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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2006-4-10李敖系列之14李敖快意恩仇录-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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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艾玫被传,到柏杨一放再捕,我都是最接近这件事的一个人。从艾玫被传那天晚上,柏杨约我“商身后事”起,我一直在旁帮了一些忙。如今柏杨失去自由已经二十多天,官方刻意“做案”的态度已极明显,宪法、提审法、刑事诉讼法等保障基本人权的条文已被忽略得不成样子,我觉得我必须发出这封自柏杨出事以来我一直想写给先生的信,向先生提供一个也许可行的方法。
  我的意见其实先生在给艾玫和寒雾的信中,也呼之欲出了的,那就是请先生出面,以先生声望和号召力,尽快联名李政道等,发表一公开信,投诸TheNewYorkTimes等报,对国民党政府施以压力——这个政府目前只有海外舆论的压力,可以稍对它的爱面子心理有点警惕作用。除此之外,实无他法。这个方法对救雷震等人无效,因雷震已使他们“咬牙切齿”,所以只有不要脸,不买海外的账;但这个方法对救柏杨却可能有效,因为柏杨只不过使他们“疾首蹙頞”而已,所以他们可能还肯为了爱面子而放开血手一下。公开信方法即使无效,也可收“暴其恶”的效果,同时可使柏杨不做无名英雄,也是给他一种安慰。
  三月十六号The New York Times星期日版第七页,有专栏论“文星事件”,也论到我被迫害等事,先生便中不妨参考。我的意思是柏杨事件当向海外报章揭出真相,使做恶者至少知道休想再认为可做恶而无人知-我觉得这是海外知识人至少该联合起来做的一件事。
  设想每在国民党政府做恶一次或有一次违背自由民主的记录的时候,海外知识界就联名发表一次宣示,这该是起码可行的事,也是起码对在苦难中国人的一点声援。不要沉默抗议,也不要写信求情,沉默和求情对这个政权是无效的,也是软弱的。我们要使做恶者知道:只要他们不厌于做恶,海外知识人就不倦于揭发,形成这么一个习惯或“连锁反应”并使他们知道,日子久了,应该就有效果了!
  柏杨事件,纯是冤狱。柏杨并非“殉道式”人物,也绝非“敢”讽刺他们父子的人物,而竟阴错阳差,被比照“犯上作乱”者处理,硬逼他做英雄,这真是这小岛上的大怪事!
  咳,观汉先生,我们知心的朋友,您以为如何……
  孙观汉在收到我的信后,曾在七月七日有信回我,这封信当时我未能看到,而是八年以后-我出狱后-才看到的,原来他竟反其道行之,仍旧向当政者求情,“求求你释放柏杨先生”,结果证明无效。五年以后,一九七三年六月,孙观汉在香港发表《李敖谈柏杨的冤狱》,公开了我给他的秘件和他的回信,他公开表示了他营救方向的错误。他说直到一九七一年李敖被捕了,他才觉悟过来:
  这是五年前的事了,现在回头看来,李敖先生有二点先见之明。第一,他说求情是无效的,我却仍去求情,结果被事实证明无用。第二,他主张把压制自由的事件公开发表,我却怕风怕势地因循了好久,才了解公开发表的需要。
  为什么我在给孙观汉的信中指出柏杨并非“殉道式”人物,也绝非“敢”讽刺他们父子的人物呢?实在是因为我深知他是国民党“文学侍从之臣”出身,他离开国民党核心,不再得宠,原因是桃色事件,不是思想事件。他即使是在入狱前夜,还深信他的国民党老上司李焕和蒋经国可以帮他妻子出境,他留给艾玫长信中口口声声“可找李焕先生或径找蒋主任,哀诉,必可获助”、口口声声“蒋主任是热情忠厚之人,李焕先生一向对我关爱”、口口声声“蒋经国主任是一代英雄,是非必明……要求出境,英雄必热情,当无问题……”这些话,无一不显示了他的基本心态,也显示了他跟国民党的深厚关系。柏杨非但不是“讽刺他们父子的人物”,并且其依恋钦慕之情,还大大溢于言表呢!柏杨一九六八年八月四日的答辩书中,有这样一段:
  ……自幼受学生集中训练及从事三民主义青年团工作,对总统有一种婴儿对亲长的依恋之情,至于对蒋部长,只举一件事来做说明,台湾中部横贯公路十二景是我定的,在定景当中,有一个蒋部长所住过的“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后来被命名为“日新冈”),我特地定名为“甘棠植爱”,这份钦慕的心意,惟天可表。
  而最讽刺对比的,是他在被捕之日,还在《自立晚报》上发表响应《蒋夫人的号召》(一九六八年三月二日)呢!不但马屁咚咚朝父子身上拍,还贾其余屁,直奔蒋婆呢!所以,我才说:“凡是跟着国民党走的作家,都不足论。”柏杨“攻击的上限比何凡高一点,他敢攻击警察总监》”而已。柏杨入狱,是“阴错阳差”,并不是真的反对国民党,更别提反对党中央了。可笑的是,柏杨竟被某些浑人硬当做反国民党的政治犯,这不是怪事吗?
  柏杨在十年冤狱家破人老以后,回到台北,公然表示原谅并同情迫害他的特务、检察官等人;另外在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五日的“中国时报》上,以《悼蒋经国先生》为题,大做肉麻的吹嘘,举凡“杰出”也、“英明”也、“衷心的祝福蒋经国先生在天之灵”也,全部出笼;又在第二天一月十六日的《中央日报》上,以《永怀哀思免于恐惧的自由》为题,再做肉麻的吹嘘,举凡后悔没单独与蒋经国“合照”也、“值得称赞”也、“功德”也、“蒋经国先生领导上开明、宽容的胸襟”也,也全部亮相。这种置蒋经国整他、使他十年冤狱家破人老的杰作于不问,反倒殷殷以马屁报怨的作风,古人的以德报怨,又算老几呀!柏杨一方面向蒋经国重抬旧屁,一方面已经变成一个吓破了胆的人,连“警察总监”都不敢碰了。远流出版公司为他印白话《资治通鉴》广告,广告中印了区区“借古讽今”字样,柏杨都坚持一一涂去,令远流出版公司的同人叹息不置,他们没想到柏杨的胆量,竟已一至于此!柏杨不但对蒋经国发贱,以德报怨,同时对李敖却一反其道,以怨报德。他出狱后,写《活该他喝酪浆》一书,扉页题的是:“谨将本书献给余纪忠先生暨夫人感谢对我的照顾和爱护”;他写《按牌理出牌》一书,扉页题的是:“谨将本书赠给罗祖光先生暨夫人感谢患难中对我的帮助”;他写《大男人沙文主义》一书,扉页题的是:“谨将本书赠给史紫忱先生暨夫人感谢对我深挚的友情”……从国民党中常委到国民党大特务,一律即溶咖啡式快速感恩不绝,而此辈中常委与大特务,却是在他受难时理都不理他的,试问李敖这种在他真正“患难中”对他“帮助”的、“照顾和爱护”的,是不是也该有点次于献书、赠书的待遇呢?被柏杨献书、赠书,与国民党中常委大特务为伍,固不足为李敖之辈光宠,但是柏杨出狱多年,对李敖无一言之感、一字之谢、一语之褒、一饭之赏、一册之赠,反倒在李敖陪萧孟能太太朱婉坚去花园新城找萧孟能履行民法第一00一条“夫妻互负夫妻同居之义务”时,左袒萧孟能及其“女朋友”,开车亲送其第三任夫人于楼下,由其第三任夫人上楼助阵……试问柏杨这种道德标准,岂不大离奇了吗?另一方面,在忘恩负义的林正杰及其手下,联合国特诽谤李敖的时候,柏杨竟在背后怂恿“快快出专书整李敖啊”!可见此公道德标准之离奇,甚至不是普通的离奇呢!
  由于当年孙观汉跟我“同谋”营救柏扬,我乃在一九八四年二月三日写公开信给孙观汉,要他表态。孙观汉不负所望,终于在五十天后,给了我公开指教。他的指教登在四月十日的《自立晚报》上,标题竟是《将相和》,我看了以后,认为孙观汉又糊涂又伪善,因此提出反驳,我指出: 
  ……《将相和》的第一条件是“将”的方面要负荆请罪,“将”本人有此觉悟最好,本人若没有,他的好友要以大义相责,督促他有此觉悟。孙观汉先生是“深明大义”的人,又是柏杨的好友,他不以大义相责柏杨,督促柏杨向李敖谢罪,却把“将相和”的责任,要蔺相如一起分担,这是大错特错的……
  廉颇虽然对蔺相如嫉妒……“将”对“相”虽然不和,却绝无忘恩负义。……双方“和”的条件,基础上是平等的。但是“柏李二位”却不如此。柏杨当年是阶下囚的地位,我既辛苦、又冒险去救他(孙观汉先生救柏杨,因是在美国遥救,辛苦异常,但是无险可冒),最后且变成我坐牢的黑罪状之一。警总保安处处长吴彰炯少将他们追问我种种细节,并追查“国际奸人”,我曾饱受刑求,我的朋友梅心怡等“国际奸人”,直到今天还不准再来台湾。我在柏杨受难之时,前后七年,援之以手,身受其害……如今孙观汉先生“深知李敖营救柏杨内幕”,却按下不表,不施善人,反为忘恩负义者隐恶,把大义凛然的“将相和”,弄成是非隐晦的“将相和”、糊里糊涂的“将相和”、和稀泥式的“将相和”……这种“将相和”,只是拖着蔺相如一起打屁股的大义、只是要义人为不义者“牛排分担”的大义、只是私人吵架又和好了的大义,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营救柏杨的入中,除我以外,至今还有两个人,一直不被正人君子们所提起,那就是柏杨的第二任太太艾玫和称柏杨做老师的屠申虹。在柏杨被捕时,艾玫只是在校的大学生,并在中国广播公司任职。柏杨被捕后的第二天(还没被起诉),柏杨的四十年老友、中国广播公司总经理、假基督徒黎世芬,就强迫艾玫辞职,很快的,艾玫发现黎世芬不是一个,而是许多个,原来所谓几十年的老友,都一个个躲开了,除了海外的孙观汉和岛上的屠申虹和柏杨新友李敖外,大家都识时务者为俊杰了。
  这年九月九日的国民党中央社参考消息里,有这样的内部文件:
  纽约时报诬我压制知识分子【中央社纽约八日专电】《纽约时报》星期杂志今日刊载有关军事法庭判决柏杨徒刑十二年的台北报道。
  该报道刊载于第五页,标题为:《台湾小说家被判徒刑十二年——在限制知识分子的运动中曾被秘密审问》。
  该报声称,在一次庭讯中,柏杨“推翻了他曾参加东北共党间谍学校的供词。他说,此项供词系在长时间和疲劳侦讯之后所获得”……
  同时,该报道提及彭明敏及李敖案件。
  据悉,彭明敏既不能获得一份职业,也不能获得前往美国的护照。“他数年前已获美国密歇根大学的研究奖学金。他及他的家属经常被监视。当友人访问他们之时,常被阻止,并加查询。”
  至于李敖,“已被禁止出版任何新书。为了谋生计,目前他以买卖旧电气用具为业。”
  这一秘密文件中提到的柏杨“推翻了他曾参加东北共党问谍学校的供词”一事,是全案的一个关键。因为据柏杨的答辩书,提到该间谍学校叫“民主建设学院”,如果证明根本无此学校,则可推翻所有罪状。柏杨在自诬过程中,留下了这一个可以查证的活扣,以期翻案,这是他的聪明处。九月五日,艾玫特别找到我,这时我已经五个多月没有见到她了,不知她已搬到了泰顺街。她拿出柏杨的谷辩书给我看,要我表示意见。我一眼就看出柏杨留下的这个活扣,我说,我在日本有一位朋友,就是《联合报》驻日特派员司马桑敦,他是吉林双城人,为共产党坐过牢,又是东京大学硕士,他博闻强记,也许可以帮忙查一查。艾玫听了,欣然色喜,就请我写信给司马桑敦。我在八月六日要跑支票,就在八月七日清早三点起,写信给司马桑敦,并于午前亲送去给艾玫过目,艾玫认为可以,就由她发出了。不料我高估了司马桑敦,他不但无能为力,甚至连信都不敢回。到了第二年五月十四日,胡金铨、王敬羲约我去“国宾”楼下吃消夜,我去了,见到艾玫在座,我问了一些柏杨的事,她说柏杨还好。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据我所知,虽然柏杨入狱前有“不必记挂我”、“另行改嫁,不必指望我,以误青春”、“不必给我来信”等“身后事”的书面交代,但是艾玫的确努力在等待、在挣扎,最后,她虽然没有再苦等下去,但她为了营救柏杨,的确也尽过不少力量。说风凉话的人们,不该为了她的为情不卒,就抹杀了她的努力。多年以后,记者问到她和柏杨的事,她说:
  “我已经仁至义尽。上帝会证明一切。”柏杨出狱前,还有过“出狱前夕寄前妻倪明华”的大作,最后四句是:“感君还护覆巢女,魂绕故居涕棘荆,我今归去长安道,相将一拜报君情。”但在出狱后,柏杨“报君情”的,竟是公然写文章说艾玫“她正伤心我的平安归来”(《爱书人》一九七七年七月一日)!艾玫为柏杨奔走营救,辛苦“还护覆巢女”多年,最后得到的评语,竟是如此十个大字,我想艾玫心木再坏,也不会坏到为柏杨,‘平安归来”而不开心吧?这样子说一个曾经同甘共苦过的、含辛茹苦过的第二任妻子,柏杨的道德标准,真是我辈浅人不能测其高深了!柏杨的第三任太太,是柏杨出狱以后结识的,我幸会一次,只见到一脸横肉,扑人而来,深感去艾玫远矣!这位第三任太太曾有“诗”云“我爱的人在火烧岛上”,其实柏杨在火烧岛上的时候,她爱的人,别有其人,并且在台湾。台湾“诗人”作品之易引错觉也,由此可见。她又写过半通不通的“单程票”(给柏杨)一“诗”,其中说:“而险如夷、惊已安/我们俩注定会守望到/北极星的悬升/在命运苍茫的曙色里。”艾玫不幸,她没福气坐享其成,在文字上消受“而险如夷、惊已安”的风凉;她只能在行动上,与柏杨共度惊险的岁月,共度那又惊又险的岁月。最后,“在命运苍茫的曙色里”,她一阵泫然、一片沉默,抱着柏杨的十字评语,妄想“上帝会证明一切”。
  与我》的内容中,只能看得到浮面的花花草草,而完全没有触及到柏杨受难事件前后约半年之久的那一段沉痛过程;也正因为如此,在这本文集中,只有“我爱的人在火烧岛上”那种凭空想象式的感性诗句,而完全没有柏杨被捕期间的那一份惊悸惶栗、哀告无门的眼泪……
  屠申虹又写道:
  比较起来,柏杨先生比李敖幸运,在他入狱之后,还有李敖和我可以为他料理一些善后。在那一段时间里,我和李敖除了要为柏杨师设法摆平留下来的“支票款,以及出版社的杂务,更要强颜欢笑地安慰整天泪眼婆娑的柏杨夫人(艾玫女士)和当时才七八岁的女儿佳佳。由于那一段痛苦的日子,实在让人难忘,因此,在我的内心,对艾玫所受到的伤害,亦就难免有着一份较为偏袒的同情。在这一个事件过去后的十年,在柏杨师脱难回到台北的当天,《自立晚报》总编辑罗祖光先生和我陪柏杨师吃饭,在饭桌上,柏杨先生对艾玫的未曾等他出狱团聚极不谅解,讲了一些相当愤慨的埋怨话,我当时为艾玫讲了几句很持平的公道话……
  不料这几句持平的公道话,就被柏杨怀恨在心,从此,屠申虹也出局了。后来屠申虹对我摇头苦笑,说:“我们当年那样又冒险又辛苦的帮柏老忙,下场竟是你李敖被诬赖为好夫、艾玫被诬赖为淫妇、我屠申虹被诬赖为账目不清。想来真是窝囊。”我说:“柏杨的可恶、可恨与可耻,在他摧毁了人类最高贵的一项道德。朋友有难,凡是袖手旁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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