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战记-第17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倾城望着门外的斜阳,心中一阵茫然。她的舌头在眼睛里留下细腻的触感,仿佛血脉相连的亲情,那奇妙感觉久久没有消失,倾城就是在这一瞬第一次触及到了药师天女的灵魂。
突然,他发现了怪异的静默——千锁王他们都不再喝酒,怔怔的坐在那里,好像泥塑的金刚。
“销魂香——她说了销魂香!”有人指着李璧华惊叫:“你是毒观音李璧华!”
李璧华旋风也似的转过身来,拍手叫道:“倒也倒也——”千锁王等人果然倒了,那干美貌男女都手持武器跳出来,竟都有一身的好功夫。
毒观音李璧华,红巾马贼团的二当家——这个以心狠手辣闻名玄武的女人在大草原上到处播撒她神秘、放荡的传说,极少有人见过她的真面目,可连小孩子也知道销魂香正是她的独家标志。
倾城左顾右盼,见众人都倒了,也忙不迭地大叫一声,趴在桌上装死。
那名叫醍醐的少年见众人都已中毒,便改口称李璧华为主人,问她如何处置千锁王等人。
李璧华说:“除了天香君和千锁王,其他的都杀掉吧。”
醍醐最恨倾城,一心置他于死地,便劝李璧华:“依奴才看,这小子最是阴险狡猾,留着终归是祸根,不如一并杀掉,以绝后患。”
李璧华冷笑道:“你懂什么!若不是为了生擒他,姑奶奶何苦花尽心思布局?少啰嗦了,大当家想必已经等得不耐烦,快处理完那些杂碎,也好尽早上路。”
醍醐无奈,领命下去,分派那干童男童女动手杀人,不料“中毒身亡”的千锁王忽的飞身纵起,电光石火般冲到李璧华跟前,劈手扣住脉门,其余的佣兵也都猝然出手,趁乱把那群男女童子一一制住。倾城从手指缝里偷窥到局势逆转,不由暗叫糟糕。
他一进店便看出李璧华一伙绝不是正经生意人,故意煽风点火,挑唆她与千锁王动手,自己好趁乱逃走。不料千锁王也早就看穿了李璧华的身分,将计就计制住李璧华主仆。
倾城的如意算盘白打了。
千锁王见局势已被控制,大为得意,捏着李璧华的下巴淫笑道:“世人都说李大小姐毒、美、淫三绝,毒、美两绝我是见识过了,不知这淫又是个什么滋味,今回定要领教。”
李璧华命悬一线,却依旧媚态可掬,闻言笑道:“这么说来,爷儿是想请小女子回去当压寨夫人啰?终身大事,可得两厢情愿才好。”
千锁王冷笑道:“你还有反抗的余地吗?”
李璧华淡淡的说:“当压寨夫人也不错啊!可是小女子过惯了好日子,怕你养不起我哩。”魅惑的一笑,又说,“若是爷儿真对小女子有意,不如我们就在这里做一回露水夫妻可好?”说罢妩媚的一笑,水汪汪的眸子勾魂夺魄。
千锁王冷笑道:“听说毒观音的‘素女偷元术’邪门得很,死在你肚皮上的男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老子没活腻,舍不得牡丹花下死。还是先把你绑起来,有的是工夫乐!”
便让倾城把脖子上那根牛筋绳解下来捆李璧华。
倾城哪还听他的,趁乱取了包裹,笑嘻嘻的说:“不跟你们玩了。我走了。”
李璧华忙叫住他。
“你不想活了吗?”
“真蹊跷!你看我现在好好的,就该知道我根本没有中毒香。”
“你们都上当了。熏香里根本没有毒,酒杯上才有毒呢。”李璧华冷笑道。
此言一出,千锁王立刻变了脸色,手下佣兵也慌乱起来。那一干侍童、侍女趁机反击,小店内乱成一团。
那些少年男女个个身手灵活,又善使淬毒暗器,防不胜防,转眼间佣兵便被杀死大半。
余下几人护住千锁王苦苦支撑。
千锁王猛地勒紧李璧华的喉咙,厉声喝道:“再不停手我就掐死她!”李璧华两眼翻白,痛苦不堪。
那名叫醍醐的美少年见了,放声悲呼,奋不顾身的冲上来。千锁王哪把他放在眼里,飞起一脚——不料竟踢了个空!醍醐身子一扭,变得细长如蛇——他飞起来了!
李璧华趁机脱身,探手接住醍醐变化的细长物什——竟是一根三尺余长、精光四射的细长宝剑。通体纤细,圆刃无锋,有如一根长针。
李璧华得了宝剑,立时威风大长,手腕一抖,剑花朵朵,仿佛毒蛇吐信,逼得千锁王手忙脚乱!倾城看得目瞪口呆。光天化日之下,活人变剑——跟独眼龙那支美女剑异曲同工!
千锁王大势已去,被李璧华逼得手忙脚乱,十余处被怪剑刺中的创口也汩汩流出紫红色的脓汁,肿起核桃大的包。
“蛊精百变·秘剑·海底针!”娇叱声中,李璧华右手忽地一捻,秘剑脱手飞出。
千锁王只觉得迎面一股极为尖锐的劲风迎面刺来,同时鼻端闻到一股生平从未闻过的异香。心知不妙,再想躲闪已经不及。
秘剑·海底针贯穿胸口,自背后透彻出去,划了一个弧线又飞回李璧华手中。
纤细的血丝自创口急促喷射出来。凭着最后一股斗志,千锁王脱手掷出铁索,迫使李璧华不得不侧身退避,大吼一声:“挡我者死!”奋力冲向门外。
那群男女虽有兵刃在手,见了他这等不要命的模样,也都人人色变,不敢贸然阻拦。
只有倾城,心恨千锁王待他刻毒,探脚钩住一只方凳。千锁王一步跨出门槛,他不动声色,脚尖一挑,那方凳巧之又巧的塞进千锁王两脚之间。
千锁王绊了个马趴,脑袋撞在拴马石上,破了一个大洞,血如泉涌,眼看活不成了。
倾城方暗自高兴,猛然想到毒观音李璧华也不是好东西,不由打了个冷战。正待逃走,却被她劈手拽住。
“我的好少爷,好不容易来小店一趟,何不多住几日呢?”
“夫人诚心待客,在下何尝想走?无奈有公务在身,不得不先走一步。”
李璧华泫然欲泣:“小女子尚未许人,君上怎能以夫人相称呢?敢是君上嫌璧华残花败柳之身,不愿屈尊折交?”
“小姐既然知道在下的来历,那就更好办了,只消放我一马,小姐就是要天上的月亮,他日返回朱雀,在下也愿双手奉上。”说完又有些后悔,若是毒婆娘要月亮,难道他真能摘来?
李璧华摇头叹道:“君上这是说得哪里话?君子之交淡如水,璧华怎是那种贪图名利的小人。全因今次大师兄传信,特地嘱咐璧华留住君上。璧华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纵有成全之心,亦不敢当那背信弃义之名。”
嫣然一笑,又道:“话又说回来,陪伴璧华走上一程,难道还能委屈了你吗?瞧我这门下弟子,男男女女,哪个不是一等一的美貌人物,有他们一路相伴,君上还怕寂寞吗?”说罢与那恢复人身的醍醐相视而笑。众男女也嘻嘻哈哈的笑闹起来。
倾城心想,这些人不比千锁王好多少,而且言辞闪烁神秘兮兮,内中定有阴谋,跟着他们凶多吉少,还是走为上策。虽然失去功力,魔力却还在身,和李璧华说话的空档,已经在身前布下一道结界,拿定主意,大模大样的转身便走。
李璧华亦不阻拦,笑盈盈的说:“世人皆称奴家为毒观音,所到之处人畜不留。你现在走了,就不怕将来毒发?”
倾城冷笑道:“大姐,你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我。酒杯上根本没有毒,千锁王根本就是上了恶当!”
李璧华一怔,望向倾城的目光又多了一分钦佩。“你很聪明,酒杯有毒之说的确是我使的诈术。”粲然一笑,她又换上副稳操胜券的神情:“可你还不知道吧?我这个毒观音浑身上下都是毒,酒杯固然没有毒,你刚才牵了人家的手,也是会中毒的哦。”
不等她说完,倾城便撤了结界。
“咦——你就不怕我使诈?”
拍拍干瘪的口袋,倾城苦笑道:“你瞧,我变成穷光蛋啦!想来想去还是跟着你比较划算——至少有吃有喝,住店不怕闷香,吃饭不怕蒙汗药。”
李璧华听罢噗哧一笑。走上前来,纤指在他眉心不轻不重的一戳,嗔道:“俏郎君,你可真精呀!”
第九卷 歧路芳华
第一章 歧路芳华
李璧华告诉倾城,他们将要前往迦林江的发源地“罗汉山”。五毒宗的总部碧螺谷就在山里。
碧螺谷同时也是红巾马贼的基地。
这里面有着一种奇妙的角色转换令倾城叹为观止:当黑星、李璧华和他们的同伴回到碧螺谷,穿上长袍、草鞋,就成了五毒宗的虔诚信徒、养殖毒虫、草药为生的化外淳民。
当他们感到生活变得乏味,或者需要一笔巨款以供下一次祭祀挥霍,就穿上马靴缠上红巾,摇身一变,成了边民闻名丧胆的红巾马贼。
他们当然有更好的选择,在某位王公、贵族的号召下参加有利可图的战争,从事寻找公主、追捕逃犯之类的赏金任务,这时候,他们就是标榜忠诚与勇气的“红巾佣兵团”了。
前往碧螺谷的途径共有两条,乘船溯流直上——或者换乘骆驼横穿“浩瀚”戈壁滩。
李璧华选择了水路。
她说沙漠里有两个太阳,天上一个太阳,沙子反射一个太阳,那个金晃晃漫无边际的世界里有着太多的热量,会伤害她的皮肤。
说这话的时候,她让倾城看她的掌背。他们都知道那是女人最妩媚同时也最容易被伤害的皮肤之一。
那细腻的纹理和白腻的光泽,让倾城联想到遥远的故乡,那里曾流传着这样一首瑰丽而细腻的诗句,“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玉生烟”不就是“璧华”吗?多么神奇的缘分。倾城也觉得走水路是个好主意了。
被嫉妒烧坏脑子的醍醐跑来提醒倾城:“你没有权力干涉主人的任何决定,你不过是个阶下囚。”
倾城告诉他:“高贵人物知道自己为什么更重要,下贱胚子连奴才也当不好。”
醍醐恶狠狠的说:“我宁愿走沙漠!让疯骆驼啃掉你的耳朵!让太阳烧瞎你的眼睛!让响尾蛇咬掉你淌着毒液的舌头!”
倾城忍不住笑了,“坏心眼儿的男孩儿,我不过捏了一下你的脸,你就恨不得让我去死?你真狠毒。你要倒楣了。”
倾城去找李璧华,对她说:“我们还是走沙漠吧。醍醐想让疯狂的骆驼啃掉我的耳朵,让太阳烧瞎我的眼睛,让响尾蛇咬掉我该死的舌头,我很想知道假如我真的失去了舌头、耳朵、眼睛之后,还有没有勇气活下去,我更想知道走出沙漠之后,我的尸体还值不值现在的身价。”
倾城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码头,坐在五毒宗专用的楼船上。
李璧华把醍醐找来,问他:“你看这江好不好?”
醍醐战战兢兢的说:“主人说好就好。”
李璧华又问:“你说这水好不好?”
醍醐还是说:“主人说好就好。”
倾城连声叹气。
第一个这样回答的人很聪明,第二个就是白痴了。
李璧华也叹了口气。
她不耐烦的冲醍醐挥挥手,醍醐以为他可以离开了,然而李璧华却开口了:“醍醐,无论我有怎样的感受你都和我一样,是这样吗?”
醍醐只好说是。
“那么你听着:现在我渴了,你去替我喝水吧。”然后,醍醐就被拴上缆绳丢进迦林江了。
华丽的楼船在平静的江面缓缓滑过,留下一行泪渍般的波痕,在那个秋末的傍晚,你会看到迦林江沉醉在斜阳晚照里,半江瑟瑟半江红的画卷里有着些许褶绉。那是渔歌桨影走近了。
在倾城眼中,一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的黄昏天空是神秘的翡翠色,在被剥夺了物理力量的同时,他阴差阳错的得到了精神特技,就在这里,他第一次真切的感受到了神的潜力。
太阳还没落山,月亮斜斜挂在天畔,七八点星宝石似的点缀着空寂的天宇。在这个日、月、星同在的黄昏里,倾城感觉到自己“接通”了玄武大陆的魔力之源。他把自己的感悟告诉了李璧华。
他说:“你看,太阳、月亮和星星一起出来了,为了欢迎我。”
李璧华没法理解倾城的话,她实话实说:“你看到了太阳、月亮和星星,这很正常,在玄武广袤的天空中,这样的景观经常出现。”
倾城不高兴的看了李璧华一眼,她竟敢扫他的兴,他真有点生她的气了。
这时候,一个念头脱口而出:“你会成为我的妻子。”事实上他根本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想到这句话的,说完之后他都把自己吓住了。
李璧华一下子来了精神,饶有兴致的问倾城:“你要追求我吗?”
“只是一个预言。”
“哦……”李璧华哑口无言,好一会,她说:“原来你的眼眸不止是蓝色、红色和白色。”
倾城反问:“你到底看见什么了?”
李璧华微微一笑,把额前发丝撩到耳后,“你说我会成为你妻子的一瞬间,你的眼睛是黑色的。”
倾城出神良久,最后说道:“那是我的祖先的眸色,可是我现在还不能够继承它。”
李璧华打断他的话,追问道:“这都不要紧,我只想知道,你刚才说的是不是真心话?”
“华姐姐,讲讲沙漠吧。我想知道,假如我们选择了另外一条路,会遇到怎样的风景?”
李璧华幽怨的白了他一眼,淡淡的说:“男人不是傻瓜就是胆小鬼,没有一个好东西。”
然后她就开始讲述沙漠了。
“我们要去的地方叫做碧螺谷,它是一个山城,这座城向陆路旅人展示的是一种面貌,向水上来客展示的却是另一种面貌。”她这样说的时候,眼中产生了绚丽的漩涡,据此倾城有理由怀疑她接下来的描述是梦想而非现实。
她说:“你在草原上,朝着夕阳的方向行走,夜最深的时候,你会突然发现伴随自己一路的草原已经突然消失,你独自一人,被抛进冷酷的戈壁中,在空旷的地平线上,你会看见租售骆驼出售淡水的帐篷,你可以挑选一头母骆驼,它们通常都比较温和,你当然也可以选择公的,万一不幸遇到发情期,你就会被发疯狂奔的公骆驼带到天那边,直到被太阳烤成肉干。
“你骑着骆驼在沙漠里漫游,刚开始的时候会有一点害怕,因为除了风沙和仙人掌无人与你相伴,接下来你会觉得很浪漫,油然生出一种放歌天地间的超脱感,你当然会放声唱歌,好听不好听都无所谓,因为没有别的旅行者,歌声充溢的空间都属于你,这是幸福的,也是悲哀的。
“假如这时温度适宜,我建议你脱去衣裳,赤裸裸的走在沙漠里,你会被风沙吹痛,可你不可能拒绝天人合一的诱惑,你赤裸裸的走在沙漠里,你会发现生命原来就是这么简单,世界原来就是这么真切,真切得就像你自己的身体。既然你已经触摸到了世界真切的一面,那么在这个世界上你还有什么可怕的呢?因为陌生,所以恐惧。
“你在沙漠里独自旅行,当然会遇到很多风景,海市蜃楼会让你看到远方的城市。你会看到江水在向你迫近,挂着黑白旗帜的货船默默行走。可你听不见号角声,因为一切都是假的,哪怕那艘船里坐着现在的我和你。”
李璧华最后告诉倾城:“其实我怀疑每个城市都是一面对着江河一面对着沙漠,一半勇敢,一半懦弱,一半得意,一半落魄,一半真心,一半谎话,一半柔情似水,一半热情如火,一半痴情念念,一半水性杨花……依我看,城市也是女人。”
倾城说:“城市和女人还有一个相似之处,那就是他们一生中都要经历很多人。有的来了又走了,有的永远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