油贩等;
2。听到喷喷声或其他难听声音;
3。出门时滑了一跤或绊了一下;
4。出门时头碰了门框或其他东西;
5。出门时突然遇到暴雨。
南印度的安得拉邦等地,人们还很重视征兆,简直像法律一样遵守。一
个人上班时若听到别人的喷嚏声,他应马上止步,返回家去,这样可逢凶化
吉。若一只乌鸦从右边往左边飞过,则认为是凶兆;看见乌鸦之间嬉戏,或
听见狗的哭声,认为是不吉利的象征。走路也有约定俗成的规定:男人走路
先迈右脚,女子走路先迈左脚。但是部队士兵接到行军令后,他们先迈左脚。
早晨起床时看见猫或旅行者时,或看见猫过马路,认为是不祥之兆;上班时,
发现豺狼过路,则预示工作顺利和成功,若看见孔雀在飞,则是吉祥的象征。
若梦见婴儿上牙齿先掉,认为会给母亲带来灾难。

(四)数字禁忌

对数字也有禁忌。有些喜庆活动,印度教徒在施舍钱时,都是单数。例
如 
101卢比,1001卢比,5005卢比,总之不能是偶数。又如穆斯林举行结婚
登记之后,新郎要去丈母娘家接受祝贺。有的地方新郎向在场的宾客和观众
一连敬礼七次,有的是三次或五次。拥抱从左边开始,拥抱的次数多少不一,
但一定是奇数,表示吉祥。三、五均可,禁止偶数。结婚后还要在女方家举
行一种角蒂仪式。仪式前,新郎、新娘互相喂七口牛奶粥,然后仪式正式开
始。首先,新郎用个带花的枝条轻轻抽打新娘七下。如此等等,实例甚多。
总之认为奇数吉祥,忌讳偶数。但是在印度南方,例如泰米尔纳德人却忌讳
一些奇数。比如:他们认为一、三、五、七是不吉利的,一般要避免说这些
数字,或用其他办法代替这些数字。这些忌讳不仅在一般人中流行,在一些
有文化的大人物中也流行。如安装电话,为了避免这些数字,甘愿等候数月。

(五)厨房禁忌

进厨房一定要脱鞋,不管你是进去做饭、吃饭、或是取任何东西,都得
如此。这同他们的宗教信仰有关。印度教徒把厨房视为神圣的地方之一,凡
到神圣的地方都得要脱鞋,否则神不吃你做的饭菜,也是你对神的不恭。做
饭菜时,不能用嘴接触任何炊具来品尝。饭菜的味道与生熟,要凭眼睛观察,
或用右手轻轻撮一点放进嘴里品尝。在他们看来,饭菜做熟后,先请神吃,
然后人才能吃,这就是在做饭时不能用嘴接触炊具的缘故。吃饭时也是同样,
把做好的饭菜摆在地上,人们席地而坐,用饭者坐好之后,先将要喝的水用
杯子往身体周围洒一圈,接着取一点准备要吃的饭菜往地上扔一点,表示先
请神吃,然后人们才开始吃饭。虔诚的印度教徒一般都如此。


四、穆斯林的婚姻禁忌

四、穆斯林的婚姻禁忌

穆斯林男女不能与印度教徒结婚,除非对方已改信了伊斯兰教。但是,
穆斯林男子可以与基督教、犹太教的女子结婚。相反,穆斯林女子不能与上
述教徒男子结婚。一般北印度、特别是印地语地区较为严格。


第五章家庭、婚姻与丧葬

第五章家庭、婚姻与丧葬

由于家庭基础不同,每个社会,甚至同一社会的不同地区,因地理条件

或文化传统的不同,而影响到家庭形式的差异。因此,在同一国度可能会看

到几种不同形式的家庭,特别是在印度这样的国家里。

(一)家庭的种类

对印度家庭的种类,可以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如按居住地点分,可分为
三种:即从父居住的家庭、从母居住的家庭、独立的新家庭三种。所谓从父
居住,就是男女结婚后住在丈夫的父亲家里;所谓从母居住就是男女结婚后
居住在女方家里,这种家庭原系母系家庭;所谓独立的新家庭,是指男女结
婚后独立单过,这种家庭在印度各大城市里多见。

如按权利划分,可分为两种:

1。父权制家庭;
2。母权制家庭。
在父权制家庭里,家中权利归丈夫,孩子由丈夫抚养,孩子的姓氏随父

亲。父亲去世后,权利由儿子继承。在这种家庭中,家中的事务由父亲安排,

父亲为一家之主,广大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家庭属于这类家庭。还有一些少

数民族如科里亚人和皮尔人家庭也属于这类。在母权制家庭,妇女比男子权

利大,地位高。财产归母亲,小女儿或女儿的儿子有财产继承权,家谱以母

亲为序。

从婚姻关系和夫妻的数量上,可分两种,即一夫一妻制家庭和多夫或多
妻制家庭。在现代印度社会里前一类家庭属于多数,一些少数民族除外。后
一类指一个女子同时和几个男子结婚,或一个男子同时娶几个妻子,这种婚
姻结构的家庭在一些少数民族中较为多见。

按家庭成员数量来区分,可分为三种:

1。基本家庭,或叫核心家庭。这种家庭规模小,人数少,由夫妻及其未
婚子女构成,印度各城市中都有这类家庭。
2。联姻家庭,或叫亲缘家庭。在这种家庭中,除夫妇及其子女外,因婚
姻关系,还有一些其他亲戚一起合住。印度一些土著部落中有这类家庭。
3。联合家庭。一些基本家庭合住一起,吃住不分,以统一的经济形式生
活,有福同享,有祸同当。至今这类家庭还大量存在,印度教徒家庭大多属
于这一类。
(二)联合家庭

印度教社会生活一个主要特点之一就是联合家庭制(JointFamily)。实
际上非印度教徒也有这样的家庭,因为这样的家庭印度自古有之。有些吠陀
咒语证明了这种家庭的古老性。古代印度人结婚时祭司向新婚夫妇祝福道:
“你就生活在这里,永远不要离开,在自己家里将来与儿孙们一起娱乐,度
过一生。”①如果结婚后小家庭迁出单过,这样的祝福就无任何意义。但无论
如何,联合家庭制和种姓制一样,是印度教社会的最主要的组织结构,因此
这种结构极大地影响了当地人们的生活。。。 

①见《梨俱吠陀》 
10/85/42。

1。1。
第三,财产共有。联合家庭的财产为大家所有,不属任何个人。每个成
员将劳动所得一律交“家库”,由家长根据每个人的需要再行分配,当然,
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成员对财产有同样的权利,也不是每个人的权利均等。但
可以说,共同的财产是联合家庭的一个特点,共同的财产对联合家庭组织的
基础起着巩固作用。分财产意味着联合家庭的瓦解。

第四,一起居住。家庭成员同住一起,由于家大,人多,住房很多,不
同的小家庭分别住在几十间、几百间的住宅里。有的一家人几乎占一个胡同、
一条街。其中也可能有成员外出做工,长期居住在外,但只要他对家中财产
未提出分家要求,那他同样仍属联合家庭成员。

第五,有共同的社会和宗教义务。通常一个联合家庭的成员信仰同一宗
教,共同完成同宗教有关的义务。通常一起操办某些活动,例如节日庆祝、
婚丧嫁娶以及其他一些家庭仪式。印度农村中联合家庭的这个特点更为明
显,各种生产任务有分工、有合作,各成员把彼此尽力帮忙视为责任。

第六,家长有特权,其他成员权利均等。联合家庭中,年长者最受尊重,
别人对他言听计从,家中事务由他主持,重大事情更要通过他。他被视为家
长,一家的代表。除家长外,其余人均无特权。这是联合家庭的另一个特点。
家庭成员间关系密切,平等相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无高低之分,
无亲疏之别。大家为一人,一人为大家是联合家庭的理想。

第七,是一个生产单位。联合家庭大多属于同一个生产单位。特别在农
村,这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家庭成员一起耕作,一起收割。从事各种手工业,
如打铁,做木工等,往往全家出动,不分男女。劳动所得,归大家所有,共
同分享劳动成果。

第八,经济稳定。一般说来,联合家庭的经济稳定,因为人多,劳力多,
挣钱者多,因此经济力量雄厚。即使一个人的经济来源受到影响,也不致于
影响其本人和所有成员的生活。

2。联合家庭的种类
联合家庭有两种,它分母系性质的联合家庭和父系性质的联合家庭。
所谓母系性联合家庭,即以母系为主,家庭权利归女子。孩子随母姓而
不随父姓,家庭成员来自女方,如女子的兄弟、姐妹及本家所有女子的孩子,
都可以是这家的成员。儿子不从父亲那里分得财产。这类家庭中,并非所有
男孩都无财权,母亲的兄弟或姐妹的儿子都有财产继承权。这类家庭并不意
味着在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的所有权利都归母亲,实际情况是,在社会、
政治等方面男子也有相应的权利。

在印度,这种家庭在北方的卡斯人、迦洛人等土著民族中和南方的纳耶
尔人中流行。卡斯人处于母系社会,家谱以母系为主,孩子随母亲姓。一个
卡斯人家中,有夫妇二人,未婚子女,已婚女儿及其丈夫。家中成员不管是
谁挣了钱,均由家中最长的女子支配,任何男子对家中财产无继承权。母亲
死后,财产继承权不归儿子或丈夫,而归女儿们所有。一个男子,婚前挣了
钱交给母亲,婚后挣了钱交给妻子。因为不管兄弟们也好,儿子们也好,总


有一天要结婚成家,到妻子家去居住。丈夫因为属于外来人,所以有关儿子
和兄弟们的一切宗教仪式活动都不能参加,由女子作祭司的工作。小女儿的
责任尤其重大。她对财产也有部分继承权。

有一天要结婚成家,到妻子家去居住。丈夫因为属于外来人,所以有关儿子
和兄弟们的一切宗教仪式活动都不能参加,由女子作祭司的工作。小女儿的
责任尤其重大。她对财产也有部分继承权。

(三)印度穆斯林的家庭特点

穆斯林家庭是通过正常的婚姻确立的。家庭的权利归男子,即家庭事务
由男子负责,传宗接代,延续家谱以父亲为主,儿女随父姓。无儿子的一般
采取亲戚的男孩过继的办法。穆斯林家庭的另一个共同特点,是女子婚后离
开父母从夫居住,只有少数人婚后和父母同住,凡属这类情况,须经丈夫同
意方可。这种情况,一般多是独生女儿而且父母是富翁。从道理上讲,所有
的穆斯林家庭是平等的,不过在实际上,还是有高低贵贱社会等级之分。其
特点概括如下:

1。以宗教为基础。穆斯林家庭是以伊斯兰教为基础的,以《古兰经》为
指导从事一切活动。他们相信“阿拉”(真主),热爱“阿拉”,凡遵照“阿
拉”意愿办事的享有最大乐趣;不相信“阿拉”教导的,忘记“阿拉”意愿
的,最后将会受到惩罚。这种信仰在家庭成员彼此关系的处理上,和从事各
种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
2。联合家庭。这是吸取了印度教家庭的特点,在农村这种家庭形式更为
普遍。这种家庭规模大,因为不仅有老少几代同住一起,而且还有亲戚也包
括在内,人数很多,财产共有。但并非没有小家庭。即父母和儿女有时单过,
但整体上还是一个大家庭。随着工业发展,教育的普及与提高,以及个人理
想意识的增强等原因,同印度教家庭一样,他们的联合家庭在一天天缩小或
减少,人们更喜欢小家庭单过。
3。男尊女卑。名义上一律平等,实际存在不平等。伊斯兰教不同意任何
形式的不平等,但实际上,伊斯兰教家庭成员相互关系处理上是行不通的。
因为受了印度教的影响,在家中,尽管母亲也受到尊重,但父亲的地位最高。
男孩的处境比女孩好,男孩的意见比女孩的意见更受重视。男子可以自由行
动,女子则不然,必须困守家中。男孩中长子的地位高,仅次于父母,父亲
死后由他接替父亲的地位。
4。一夫多妻制。一个穆斯林男子同时可以娶四个女子为妻,对四个妻子
平等相待,而四个妻子大多关系相处还好。穆斯林社会尽管允许离婚,但离
婚者少。目前有不少受高等教育的女子,对一夫多妻制度持有疑意,在这种
情况下,一夫多妻的家庭正被大量的一夫一妻家庭所取代。
5。妇女地位低下。尽管妇女拥有不少权利,诸如财产权、嫁妆权等,根
据伊斯兰教规定,结婚须征得本人同意。从权利来看,与印度教女子相比,
穆斯林的情况已相当不错了,但实际上穆斯林女子由于缺乏文化教育,再加
上联合家庭存在,所以自己的所有权利不能运用,不得不从属丈夫,他们的
工作范围仅限于家中或闺房。目前随着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妇女的处境也在
不断改善。
6。传统观念重。家庭成员大多根据家庭祖传习惯行事,非常相信家庭传

统。他们认为,凡保留的语言、风俗、习惯、生活方式都是合理的,由此子
子孙孙世代相传,对维护穆斯林家庭的传统起着重要作用,使穆斯林文化得
以延续。


二、印度教徒的婚姻观念及其做法

二、印度教徒的婚姻观念及其做法

结婚是一种社会现象,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在乡村,还是城市,都
是如此。印度有不同的宗教、文化和社会团体,情况非常复杂,因此影响到
人们对婚姻的看法,决定了其婚姻的特点。在印度的诸宗教中,尤以印度教
的特点最为突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其特点不断在变化或削弱,但有些婚姻
传统几千年流传不衰,基本上变化不大,而且至今还很流行。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印度教徒认为,一个人通过结婚,才能建立家庭。
男女结合,生育后代,才能达到“法”、“利”、“欲”、和“解脱”的目
的。要完成五大祭祀,即梵祭、神祭、鬼祭、祖祭和人祭,必须有妻子参加。
因此,男子必须结婚。印度教徒还认为,婚姻也是一种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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