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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伤寒杂病论义疏-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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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中窒,津凝而气亦结矣;进而心中结痛,气涩而血将痹矣。以邪未入脉,故皆以栀豉
法畅其郁结,与黄连阿胶主治之热邪陷里者,有在阴、在阳之异,学者当比类而审核之。

伤寒下后,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者,栀子厚朴汤主之。

栀子厚朴汤方

栀子十四枚,擘厚朴四两,炙,去皮枳实四枚,水浸,炙令黄

上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

止后服。

此示下后热陷上焦,兼气积中焦之候。盖由伤寒外热未解,内具里实之象,医家辄
与误攻,下之太早,胃家未实,遂令热陷上焦而心烦,气郁中焦而腹满。心气热加胃中
不和,故为卧起不安,此体秉胃阳尚盛,而心脾气虚,下早邪陷之为变也。脉当寸口大
而关上紧涩,宜栀子厚朴汤主之。栀子解上焦之虚烦,枳朴荡中焦之气积,此上、中两
焦兼治之法。凡栀豉诸汤,类为救逆之剂,明乎制方进退之例,则化裁之变,无尽藏矣。

伤寒,医以丸药大下之,身热不去,微烦者,栀子干姜汤主之。

此示下后胃阳外泄,热留上焦之候,盖素秉心气热而胃强脾弱之变也。与上栀子厚
朴汤例,有一虚一实之异。论例凡书吐下发汗,不言医发其汗或吐下之者,悉赅自病,
兹举医以丸药大下之者,丸药即合下剂为丸,古法多用巴豆之类,力能下实,而不足以
荡热,但伤中府之气,使有形之糟粕虽除,而弥漫之热邪不解,因令胃阳外泄,身热不
去,热留上焦而微烦,脉当寸口大而关上濡弱,用栀子干姜汤主之,此清浮热敛胃阳之
剂也。凡病机虚实之辨,亦因比类而异,如本证,与栀子厚朴汤证相较,则彼实而此虚;
若本证与动脾发热之证相较(动脾,即脾虚发热之证),又此实而彼虚也。

凡用栀子汤,若病人旧微溏者,不可与服之。

栀子汤主治之例,或自下,或医下之,皆腐秽已去,热气留连之候,当下利未自止
时,栀子绝不可与。若病人旧微溏,则素秉胃寒肠滑,虽上焦有热,栀子汤不中与也。
盖心火为生土之母,若脾肾素寒,关阖不固,清上焦必心气益陷,利下不禁,非栀子之
性独能滑肠,亦犹脾虚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是也。假令上热下寒,连、姜可以并用。
或热邪下利,黄连尤有坚肠之功,物性有同中之异(栀子、黄连,同一苦寒之性),学者宜
明辨之。

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瞤动,振振
欲擗(一作僻)地者,真武汤主之。


伤寒杂病论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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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武汤方

茯苓芍药生姜各三两,切白术二两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此示发汗后,阳越风动,发热不解之候,与上栀豉诸证,同一坏证身热不去,而有
寒热虚实之辨,亦因体异秉之例也。本条病机之变,由其人下焦阳虚,动气不固(肝肾同
主下焦),当初感在太阳时,必尺浮尺迟可验(尺浮则肾气不秘,尺迟则肾气内衰)。医不解
分部密察,相体制方,内固阳根,外和腠理,但见证象在表,辄与麻黄法发汗,遂致汗
泄阳动,虽汗出而病仍不解,其人发热不去,更加心下悸动,头眩身瞤,振振欲擗地诸
候。盖发热较身热不去,亦自微殊(身热不去,但按之身不凉和,发热则仍翕翕然,热浮皮腠之
表)。兹云仍发热,不复言恶风寒者,知阳气外越之证,必发热而仍欲自近衣被,或有汗,
或无汗,并不感恶风寒(无汗者病轻,汗出多则病机益剧,若阳越之甚,且有外躁似恶热者)。心
下悸者,肾水挟肝气以上凌也。头眩身瞤动者,阳气虚浮而风动也(此属内风)。瞤动者,
筋肉掣动之谓。经曰:肝气急,其风疾。又曰:肌肉蠕动,命曰微风。盖由肾阳外浮,
肝阳随越,故见心悸头眩,身瞤之变。振振较战动稍微,阳浮无依,故手足振动不能自
主。擗之义当训开,见病者不得暂安,欲穴地以僻处也。脉当虚弦浮大,按之空虚,或
浮弱而急,按之弦滞。证为汗发其阳,外越不能内返,阳虚则津不布,法当以无汗者为
常,与漏汗恶风条,肾虚卫阳外泄,表邪仍在者,病机不同,治法亦异(漏汗恶风,脉当浮
濡而散,按之微弦尺涩)。此由发汗,因动肝肾之气,非病邪转入少、厥之经,故脉象仍从
浮见,不得列入阴经之证。宜真武汤主之,苓、术转运中府,制寒水之上凌;附子温固
下焦,镇虚阳之外越;芍药敛肝阳而熄内风,生姜化水气以交肝胃。得汤则浮阳内秘,
身热自除,表里气通,濈然微汗,而心悸眩瞤诸证相随解矣。若庸工复发其汗,一逆再
逆,必致吐下不止。读本论示例,知同一发热不解,有虚实寒热外内之相悬若此,平辨
一差,夺人长命,世欲以禁方应病机无穷之变,讵可恃乎。

咽喉干燥者,不可发汗。

本论条示医律,立一法即垂一戒,故既示当汗之条,复举发汗之禁,本条即禁汗之
一例也。咽喉干燥,为肺津枯竭之候,误发其汗,必令津液内涸,气失所涵,轻则咽肿
喉痹,重则息贲气高。津枯化热,犹存救逆之方,液竭气散,因成不治之证,医家临病,
可不慎乎。咽喉干燥之证,脉短而数者,津伤化燥;脉细而涩者,血枯亡阴;脉大而实
者,土胜水涸,此下证也。总之皆禁发汗,其致劫津之变则一也。

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

淋家亦犹风家、酒客之称,言其人宿有淋病,缠绵不愈者也。淋家必精血素已虚损,
加湿热两邪,遂成此病。发汗则阴亡而气动,因迫血下行而为便血,此指小便下血也。


伤寒杂病论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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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汗下损人真气,要皆病由体变,阳虚则伤阳,阴虚则伤阴,上虚则上损,下虚则下损。
淋家病本在肾与膀胱,故发汗则伤下焦津液,令液涸气动,迫血下行,此邪乘虚入,各
中其处之义,或同一肾虚精少,湿热合邪之体,而病不属淋家者,则误汗之变,又不必
便血也。淋家倘得表证,解表剂中,必兼养血清热之品,如阿胶、地黄、黄柏、丹皮之
类。若遇宜发汗之重证,仍须发汗,但无使过汗,或用大青龙法,佐石膏以制辛温过散。
素虚者,参入人参、粳米。淋家脉得尺中濡滑而弦者,病在气分。涩弦而细者,病在血
分。亦有寒中病淋,不从热化者,其治又当温升,此病机之变也。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痉。

疮家亦犹风家、淋家之称,其人有疮疡宿疾者是也。疮久不愈,脉热肉败,精血化
脓,荣气枯涸,或疮毒内作而证似伤寒,身痛寒热、或疮未愈而复加外感,亦令寒热身
疼。证有外毒内毒之异,释见脉法。外毒宜清,内毒宜托,皆不可发汗。误汗则荣气内
枯,血虚风动,而成痉病,身体强直者是也(痉病亦有内外因之异,释详《痉病证治篇》)。
凡一切痈疡之证,皆同此例。金疮亦宜禁汗,以伤血之因则一也。疮疡之类甚多,后贤
因病立名,要以平脉辨证为准。假令邪真在表,法仍可汗,但剂中宜佐养荣之品,经所
谓汗之则疮已是也(如疥癣瘾疹之属,多有从汗解者)。凡疮毒病因,皆由血分化浊,脉象当
涩弦而滞,其杂合他邪,病缘体变,必兼象随证不同,当临时消息治之。

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急紧,直视不能眴(音唤,又胡绢切,下
同,一作瞬),不得眠。

衄家亦犹淋家、疮家之称,宿喜鼻中出血者是也。衄家由心火上炎,迫于肺金,致
令肺气上奔,血随气出,经云:阳络伤则血外溢,血外溢则衄血。凡血由外溢,皆可称
衄,故方书有眼衄、耳衄、齿衄、舌衄、乳衄、腘衄、肌衄之名。衄家血循旧道,动易
上溢,非伤寒邪从衄解之候,虽有外感,不可正发其汗。汗出则心气急,肺津焦,津焦
则色弊,遂致额上陷而脉急紧。额上陷者,谓额上脉色内陷(脉指血脉),外无血色,经
云,脉色夭者是也。衄家亡血复汗,则津液亦竭,血枯,津液复竭,故令色弊,而脉为
急紧。脉急紧者,喻势急而象紧,非左右弹手之谓,乃脉道之小络枯缩绌急,而无柔滑
润泽之象,亡血亡津液之脉常如是,但血上行者乃如是,若血下行者,脉势当下坠,又
不尽如是也,血枯于上,则目系失养而筋急,直视不能眴动(眴与瞬同),不眴即目转不
灵之谓。血枯为亡阴,阴气虚,则肝阳上越,而阳跷盛,卫气留于阳,不得入于阴,故
令不得眠也。衄血之因不一,各有寒热虚实之异,心火迫肺,乃言其常,至其病机变化,
不可一例。有血热而气沸者(脉涩弦而数),有气热而血奔者(脉滑而大),有气泄而血失
所统者(脉当浮虚而数,其势下坠),有血枯而气无所依者(脉细弦涩数),尤当辨其上盛下
盛,上虚下虚之因(上虑为衄,当责在肺,宜敛肺气,黄芪、麦冬、五味之属是也;下虚为衄,当
责在肾,宜滋肾水,地黄、丹皮、牡蛎、黄柏、阿胶、牛膝之属是也),以施方治。上盛则脉溢,
下盛则脉覆。上虚当寸弱而坠,下虚当尺浮而孤。亦有胃热移肺,内实为衄之候,脉当
实大便秘(宜用三承气汤进退消息),要以平脉定治为准。经以衄血身热,脉至而搏,或小


伤寒杂病论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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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疾者,皆为不拾,但须兼察形气之损,凡脉病相违,总为难治。大抵一切失血之证(呕
血、吐血、唾血之类),皆以脉得微细虚弱和缓者为顺,洪数实大弦强者为逆。小而疾劲或
按如引葛,如循刀刃者尤逆,胃气内匮,阴竭阳强故也。所以然者,脉为血府,实以气
行,大脱血而脉反盛者,气孤而非气盛,气血不相偶,则阴阳别离,而真藏见矣。百病
脉证,皆有顺逆之理,学者当比类而会通之。

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寒栗而振。

亡血家亦犹衄家、疮家之称,谓其人常有失血之病,或吐,或衄,或下血,凡足以
脱血之证皆是。经曰:夺血者无汗,夺汗者亡血。盖人体温暖之源,下根于动气,内涵
于血脉,故亡血发汗,则亡血中温气,使阳气内外俱虚,当身发寒栗而振动,此体秉阳
虚之变也。若阴虚亡血复汗,当血枯阳越,发热躁烦,甚则阴阳俱竭,身热息高,遂成
不治之候。亡血家,脉当虚濡而芤;阴虚者,脉则细弦;阳越者,脉反孤大;阴阳俱竭
者,脉必细微而涩。亡阴而宗气未离根者,犹可救逆,阴枯而阳散则死矣(宗气离根则息
高,息高者,呼多吸少,其气动形是也)。

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痛,与禹余粮丸。

禹余粮丸方(通行本阙)

禹余粮四两人参三两附子二枚五味子三合茯苓三两干姜二两

上六味,蜜为丸,如梧子大,每服二十丸。

汗家亦犹衄家亡血之称,谓其人常自汗出。所以多汗者,以体秉阴血素盛,身肥而
脂膏浓厚故也(脂膏属脾,其为用在充肌肉。肥人脂膏厚,则卫气行迟,瘦人脂膏薄,则卫气行疾,
脂膏厚令卫气徐行,荣血之流亦缓,常使水气凝留,肌腠湿注,水血并则血汁薄,卫气缓则汗孔疏,血
薄则渗荣力弱,使邪入留连,不易外达,故肥人多湿,且多中风痹。瘦人则肌肉消索,脂膏薄而皮毛易
焦。血少不能荣于肌肉,卫气行疾,加燥邪乘之,辄易生疮毒,而风寒之邪,不能久留,故瘦人多火,
且多病血痹。肥人多湿,必以阳盛之体为强。瘦人多火,当以阴精充者乃寿,此因体异秉之变也)。
此素秉阳虚多湿之体,若重发汗,汗出太多,其伤当在亡阳,不致内损津液,以汗家阴
血虽盛,腠理自疏,汗发其阳,必令心气浮越,荣行乏力,使心火不能下接肾阳,心肾
失交,故致恍惚心乱。恍惚心乱者,神气虚浮,无主之象也。小便已阴疼者,言小便之
后,阴内掣疼,非溺时溲热刺痛之谓,且小便必清长,但溺后觉茎内酸麻,掣然微痛,
乃由阳浮气弱,不能随溲前通,故令气涩不畅,水行气阻,而为疼痛(西学所谓神经性疼痛
是也)。前后二阴,皆有虚痛之证(如清便下重,大便后,魄门掣疼者是也),若妇人则疼在
阴户之内。汗家平时,必脉微而按之缓滑,重发汗,当浮部虚大濡缓,重取滑利而微,
前大后小(形如倒锥),宜禹余粮丸法治之,丸剂所以缓调之也。方以余粮为君,甘寒性
敛(入肝、脾、大肠二经),清浮热以镇纳虚阳,敛脾阴而交通心肾(所以交通心肾者在脾,所


伤寒杂病论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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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通肺肾者在胃,释详脉法奇经),人参、五味敛气生津,附子、干姜温脾固肾,茯苓利水,
且可导心气下行,俾肾阳下温,则心气自降,故不用敛心之品(如枣仁、龙骨、牡蛎之类),
复不参泻热之法(如黄柏、通草之类)。假令非汗家,重发其汗,必致内伤阴血,脉当涩而
细弦,宜偏重养荣之剂,当以人参,阿胶、牡蛎、丹皮、茯苓,枣仁、枸杞、半夏、黄
柏之属治之。

病人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蚘(一作逆)。

此示胃寒吐蚘之候,与厥阴寒热错杂吐蚘之证不同。病人有寒,指内有里寒,里寒
而卫阳不固,常自汗出,必自汗而无身热,此虚汗也。复发其汗,亦赅自病(或自得汗,
或服药得汗,皆同),中寒复汗,令胃阳愈衰,阳衰故胃中冷,胃冷必上逆而呕吐,呕吐不
止,则蚘必吐出,非吐蚘证也。脉当濡弱而微,宜用吴萸、干姜、川椒、半夏之属治之,
温中则吐蚘自止;若仿乌梅丸法,寒热并用,必令胃家愈寒而下利。由此可知,外证多
为共相,惟平脉乃见病源也。

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
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本条共示二义,一节示先汗后下,为表里之定序,曰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
若先发汗,治不为逆者,此指本当汗解之证,即兼见里热,如二阳并病之例,太阳未罢,
不可先下,若舍表攻里,而复下之,必令表邪内陷,因成坏病,此为误治之逆,若先发
其汗,待表解而里尚未和,即转属阳明,复成下证,此由府阳偏盛,病缘体变,非治之
误,故为不逆。序例所谓发表攻里,治有先后者此也。二节示治里通表,为奇恒之变法,
曰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者,此指本当下解之证,如头痛有
热,当与承气之例,即外有身热(与发热不同),乃里热内结,令表气不通,宜攻里而后
表和,若舍里攻表,反发其汗,必令津液越出,汗多热甚(义见《脉法》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条),
因成坏病,此则误治之逆,非病机之自变也。若先下之,待里和或表有余邪未解,即更
小和其外,治不为逆,盖攻里宜缓,救里宜急,此为常法。有治表而里自和者,如二阳
合病下利之例是也;有通府而外始解者,本条所引头痛有热宜下之例是也。师以例随文
见,恐学者玩忽,故更约其法而条记之。

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
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救里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

本条承上更举救里宜急之例,以示表里先后之法。盖泻实,谓之攻里;温中,谓之
救里。攻里宜缓者,恐下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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