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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西方哲学史 罗素-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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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是爱憎鲜明的,因为隐蔽起来自己的感情——也就是关怀真理远不如关怀别人的想法 
 
如何——乃是懦夫的一部分。……他尽情地议论,因为他鄙夷一切,并且他总是说真话 

 
的,除非是当他在对庸俗的人说讽刺话的时候。……而且他也不能随便赞美,因为比其 
 
他来,没有什么是显得重大的。……他也不是一个说长道短的人,因为既然他不想受人 
 
赞扬也不想指责别人,所以他就既不谈论他自己也不谈论别人。……他是一个宁愿要美 
 
好但无利可图的东西,而不愿要有利可图又能实用的东西的人。……此外,应该认为徐 
 
行缓步对于一个恢宏大度的人是相称的,还有语调深沉以及谈吐平稳。……恢宏大度的 
 
人便是这样;不及于此的人就不免卑躬过度,而有过于此的人则不免浮华不实(1123b… 

 
1125a)。这样一个虚伪的人会象个什么样子,想起来真是让人发抖。 
 
    无论你对恢宏大度的人作何想法,但有一件事是明白的:这种人在一个社会里不可 
 
能有很多。我的意思并不仅仅是在一般的意义上说,因为德行很困难,所以就不大容易 
 
有很多有德的人;我的意思是说,恢宏大度的人的德行大部分要靠他之享有特殊的社会 
 
地位。亚里士多德把伦理学看成是政治学的一个分支,所以他在赞美了骄傲之后,我们 
 
就发见他认为君主制是最好的政府形式,而贵族制次之;这是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君主 

 
们和贵族们是可以“恢宏大度”的,但是平凡的公民们若也要试图照着这种样子生活起 
 
来,那就不免滑稽可笑了。 
 
    这就引起了一个半伦理、半政治的问题。一个社会由于它的根本结构而把最好的东 
 
西只限之于少数人,并且要求大多数人只满足于次等的东西,我们能不能认为这个社会 
 
在道德上是令人满意的呢?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回答是肯定的,尼采也同意他们的看 
 
法。斯多葛派、基督教徒和民主主义者的回答都是否定的。但是他们答复否定时的方式 
 
却有很大的不同。斯多葛派和早期基督徒认为最大的美好就是德行,而外界的境遇是不 

 
能够妨碍一个人有德的;所以也就不需要去寻求一种正义的制度,因为社会的不正义仅 
 
只能影响到不重要的事情。反之,民主主义者即通常都主张,至少就有关政治的范围而 
 
论,最重要的东西乃是权力和财产;所以一个社会体系如果在这些方面是不正义的,那 
 
便是他所不能接受的了。 
 
    斯多葛-基督教的观点要求一种与亚里士多德大不相同的道德观念,因为他们必须 
 
主张德行对于奴隶和奴隶主乃是同样可能的。基督教伦理学不赞成骄傲,亚里士多德则 
 
认为骄傲是一种德行;基督教赞美谦卑,亚里士多德则认为谦卑是一种罪恶。柏拉图和 

 
亚里士多德都把理智的德行估价得高于一切,但是基督教却把它完全勾消了,为的是使 
 
穷人和卑贱的人也能象任何别的人一样地有德。教皇格雷高里第一严厉地谴责过一位主 
 
教,因为这位主教教人念文法。 
 
    最高的德只能是少数人的,亚里士多德的这种观点在逻辑上是和他把伦理学附属于 
 
政治学的观点相联系着的。如果目的是在于好的社会而非好的个人,那末好的社会可以 
 
是一个有着隶属关系的社会。在管弦乐里第一小提琴要比双簧管更重要得多,虽说两者 
 
对于全体的优美都是必需的。给予每一个人以对于作为一个孤立的个人来说是最好的东 

 
西,——根据这条原则是不可能组织成一支管弦乐队的。同样情形也适用于近代的大国 
 
政府,不管它是多么的民主。近代民主国家与古代民主国家不同,它把大权交给了某些 
 
特选的个人,例如总统或者首相,并且必然要期待着他们具有种种不能期待于平凡的公 
 
民的优点。当人们不是以宗教的或政治争论的词句来思想的时候,人们大都会认为一个 
 
好总统要比一个好瓦匠更受人尊敬。在民主国家里,一个总统并不被人期待成为完全象 
 
亚里士多德的恢宏大度的人的那种样子,然而人们却仍然期待他能与一般的公民有所不 

 
同,并且能具有某些与他的职位相关的优点。这些特殊的优点也许并不被人认为是“伦 
 
理的”,但那乃是因为我们使用这个字的意义要比亚里士多德使用这个字的意义来得更 
 
狭隘得多。 
 
    基督教教条的结果,使得道德与别的优点之间的区别变得要比希腊的时代更为尖锐 
 
得多。一个人能成为大诗人或大作曲家或大画家,这是一个优点,但却不是 
 
道德的优点;我们并不认为他具有了这种才干就是更有德的,或者是更容易进入 
 
天堂的。道德的优点仅仅涉及于意志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各种 
 
可能的行为途径中能做出正当的选择来。①人们不会因为我不知道怎样写歌 

 
剧,而责备我不曾写出歌剧来。正统的观点是:只要有两种可能的行为途径时,良心就 
 
会告诉我说哪一条是正当的,而选择另一条便是罪恶。德行主要的是在于避免罪恶,而 
 
不在于任何积极的东西。我们没有理由要期待一个受过教育的人比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 
 
人,或者一个聪明人比一个愚蠢的人,在道德上更为优越。于是许多 
 
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优点,就以这种方式而被排斥在伦理学的领域之外了。在近代的用 
 
法上,“不道德的”这个形容词要比“不可愿望的”这个形容词的范围更狭隘得多。意 
 

志薄弱是不可愿望的,但并非是不道德的。 
 
    然而,也有许多近代哲学家不曾接受这种伦理观点。他们认为应该首先给善下定义, 
 
然后再说我们的行为应该怎样才能实现善。这种观点更有似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因为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就是善。的确,最高的善是只为哲学家才敞开大门的,但是对亚里 
 
士多德来说,这一点却并不能成为对于这种理论的反驳。 
 
    伦理学的学说,按照它们之把德行视为是一种目的抑或是一种手段,可以分为两类。 
 
亚里士多德大体上采取的观点是,德行乃是达到一种目的(即幸福)的手段。“目的既 

 
是我们所愿望的,手段既是我们所考虑并选择的,所以凡与手段有关的行为就必须是既 
 
与选择相符的而又是志愿的。德行的实践是与手段相联系着的”(1113b)。但是德行还 
 
有另一种意义,在那种意义上它是包括在行为的目的之内的:“人类的善,是灵魂在一 
 
个完美的生活里依照德行而活动〃(1098a)。我以为亚里士多德会说,理智的德行是目 
 
的而实践的德行则仅仅是手段。基督教的道德学家认为,虽然道德行为的后果一般都是 
 
好的,但却比不上道德行为的本身那样地好;道德行为之为人重视乃是因为它们本身的 

 
缘故,而不是因为它们的效果。另一方面,凡是把快乐认为是善的人,则都把德行仅仅 
 
看做是手段。除非把善就定义为德行,此外任何别的定义都会有同样的结果,即,德行 
 
只是达到德行本身之外的善的手段。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已经说过,亚里士多德大体上, 
 
虽然并不完全,同意有些人所认为的伦理学的第一要义就是要给善下定义,而德行则被 
 
定义为是趋向于产生出善来的行为。伦理学对政治学的关系还提出了另一个相当重要的 
 
伦理问题。假定正当的行为所应该追求的善就是整个集体的、或者最后是全人类的好处; 

 
那么这种社会的好处是否就是个人所享受的好处的总合呢,还是它根本上乃是某种属于 
 
全体而并不属于部分的东西呢?我们可以用人体做类比来说明这个问题。快乐大部分是 
 
和身体的各个部分相结合在一片的,但是我们把它们认为是属于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的; 
 
我们可以享受一种愉快的气味,但是我们知道单单有鼻子是不能享受到它的。有些人主 
 
张在一个组织严密的集体里,也有许多优越性与此类似乃是属于全体的而不是属于任何 
 
部分的。如果他们是形而上学家,他们就可以象黑格尔一样地主张凡是好的性质都是宇 

 
宙整体的属性;但是他们一般地总会补充说,把善归之于一个国家要比归之于一个个人 
 
更少错误些。这种观点可以逻辑地叙述如下。我们可以用各种各样的谓语来形容一个国 
 
家,而这些谓语却是不能用来形容它的个别成员的,——例如它是人口众多的、疆域广 
 
阔的、强大有力的等等。我们这里所考查的这种观点就把伦理的谓语也放在这一类里面, 
 
这种观点是说伦理的谓语仅只是加以引申之后才能属于个人。一个人可以属于一个人口 
 
众多的国家或者属于一个美好的国家;但是据他们说这个人却不就是美好的,正犹如他 

 
不是人口众多的一样。这种观点曾广泛地为德国的哲学家们所持有,但这并不是亚里士 
 
多德的观点,除了他的正义的概念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是例外。 
 
    《伦理学》一书有相当一部分是专门讨论友谊的,包括了有关感情的一切关系在内。 
 
完美的友谊只可能存在于善人之间,而且我们不可能和很多的人作朋友。我们不应该和 
 
一个比自己地位高的人作朋友,除非他有更高的德行可以配得上我们对他所表示的尊敬。 
 
我们已经看到在不平等的关系之中,例如夫妻或父子的关系之中,在上者应当受到更多 
 

的爱。所以不可能与神做朋友,因为他不能爱我们。亚里士多德又讨论一个人究竟能不 
 
能和自己做朋友,并且断言唯有自己是一个善人时,这才有可能;他肯定说罪恶的人时 
 
时都在恨着自己。善良的人应该爱自己,但是应该高贵地爱自己(1169a)。在不幸的时 
 
候,朋友们是一种安慰;但是我们不应该由于寻求他们的同情而使得他们烦恼,就象女 
 
人或者女人气的男人所做的那样(1171b)。并不仅仅是在不幸之中才需要朋友,因为幸 
 
福的人也需要朋友来共享自己的幸福。“没有人愿意在只有他独自一人的条件之下而选 

 
择全世界的,因为人是政治的动物,是天性就要和别人生活在一片的一种动物”(1169 
 
b)。他说的所有关于友谊的话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没有一个字是超出常识之上的。 
 
    亚里士多德在讨论快。乐。的时候也表现了他的通情达理,而柏拉图却多少是以苦行 
 
的眼光来看待快乐的。快乐,按亚里士多德的用法,与幸福不同,虽说没有快乐就不能 
 
有幸福。他说关于快乐的观点有三种:(1)快乐从来都是不好的;(2)有些快乐是好 
 
的,但大多数的快乐则是不好的;(3)快乐是好的但并不是最好的。他反驳第一种观点 

 
所根据的理由是:痛苦当然是不好的,因此快乐就必定是好的。他很正确地谈到,说一 
 
个人挨打时也可以幸福的这种说法乃是无稽之谈:某种程度上的外界的幸运对于幸福乃 
 
是必要的。他也抛弃了认为一切快乐都是身体上的快乐的那种观点;万物都有某种神圣 
 
的成份,因此都有可能享受更高等的快乐。善人若不是遭遇不幸,总会是快乐的;而神 
 
则永远享受着一种单一而单纯的快乐(1152…1154)。 
 
    这部书的后一部分还有另一段讨论快乐的地方,它与以上所说的并不完全一致。在 
 
这里他论证说也有不好的快乐,然而那对于善良的人却并不是快乐(1173b),也许各种 

 
快乐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同上);快乐是好是坏要视其是与好的还是与坏的活动联系在 
 
一片而定(1175b)。有些东西应该看得比快乐更重,没有一个人是会满足于以一个小孩 
 
子的理智而度过一生的,哪怕这种做法是快乐的。每种动物都有其自己的快乐,而人自 
 
己的快乐则是与理性联系在一片的。 
 
    这就引到了这部书中唯一不仅是常识感而已的学说。幸福在于有德的活动,完美的 
 
幸福在于最好的活动,而最好的活动则是静观的。静观要比战争,或政治,或任何其他 
 
的实际功业都更可贵,因为它使人可以悠闲,而悠闲对于幸福乃是最本质的东西。实践 

 
的德行仅能带来次等的幸福;而最高的幸福则存在于理性的运用里,因为理性(有甚于 
 
任何别的东西)就是人。人不能够完全是静观的,但就其是静观的而言,他是分享着神 
 
圣的生活的。“超乎一切其他福祉之上的神的活动必然是静观的”。在一切人之中,哲 
 
学家的活动是最有似于神的,所以是最幸福的、最美好的:运用自己的理性并培养自己 
 
的理性的人,似乎是心灵既处于最美好的状态,而且也最与神相亲近。因为如果神是象 
 
人们所想的那样,对于人事有着任何关怀的话;那末他们之应该喜欢最美好的东西、最 

 
与他们相似的东西(即理性),以及他们之应该酬劳那些爱这种东西并尊敬这种东西的 
 
人,(因为那些人关怀着他们所亲爱的事物,而且做得既正当而又高贵,)——这些就 
 
都是理所当然的了。而这一切属性首先就属于哲学家,这一点也是明显不过的。因此哲 
 
学家就是最与神亲近的人。而凡是哲学家的人,大抵也就是最幸福的人了;从而哲学家 
 
就这样地要比任何别人都更为幸福(1179a)。 
 
    这段话实际上是《伦理学》一书的结论;随后的几段所谈到的则是向政治学的过渡。 
 
    现在就让我们试着来决定,我们对于《伦理学》这部书的优缺点应该做何想法。与 

 
希腊哲学家们所探讨过的其他题目不同,伦理学至今还不曾做出过任何确切的、在确实 
 
有所发现的意义上的进步;在伦理学里面并没有任何东西在科学的意义上是已。知。的。。 
 
因此,我们就没有理由说何以一片古代的伦理学论文在任何一方面要低于一片近代的论 
 
文。当亚里士多德谈到天文学的时候,我们可以确切地说他是错了。但是当他谈到伦理 
 
学的时候,我们就不能以同样的意义来说他是错了或者对了。大致说来,我们可以用三 
 
个问题来追问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或者任何其他哲学家的伦理学:(1)它是不是有着 

 
内在的自相一致?(2)它与作者其他的观点是不是相一致?(3)它对于伦理问题所作 
 
的答案是不是与我们自身的伦理情操相符合?对于第一个问题或第二个问题中的任何一 
 
个问题的答案如果是否定的,那末我们所追问的这位哲学家便是犯了某种理智方面的错 
 
误。但是如果对于第三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却没有权利说他是错了;我们只能 
 
有权利说我们不喜欢他。 
 
    让我们就根据《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所提出的伦理理论,来依次地考察这三个 
 
问题。 
 
    (1)除了某些不大重要的方面而外,这本书大体上是自相一致的。善就是幸福而幸 

 
福就在于成功的活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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