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杂病论义疏-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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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睛不慧,热多即所谓阳多者热(心肝之火,皆可病热),热气上犯,目脉为赤,脉指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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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即白睛多血丝之象,古亦称目飞血候(语出巢氏《诸病源候论》)。睛不慧者,目矇,
视物不明。大旨喉痛多属肺热,目赤为肝热,邪有干移,变无定例,此虽属阳明热证,
亦非传经之证,但阳多阴弱,法当禁汗,医复发之,发之即汗之之谓,如大青龙条发之
是也。发汗则阳气益升,胃火上炎,营热化腐,咽中则伤,伤者烂也。此时宜用白虎汤、
竹叶石膏汤法,随证消息,气血两燔,宜白虎汤加地黄治之。脉象当滑而大,伤血则大
而兼涩。次举若复下之,则两目闭者,下之便是用承气辈。本证虽为阳多,胃家未实,
热而不实,则当清而禁下,下之则诛罚过当,令上焦之阳,随攻下陷,误下而两目闭者,
阳气强抑,内陷入阴故也。目闭为肝阳之陷,论奇经治属阴跷(经曰:人病目闭不得视者,
卫气留于阴,不得行于阳,留于阴则阴气盛,阴气盛则阴跷满,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故目闭也。又阳
气盛则瞋目,如目开不闭,证为阳气之盛,治属阳跷,义可隅反)。以下复演寒热变化之易知者,
如寒多误下,则便清谷,脾肾之两虚也。热多误下,则便脓血,肝邪之下陷也。清谷则
化寒在气,便脓则化热在血(但便脓血,亦有寒证),凡此皆属误下之变。更有熏熨两法,
为逆各自不同,火熏之劫较甚(火熏与灸法之逆相同),迫脾阳外泄而发黄,磨熨之力略缓,
令肺津内灼而咽燥(经曰:刺大人者,以药熨之,古有药熨、钱熨、葱熨、土熨诸法,盖皆用以散
寒。又曰形苦志乐,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又曰:在内者熨引饮药。熨言熨法,引谓导引也)。虽
有轻重之分,同一火攻之误。后言若小便利者,可救之,小便难者为危殆,乃统论热多
治逆之凌,以小便利,审阴气之未亡,小便难,为水源之将竭。故阳明下证,亦以小便
利否,决病机顺逆之治。盖阳胜而阴气未绝,犹可救逆;阳强而阴精已尽,死期近矣,
(阴未竭而阳强者,可以黄连、人参、阿胶、滑石之属救之)。
伤寒发热,口中勃勃气出,头痛目黄,衄不可制,阴阳俱虚,贪水者必
呕,恶水者厥。若下之,头痛目黄者,下之则目闭;恶水者,下之则里冷不
嗜食,大便完谷也;贪水者,下之其脉必厥,其声嘤,咽喉塞。假令手足温
者,下之必下重,便脓血;若发汗则战栗,口中伤,咽中生疮,舌上白苔,
烦躁,脉反数(通行未作脉数实),不大便六七日,后必便血,则小便自利也。
此示脾阴内虚,证见发热之候,汗下皆为禁例。本条通行本,旧文错乱(通行本,旧
作“伤寒发热,口中勃勃气出,头痛目黄,衄不可制,贪水者必呕,若下之,咽中生疮,假令手足温者,
必下重,便脓血,头痛目黄者,若下之,则目闭。贪水者,若下之,其脉必厥,其声嘤,咽喉塞,若发
汗则战栗,阴阳俱虚。恶水者,若下之则里冷不嗜食,大便完谷出,若发汗,则口中伤,舌上白苔,烦
躁,脉数实,不大便。六七日后,必便血,若发汗、则小便自利也”),辞旨益难索隐,兹为详演
其义。曰:“仿寒发热,口中勃勃气出,头痛目黄,衄不可制”者,形容脾阴素虚,伤
寒外感之候,其人当身热无汗,微见恶寒,口中勃勃气出,因少气而鼻息不利,故气出
多从口中,见勃勃然暴出之象(《脉法》阴阳俱紧条,有口中气出之文),头痛者,因伤寒尚
未了了。目黄者,因胆气发现于外,黄为脾色,目为肝窍,肝阳上越,令脾色见外。衄
不可制者,因脾不统血,故气上溢而衄血不止。所以然者,由脾阴内虚,胃阳上逆,升
降出入,皆不通利,气虚不能统血(脾不统血属营气之虚),血弱不能维气(胃气虚则客气上
逆,胃气盛则浊气下降),故曰:阴阳俱虚,脉象当濡紧而时动数,宜人参、桂枝、半夏、
茯苓、当归、阿胶、柏叶、五味之属治之,脾阴胃阳,两虚故也。但虽阴阳俱虚,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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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之间,仍有偏胜,若阳偏胜者(此比类之辞,非真有余也),虚阳上逆,必口渴贪水,然
阳越而中实虚寒,故饮水不消,入则反出,故曰贪水者必呕。若阴偏胜者,则里气虚寒,
恶水不近,寒胜必阳微而厥冷,故曰恶水者厥。总之脾虚之证,似阴非阴,似阳非阳,
或时发热而渴欲饮水,或时发厥而恶水不近,证象迷离,医工难辨。若医以发热贪水为
实,而竟下之,本头痛目黄者,下之则令目闭,肝阳之下陷也(以头痛目黄为肝阳挟脾湿上
犯,故下后令阳跷气陷)。若医但见其烦热,而不辨其恶水,亦竟下之,恶水者,本为里寒,
下之则里冷不嗜食,大便完谷出,胃无阳而肾气亦馁故也。贪水者本似多热,今贪水而
呕,知中寒格热于上,肝阳乘肺(肝乘肺必令大渴,《太阳篇》有专条,证属相火,而非胃实),
血燥气寒,下之令气寒陷血,其脉必厥,厥者脉初来大,渐渐小,更来渐大,是其候也。
脉指血脉,气随血陷,乍鼓乍衰,故变象不定。气陷而血寒,必津凝液结,故其声嘤而
不扬,令咽喉有闭塞之意。法当益气温荣,利肺化饮,用当归、贝母、枯梗、半夏、人
参、茯苓,附子、生姜之属,相体化裁,以权救逆之治。假令胃阳素盛者,手足当温,
宜若可下,若下之必下重,且便脓血。便脓血而后重者,下令气血俱陷故也。本为脾虚
发热,故误下则变证如此(此为气陷后重,当下坠虚努,与里实胀重之病情不同,便脓血亦有虚实,
虚则滑利清冷,实则艰涩热滞,故臼滞下,以上皆误下之变也)。次再举误汗之变。若阳衰者,
发汗则阳亡而战栗;阴弱者,发汗则阴竭而口伤,伤者烂也,甚则咽中生疮。咽疮皆阴
亡血燥之变。热陷入营,故舌上仍见白苔,苔白为气寒之象。烦躁者,心血虚而营气内
陷故也。若阴阳俱衰竭者,则发汗之后,必战栗与口伤咽疮并见,脉反数,知脾阴内竭,
热留血分。脾阴竭则运化阻而传导不行,故令不得大便,六七日后,必血郁自下,转而
便血。大便闭则脾气约结,而水道独行,故反见小便自利。盖溲数因令便硬,便闭亦令
溲多,二者盖互为因果。治当补脾阴以运胃肠,开肺痹而温肾气,用当归、阿胶、白术、
半夏,贝母、茯苓、人参、附子、干姜之属治之。以上数条,皆证变最为繁杂,故以系
之六经之后,学者能详加精辨,洞其曲折之变,于料度府藏之义,思过半矣。
得病三三日,脉弱,无太阳、柴胡证,烦躁,心下痞,至四日,虽能食,
以承气汤,少少与,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与承气汤一升。若不大便六
七日,小便少,虽不大便,但头硬,后必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须小便
利,屎定硬,乃可攻之。
本条举脉弱证实,以壮火食气,于法当下者为变例,以初硬后溏,不可妄攻者为常
例。临病当权衡于二者之间,议下则当顾其虚,议补则当顾其实,实察脉重求效象之因,
故平辨两法不可离,非舍脉从证之谓也。凡里实者,小便必利,可与前条小便自利之义
互参。
藏结无阳证,不往来寒热,其人反静,舌上苔滑者,不可攻也。
藏结为血痹气结,实证必藏气通府,外兼三阳之证;虚者则血气内结,证象纯阴无
阳,其人静而不躁。故曰藏结无阳证,其人反静者,不可攻也。凡积聚癥瘕之证,实者
多患处发热,或寒热似疟,义可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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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
呕多则气上逆而胃虚,虽兼里实之证,法不可攻,强抑必致哕逆之变,当先治呕,
呕止乃可攻实。呕与吐不同,食已即吐,有胃热,治用大黄甘草汤之例。呕则无胃实之
证,惟水饮内结,有呕亦当攻之例,亦攻饮,非下实也。
阳明病,潮热,大便微硬者,可与大承气汤。不硬者,不可与之。若不
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与承气汤,汤入腹中转失气者,此
有燥屎也,乃可攻之。若不转失气者,此但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攻
之必胀满,不能食也。欲饮水者,与水则哕。其后发热者,大便必复硬而少
也,宜小承气汤和之,不转失气者,慎不可攻也。
府实以潮热为证谛,故潮热而大便微硬者,可攻。若潮热便溏,则又当从少阳,用
小柴胡法,俾热从腠理而解,证属热而不实,故不可下,若便闭苦满,其外不潮,则当
以小承试与,以服后失气者,征胃家已实;若不转气,知中气不运,不可更与承气汤也。
世常有脾气不转,服下剂而便终不通,至死不悟者。攻之而转胀者,此虚胀也。上焦虚
热而胃寒,则渴欲饮冷,与水必气牾为哕,下法固当慎用,但亦有邪热固结,数与大下,
仍府热末除者,复有府通之后,旋又再实,仍宜更下者,学者临病之顷,若审核既周,
必'juzhuo校注:疑应作心'安理得,又未可因循顾虑,怯于瞑眩之投,苟迁延迟误以不
救者,其为杀人一也。
伤寒中风,医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数十行,谷不化,腹中雷鸣,心下痞
硬而满,干呕,心烦不得安。医见心下痞,谓病不尽,复下之,其痞益甚,
此非结热,但以胃中虚,客气上逆,故使硬也。属甘草泻心汤。
凡泻心汤证,皆热在上,寒在中,气寒而血热,故其治宜凉血而温气。其转坏皆由
误下得之,亦上盛令下虚之为变也。若纯寒成痞,则立理中法加枳实,又非泻心所宜与
也。
下利脉大者,虚也,以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因尔肠鸣者,属当归四
逆汤。
下利法当气陷,气陷则脉应坠弱,今反大者,此气不敛,故曰虚,以强下之故也。
脉象必大而不实,以强下则气泄而脉道不敛,令脾虚不能纳精,宜茯苓、白术、半夏、
白芍、五味、乌梅之属,相体进退。设脉浮革,因而肠鸣者,属当归四逆汤。浮革言轻
举浮部,按如鼓皮,重取则其势转弱,革为弦大两象合见,弦为气减,大为血芤,此气
寒血结,令脉道外硬,外硬则津液涩其渗营(脉管不能吸收分泌之谓,涩者不利也),此病发
在肝,受病在肾,使脾失纳津之用,肠鸣者,气水相逐,故用当归四逆法,温肝肾以达
营气之郁。在太阴自利,用当归必肠滑不禁,今反资以上利者,知求源之治,诚又法尚
可舍者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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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病,身合色赤,不可攻之,必发热色黄者,小便不利也。
身合色赤,则面色亦自赤矣。合色有时赤,有时不赤。色赤则阳浮于表,攻之必邪
陷发热,色黄小便不利,此误攻令阳明邪陷太阴之候,推之凡热邪在经合之间,即杂病
疮瘾疹之类,清凉解毒之中,必佐外托之品,但用凉泻,则邪陷留连不解,亦学者所当
知也。
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心下硬满,为邪结在上,不可汗,复不可攻,攻之利遂不止者为常。亦有府阳素盛,
虽误攻竟利旋自止而愈者,此阳强偏胜之秉,未可责之于人,故师示误攻之戒,并述其
幸而不死者,使医工知妄治时愈,不可恃也。
阳明病,自汗出,若发汗,小便自利者,此为津液内竭,虽硬不可攻之,
须自欲大便,宜蜜煎导而通之,若土瓜根及猪胆汁,皆可为导。
前示辨证之要,既以小便利,屎定硬,为可攻,此复示小便自利,为津液内竭,虽
硬不可攻者,使学者知证多共相,辨证全在平脉。盖见病知源之妙,亦难一蹴而几,非
先通乎医术次第之常,乃遽欲语变,以上窥长沙之室,宜乎望洋向若,叹古方之不足以
治今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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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杂病论义疏卷十五下
辨可下病脉证并治
凡可下者,用汤胜丸散,中病便止,不必尽剂也。
诛罚皆禁无过,曰中病便止,则含义至深,戒慎之异于畏蒽,有朱紫泾渭之辨。思
邈所谓胆欲大而心欲细,智欲圆而行欲方者,庶几大医之习业也。
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柴胡汤。
下热急于攻实,《阳明篇》主用大承气,而此曰:“宜大柴胡”者,示临病权衡轻
重之义。若腹中痛满不甚,则双清胆胃之法,已足解经府之热,固不必峻攻得效也。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入少阴则邪陷脉内,营阴有立尽之危,急下存阴,又下法之变,非辨证精审者,不
可妄攻。
少阴病六七日,腹满,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荡热存阴,则二三日已当急下。攻实通府,待六七日不大便,乃议下之。缓急之辨,
非研机综微,不能求法度之适合也。
少阴病,下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可下之,宜大柴胡
汤。
此后贤所称热结旁流之证。胆胃并热,故宜大柴胡法。一作宜大承气者,要在临病
消息,不可拘泥。
下利,三部脉皆平,按之心下硬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三部,指浮中沉。三部皆平,乃按如长竿,无起伏波浪之势,其象在牢革之间,但
牢革则僵硬少胃,此则虽平直而仍见柔软之象,且下利仍见心下硬满,知上焦必有固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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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之邪,糟粕既已下行,法当因势利导,不得比邪结上焦下之例。此土郁木横,肝脾
两实,血气俱结,故当以大承急下,若脉平之义不辨,误以为和平之诊,则证治两俱违
矣。
下利,脉沉(通行本误作迟)而滑者,内实也。利未欲止,宜大承气汤。
凡里实之证,脉皆沉实,以气结于中故也,故浮数者不可下。滑为血有余,虚滑多
在六九菽之间,重按至骨,则脉气无力,滑象即减,若按至沉部仍鼓搏指者,内实也。
此指饮邪下利之候,故曰利未欲止,当下之乃愈。宜大承气云者,亦有审量之意,仍当
辨证为断,非下利脉见沉滑者,概可下也。
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为顺也。负者失也,互相克贼,
名为负也。脉滑而数者,有宿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下利,脉三部皆平,亦土木互相克贼之象,攻邪即以扶正,法同急下存阴之义,脉
滑而数者,乃为可下,则知前条沉滑之脉,亦当兼数明矣。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有如
此者。
问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师曰:寸口脉滑(通行本误作浮)而大,按
之反涩,尺中亦大(通行本误作微)而涩,故知有宿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宿食之证,有虚有实,有糟粕结于肠胃,有谷精滞于三焦(即手少阳之府),皆为宿
食不化,乃治之或补或攻、或加消导,非宿食便为可下之证。今云寸口脉滑而大,知血
有余而气充,按之反涩,则中有所阻。尺以候腹,尺中亦大而涩,知府气实而糟粕内结,
故当下之。其异于阳明者,以外无经证(如汗出恶热之类)。曰宜大承气汤,则亦在存审量
之意。凡下证皆当尺实乃为可攻,其小肠宿食,暮发热而尺伏当下者,又其变也。
下利不欲食者,以有宿食故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此示宿食不化,必拒食不纳,例同阳明燥屎恶食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