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冲突-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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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消除了,一切新成立的关系在僵化之前就陈旧了。一切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宗教人士反对自由,自由之友攻击宗教;崇高和宽容的英才颂扬奴役,低微的、卑躬屈膝者进行独立的说教;诚实的和开明的市民成为一切进步的敌人,没有爱国主义或没有道德的男子扮演着文明和启蒙的使徒。”
因此,现代首先干着破坏的事业。但是,是谁如此生动地描写这种事业呢?我冒昧耍个小手腕——对大多数读者来说,这种手腕肯定是不成功的——用两位18世纪的作者的言词拼凑一段文章,而且还删除一些累赘的句子。这当然是指《论美国的民主》和《共产党宣言》的作者,也就是托克维尔和马克思。一般情况下,人们是不会把他们相互搞混、张冠李戴的。这位法国贵族曾短期出任共和国国务部长,他是一位勉强的现代人,他一方面为美国所吸引,但是,另一方面却为来自新世界的传染危险而忧心忡忡;这位德国的学究和革命团体偶尔的组织者是一位愤世嫉俗的现代人,他不太为他周围的现实欢欣鼓舞,而是对一个谁也未曾见到过的世界满怀希望。但是,在描绘现代时,这两人并非相去甚远。
对于他们来说,现代精神的核心是与从前时代的根系联结彻底决裂。包括田园牧歌式的过去及其神圣的敬畏。人们走出其咎由自取的不成熟,同时也走出在固定的社会等级的结构中的稳定的人际关系之安乐窝。“一切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固定的古老的关系都被消除了。”什么东西来取代它们呢?这类东西不多。对于托克维尔来说,充其量是英雄的现实主义,是准备正视毫无依据的现实的人的英雄的现实主义。对于马克思来说,则是“现金交易”
(cash nexus),是纯粹的供给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受操纵的)刺激是惟一的一些指示方向的信号。其他人继续维护这个传统,甚至把它上升为理论。尼采(Nietzsche)是一个伟大的榜样(他说:“上帝死了。”)。存在主义的传统的一部分把任何行动都看做是一种acte gratuit,即一种通往虚无的、轻率的构思。于是在这个毫无根系联结的世界的尽头,虚假的神明离它就相去不远了。它们曾经把很多人引入歧途,有些人一直跟随它们到了琼斯敦。也许,琼斯牧师的916名美国信徒在圭亚那的谋杀性集体自杀,是一个没有根系联结的世界的象征和征兆。
然而,也有另外一种理解现代世界的传统,一种没有思乡怀旧和没有乌托邦、也没有愤世嫉俗的传统。例如,伊曼努埃尔·康德充满骄傲地自觉和看待新世界。“敢做聪明人吧!鼓起勇气来,利用你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的座右铭。”康德早于托克维尔半个世纪就写下这些话(所引用的告诫写于法兰西革命的前几年)。马克斯·韦伯颂扬理性则是在《共产党宣言》发表之后半个世纪多才写下的。如果传统的形式在粉碎,不仅科学和技术欣欣向荣,而且产生了“完全在政治的行政机构意义上的‘国家’,它拥有理性制订的‘宪法’,理性制订的法和一个以理性制订为章程的规则即‘法律’为取向的行政管理机构”,最后产生了现代的资本主义。也就是说应得权利和供给;现代开拓了此前未曾感觉到的空前的生存机会……抑或这又仅仅是一些结合康德提出的不要丧失自己的勇气的要求的选择?
马克斯·韦伯正如他自己所言,他在宗教问题上“缺乏音乐天才”。也许这也适用于他所描写的社会。不过,大多数人都需要一点儿音乐,也许我们大家都需要。因此,问题在于是否存在专门属于现代的根系联结,也就是一些深层的联系,这些联系并不因为“一切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而丧失它们的力量。在这里,civil society即公民社会概念有其立足之处。应得权利和供给的世界,即政治和经济的世界,它们自身是不可能存在的;两者必须扎根于一个社会的世界。生存机会是一种双重的函数,即一方面是作为应得权利和供给的结合的选择的函数,另一方面是社会所提供的选择和根系联结的函数。自由建立在三大支柱之上,亦即立宪国家(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的概念将伴随我们贯穿这整篇随想。在下面的一章里,将会对它作比较确切的界说;然后列举一些例子,对它作更详细的阐述;直到最后一章,主张建立世界公民社会来结束论证。在公民社会里,至关重要的是,用一些赋予人的共同生活以意义的结构来填补国家的组织和孤立的个人之间的真空。因此,公民社会并不简单地是一个人的社会,而是在充分意义上的公民的社会。因此,它是一种文明结果,而不是自然结果。(英文的概念“civil
soeiety”和法文的概念“societe civile”,说明了这种相互关系。)当大卫·休谟(David Hume)强调平民的(“civil”)这个词时,他可能回顾一种开始于约翰·洛克(John Locke)的《平民政府论》的传统;同时,他也激励着亚当·费古松(AdamFerguson)去写作《平民社会史》。美国宪法制订者们清楚地知道(正如我们还将详细谈到那样),没有公民社会,民主和法治国家将顶不上多少用处。公民社会毫无例外地是现代的。它们在供给结构上并非必然是资本主义的,尽管它们按其本质为首创精神和增长的可能性敞开了大门。它们在应得权利结构上甚至还不一定必然是民主的,尽管它们以人人都拥有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前提,而且,它们一旦存在,就体现着业已成形的对专制的和极权的诱惑的反抗。已经实现了的生存机会要求有公民社会的根系联结。没有公民社会结构,自由就依旧是一根摇晃不定的风中芦苇。托克维尔鼓足他的全部勇气,去描写一个现代公民社会的可能性,他却未能成功地使这种公民社会具有十分吸引力,而马克思把对公民社会的兴起推到遥遥无期,因而使它不能实现。二者都没有能对我们有所补益。至于法与自由之间的结合要求些什么,伊曼努埃尔·康德了解得更好,他把它称之为公民的社会。
《现代社会冲突》
拉尔夫·达仁道夫著 林荣远译
第二章 公民权利和社会阶级
1.不平等、统治、阶级斗争
在18世纪,欧洲人和北美人的生存机会经历了三重的推进。人们为此前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争得了新的应得权利,而且由于英国革命,随后由于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它们得到传播。首先在英国,工业革命开创了此前闻所未闻的供给的机会。同时,公民的社会起初是缓慢地、继而在有些地方——尤其是在英国和美国——明显地取代旧的、僵化的根系联结。这个推动首先是一次启动。随之而来的是历时两个世纪之久的关于为更多的人争取更多的生存机会的政治大辩论。这场辩论是由一些社会群体发动的,它们组织起来,在一些内部结构越来越明确的制度安排里开展它们的冲突。也许在20世纪结束之际,会宣告一些冲突的新形式;现代的阶级冲突肯定不会总是占有优势地位;然而,阶级冲突的历史仍然值得讲一讲。
关于这些考虑赖以为基础的变革的理论,我已经经常而且在很多方面作了阐述,因此在这里可以用简要的几句话对它加以概括。生存机会的分配从来就不是均衡的。我们没有看见过任何一个社会,在那里所有的男人、妇女和儿童都能享有同样的应得权利和同样的供给。其原因就在于每种社会都必须协调人的不同的任务,不过也必须协调人的利益和能力。于是,在概念的领域里,一方面肯定有种类的区别,另一方面有等级的区别。抽象地看,社会地位可能是不同的,而相互间又没有上下级之分。实际上,社会契约理论很久以来就在联合与统治之间、在合作社(contract of association,即有关联合的契约)和社会(contract ofdomination,即有关统治的契约)之间进行区分。劳动分工和社会分层的区分也属于这种情况,其意图往往是希望不同的任务和利益原则上是可以在同等级的基础之上协调的。在“没有统治的交际”的观念里,于尔根·哈伯马斯(Juergen Habermas)的思想重新被提升为值得争取的目标,在此,哈伯马斯处于一种可经由马克思的“自由人的联合体”追溯到中世纪合作社概念的传统之中。然而,所有这一切希望都是幻想。在实际上,所有的社会的联合都要求存在统治,而且这样也不坏。
社会总是意味着行为的规范化。对于这一点,一切分析的结论都是一致的。但是,规范化不可能是虚无飘渺的空中楼阁;它甚至也不可能建立在仅仅协议的基础之上的。它意味着,某些特定的价值被确定为适用的,例如军人精明强干、或者职业生涯中的业绩、家庭的身世或者有证书证明的教育水平的价值。然而,若把价值确定为适用的,这不仅意味着行为举止、能力和任务要用它们来衡量,而且要有一些能够赋予哪些价值适用和实行制裁的机关。这些机关能够制定法律,而且能够奖赏和惩罚。不过,这就是一些统治机关。尽管人种学家们也许能够向我们讲述一些“没有统治者的部落”的故事,在现实的条件下,在真人当中,这种可信性很小。社会就意味着统治,而统治就意味着不平等。
那么在多大程度上这是好的?对此,伊曼努埃尔·康德在其《世界公民意图中一般历史的理念》的第四原理里,该说的几乎都说了。在一个纯粹合作社的世界里,“在一种田园牧歌式的牧羊人的生活里,尽管十分和睦、知足和相亲相爱,一切天才将仍然永远蕴藏在它们的胚胎之中:人像吃草的绵羊一样温顺善良,他们几乎不会为自己的生存创造出比他们的家畜的生存具有更大的价值……因此,感谢大自然的桀骜不驯、好妒忌和争胜好强的虚荣心、无法满足的拥有欲和统治欲!没有它,人类的优秀的天然素质将永远不会发育,将会永远微睡不醒。人们想要和睦;但是,大自然更加了解,什么东西对人的种类更好:它想要不和。”
一段康德的语录尚不能证明。在其他的场合,人们也必须更加精确地推敲一下康德关于“天然素质”的概念。在这里,首先想到卡尔·波普尔,想到把历史作为一种不确定的未来的构思。然而,不仅社会就是意味着统治,统治就是意味着不平等,而且不平等带来冲突,冲突构成进步的源泉,包括扩大人的生存机会的源泉,这种思想是富有意义的。
这样一种看法首先决定着提出人们要研究历史的问题。统治经由不平等的道路,引发冲突,这并不是说,任何形式的统治都是一种好事。实际上,任何形式的统治也许都不是好事。“一切权力都使人腐败。”社会恰恰不是可爱的,而是必要的。然而,问题不是我们能够如何从一切统治中解放出来,并想入非非地沉醉于一种田园牧歌式的牧羊人生活,而是我们如何能够驾驭统治,使得最佳的生存机会成为可能。阿克顿勋爵的话甚至更进了一步:“一切权力都使人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使人腐败。”这恰恰就是使得公民权利成为现代的关键概念之要点。
在我们由理论进入分析之前,先作两点说明还是有益的。其中一点涉及到康德和波普尔。在有一些时代里,社会冲突及其科学的探讨具有基础的或根本的性质。那里涉及的不仅仅是扩大选举权或者改善养老保险,而是社会契约本身。18世纪的情况就是如此(在英国,实际上一个世纪之前就开始了);20世纪行将结束之际,情况又是如此。在这样的时代里,统治和社会的游戏规则本身就是讨论的课题。
今天,对契约问题的讨论重新活跃起来的原因,不同于200年和300年以前。在那时候,一些重要的作者处于本国的动乱和内战之中,他们在混乱之中寻找依靠。像霍布斯这样完全绝望的人,依附于一个强有力的君主。一代人之后,较为平静的、更主张自由的洛克宣告要建设公民的国家,即公民政府(civilgovernment)。在18世纪,由此产生出民主的法治和立宪国家。这里总是关系到从混乱中创建秩序。今天,首当其冲的是一个不同的问题。20世纪末,到处都有国家在活动。在世界上的那些自由国家里,很多人迷惘地在法律的丛林里四处摸索,对官僚们持不信任态度,官僚们许诺给他们指点出路,但是最终却仅仅管束他们。在从共产主义解放出来的国家里,起初权力一度遭到削弱;所剩的权力经常不断地遭到受过极权主义之苦的孩子们的不信任。在这种情况下,寻求社会契约就变为寻求那个绝对必要量的秩序。于是,这里就谈谈最小的国家或者公正秩序所不可缺少的因素。
这并不是说,过去的人错了,或者新近的人是对的,因为这是违背17和18世纪的方法和思路的,包括康德的方法和思路:不能把社会契约设想为政治有机体的不可改变的骨架。它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本身处于变化之中。甚至美国的宪法——在近代史上,它最接近一项自觉的社会契约,而且也是产生于18世纪的契约讨论过程中的——必须通过补充条款、联邦法院判决和惯例,不断重新适应,才能保持其作为一个生机勃勃的秩序工具的地位。社会契约不是社会的基础,而是历史的主题。它不是一劳永逸地拟就的,而是要由每一代人重新制订的。它的持久的组成部分充其量是一种社会语法书;其余的一切都在变化,是能够得到改进的,然而也能变坏。因此,问题不是我们应该返回到永久性的社会契约条文上,而是我们能够如何重新撰写这些条文,如何在改变了的情况下把自由向前推进。
社会契约是由于社会的冲突而重新改写的。无论如何,社会冲突提供了改写部分的条文内容和改写的力量。因此,正如社会契约一样,冲突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这就是关于契约论的第二条说明。也许曾经一直有过阶级冲突,然而阶级冲突并非总是占统治地位的纷争形式,而且在未来,也必然不总是占统治地位的纷争形式。
在马克思的阶级理论里有一个很少受到注意的、内在的矛盾说明了这种命题。在《共产党宣言》里,马克思和恩格斯简要地论述了不同的时代。正如为了帮助新的生产力取得突破,资产阶级必须推翻封建的生产关系一样,无产阶级也将必然会扬弃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我已经指出,马克思也好,他的信徒们也好,都没有认同其载体和宣告者应该是无产阶级的生产力。我偶尔也隐约暗示了另一种异议。资产阶级很难被描绘为封建社会的被压迫阶级,很难与资产阶级社会里的无产阶级相提并论,同日而语。法国的第三等级可能是缺乏政治权利的,但是当革命的雷声隆隆作响的时候,业已立足的各等级在经济上早就依附于资产阶级了。实际上,在马克思的历史模式中,无产阶级具有无与伦比的地位,《共产党宣言》的作者们知道:“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如果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