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战记-第1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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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说:“城市和女人还有一个相似之处,那就是他们一生中都要经历很多人。有的来了又走了,有的永远定居在那里,最后变成坟冢,成为城市的一部分。”
李璧华若有所思的说:“那么城市一定不是处女,没有主人的城市只是一座巨大的坟墓。”
倾城笑了,“这个暗喻很好,虽然我不介意你不是。”
李璧华十分惊愕的望着他,好一会儿才呻吟道:“狂妄总该有个限度,你就不怕遭天谴吗?”
倾城反问:“你什么时候见过儿子谴老子?”
李璧华叹道:“我对你的不知死活感到非常困惑。要知道,现在我只用一根手指就能结束你的性命。”
“因为神性。”倾城莫测高深的说,“我来到玄武后失去了保护自己的能力,当我不得不对前途放弃一切计画的时候,我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
李璧华蛾眉紧蹙,“我还是不明白‘神性’到底是什么。”
倾城略一沉吟,尝试着解释道:“神性就是一种‘理解未来的能力’。”
李璧华还是不明白,可她不好意思再问,而且倾城看起来已经很疲劳。他在决定休息之前告诉李璧华,可以让醍醐上船了。
天黑了,倾城躺在床上,感到自己像被掏空了,仿佛又回到了母亲的子宫,睡在温暖的羊水里。
入睡前的那一段似乎很悠久又似乎很短暂的时间里,他想到了很多互不相干的问题。
为什么我会失去功力?
谁是我的母亲?
为什么会这样疲劳?
那一瞬间,我所看到的果真是未来吗?
在半睡半醒的天光云影里,倾城感到李璧华绰约的身姿飘到床前,她轻轻揪住他的耳朵,低声埋怨:“你倒成了老爷啦!”
倾城在梦中嗅到了奇妙而熟稔的香气,他悠悠的醒了过来,看见李璧华躺在自己身旁。
她穿着绣花的睡衣,质地不差,绣工却极其诡异,一个瞎子也很难绣得这样可怕。倾城细细观摩了她的睡衣,指着一团红乎乎的图案问:“这是什么?”
李璧华偏着头,顽皮的笑道:“你猜。”
“我只知道那一定不是马粪。”
李璧华气得差点哭出来,她用颤抖的女高音尖叫道:“那是我绣的玫瑰呀。”
“你要是没见过玫瑰,最好别在它们身上滥用想象力,须知这也是一种亵渎。”倾城苦口婆心的劝道。
李璧华反驳道:“我从小吃草根树皮,十八岁之前没吃过肉,可我什么菜都会做,而且好吃得不得了!”
倾城用楚楚可怜的眼神看着她,不好意思再说让她伤心的话了。
李璧华也有点不好意思了,她说:“不信……你先来尝尝这个吧。”
说罢,她就窸窸窣窣地脱掉睡衣,露出白晰丰腴的胴体。倾城只用眼角一扫,就知道她比自己经历过的所有女人都更精通性事。
李璧华钻进他的被窝,紧紧地贴在他身侧,用梦呓般的嗓音说:“我会成为你的妻子。”
倾城摇摇头,目光静静落到窗外。
圆月如盘,皎洁如玉。
李璧华发现了他的冷漠,讥笑道:“难道你果真不是男人?”手伸向他的下身,讥笑转而变成惊叹。
她咯咯笑起来,娇滴滴的说:“你怎么在裤裆里栽了个大萝卜!好吓人哩!”说着便把水蛇似的手臂伸进他的衣襟里。
倾城有点生气了,“难道你没看见月亮吗?”他说,“今天晚上我不想做这种事。”
李璧华狐疑的瞟了一眼窗外的明月,自作聪明的笑道:“原来你怕光呀。我们拉上窗帘好不好?把月亮挡在窗外,不准她偷看。”
“你敢拉上窗帘,我就诅咒你不得好死。”
李璧华仿佛被人搧了一耳光,脸色变得很难看,她忍不住问:“既然你不喜欢我,干什么骗我说会成为你的妻子?”
“我没骗你,可今天不行。”
李璧华叹道:“算了吧,你在装傻。你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她翻身钻进被子,在无边无际的温柔黑暗中寻找到他那坚硬的东西。
她有很多方式对付它,用手指,用柔软的唇,用湿润的秘处,可是她突然觉得这样都很没意思——她都成什么了?
他根本就当她不存在,她再怎么努力也没用,最多不过成为别的女人的代用品。于是她就气呼呼的放弃了。
忿忿的钻出来,李璧华一声不吭的穿上睡衣。
出门前她回过头来,素白的十指在面前画了个心状图案。
通过这个诡秘的手势,她把胡乱披散的齐肩半长发归拢,露出她美丽而苍白的脸庞。
“别以为没你我就不能快活!”推开舱门,李璧华穿过走廊,去了醍醐的房间。
她的脚步声消失后,倾城想回到梦的世界中,可是他发现再也回不去了。
李璧华写满怨恨的脸庞总是在他面前晃荡。
他想,我是不是应该接受她?
可是在满月的光辉下,现在,除了水月,他心里再也容不下任何人了。
此后倾城再也没法入睡,只好爬起来,想到甲板上吹吹风。
经过醍醐的房门时,他听见女人的呻吟和男人沉重的呼吸,于是原路返回,钻回卧舱,倒头睡到天亮。
一夜无梦。
第二章 碧江幽梦
黎明的时候,倾城醒来,看见李璧华提着深红色的水桶伫立在甲板上。
睡衣在风中鼓荡,使她看起来像个女巫,骑上扫帚就可以飞到天上去。李璧华从铁皮桶里掏出一条鱼,丢进江里。
此时晨光熹微,倾城听见鱼落水后溅起轻微的浪花。
倾城很好奇,推开窗子问道:“你在干什么?”
李璧华不理他,仿佛一夜之间他就失去了与她交谈的权利。
倾城又说:“你在放生?原来你这么好心。”
李璧华硬梆梆的说:“我的心肠一向很好,只有瞎子才看不出来。”
倾城笑道:“你可不可以把我当成一条鱼。”
李璧华开始并没有领会他的用意,微微一愕后才听懂,嗔道:“少打歪主意!你休想逃出本姑娘的掌心。”
“我不逃走。告诉我为什么要放生那些鱼好吗?”
李璧华得意的笑起来:“你猜!”
“你想用鱼送信。”倾城立刻答道。
“你是怎么猜到的?!”李璧华诧异极了。她不敢相信倾城竟会一下子看穿这些鱼的奥妙。
“居然对了?”倾城自己也没料到信口胡诌的答案居然歪打正着,“不是有句古话叫做‘鱼雁传书’?我看你把鱼放生,心想八成是用它们来给远方的人送信吧。”
李璧华深深望了倾城一眼,叹道:“你真是个天才。当年高阳仙师正是从这句古话中得到灵感,进而发明了‘千里鱼’传信法。”
原来李璧华早已把藏有密信的纸笺用肠衣包裹,藏在一种经过特别训练的鱼的肚子里,让它们把生擒倾城的消息迅速送回碧螺谷。
用来送信的鱼就是“千里鱼”。它们游得很快,顺流之下,一夜可走五百里水路,不亚于古之千里马。
为什么“千里鱼”会乖乖送信?
它们又是怎样找到收信人的呢?
李璧华告诉倾城:“假如我要训练出一条合格的千里鱼,至少需要一百条候选者。我要把它们放在一个池塘里,让它们分别吞下慢性毒药,假如十二个时辰内不解毒,这些鱼就会中毒死掉。
“毒性发作后,每一条鱼都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它们很痛苦很害怕,然而无计可施、无路可逃,鱼的家族里没有医生,它们只能自求多福。
“在长达一昼夜的折磨下,绝大部分鱼不堪痛苦,悲惨的死去,而那些侥幸苟活下来的,当然是家族中的最强壮者。”李璧华说,“接下来,我会把一种对鱼而言有着强烈气味的解药撒进水塘,解药不会溶解,在水中变成悬浊胶粒,在固定的区域内持久的散发着气味。
“奄奄一息的鱼们,并不知道那些有着刺激性气味的胶粒可以解除它们的痛苦,假如它们其中一员很巧合的吞下了胶粒,迅速恢复了健康,
其他鱼看到,当然会很惊讶。它们会在那位幸运的同伴周围梭巡,探索它曾经过的水域,于是,又有一些鱼得知了胶粒的秘密,它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把这个秘密无私的传播出去,很快的,大家都知道了,吞下解药后,
它们终于摆脱了死亡的追逐。”
李璧华告诉倾城,鱼绝不是一种聪明的动物。可它们和最聪明的人一样怕死。它们绝不会忘记死里逃生的经历,它们会把毒药与解药的特征与作用永远记在心里——
用一种远比人类更为牢靠的方法。
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幸存者已经进化了。
当然,仅仅一次还不够,相同的试验要重复很多次,直到鱼们确切的记住解药的特征。
哪怕在千里之外,也会嗅到那特殊的气味,不顾一切的朝解药所在之处前进。
就这样,“千里鱼”的训练就完成了。
李璧华告诉倾城,她寄给黑星的信笺纸都是特别制作,浸渍了千里鱼们熟悉的慢性毒药,而在迦林江上游,红巾佣兵团的联络员早已把解药投进了江中,为了求生而长征的千里鱼很快就会把信送到他们手中。
李璧华最后告诉倾城,千里鱼送信的成功率可以达到九成以上,可是每次送信必须使用很多鱼,因为谁也不知道这些信使在半路会否被饥饿的天敌吃掉,会否被渔夫捞走。
它们千里迢迢不辞辛苦勇往直前,为了活下去。
李璧华的结论是,千里鱼的苦难给她的心灵带来了慰藉。每当她对生活失去信心,只要想想那些可怜的鱼,想想它们为了生存所付出的努力——不,应该说是“挣扎”
——她就发现自己其实满幸福。
倾城忍不住笑起来,“你倒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呢。”
李璧华嗔怒地瞪了他一眼,仿佛他是一条千里鱼。
李璧华心想,我根本就不该把心事告诉他,这个男人既不可信赖又没安全感,他只会挖苦我,只会让我痛苦。
可是越是这样想,她越有畅谈心事的欲望,她简直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愁肠百结的时候,倾城问道:“难道你也时常不开心?”
李璧华咯咯娇笑起来,好像倾城问了一个傻问题。她放下空桶,站直身子,睡衣悄无声息的升到膝上,露出两截嫩藕般性感丰润的小腿。右眼摇曳着明媚的诱惑,左眼藏在发丝下,晨曦筛下斑驳的暗影,显得很忧郁。她故作轻松的说:“我已经二十七岁,还没有找到可以相伴一生的好男人,怎么可能高兴得起来。”
她的脸上藏不住企盼,希望倾城能够想起昨天晚上那个预言。可他却问:“昨天晚上你快活吗?”
“其实我什么也没做。”李璧华低下头,无力的辩解。
倾城笑了,他用很温柔的口气说:“华姐姐,你说谎的时候最美了。”
这天傍晚,他们在码头上岸,红巾佣兵团的联络人已经在码头等候多时了。那是个皮肤黧黑的老渔翁,倾城注意他的时候他正坐在码头一角垂钓,身旁放着深红色的铁桶。
老头放下钓具,把李璧华、倾城一行带到一处驿站换乘战马。
进谷之前的路还是戈壁,倾城看见长长的商旅队从沙漠那边走来,驼铃仿佛有着某种魔力,可以轻易穿越码头的喧嚣,传到路人耳中。
他们骑着马一路西行,途经棕榈树荫下的绿洲,补充了淡水。经过牧区的村落,欣赏赤脚的少女们围着水井摇动手臂跳舞,她们的脸在面纱下半隐半现,仿佛时时刻刻准备勾引你。
日落时分终于抵达碧螺谷。倾城抬头远眺,谷径转折处,山壁上一块突出的岩石上矗立着竹楼。头扎红巾的哨兵正在楼上瞭望,远远看到李璧华回来,忙抱拳行礼,高声道:“恭迎大小姐!”
李璧华微微点了下头,提醒倾城小心,这才趋马向前。又有两名穿黑衣的汉子上前见礼,一人手持皮鞭在前开道,一人牵着马缰绳,拐进一条甬道。只见两侧峭壁拔地而起,生满了绿油油的藤蔓,间中点缀白色碎花,香气袭人。
倾城正留连两侧景致,忽发现藤蔓上、树枝上,挂满了无数花花绿绿的东西,竟在蜿蜒扭动,发出丝丝的口哨声,凝神细看,不由吃了一惊!原来甬道两侧的峭壁上爬满了大大小小长短不一的毒蛇。
有的粗如水桶,长达数丈,盘踞在岩石凹洞中,红信吞吐,口中毒涎淋漓;有的纤细如指,色泽鲜艳,妖娆扭动,触目惊心;更有不少异种毒蛇,或双首,或双尾,或生独角,或腮阔如翼,也不知从什么地方收集来这些奇毒之物。
行至峡口,头上忽然落下雨点般的碎石,众人忙停下脚步,举目一看,只见一条彩虹桥盘挂在谷径上空,兀自蜿蜒蠕动,每一伸缩,碎石便纷如雨下,原来是一条彩鳞大蟒。
倾城平生第一遭遇见这等场面,不觉啧啧称奇,笑问李璧华:“它是不是想收买路钱?”
李璧华一本正经的说:“对呀,阿花看中了你,想抓你回去做压寨老公呢。”
倾城笑道:“那你跟它说,我已经有妻室了,假如它不介意当偏房,我可以把你那份让给它。”
李璧华左右看了一眼,低声道:“这么多人看着呢!你给我留点面子好不好。”勒住缰绳,对那持鞭的黑衣汉子说:“给我狠狠抽阿花一顿鞭子,不知天高地厚的畜生,竟敢唐突贵客,成何体统!”
黑衣汉子领命上前,口中咻咻有声。那彩鳞大蟒蛇听到蛇笛,精神焕发,身子一弓,唰地倒挂下来,有如一道彩练飞瀑,蜿蜒游动,炫目之极。
黑衣汉子待它游近,忽然挥鞭便打。那藤鞭浸了雄黄药酒,是蛇虫的克星,彩鳞大蟒蛇挨了一鞭,痛得嘶嘶惨叫,扭曲翻滚,压倒了一大片花草,黑衣汉子仍不罢手,一鞭接一鞭,打得它奄奄一息,摇头摆尾,哀鸣乞怜。
倾城心中不忍,不觉蹙起眉来。李璧华斜乜着那蛇,嘴角泌出快意的冷笑。
醍醐上前劝道:“主人,阿花平日最得大当家宠爱,我们这样打它,恐怕大当家面子上挂不住。”
李璧华森然道:“大师兄喜欢这长虫,尽管在被窝里养着便是!干什么放纵如斯?谷中兄弟出入都要向这孽障低头,历年来被它坏了上百条性命,就因为大当家宠着它,兄弟们的性命反而不如一条蛇重要了?”
醍醐无话可说,忿忿退下,心想,归根结蒂都怪倾城,若非他多嘴,怎会引来这些麻烦?
越想越气,对李璧华也不免怨恨起来,灵机一动,竟被他想到一条借刀杀人的毒计,遂悄悄脱离了马队,改走小路,先一步回了大寨。
醍醐走后,倾城也劝李璧华别再打那蛇了,赶路要紧。李璧华点点头,对他黑衣汉子打了个手势。那汉子便收起鞭子,赶走蟒蛇。
不料那蟒蛇挨了痛打,心中不服,竟不肯离开,咻咻的吐着信子,作势欲扑。又惹来一顿鞭打,这才死了报复之心,缓缓缩了回去。黑衣汉子侧身让道,李璧华挥鞭催马,飞驰而去。
出了甬道,山寨便映入眼帘,圆形的栅栏围住谷底盆地,屋舍依山而建,自外向内,一圈圈鳞次栉比,驻马山上,俯瞰全寨,像一支巨大的箭靶。
通往山下的石道宽敞而平坦,李璧华方一踏进石道,山中便传来神秘的刮风声,一群群五色斑斓的毒蜂飞出灌木丛,前来迎接女主人。李璧华一挥马鞭,蜂群立时分成两队,左右护卫,簇拥着一行前进。倾城生怕近在咫尺的毒蜂冲上来蛰自己,紧跟着李璧华不敢落后半步。
李璧华看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