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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感情用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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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这个新开发成旅游景点的山林野营。他们欢声笑语。他在远处沉默地看着。
  他们没有认出他。他早已是一个步履蹒跚枯瘦如柴的老人。女孩儿非常喜欢他,经常偷偷跑来找他戏耍。那天,在溪流边,一条毒蛇咬了女孩。事发突然,他就用嘴替女孩吮出毒液。他妻子与男调查员赶过来,认出了他,不禁骇然。
  他干涸的眼窝里渗出几滴浑浊的泪。他躺在开满蓝白色小花的土坡上。阳光一寸一寸跌落在他脸上。他吐出一口气。这回他是真的死去了。
  第一次死,给妻子留下巨款;第二次死,成全了妻子新的爱情;第三次死,救下了他们的孩子。这也是他所能做的一切了。
  “我愿意为你去死!”但有谁能为了爱人死上三次,无怨无悔?
  这其实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是常人所不能享受的幸福。
  


他丢了一千块钱


  有一个人,某日,丢了一千块钱,别人替他郁闷,他却笑。
  他说,钱若好人捡了,是好人有好报,是上天假我之手祝福他们。若坏人捡了,定会去嫖去赌去暴饮暴食去做种种有损健康的事,坏人在这世上的寿命因此至少会减少那么几秒几分或者几个小时。众人不禁菀尔。
  他七岁大的儿子一边听见就说,老师讲拾金不昧的才是好人呢。爸,说不定好人已经把你的钱交给警察叔叔了。我们去问问吧。
  他笑了,抱起儿子,说好。
  走到半路,他佯做上厕所,给在警局工作的好友打了个电话,把事情一说,叫他好友扮足戏份。就这样,他儿子接过他好友递来的一千块钱,骑上他肩膀,兴高采烈地喊——驾!驾!
  他的笑容越发灿烂。他笑在蓝天白云下。
  为了在这并不全是好人的世界里保持童真,我们不得不拿美丽的谎言来自欺。然后大笑。
  


他们恩爱了一辈子


  有一个人,是乡下人,到城市做土特产生意,很努力,天道酬勤,慢慢积蓄下一小笔钱财,便想去投机,结果被套牢,求爹爹告奶奶百般法子演尽,还只能眼睁睁看钱财化水而去。
  他很伤心,但他吃得苦,又从零做起,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把一铺早点生意做得满了大街小巷。钱来得辛苦,自然格外珍惜。渐渐,他对待请来的雇工颇有点葛朗台,且张嘴就骂人。有个雇工,是青皮后生,愤怨不过,人又冲动,就在早点里搁老鼠药,结果害得上百个人进医院,虽说抢救及时没出人命,但他难辞其咎,也去了牢房。等他出来,满眼黄叶飘零。
  他在街头走,两手空空,摇摇晃晃。突然,一辆奥迪撞倒他,下来一人,见他躺地上抱着腿哼哼唧唧,立刻扔下一千块钱倒车开走。阳光从他脸上刮下一层油泥。他抓住钱,眯起眼,终于明白过来。
  他为自己找出一条生财之道。经验是一点点鲜血凝聚的。譬如尽可能挑挂外地牌照的车子撞,要在车子刚起步的时候撞,交通法规一定得谙熟于心,开价不能太狠……他的两条腿也不知断过几次了。
  有天,他又被人撞了,是个女人,生得很美,执意要送他入医院。他只好去了。医生早已熟悉他,提醒女人莫受骗。女人颦起眉说,我知道,新闻里报道了,可就算是他诈骗,也是拿血换的,腿还是要看,别真落下什么残疾,那可是一辈子的事。女人的声音像山泉,可他听了却心如刀绞,他落了泪。女人帮他拭去泪水,不无叹息,问他这么年轻咋走上这条路?他就一五一十地把自己的经历讲了,言辞之中不无痛悔。女人想了想问他是否愿意再做生意?女人的丈夫是一家贸易公司老板。在女人的帮助下,他拿到一批货,脚跟终于回到地面。
  这次,他的生意做得非常成功,因为胆大心细头脑又灵活,几年功夫就在行业里成为首屈一指的人物,而此时,女人的丈夫却因为税务问题落了难。
  他等女人来求他帮忙。女人一直没来。他只好自己找去了,打听了很久,在城郊一间十来平方米的民居里找到了满脸烟火色的女人。女人在做早餐卖。
  他从宝马车下来,来到女人身边,系上围裙,帮着女人和面生火。他干得很麻利,动作如解牛的庖丁,充满音乐的节奏。女人的眼睛里有盈盈泪光。第二天,他去了监狱,找到女人的丈夫。女人的丈夫同意了他提出的条件,与女人离了婚。而他卖掉了所有的生意以及别墅轿车,替女人的丈夫偿清了那笔欠税和巨额罚款。他又一次双手空空。但这回,她在他身边了。
  他们恩爱了一辈子。
  不计回报的善,才有最大的回报。
  


这种感觉真古怪


  有一个人,很讨厌贼,因为贼曾偷走他奶奶看病的钱,他从此就没有了奶奶。他爸也经常对他说,若是遇上贼,一定要打断贼的狗腿来。
  那年,年二十九,他记得很清楚,月亮是暗黄色的,爬在屋脊上,活像一头毛绒绒的小狗。他做完寒假作业就去睡了,约凌晨三四点钟,突然惊醒,听见他爸在外面嚷,捉贼啊!
  他爸穿了条大裤衩。他爸是上厕所时发现那贼的。那贼跑得真快,一闪,就出了厨房后门,撒开脚丫子飞奔,可惜百忙中跑错方向,竟然奔入他家屋后那条死胡同。贼愣了,退后几步,发足猛力往围墙上蹿,一只手已攀上围墙,却忘了另一只手上紧攥着的蛇皮袋,身体失去平衡,扑通一声,人立刻跌下,哼哼唧唧就爬不起来了。他跟在他爸身后赶过去,肩膀上扛把锄头。他要砸死那贼。那贼应该是个中年男人,月光下觑不大清楚,嘴角有两撇抖抖的胡子,右颊有粒极大的痣。他爸扑到那贼面前,一把夺过蛇皮袋,打开,手往里摸,定睛再瞧,却是妈妈晒的西瓜干以及前些日子从街上买来放厨房里刚炒好的葵花籽、花生。
  他听见他爸骂了声脏话,说偷啥哩。要偷也该偷隔壁的。
  他爸说的这话是有道理的。住他家隔壁的邻居是一个为领导开车的司机,家里经常有好吃的,他们家的孩子吃西瓜从来就不会把西瓜啃成一张皮,吃完常随手一扔。这让他羡慕不已,也不无怨恨。西瓜可好吃了,不仅是瓤,就连吃剩下那薄薄一层的西瓜皮,妈妈也会把它们收集起来,放太阳底下暴晒干,再拌以腌菜炒,撒上一些小小的鲜红的朝天椒,真的让人胃口大开。
  他爸显然气坏了,这么冷的天,光着膀子追出屋,可不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儿。他也气坏了,就想拿锄头往下砸。他爸拦住他。那贼躺地上哼过几声,说,隔壁家没有西瓜干。
  他爸就问,咋非得偷西瓜干?
  贼说,孩子想吃。拿别的,也不敢。
  他爸就生气了说,咋不让你老婆晒?
  贼说,死掉了。没晒。孩子想吃。过年哩。
  贼说的话断断续续的,大意是:他老婆死掉了,家里没人去路上捡西瓜皮晒干,快过年了,想帮孩子弄点吃的,别人家那些贵的苹果、梨子什么的不敢拿,就瞧中他家的西瓜干,在拿西瓜干时,看见葵花籽、花生,就拿了一些,没拿多少,每样也就是抓了几把,让孩子过下嘴瘾。
  那时的葵花籽、花生大约一斤得要一角多钱吧。那时流通的第三套人民币,最大面额十元,叫大团结,他这种小孩是看不到的。而一角钱的图案则是一群去田里劳动的人。它可以买到十三粒糖,那种略酸微甜、硬硬的话梅糖。嘴里若能含上一粒,整整三天都会感到无比幸福。
  贼说话的口吻始终平平淡淡,并无一句讨饶。他爸嘀咕了声,似乎是说,你拿了我的,我的孩子吃什么?你想过年,我就不要过了?
  他爸的话含混不清,他没听得很清楚。那晚的风并不大,并不足以把声音给吹了去。他爸挠挠头,拎起蛇皮袋,转身就往回走,走了几步,拧过身,在那贼面前蹲下,再从蛇皮袋里抓出几把西瓜干、葵花籽、花生,没吭声,然后起身领着他回了家。他记得很清楚,那天的月亮确实是暗黄色的,爬在围墙上直喘气,活像一头瘦骨伶仃被人打瘸腿的小狗。
  这种感觉真古怪。
  原则是要有的,但破例的事情似乎在原则出炉的那天也就注定要发生了。你在对某种现象咬牙切齿深恶痛疾的时候,并想不到现象之下,那六分之五的冰山是何形状。这样的破例一点也不难堪,你借此知道,你对那些屈辱的生命,还有着无尽的悲悯。


他立刻被打成一个巨大的马蜂窝


  有一个人,是有钱人,也喜欢做善事,所谓日行一善。
  有一年,他下大决心捐资百余万去盖一所老人院,打算为那些无依无靠大限已近的孤寡鳏独提供临终关怀。县政府领导很赞赏他的计划,大力支持,就问他准备选址何处。他看中县郊的一块地。
  那里真美,是透明柔嫩的。天空湛蓝,不掺一丝杂质;田野碧绿,搀起裤管的农人在一望无垠里弯腰插秧,田埂上,几头哞哞叫的牛。更远的地方是连绵奔腾一抹淡青色的山。几只鸟从那一抹淡青中悠悠飞出,啾啾地鸣,翅膀雪白。偶尔还有一团团乳白色的湿气从眼前轻轻荡过。有几处农舍镶嵌在树林边,黑砖灰瓦,浸在阳光中,熠熠闪光。一条缎子般亮的小溪从那闪光处淌出,潺潺的,明朗轻快,如圆舞曲。
  他还请来了拿罗盘的风水先生。确实是好地方。但问题是,这块地的主人并不肯出卖这块祖传下来的土地。他感到为难,向领导汇报。领导勃然大怒,立刻雷霆万钧。没几天,领导通知他,地已划拔,手续已清。
  石料、钢筋、砖瓦等种种建材一一准备妥当。但进场施工时,那户人家发动全村百姓来阻挠。为此,县里不得不派出警察去维持秩序,并带走起头闹事的几个人,其中就有这户人家的男主人,而这位体弱年衰的老者,或许过于愤怒,竟在警车上吐血而死。事情一下子变麻烦了。
  老者有三个儿子,二个闺女,其中,小儿子正在外地打工。
  那天,他正在乱七八糟的工地上踱着步,愁眉不展。这些日子,为应付老者的亲属,他已心力交瘁。他也不是没有后悔之意。这山真冷。这水真寒。突然,一个满面杀气小伙大步走来,取出藏在衣服里的鸟铳,也不多话,搂响。
  他立刻被打成一个巨大的马蜂窝。
  积德啊,行善啊,多少强权与暴政的罪恶假汝之名行事!
  


戒指


  有一个人,出身穷苦。他母亲有一枚金戒指,应该是从娘家带来的嫁妆,被一块精致的红绸布紧紧包裹着,搁在樟木箱的最底层。
  后来某天,他父亲就死了,浑身浮肿。他妈妈每天晚上捏着这枚戒指嘤嘤地哭,捏得它澄光发亮。终于有一天,他妈妈不见了。他一觉醒来,只在枕头边发现这枚戒指。他到处去找他妈,总找不到。他找呀找,找遍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甚至是每一条下水沟,都没有他妈的消息。
  他在附近工厂找到小半桶黑漆,涂掉这枚戒指黄灿灿的颜色,用绳子串起,挂在胸口,扒上一辆运煤的车。他要继续去找妈妈。那天晚上天空里的星星真多,一粒粒,砸得眼睛都疼。他不停地揩眼泪,总是揩不完。他就不揩了,让它们与车上飘扬的煤灰结成硬壳。他到一家煤矿,下到几百米深的井里,用竹篓往外背煤块。他干得很卖力,不久就赚到一小笔路费。他洗干净自己,买了张火车票、几块烧饼,继续找妈妈。有妈的孩子是块宝,没妈的孩子是根草。
  他这根草就被风吹到了一个非常大很多人的城市。
  他认识了一伙与他相仿的流浪儿,其中有个女孩。他喜欢她,她翘起嘴唇的样子很像他妈妈。一来二去,他把这枚戒指给了她。他们一天天长大,吃在一起,睡在一起,整天靠一些小骗术混日子,比如瞄准一个面目和善的女人,突然抱紧她的大腿,喊妈妈,说饿,给买点吃的;又比如手里拎只黑袋子,里面装一个早已破碎的瓶,朝那些年纪比较大的路人故意撞去,再迅速把黑袋子扔地上,眼泪汪汪地说是什么贵重的药,得等它救命……后来,不知道咋搞的,稀里糊涂的,他们有了孩子。这吓得他们够呛。他们还是少年,连自己都养不活,凭什么把孩子抚养大?就狠下心把这枚戒指挂在孩子胸口,扔到一家医院门口。
  他以为自己再也看不到这枚戒指了。
  又过了一些年,他与女孩分开了。他去国外。女孩在国内,并幸运地凭着宛若被钻石打磨过的脸庞,做起富家太太。当然,他不知道这些。但女孩与他在一起确实是委屈了。他穷,脸上还满是流浪时留下的疤痕。而女人的脸蛋从来就是财富,不仅可当硬通货流通,更可以装裱起来挂在墙上流传后世,并唤作艺术。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他回来了,偶然间遇上当年的女孩,现在的富家太太。他发现她手上戴着这枚金戒指,尽管隔了这么久,他还是一眼认出它。他去追问孩子的下落。她泪流满脸。
  原来他那失散多年的孩子就在她先生的工厂做浇铸工。也是偶然,她也一眼就认出这枚戒指。几番谨慎的询问后,她开始确信眼前的少年便是她曾抛弃的孩子。可她那时已经生育了另外两个孩子。她害怕这少年会打扰她的生活。某天,她先生的工厂出事,这少年为救她先生,被一根钢梁压碎了。不过,这枚戒指却丝毫无损。
  他默默地听着,然后粗鲁地从她手上扳下戒指。这是一枚非常俗气的金戒指,中间镶有一个篆体汉字,“蓝”。蓝,一种颜色,一团静默的光线。
  他想扼死她,忍住了。他开始报复。
  多年的海外生涯让他积累了足够的智慧、财富与人脉关系。没多久,他成功地把那个精明贪婪却娶错老婆的商人逼上绝路,不得不跳楼自杀。他戴着这枚戒指出席她先生的葬礼。这枚戒指上面有他孩子的血。
  他突然看见一个白发老妪扶着灵柩哀恸。白发送黑发。他没理会一边眼里蕴满仇恨披麻戴孝的她。他认出了那名老妪,是当年不要他的妈妈。他杀了自己同母异父的兄弟,不过,这没有什么不好。
  他从手上褪下戒指,扔还给了妈妈。
  被戒指套住的,是女人的欲望。母亲拿一枚戒指打发他,换取自己的幸福。女友将戒指收回,而舍弃了与他的孩子,还是放不下财富地位。
  因果报应是个戒指一样的圈子啊!
  不要也罢。
  


父母亲


  有一个人,年纪轻轻,生得很美,爱笑,笑起来眼睛比月牙儿还清澈,亮闪闪,蝴蝶都爱绕着她飞。她还没尝过爱情的滋味,但相信爱情,一心一意等待着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她矜持而又不失礼貌地拒绝那些隔三差五跑来敲门的鲁莽男士们。她家教极好,名声比兰花还要香。
  有一天,她感觉不大舒服,上医院做检查,发现患上一种古怪的绝症。她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上北京再做检查,医生告诉她,她只能再活上一年。
  她父母很伤心。她更是难过。她父母问她有什么心愿。她看着屋外的桃红柳绿不做声。她是一个女孩。女孩是要长成女人的,这生命才会了无所憾。她突然很渴望一个男人的爱情。这种渴望冒出赤白的焰,蓦然间已烧得她心焦。唇上有了细小的裂纹。
  原来那些像苍蝇一般整天围着她的男人早已经不见了。她是一个有担当的女子,就在报纸上登了一则征友启事,老老实实地讲了自己的病情,也坦诚地倾诉了心愿。她收到很多来信。她从中挑出一封言词最为诚挚的,与那来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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