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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选妻记(上)-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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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家明,你想什么?家明,你说出来。”
  我:“妈妈,我还是在选。妈妈,我不认命,我不相信世界上会没有合我心意的人。”
  妈妈:“家明,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像你这样,也就不能说了,少年得志。求偶方面,马虎一点也罢,否则,太满了也不好。”
  我:“妈妈。你再让我找一年,妈妈,我答应你,明年今天,我要是再找不到她,你叫我娶谁就娶谁,我皱一皱眉头就不是好汉。”
  妈妈:“你这话又不对了,谁还逼你成亲不成?你喜欢谁就是谁。我很懂年青人的想法。我不过是要你快乐。”
  我:“妈妈,我这一辈子,要快乐是不能的了,做人但求平平安安,也就是了,恐怕也不容易,妈妈,你别替我担心。”
  妈妈:“你说话口气像和尚似的,我焉得不伤心。”
  我:“……”
  叫妈妈这样子,我自觉非常的死无葬身之地。但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要紧,死了还知道什么!四匹白马拉倒西敏寺去下葬,也还就是个死人。活着却不能乱来。
  我想登一个征婚广告,或者是在《明报》头条上,社论的隔壁。
  广告这样写:
  宋家明。男。三十岁。身高五尺一寸,体重一百四十磅,五官堪称端正。毕业于剑桥大学工程系,廿五岁获得博士学位。无不良嗜好,营优差一份,月入数千,并无家累,愿征淑女,先友后婚。
  我觉得很累,在某个星期六下午,我几乎一睡不起,爸爸也没叫我起吃午饭,我就睡到第二天,像吃过安眠药似的。
  起身很是歉意,星期日陪父母说了一天的话。
  星期一上班,女秘书跟我说:“周经理的约见的助手来了,但是他人却不在,我不知道怎么打发人家,那小姐脸色很不乐意。”
  这一下子的确是无礼。中国人办事一向是这样,人事部没有组织,错误百出,于是我传了那位小姐进来。那位小姐姓林,叫林美丽。她进来了,一身白色,平跟鞋,脸上没有化妆,一双眼睛很美,年纪很轻,标准身裁,那套白西装把她衬得非常的“膘”,穿这样的衣赏来求职是太抢服了,但是我马上向她道歉,请她坐,她的脸色缓和下来,我喜欢有点脾气的女孩子,她看上去很聪明,很得体,很骄傲,很美丽。


  她把她的学历、文凭呈上。我细细看了一遍,再看她一遍。我知道老周等着要一个这样的助手。我可以大胆替他作主,反正试用三个月,不会可以另外打算。我把老周那份合同交给她看。
  她看合同的时候,我看她。
  她很漂亮,大学刚刚出来,禁不住一点点的气,现在这些气来得快,也消得快。她的嘴角微微朝下,但是嘴唇很薄,皮肤是微棕色的,头发流在脑后,大热天她给我一种通体生凉的觉,她的手指纤长,戴着几只银戒指,指甲不算长,搽着银底米色指甲油,很整齐,没有剥落。


  她读完了合同,抬起头来。
  我微笑说:“林小姐是念管理科学的?”
  她奇异的看我一眼,仿佛是说:文凭都在,难道还能假冒?
  我问:”林小姐喜欢毕加索吗?”
  她一怔,“是那个画家?”
  我说是。
  她说:“我不懂画。”
  我忍耐着:“林小姐看电影吗?”
  她很纳罕,然而维持着应有的礼貌,“有时候看。”
  我问:“喜欢哪一类的片子?”
  她说:“好看的便看。”
  我问:“维期康帝喜欢吗?”
  她:“啊。”
  我问:“林小姐去过巴黎吗?”
  她说:“去过。”
  “去过哪里?”
  “香谢丽舍。”
  “手艺馆去过吗?”
  “那是什么地方?”她的声音轻了下来。
  我问:“你喝酒吗?”她点点头。
  “喝白兰地加什么?”
  “水。”
  我长叹一声,请她签了合同,明日来上班。她很喜悦,但是对我那番问话莫名其妙高高兴兴的去了。
  林美丽美则美矣,毫无灵魂。是老周的人,让老周用就好。
  刚才如果她答:“我承认毕加索,正如必须承米开兰基罗与达文西,是我喜欢莫地格里安尼与八大山人。”
  如果她答:“我看维斯康带,也看里斯德,也看张彻。”
  如果她答:“我懂一点古典音乐,但因为人人都懂一点,所以改听卜狄伦已久矣。”
  如果她答:“巴黎的手艺馆不如小橘树馆。”
  如果她答:“我不喝酒,但是喝白兰地怎么可以加水加冰,不如喝可口可乐。”
  如果她那样答,如果她那样答,我就会再问:你跳芭蕾舞吗?你喜欢白色吗?你会讲法文吗?你看红楼梦吗?你看跳球赛吗?你拥哪一队?你喜欢下雨?落雪?太阳?一个人骑脚踏车,爱赚多钞票?有很多男朋友?当男人送你玫瑰花,你大笑,微笑?不笑?爱吃什么果?穿什么睡衣?吃哪种牌子巧克力?有否坐过和谐号飞机?戴不戴日本手表?爱家人吗?理想中是活到几岁?怕不怕孩子?信耶稣吗?有没有图章?图章是什么石?可会打毛线?做不做手工?会不会换裤子上的拉练?


  如果她那么答……可是她没有那样答。
  令人生气的是,她的外型那么好,我气了一个上午,把文件稀里花啦,碰碰蓬蓬的乱扔。
  后来她来上班了。
  全公司的男人都趋之若惊。她天天的午饭有人请客。老周虽然是个好丈夫,但是喜欢有个漂亮的助手。因此很得意,我常常想起这位林小姐喝拨兰地是要加水的,心中十分不快。
  据说她十分称职努力,脾气急一点,但成绩斐然,大家都喜欢她。
  她至少有一样好处——她穿衣服穿得好看,一个月的薪水可以买两三件衣服,再要添鞋子皮包就不能了。大概家中是有点来头的。
  有一天她敲门到我的房间来。
  那时候天气已经没那么热了,她一件蓝灰条子衬衫,白裙子,白底平跟鞋,她手中没有任何文件,她的脸微微修饰过,一种咖啡红的胭脂。
  我请她坐。我笑说:“你倒是不穿高跟鞋,林小姐。”
  “高跟鞋早不流行一年了。”她说。
  我问:“就是因为不流行,才不穿的吗?”
  我记得如意永远不穿高跟鞋,流行也好,不流行也好,反正她不穿,就不穿。
  美丽笑,“宋先生最喜欢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
  我自觉失态,说:“对不起。”
  她犹豫了一刻,说:“宋先生,我进来公司快三个月了,大家都很满意我,是你负责招考我的,我觉得应该请你吃一顿饭。”
  我扬起了眼睛。
  她很有自信地看着我,她有很美丽的眼睛与脸型。
  “你是凭自己能力考进来的。”我说:“何必请我吃饭?我请你好了。”我微笑。
  她暗自松了一口气,“不不,宋先生,我请你,应该的,无所谓,谁请谁一样。”
  我微笑。她比凯莎玲高贵大方,比珍妮年轻爽朗。又长得好看,也有工作能力。我们约了中午吃饭。反正整个写字间的人都约过她了,她反过来约我,真是给我面子,我不好拒绝。
  吃饭的时候,她低声说:“喝拨兰地,要净喝,杯子提在手中,缓缓晃动,让手心的暖气蒸发香味,是不是?”
  我倒是一呆,渐渐醒悟过来,心中非常的感动,忽然就想哭。我握住了她的手,就在那间餐厅里,我握住了她的手,真奇怪,我一向不喜欢手拉手这种动作,但是我说:“没关系,把可乐加在不知年的拨兰地里喝都可以,只要你喜欢,只是你喜欢。”


  她垂下了眼睛,条子衬衫雪白的领子映在她的下巴边,她说:“据说你是很挑剔的,挑剔到……不喜欢手短的打字员。”
  她的声音非常的温和。
  如意的声音是这样的。
  我说:“我所以没有女朋友。”
  她抬起了头,她说:“我愿意学,你愿意给我这样的机会?”
  她是这样的坦白大方,一点手段都不耍,我简直说不出话来,我说:“恐怕我不配吧,你别这么说。”
  她又笑,“现在没有维斯康带的电影了,他死了,我们去看卜通吧。”
  我笑,我吻了她的手一下。就是她吧。她是这么美丽,又这么骄傲,又这么愿意明白我,我不会为难她,我不能叫她太吃亏。
  公司里的人说:“宋家明是匹黑马,虽然长得不错,但是不声不响,一天之内,就把林美丽占为己有,太没有意思了。”
  他们都是笑着说的。
  美丽在树叶落下的时候辞了职。她不喜欢跟我在一起上班,天天见面八小时,下了班又再约会,周末再见面,比结婚还惨,没到三个月,大家就累死了。我非常的赞成,她根本不想工作,也不愁我不到工作,她转到一间中学去教书了。


  我把美丽带回家。妈妈说:“太好的女朋友,不会是好妻子。”妈妈因这人不是她挑选的,总有话说,那个秋天,我乘着假期,与美丽到东京去。
  东京是一个……很好玩的地方。与美丽在一起,我很高兴。她很会花钱,但是花的是她自己的钱,买起那种小皮夹子来是一打打买的,窄脚的牛仔裤一买就十多条,T恤、丝巾、帽子,不计其数。
  我们在一起很高兴,最好的就是,美丽从来不问我:“家明,你爱不爱我?”她并不问,不问也可以得到的答案,问来干什么?
  我们到处逛,逛来逛去也不过是市区,后来到京都去了一次,看了皇宫面前的梅花鹿。
  美丽说:“家明,,我就是喜欢你这一身打扮,沉默的,不合潮流的。每个人穿牛仔裤,你偏穿西装,家明,为了什么呢?也许天生是这样,我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我了解你,我欣赏你,我觉得我这一生中,见过最好的男孩子,便是你了,家明。”


  在银座的灯光闪闪下,我与她并肩站着,有时候下雨,咱们是名正言顺的游客,什么地方找雨伞去?也就淋着回家,我不介意,希望她也不介意。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非常瞩目的漂亮。东京有一个歌磨的浮世绘展览,我们去了。她说我是曲高和寡,才怪,我是一个最最庸俗的人。这个世界上的人才清高,他们不给我一个庸俗的机会。我有什么办法?我要是挤破了头,也挤不进他们那风调雨顺,繁华锦绣的世界里去。至今我还不知道我得罪了他们什么地方,什么东西。


  我真不明白。
  在东京有一个礼拜给了我很多的启示。美丽快乐影响了我的心情,我要去的地方,她陪我,她要去的地方,我陪她。
  很高兴。末了我们收拾行李,她有一套紫玫瑰色丝绒的皮夹,大大小小一套行李,很是威风。她恐怕真是有一点来头的,我没有问她,是我的错,因为我一点也不好奇。
  临走的那一日,我到一间帽店去买帽子送给她。店里说明是太子妃订帽子的地方,我买了,送了去。那天美丽刚好穿了一条米白色的裙子、、把我那帽子戴上了,那层网扬了下来,仿佛充满了空间,我怀疑我爱上了她。


  她看上去是这么漂亮,然而我也没有动心,我与她以礼相守,我不是对性没有兴趣。我看花花公子里裸体女人或是男女纠缠在一起的照片,一点不感兴趣。但是有一张广告,却紧紧吸引过我。那是一个年纪不大不小的女人,拉住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她的手伸在他的白毛衣底下。非常的动人心弦,因为两个人都穿着白的缘故?我不明白。性感恐怕就是那么一回事。


  美丽给我美丽的感觉,没有性感,也没有完全投入。
  但是因为她的美丽,一切都是值得原谅的。
  我与她送进出出,走了很久,父母以为我心里敲实了一位小姐,好事近矣,于是渐渐有些话,妈妈总是妈妈,天下的妈妈总是一般的黑,因为她们在年轻的时候曾经为孩子们作过某一个程度的牺牲,自以为是吃过苦的,因此就觉得非常的有权利批评未来的媳妇与女婿。当下妈妈就说:“女孩子长得漂亮,当然要比不漂亮的好,但是也有人一眼看上去很美的,不过不经看,越看越百病业生的样子,这种女孩子是有的。媳妇长得好,孙儿就丑不了,不但要模样儿好,而且是要读书的人家出身的,不然一个个孩子年年留级,谁吃得消?所以嘛——”就没有趣味再听她把这话说完,她长大论的说着废话。


  妈妈仿佛是很急的,我不是不知道。但是她没想到,我一定比她更心急。这事关系我终身,老婆又不能换,天下还有比换东西更累的事?换一堂家我已经得请假三天,我又没有打算换老婆。我不知道美丽算不算经看,这是十年后才可以发觉的事,但她那些女孩子原应有的缺点,却是可以看出出来的,比如说胸脯忽大忽小,看她用的胸罩尺码而定,等等。她又没答应要与我过一辈子,我何必必急要改变地?


  不过总括来说,她是长得不错的一个女孩子。女孩子脸蛋美,占很多便宜,解释了一切——“啊,我没空把文件弄好,因为我长得美。”这种理由虽然荒谬,也一样合情合理,容易接受。
  美丽来过我们家两次。第一次还好,第二次出了点毛病.
  妈妈跟她说:“你与咱们家这书呆子在一起,不觉得闷?”可是美丽却一个劲儿挤到我身边来。看着我说:“书呆子?啊,叫你呆子啊!”
  这个动作把老妈完全给惹火了。
  美丽走了以后,老妈就说:“叫不得?我叫自己儿子也叫不得?不要说是呆子卿,我在叫他小鬼城隍也使得!那轻狂相!”
  爸爸轻轻跟我说:“你看看你妈那醋劲!”
  我微笑,我倒觉得美丽刚才那举止非常的亲匿动人。
  后来遇见了她,她就说:“呆子?呆瓜。小呆瓜。”
  我笑说:“你干脆叫我小香瓜吧,要肉麻,就肉麻到底。”
  “香瓜就香瓜。”她说:“那小字可以省掉,咱们都不小啦。”她也笑。
  于是她香瓜长香瓜短的叫我。
  过了多年,我仍然舍记得,曾经有一个女孩子,为了叫我“香瓜”,而捱过我母亲的骂,我是激动的。
  美丽不久发觉她在我心目中并没有超级明星的地位,她身边像我这种男朋友起码有一打两打,她现在超过甘岁,是结婚的年龄,于是很友善礼貌客气的与我疏远。看,我喜欢跟比较有条件的女性来往,她们永远可以找到替身,不会死缠住一个人不放,我是安全的。


  美俪这个举止做得很漂亮,直至她几乎要跟人订婚了,在有些公众场所见到我,她还是会叫我一声“香瓜”。她的手插在别人手臂弯中,却向我笑着,当然没有白笑,这一笑把她在那男人心目中地位又提高了几分。美丽在某方面是很聪明的,虽然我肯定她是那种到了巴黎只逛时装店的女人。


  妈妈觉得这简直是“煮熟的鸭子飞掉了”,故此没有面子再见她的亲戚朋友,恼我恼得不得了,把“轻狂相”这些评语搁在脑后,使劲的埋怨我,“你呀,家明,有毛病,当心千拣万拣,拣个烂灯盏。”
  我笑道:“我可不是有毛病,在写字楼横看竖看,只觉得老王漂亮,罢罢果,明天约他出来打弹子去。”
  妈妈啐道:“见你的大头鬼去!可越发上来了。”
  爸爸轻说“。“你看她,她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这几个字写尽了一切妈妈们,特别是好的妈妈们。
  我的上司欧阳还觉得不好意思,他说:“家明,你追求女孩子,要努力嘛!这个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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