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用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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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实地讲了自己的病情,也坦诚地倾诉了心愿。她收到很多来信。她从中挑出一封言词最为诚挚的,与那来信的男人开始来往。最初,她还提醒自己,这爱情是虚假的,但男人的温柔让她没多久就彻底陶醉其中。她有了平生第一次吻,第一次大汗淋漓的战栗。她问男人,为何要对她这般好?男人说,爱。她又问,没有别的理由?男人摇头。她再问,你不后悔?男人说,爱是曾经拥有,不是天长地久。男人温文儒雅,是大学老师。
她突然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了男人,就向男人请求成为他的新娘。
男人应了。她在新婚之夜幸福地死去。
她至死都不知道,所有的来信都是她父母请人代写的,那男人也是她父母花十万块钱请来陪她一年的,而为筹办她想要的婚礼,她白发苍苍的父母亲还拿了房产到银行抵押贷款。
故事的真相,对她来说已毫无意义。能够贯穿一生的美丽的骗局,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善良的报应
有一个人,是医生,人很善良。当然这种善良并不曾到变态的程度,比如,不小心踩死一只蚂蚁后,就赶紧为其念经诵佛、超度亡魂、修坟造墓,更恐其死后单身寂寞,再踩死数十只蚂蚁为其做伴。
一次手术,鬼使神差的,她犯了错误,导致一个女患者的子宫被割去。尽管医院为其遮掩,说患者子宫里面全是癌,并煞有介事地出具相应的医疗鉴定报告,可她心知肚明事情的真相。她非常难过,再也握不好那把手术刀,很快,被调离一线。
后来,因为偶遇,她与女患者成了朋友,也认识了女患者的丈夫。他们是一对好人,相信别人想让他们相信的,木讷诚恳,没有对医院给出的结论提出任何质疑。他们只是悲哀地接受这一切。一个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没有了希望,这家庭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作为他们的密友,她发现这对夫妻之间的关系渐渐发生微妙的变化。她劝他们去领养一个孩子。女人应了,男人却很迟疑。也难怪,哪个男人不被繁衍自己后代的强烈本能所驱使?男人先天就是一种比女性更为自私的生物。男人是想离婚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男人老家的父母就差没拿锄头镰刀打上门。女人伤心地哭。她陪女人一起掉眼泪。男人就蹲在门边抽烟,一根一根地抽,抽得脸色焦黄。他们都没有错,错的只是她。
她有了一个念头。男人不就是想要一个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吗?她若替男人生一个,男人不就仍可以与女人在一起?她被这个念头吓住了。她还年轻,不曾婚配,虽谈不上貌美如花,但身边从来就不乏猛烈的追求者。她不能这样做。但这个念头就像一条毒蛇紧缠住她。
一个月后,她做出决定。事情的因是她,事情的果也只能是她。这世上谁也逃不掉因果。她是一个唯心的人。人有了心,就有了疼。她没向女人谈论这个决定。她找到男人委婉地说出她的想法。
男人开始不同意,觉得滑稽,后来想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同意了。毕竟,他也不想离婚,而去外面找人借腹生子,姑且不提钱——凭男人目前的收入是绝对拿不出来这笔钱——其间过程也充满种种不可测的危险变数。男人被天上掉下的这块大饼砸懵了,甚至说是砸得很欢喜。他或许还以为这是自己的雄性魅力在作怪。这是男人的劣根性。他也问了她要这样做的理由。她说,因为她与女人是好姐妹。他信了。就这样,她与男人生下一个孩子,再异口同声对女人说孩子是领养来的。男人与蒙在鼓里的女人继续恩恩爱爱地活着。
按说事情演变至此,她已经承受了果,内心应该恢复宁静,但她显然忘了事情的果也是事情的因,她再也割舍不下那块从她肚里掉下的肉。她来他们家的次数越来越多,提这带那,每每看到孩子,眼睛就痴了,而且还常抱怨女人没有及时给孩子喂奶换尿布又或者其他。女人的脸色渐渐不好看了。
终于,纸没包住火,女人知道了孩子是她与男人生的,心里顿时失去平衡,认定她是一只早就包藏祸心的狐狸精,大哭大嚷,歇斯底里地往窗外扔东西,突然间错手把孩子也扔出窗外。孩子摔死了。女人进了监狱。女人与男人离了婚。她也疯了,每天在孩子的血泊处来回地走,喊孩子的小名,有时坐下,抱起一块石头又或者一根树枝,温柔地将脸贴上,轻轻地唱起童谣,“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
用不正确的方法去改正错误,只会有一种结果——犯更大的错误。
大家好像都忘掉了那个被使用过的试管婴儿
有一个人,运气不赖,嫁了一个有钱有势的丈夫。
她生了一个女孩。女孩三岁时不幸患病,是血癌,得换骨髓,却找不到与之相配的骨髓。检查中。她丈夫发现女孩与他没有血缘关系,甚感诧异。她向丈夫坦白她曾被人强奸过,女孩是强奸犯播下的种。当时,她实在没勇气对他启齿此事。她怕失去他。而女孩是无辜的。
她丈夫就冷笑,她既然这么爱他,当初为何不去做人流?
她说她那时还太缺乏经验,等发现肚子里有了女孩,她也跑去医院问过,医生说她的子宫壁太薄,先天性的,不能做手术。她丈夫就信了。
她丈夫毕竟与女孩生活了三年,感情极深。女孩被雪白床单包裹成苍白的一小团。她丈夫看着,心如刀绞,舍不得,就问医生有无办法?医生说要保住女孩的命就必须找到女孩的亲生父亲,让她与那女孩的亲生父亲再生一个孩子,然后用妹妹或者是弟弟的骨髓做移植,成功的概率约在25%。
过了一些天,她丈夫手上手拿一本杂志来征求她的意见。上面刊载了一则类似的故事,主人公化名在报纸上求援,最后那名强奸犯还是勇敢地站出来。当然,采取的是人工授精方式。皆大欢喜的结局很有诱惑力。
她乱了手脚,一咬牙同意了。她没敢告诉丈夫的是,强奸她的人并不存在,女孩是她与情人生的,是那时的她想留下来的爱情纪念。她不敢面对丈夫的目光,只能祈求这件事快一点了结。但就像杂志上刊载的那样,她的老情人突然出现,说他就是那名强奸犯。她目瞪口呆。她没有法子去抵抗命运的转轮。
十个月后,一个试管婴儿来到人世。
三岁的女孩得救了。
她丈夫马上把试管婴儿送给别人领养,并立刻以强奸罪的名义起诉她的情人。她丈夫是律师出身。她不明白这一切是因为什么。丈夫的眼神越来越冰凉。终于,她恍然惊觉丈夫已得知事情真相。他在报复她与她情人。虽然他爱女孩。她请求原谅。她丈夫已是铁石心肠,并扇了她一耳光。她去找情人,要他改口,说自己不是强奸犯,女孩是他们通奸生下来的。她情人沉默地拒绝了。
她哭了。她一点也不明白这两个男人。
没人为欺骗买单,欺骗就要横行于世。世上没有免费午餐,宽容具有底线。她情人在为她的欺骗付出代价,而一对名誉清白的父母亲也是孩子成长的需要。是这样的么?大家好像都忘掉了那个被使用过的试管婴儿。
那试管婴儿是一味药,医好了女孩的病,也让三个成年的男女中了毒:爱恨如此转化着,他们各行其路。送人最好,否则,三人中,谁都没有资格来养育他。
那天圣诞
有一个人,他父亲退休多年,母亲是家庭妇女,他的弟弟妹妹一个在读研一个在念幼师。他整日辛勤工作,收入也不菲。
他是长子,承担了家里所有的花销。他也谈过几次恋爱,但老没结果。每次有女孩儿登他家的门,他弟弟准会找茬向家人发脾气,他淘气古怪的妹妹会变着法子与女孩儿开玩笑,比如把强力胶粘在椅子上招呼人家坐下,又或者在女孩儿上洗手间时戴上鬼脸面具突然从角落里跳出一声尖叫。他父亲还会不停地问女孩儿的各种问题,像警察盘问小偷,住哪?职业?年龄?爱好?就差没问过三围。他母亲便坐在一边咳。
家人或许是担心女孩儿抢走自己的心吧。他这么想着,就打算等弟弟妹妹都出来工作后再考虑婚姻大事。有一年圣诞,他去给全家人买圣诞礼物,被车撞了,胸部以下全部瘫痪。他卧在病床上,卧在那一片渗着药水味的雪白里。他弟弟咬牙切齿说要去杀了肇事者全家。他妹妹抹着眼泪哭。他父母日夜守在肇事者家里。官司打了很久,钱终于拿到了,有一大笔。
他从医院搬回家里。医院每天光床位费就得三十,能省一些是一些吧。他甚至还学会为自己换盐水瓶。时间辗过他疼痛的心,其间,他也想过死,总舍不得,他还没触摸过女人的乳房呢,但这一辈子是甭想了。他叹息着。
转眼就是第二年圣诞。
那天上午,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折好四只千纸鹤,打算送给家人。他睡着了,突然被噩梦惊醒。他听见父亲、母亲、弟弟、妹妹正在小声而又激烈地争吵。因为他的病,那笔赔偿金已差不多耗尽。家人对他的未来忧心忡忡。这一年,弟弟做家教,妹妹去肯德基做工,吃了不少苦,也都长大了很多。
那天下午,他喊住妹妹,问她能否送他一件圣诞礼物?他妹妹点头问他想要什么?他迟疑着还是鼓足勇气。他说想看看妹妹的乳房。他妹妹犹犹豫豫慢慢解下胸衣,露出一对鲜嫩的水果。他屏住呼吸感觉着空气里的香,眼里滴下泪水。他妹妹问他怎么了?他说,他很高兴。
那天晚上,他从床头拿起盐水瓶,熟练地挂在头顶,摸住针头插入血管,再让导流管内混入空气。盐水滴下,冰凉,刺疼。他睁大眼。窗外的风像一片片树叶,偶尔有几粒星光从流云中漏出,又像是树叶上的一个个虫眼。远远近近还有渺茫的歌声,一阵阵。没有洁白的雪,但人群依然可以找到他们的欢乐。他心满意足地睡去了。
令人心酸的圣诞礼物。那将是除母亲之外,他一生所见最美的乳房。
男人的爱
有一个人,非常优秀。
一个女孩爱上他,并因为他读研考博。她所做的全是为有机会与他待在一块。他无动于衷,并对女孩说,你越出色,我能给予你的就越少,这让我不安。他娶了另外一位姑娘。女孩真心诚意地祝福着他们。
不久,他从同学那得知女孩患上绝症,医生宣布她最多能存活二年。他得知这消息后,毅然来到女孩身边,不分昼夜关心她侍候她爱惜她,并与姑娘离婚娶了奄奄一息恍若枯叶般的女孩。
整整十年,女孩的病终于奇迹般地痊愈。困扰她的病魔向爱情投了降。
女孩流光溢彩。女孩请求与他重新举行婚礼。
他拒绝了,他离开了。已经白了不少头发的他来到当年与姑娘一起生活的城市,千辛万苦找到曾被他抛弃现已为人妻的姑娘。
他告诉那位憔悴的姑娘,他始终深深地爱着她。
谁对谁应当负有责任?被爱者,对于爱人者有必要付出那么多吗?即便是救其性命,可最终的离去,岂非让对方虽生犹死?而自己与爱人的幸福,又还能找回吗?很多时候,过度的善良让你难辨对错。
艾滋病人
有一个人,是医生,在给患者做手术时,不小心感染上艾滋病,就想死,又不想死得有声响,那样会导致妻儿老小成为公众眼里的艾滋病患者家属而倍受岐视,就想一个人去戈壁与沙漠,那儿有阳光,那儿还有狼。阳光是白的,狼是灰的。顺便,还可以了了久郁在胸中的西藏情结。
他坐的是长途汽车,灰尘扬起。身后的城市沉醉在霓虹中。那儿有他的一切,可他把自己从那里抹掉了。但必须这样,为了心爱的人。他了解这座城市的冷酷。因此,他甚至没有留下片言只语。
他进了藏,由拉萨至林芝再到墨脱,看了雅鲁藏布江、大峡谷、雪峰、原始森林、众多与世隔绝的部落……若没有病,或者这辈子他都不敢奢望自己能用一种敏感得接近于死寂的心来欣赏世界。他曾是医生,一向冷静理性,现在却轻易就被感动,那些隐藏在诸多日常事物后面平凡的美让他一次次涕泪而下。或许感动才是生命的实质吧。他这么想着。
车子回拉萨的路上,他遇上一个艳艳的女子。那女子生得极美,只是脸有凄苦之意,也是汉人。她在他身边坐下。那晚,他们投宿的是同一家宾馆。吃过饭,他去看了一场电影,回来路上,在八角街偏北的一条小巷里发现她。她被一群醉酒肮脏的男人围着,胸衣已被撕裂。她在极力挣扎,嘴却被捂住。那些臭男人俯在她身上,斥骂着。他们腰间别着刀。他就想走开,就想当自己没看见。这是多年城市生活所形成的习惯。但转过头时,他的眼神遇上了那女子的眼神。
那眼神里也只是无穷无尽的悲哀。那悲哀凝结成一滴泪,滚出眼眶,沿雪白的腮往下滑。女子怔怔地看着他,突然放弃抵抗,很快就成了一片洁白。他战栗起来,蓦然冲上,从一个男人腰间拔出刀,往手指上一划,鲜血溅出,刀尖上挑,扬起。他轻喝道,我是艾滋病人,放了这女子。
他怕这些男人不懂艾滋病是啥玩意,刚想补充两句,男人们眨眼就不见了。他没有去扶那女子,拿起刀往回走。他这样一个文弱之人却让那些虎狼们害怕,这可真有意思。他屈起手臂,满意地注视着虬结而起的二肱头。
第二天,他又遇上那女子。第三天,那女子还跟在他身后。第四天,那女子仍是寸步不离。他不禁好了奇,就问她怎么了?良久,那女子说话了,你说的是真的吗?他没吭声。那女子突然从手袋里掏出身份证与一张医院里的检测报告单,微笑起来,我也是艾滋病人。她的牙齿可真好看,比远方的雪山还要白。他也笑,我当然是。
那我们一起度过最后的一段日子吧。她轻轻拉住他的手。他犹豫了几秒钟,伸出手,也揽紧了她的腰。
是同样的悲哀让他们跑到大漠相聚吗?我猜想还有另一种可能:女子腮边那滴泪,另有内容。这悲哀并不比艾滋病来得轻飘。她要报恩,因为她在大漠里发现了他这眼清泉。她知道如何回报他,那就是感染了病毒去找他。
如此,他没有推辞的理由。
这天晚上,他自杀了
有一个人,是外科医生,医术精湛,曾救活过许多人,心地很是善良,却不大善于处理人事关系,性格内向,结果被人陷害当作某次医疗事故的替罪羊,最后弄得身败名裂。他妻子也立刻抛弃了他。他想过死。死,他见多了,一点也不可怕。但人生既然到了谷底,那么剩下来的也都应该是上坡路。他的大学同学打来电话安慰他。同学的声音很好听,是一束穿过这黑夜的光线。他想也是,死都不怕,还怕活着?就重新鼓起笑容。
他回了老家。老家很小,吸根烟就能从街头走到街尾。那是春天,沾满春风的杨絮裹在微雨里,一团一团,在空中浮沉不定,被路两边的灯光映着,像一群刚孵出壳的毛绒绒的小鸡仔。他在临街的小巷里开了一家诊所,自己也在里面住。闲时,就一个人坐,看那些撑着伞在被雨水洗得泛光的马路上走来走去的人。
生意不是很好,也不差。毕竟风老是不停地从外面的世界吹来。照顾他生意的有很多女孩,或许是因为他这家诊所足够隐蔽,又或是他的手艺还过得去吧。她们脸上抹很厚的脂粉,普通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