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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尤-世界列国国情习俗丛书-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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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种语言是阿
萨姆语、奥里萨语、印地语、泰米尔语、乌尔都语、坚那勒语、古吉拉蒂语、
泰卢固语、马拉雅兰语、旁遮普语、孟加拉语、梵语、信德语、克什米尔语
和马拉提语等。虽然 
1950年印度宪法规定,英语为印度官方语言,15年后
即 
1965年将以印地语代替,但到 
1965年 
4月 
26日,印度人民院又通过正式
语言法案,规定 
1965年以后,除印地语外,英语仍为印度官方用语。因此印
地语和英语同为官方用语。

印度的语言一直是个复杂而严重的问题,对这一点,外国人感到麻烦,
本国人也感到头痛。有的印度朋友开玩笑说:“我们印度有多少人,就有多
少种语言。”这当然是个笑语,也是个夸张,但至少也说明一个问题,即印
度语言繁杂,在一张 
10卢比的纸币上,可以看到 
15种语言的文字并列一起,


蔚为奇观。就是同一种语言,有时两村之间也有区别。凡是到过印度农村的
人,对此都有感受。虽然印度政府曾把印地语作为国语推广,但在非印地语
地区的南方仍有一定阻力,地方语和英语至今仍占重要地位。不过那里很多
人所讲的英语与欧美人讲的英语有点差异,不熟悉者乍听起来不易懂,有时
还会闹笑语。目前还有一种现象,即印度流行的英语中,混有不少印地语,
印地语中也有不少英语词,错综复杂。甚至有些名词用两种语言构成,例如
大家熟悉的印度“人民党”,“人民”取于印地语词,“党”字取于英文词。
像这种例子还有很多。因此,要想很好地学习和了解印度,仅懂印地语固然
不成,但光懂英语也很不方便。

蔚为奇观。就是同一种语言,有时两村之间也有区别。凡是到过印度农村的
人,对此都有感受。虽然印度政府曾把印地语作为国语推广,但在非印地语
地区的南方仍有一定阻力,地方语和英语至今仍占重要地位。不过那里很多
人所讲的英语与欧美人讲的英语有点差异,不熟悉者乍听起来不易懂,有时
还会闹笑语。目前还有一种现象,即印度流行的英语中,混有不少印地语,
印地语中也有不少英语词,错综复杂。甚至有些名词用两种语言构成,例如
大家熟悉的印度“人民党”,“人民”取于印地语词,“党”字取于英文词。
像这种例子还有很多。因此,要想很好地学习和了解印度,仅懂印地语固然
不成,但光懂英语也很不方便。


三、姓名与称谓

三、姓名与称谓

印度教分四大种姓,不同种姓的人,姓氏有不同的表示:婆罗门种姓的
人要加“sharma”等,刹帝利种姓的加一个“Varma”,吠舍种姓的加一个
“Gupta”,首陀罗加一个“Dasa”等。这种习惯也有变化,例如婆罗门种姓
的人也有用“Dasa”的。有些人名之前加有称呼,而且称呼不只一个。例如
我们最熟悉的释迦牟尼就是一例。“释迦”是族名,“牟尼”即圣贤,是对
他的尊称,或称他“佛陀”也是一样,佛陀即“觉者”。这些都是对他一个
人的尊称,日久天长,便成了他一个人的专用名。还有的把称呼加在名、姓
之前,一起连用,例如“潘迪特·莫喇梯尔·尼赫鲁”就是如此。“潘迪特”
是对他的称呼,“莫喇梯尔”是他的名字,“尼赫鲁”是姓。

关于“姓”的来历非常复杂,各地也有区别。例如西北印度的拉其普特
人和锡克人,多以“辛哈”为姓。“辛哈”一词意为狮子,取其勇敢之意,
所以姓它。有些则以职业为姓,例如“迈哈达”,即扫地的人,有的以“乔
特里”为姓,原意是村长,此姓也是对富有者的尊称,如此等等。


第三章印度的主要宗教

第三章印度的主要宗教
数 
6亿 
8千多万,占印度全国人口的 
82%以上,而且它在欧美、亚洲几十个国家和地区都有流传。现将在印度流行
的几个主要宗教概述如下。


一、即度教

一、即度教

印度是个古老的国家,它具有五千年的悠久历史。远在雅利安人进入印

度以前,这里的原始土著达罗毗荼人就创造了先进的文化,有了崇拜自然的

原始信仰。在公元前 
2500年左右,一支雅利安人开始由中亚进入印度西北地

区,逐渐征服了当地土著人。到公元前五六世纪,雅利安人由印度河发展到

恒河流域,这时,他们逐渐放弃了原来的游牧生活,开始定居下来,改事耕

作,遂出现了原始村落社会。随着雅利安人和达罗毗荼人的接触与交往,相

互影响不断加深,不仅使雅利安人接受了达罗毗荼人的宗教,连他们的思想、

行为、以至风俗习惯也都受到影响。例如崇拜湿婆、湿婆林加和偶像,以及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生、死与结婚等有关的宗教仪式活动也重视了。几个世纪

后,雅利安人的宗教仪式,祈祷方式和崇拜火神等等习俗,以及语言也使当

时的达罗毗荼人受到影响。这就形成由印度河流域的土著人和中亚移入的雅

利安人游牧部落的宗教混合而成的吠陀教,其特点为对种种神化了的自然力

量和祖先的崇拜。此后在印度最初的奴隶制国家逐渐形成过程中,吠陀教被

加入了新内容而发展成为婆罗门教。正如有的学者所说的,“婆罗门教主张

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和婆罗门(祭司)至上”。并在种姓制度的基础上建立

一整套繁琐的玄学体系与祭祀仪式。到公元 
8世纪,商羯罗吸收佛教和耆那

教的某些教义,经过改革形成了印度教。

印度教综合了多种信仰,它非常复杂,正如马克思曾经指出的那样:“这

个宗教既是纵欲享乐的宗教,又是自我折磨的禁欲主义的宗教;既是林加崇

拜的宗教,又是札格纳特的宗教;既是和尚的宗教,又是舞女的宗教。”①

印度教虽然没有单一的信条,但有一条几乎是一切虔诚印度教徒所信奉

的,即多神教的主神论。多数印度教徒是多神论者,他们相信众多神灵。但

他们只向一个天神进行礼拜。

印度教不仅是一种宗教,而且是一种哲学和生活方式。该教认为,人类

灵魂永存,并主张通过三个主要途径,即智慧、信仰和行动来实现个体灵魂

和无处不在的精神的最终统一。

印度教宣传因果报应和人生轮回,即所谓灵魂的转世。认为生命不是以
生为始,以死告终,而是无穷无尽一系列生命之中的一个环节,每一段生命
都是由前世造作的行为(业力)所限制和决定。动物、人类和神的存在,都
是这个链子中的环节。一个人的善良行为,能使他升天,邪恶行为则能令其
堕为畜类。一切生命,即使在天上,死后必有终了之期,所以不能在天上或
人间求得快乐。虔诚的印度教徒一般愿望是获得解脱,即脱离生死轮回,在
一种永恒的状态之中获得安息,这种状态叫做与梵合而为一①

印度教还主张非暴力,不杀生。认为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是罪恶,即使踩
死一只蚂蚁也认为是不仁。

印度教有种姓制度,是它的又一特点。按照这一制度,人被分为四个等

级,有高低贵贱之分,而且生来就决定,世代相传,就连他们的职业一般也

是固定的,不得轻易更改。各种姓间界限分明,有严格规定,一般互不通婚。 


①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 
2卷,第 
62~63页。 
①参见[英」查尔斯·埃利奥特著:《印度教与佛教史纲》商务印书馆 
1982年版,第 
1卷,第 
9页。

这样,一个人种姓出身决定了他的宗教信仰、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及家庭生
活。这四个种姓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这样,一个人种姓出身决定了他的宗教信仰、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及家庭生
活。这四个种姓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不同种姓的人,不相接触。婆罗门认为自己最圣洁,深得上帝宠爱,倘
若他与低贱的人接触,他的灵魂则会被玷污而招致天怨,下辈子会降生为刹
帝利,甚至更低的种姓。一旦与低种姓接触了,他回家后要马上洗澡,或者
去恒河沐浴,以涤除“污垢”。因此印度农村,低级种姓的人住在村内的一
个固定区域,或村外的某一角落。这种情况各地有所不同,有些地区现在已
不论这些了,但有些地区情况还比较严重。

早婚是印度教的又一陋习。从前许多女孩还在吃奶,便做了人家的未婚
妻。今天有的七八岁、十几岁的女孩子,正在长身体、发育时期,就把她们
许配人家。她们所配的“良人”,不一定是年龄相当的如意郎君,甚至几十
岁的老头子娶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也是有的。因此,怨偶不少,生育过多。十
几岁左右的孩子,啥事不懂,自然闹出许多笑语。更重要的是影响儿童的发
育,给国家带来麻烦。造成这种习俗的原因很多,家庭经济困难是一个主要
原因,做父母的急于将女儿嫁出,以减轻负担;以及对于贞操的不正确看法,
恐怕她们作“出墙红杏”招来麻烦,故干脆及早一嫁了之,今天这种情况还
时有发生。

寡妇再嫁,也是印度教所严厉禁止的。一个守寡的妇人,要终身服孝,
受到歧视。在英国政府对此加以取缔之前,还流行着为夫殉葬的习惯,就是
在亡夫火葬时,其妻跃身于熊熊烈火之中,活活烧死。

已婚的妇女,平常是不能在大庭广众中抛头露面的。除家人以外,不轻
易与异性接触,就是对自己的公公也是如此。所以有的公公虽娶儿媳数年,
还未见过儿媳的面孔。有事与公公谈话,脸要用纱丽的一角遮住。若是男客
光临,年轻媳妇见了也不理睬,犹如没看到一样,由家里男子接待,不过她
会偷偷看你。在有些乡下,这种情况更为严重,认为这才是贤妇淑女。

印度教重男轻女思想严重,而且由来已久。古代雅利安人侵入印度时,
一方面由于作战,需要很多男子;另一方面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显得男子更为重要,于是便产生了重男轻女的思想。印度教每一个人都相信:
生儿子是父母的功德,女大不能出嫁,便是父母的罪过。一个没有儿子的父
亲是一生中最大的不幸。印度教有个规定,一人死后,必须由儿子举火焚尸,
主持火葬仪式,死者才能超脱地狱,转轮托生,若没有儿子在旁举哀,死者
就不能升天。

结婚的目的也是为了宗教,即为生儿子。倘苦为人妻而不能生儿子,其
结果十分悲惨。印度教经典明文规定,女子结婚五年内若不能生育儿子,丈
夫有权再娶一妻。只生了女儿的妻子如何受到歧视,便可想而知。生下后的
女儿受到什么待遇,也可不言而喻了。

任何事物都在发展变化,印度教也不例外。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经济的变


化,一些宗教思想和种种规定也在发展变化。

化,一些宗教思想和种种规定也在发展变化。

印度的种姓制度,是个非常复杂而又奇怪的问题,今天在世界上也很罕
见。印度人口众多,百分之八十多为印度教徒,其中又分不同等级的社会集
团,印地语称为贾蒂(旧译名阇提)。西方人称“卡斯特”,我国通常译为
种姓。这个种姓制度不仅在印度教徒中存在,对伊斯兰教、锡克教也有不同
程度的影响。

1。种姓的由来
印度的种姓制度,把人分为四个不同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
陀罗。婆罗门即僧侣等,为第一种姓,地位最高,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刹
帝利即武士等,为第二种姓,仅次于婆罗门,从事行政管理和打仗;吠舍即
平民,为第三种姓,经营商业贸易;首陀罗为第四种姓,地位最低,从事农
业和各种体力及手工业劳动等。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种姓又派生出许多
副种姓(或称亚种姓、次种姓)。据说这些副种姓全国有三千多个。各种姓
都有自己的道德法规和风俗习惯。

除以上四大种姓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之外的人,即所谓:“不可
接触的贱民”,又名“哈里真”。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好像被
排斥在社会之外。他们的工作是扫地、扫厕所、处理动物的尸体等。在农村
只准他们居住村外,或某一指定地域,不能和其他种姓的人使用同一水井,
甚至无权进庙拜神。

种姓制度由来已久,大约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早在原始社会的末期就开
始萌芽。最早的宗教典藉《梨俱吠陀》中使用了“瓦尔那”(即颜色、种、
品质)和“达萨”(即奴隶)的字眼,用以区别雅利安人和被征服的当地土
著人,当时雅利安人社会已开始分化,在《梨俱吠陀》中提到了婆罗门、刹
帝利和吠舍三个等级,他们分别为祭司、武士和平民。后来在阶级分化和奴
隶制形式过程中,原始的社会分工形成等级化和固定化,逐渐形成了森严的
等级制度。以后,随着社会劳动分工进一步发展,这个“瓦尔那”又逐渐分
裂成许多副种姓。古代统治阶级一向对种姓制度大肆鼓吹,为此,还编造出
一种神话,说婆罗门是从梵天的口里出生的;刹帝利是从他的双臂出生的;
吠舍是从他的双腿出生的;首陀罗是从他的两脚出生的。由于出生的部位不
同,所以四个瓦尔那的地位有别,分尊卑高低。

种姓是世袭的,代代相传,不易更改,即儿子随父母。各种姓的社会地
位的高低,经济情况的好坏,大都同种姓有关。几千年来,人们受种姓思想
的约束,在日常生活和风俗习惯方面影响很深,不同种姓有不同的道德标准,
有些地区至今还非常严格,如若违反,轻者受到惩罚,重者则被开除出种姓
之外。印度独立以后,虽然规定不允许种姓歧视,但是由于几千年来种姓制
度根深蒂固,种姓歧视至今仍未消除,尤其广大农村情况还相当严重。

2。种姓的表现与危害
种姓的表现是多方面的,而且还在不断发展变化,目前,其主要表现如
下:
第一,在饮食方面各种姓之间有种种限制。他们把食物分为三类,即水
果与奶制品、熟食和生食。熟食指用油和酥油炸的食物,例如布里、格角里
等;生食指开水煮熟的食物,如米饭、煮豆汤等。一般来说,印度教徒只能
吃本种姓或同级种姓或高于自己种姓的人做的“生食”,也可以吃低于自己


种姓人做的“熟食”。高级种姓的人不能从低级种姓的人手里接受任何食物
和饮料,但高级种姓的婆罗门做的“生食”或“熟食”其他种姓的人都可以
吃,而首陀罗的任何食物其他种姓的人都不吃。对用水也不例外,种姓之间
不能混用一口水井,尤其是首陀罗,必须使用自己的水井,否则会被认为他
们玷污了井水,就会遭到痛打或被处死。

种姓人做的“熟食”。高级种姓的人不能从低级种姓的人手里接受任何食物
和饮料,但高级种姓的婆罗门做的“生食”或“熟食”其他种姓的人都可以
吃,而首陀罗的任何食物其他种姓的人都不吃。对用水也不例外,种姓之间
不能混用一口水井,尤其是首陀罗,必须使用自己的水井,否则会被认为他
们玷污了井水,就会遭到痛打或被处死。

种姓之间可以互相通婚,但不能与副种姓以外的人结婚。②一般允许“顺婚”,

禁止“逆婚”,即高级种姓的男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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