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穆勒)-第4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事情,在他们的习惯和要求上,不会留下永久的印记,他们很快就会恢复到过去的状况。如果对工人发生作用的一时的原因要产生长久的利益,就必须足以使他们的生活状况发生巨大的变化——一种将在许多年都能感觉到的变化,虽然这种变化可能会在一代人的时间内,对于人口的增加给以某种刺激。的确,当生活的改善具有这样显著的特性,并且在已经习惯于过去改善了的舒适生活的一代人长大的时候,这新的一代在人口方面的习惯是在一种较高的最低限度的基础上形成的,故其生活状况的改善是永续的。关于这一点,最明显的例子是大革命以后的法国。当时,法国的大多数人,顷刻之间,由悲惨的生活提升到独立和比较舒适的生活;而其直接的结果是,虽然有战争的破坏,人口仍以空前的速度增长,其原因,部分是由于已经改善的生活条件使许多孩子生长成人(这些孩子,如果生活状况没有改善,早已夭折),部分是由于出生人数增加。但是,此后一代人是在生活习惯大有变化的情况下成长的。当时法国虽然处于空前繁荣的状态,但其每年的出生人数几乎没有变动,人口的增加是极端缓慢的。
第三节 除少数情况以外,高工资是以限制人口为前提的
因此,工资取决于劳动人口的数量与用以购买劳动的资本及其他资本(简称资本)的比例。如果某时某地的工资高于他时他地的工资,如果雇佣劳动阶级的生计和生活比较富裕,那么其原因不外乎是资本对于人口的比例较大。对劳动阶级来说,重要的不是积累或生产的绝对量,甚至不是在工人中分配的资金数量,而是这些资金与参加分配的人数之比。要改善这一阶级的状况,除变更这一比例,使之对他们有利以外,别无他法。因此,每一项为工人谋利益的计划,如果不以此为基础,则从长远的目的来说,都是骗人的。
在象北美洲和澳洲殖民地那样的一些国家里,既有文明生活的知识技术和高度有效的积蓄欲,又有无限广阔的未占有地,不论人口如何增加,资本总能跟着增加,不能得到足够的劳动力,反而成为资本增加迟缓的主要原因。因此,不论是谁,只要能够成长,总能找到工作,决不会使劳动市场供给过剩。在这些国家里,每个工人家庭都有丰富的生活必需品,而且也有许多便利品和若干奢侈品。除非因为个人的不检点,或实际缺乏劳动的能力,否则,他们是不会贫困的,是无须依赖别人的。即使在那些古老的国家里,由于某个部门的资本激增(不是一般的激增),有时也会使该部门的工人得到与此同样的利益(虽然程度低些)。自瓦特和阿克赖特的发明以来,英国的棉纺织工业大为发展,在需要人口增加1倍的时期内,其所使用的资本大约增加了3倍。因此,在当时的地理环境和人们的习惯或意愿所许可的范围内,从其他部门吸收了几乎所有的工人.不但如此,由于这种工业的发展,产生了对于儿童劳动的需要,使他们也变成了工人。所以,与其限制人口,不如增加人口反而有直接的金钱利益。尽管如此,在那些大的制造业中心,工资一般都很高,一个家庭的总收入,按若干年平均计算,数额可观。由于工资在今后长时期内尚无减少的倾向,所以影响所及,使附近各地农业劳动工资的一般水平也在提高。
但是,人口能够泰然地以最大速度增加的那种情况,对一个国家或一种行业来说,是很少见的,而且是暂时的。只有很少的国家才具备其所必需的全部条件。或因产业技术落后和停滞而使资本的增加缓慢,或因实际的积蓄欲不高而使资本的增加很快就达到极限,或者这两种因素充分具备,但因缺乏象已耕地那样好的未耕地而使资本的增加受到阻碍。即使资本和人口在一个时期内同时增加1倍,但是,如果这种资本和人口全部要在同一土地上寻求出路,那么,除非在农业上有空前的、连续不断的发明创造,否则也不能继续使生产增加1倍。因此,工资如不下跌,利润必将减少;利润一旦减少,资本的增加就慢下来。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工资即使不下跌,粮食的价格(后面将有详细的说明)也必然会上涨。这同工资下跌是一样的。
因此,除了我刚才说的极其特殊的情况之外(其中具有实际重要性的,只有新殖民地或与新殖民地情况相类似的国家),人口以最大的速度增长而不致使工资下跌,这是不可能的。或者,工资的下跌,在没有达到阻止人口增长(通过物质的或精神的作用)的程度时就停止,这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在那些古老的国家里,人口都不是以几乎最大的速度增长,而大多是以极低的速度增长,某些国家的人口则完全不增加。这样的事实,只能从两方面来解释。一是自然所许可的最大出生率没有实现(这在某些情况下是会出现的),二是这种出生率虽已实现,但所出生的很大一部分都已死亡。人口增长迟缓,或是由于死亡,或是由于谨慎精明,或是由于马尔萨斯先生所说的“积极的抑制”或“预防性的抑制”。在所有古老的社会里,上述各种原因中,必然有一种是存在的,而且事实上也是存在的,并且是强有力地存在着。人口的增长,如果不是因为个人或国家的谨慎精明而受阻,那就是因为饥饿或疾病而受阻。
以上所说的种种阻碍,在世界各国,究竟哪一种发生了作用?马尔萨斯先生为弄清这个问题曾经煞费苦心。他在《人口论》一书中所收集的关于这一问题的实例,即使在今天读来,也颇有收获。现在的亚洲各地和以前的欧洲大部分国家(那里的劳动阶级没有陷入人身的隶属关系),除死亡之外,别无阻止人口增加的方法。死亡不一定是贫困的结果,而大多是由下面三种原因造成的,一是对于孩子的抚养缺乏经验和粗心大意,二是成人有不法或其他不健康的习惯,三是几乎周期地发生毁灭性的传染病。上述各种造成孩子过早死亡的因素,在欧洲各地已大为减少,但并没有绝迹。直至最近,英国的几乎任何一个大城市,如果人口不从乡村地区不断流入,则其人口数量是无法维持的。利物浦目前还是如此。即使在伦敦,同比它穷得多的乡村地区相比,其死亡率更高,平均寿命更短。在爱尔兰,如果马铃薯的产量略有减少,总是要发生流行性热病和由于营养不良引起体质衰弱而死亡相继。但是,尽管如此,现在还不能说,欧洲的任何地方,人口缩减主要是由疾病引起的,更不能说是由饥饿引起的,不论在直接的形态上,还是在间接的形态上,都是如此。限制人口增长的主要原因(按照马尔萨斯先生的说法),是预防性的抑制,而不是积极的抑制。但我认为,全部或大部分由雇佣劳动者组成、不能指望改变自己命运的劳动阶级,很少会谨慎明智地独自采取这种预防性的措施。例如,在英格兰,说大部分农业劳动者会对人口实行什么谨慎明智的限制,那是不可思议的。他们一般都尽可能地早婚,而且尽可能地多生孩子,犹如当初移居美国的移民一样。他们在现行的济贫法颁布前的30年间,就已受到一种最直接的、不顾后果的奖励,即一个人在失业的时候,不但随时能以简单的条件得到生活上的帮助,而且即使在就业的时候,每周也可从教区领到与他们的孩子数量成比例的津贴(这是极普遍的);至于家庭人口较多的已婚者,则按照一种权宜之计,可以比未婚者优先受雇;这种奖励人口的办法,现在还在实行。农业劳动者在这种奖励之下,养成了漫不经心的习惯。这种习惯,对于没有教养的人是颇为适宜的,所以,不问其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即使在这些原因消失之后,在一般情况下,还会长期地存在下去。在社会上,甚至在那单纯的表面运动不能到达的深处,有许多新的因素在起作用,因此,某种主张,可能今天是正确的,但是几年以后就必须大加修正。所以,对于某个阶级或某个集团中人们的精神状态或实际感情作出一成不变的判断,那是危险的。不过,如果人口的增长速度只是由农业劳动者决定的,那么,只要出生数不因死亡数而减少,英格兰南部各郡的人口增长速度,就会同美洲一样快。但是,在由中产阶级和熟练工人构成的绝大部分人口中,存在着限制人口的因素。这部分人在英国,几乎与普通工人的人数相等,在这部分人中间,谨慎明智的动机确实起着极大的作用。
第四节 人口的限制在某些情况下是由法律规定的
除了每天的工资以外没有财产、也没有得到财产希望的劳动阶级,他们之所以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我认为其原因到现在为止始终有两个,一是现行法律的限制二是某种习惯无意地使他们的行动在不知不觉中受到影响,或诱导他们不结婚。那么,欧洲有哪些国家是从法律上直接禁止轻率的结婚呢?人们一般是不知道的;在英国驻欧洲各地的公使和领事寄给当初的济贫法委员会的通讯中,含有大量有关这一问题的资料。西尼尔先生在为这些通讯写的序言中说,在那些承认法律上有权请求救济的国家里,“现在实际上得到救济的那部分人,他们的结婚似乎到处都是被禁止的。被认为不具有独立赡养能力的人,很少被允许结婚。例如,有人告诉我们,在挪威,“未经牧师证明已有固定的住处,并完全有希望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任何人都是不能结婚的。”
“在梅克伦堡,‘因为满22岁之后须服兵役6年,因而结婚推迟。而且,结婚的人须有自己的住房,否则,牧师是不许他们结婚的。男子通常在25-30岁之间结婚,女子也早不了几年,因为结婚双方都首先要有养活自己所必需的工薪收入。’
“在萨克森,‘应服兵役的男子,21岁以前不许结婚。在德累斯顿,有职业者(这也许是指手工业工人而言)在出师以前,不许结婚’。
“在符腾堡,‘男子因有服兵役的义务,非经特别许可(或买得许可),25岁以前不许结婚。即使到了25岁,仍须获得许可之后才可结婚,耍获得这种许可,先得证明他和他的妻子的最低收入可以维持一个家庭或养活他们自己。这里所谓最低收入,在大城市为800-1660福罗林(合66镑13先令4便士-84镑3先令4便士),在小城市为400-500福罗林,在乡村为200福罗林(合16镑13先令4便士)’”。
驻慕尼黑的公使说:“该国贫民所以这样少,最主要的原因是,非经证明男女双方已具有适当的生存手段,法律禁止他们结婚,而且,这一法规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是被严格遵守的。正因为如此,它对巴伐利亚的人口增长缓慢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巴伐利亚的人口,就其对土地的比例来说,是很少的,但其最好的效果,是使人们避免极端贫困及由此产生的悲惨生活。”
在吕贝克,“贫民结婚被延迟的原因有二:第一,男子如果要结婚,必须先证明自己有正式的服务机关和工作岗位,并能养活妻子;第二,必须成为一个市民,而且要有市民军制服(这总共需要4镑左右的费用)。”在法兰克福,“政府对于结婚年龄虽无规定,但必须证明能够谋生,才允许结婚”。
以上各种说法,其中某些讲到服兵役的义务,这在对于结婚并无直接法律限制的某些国家,成为法律对结婚的一种间接障碍。例如,在普鲁士,对于每一个身体强壮的男子,在其最容易轻率结婚的年龄,强迫他在军队中服务若干年。这种制度,就其对人口的影响而言,恐怕与德国一些小州的法律限制不相上下。
凯先生说:“瑞士人民根据自己的经验深深懂得,推迟子女的结婚时间,对其子女是大有好处的。因此,在最民主的四、五个州,其由普选产生的州议会(请注意是选举产生的),制定了一种法律,规定所有的年轻人,如果未向其所在地区的官吏证明其有供养家庭的能力而擅自结婚,都要处以巨额的罚金。在卢塞恩、阿尔戈维、下沃尔登,我相信还有圣加尔、施魏兹和乌里,这种法律已经实行多年”。
第五节 人口的限制在其他情况下是特殊习惯的结果
有些地方,没有限制结婚的一般法律,但是往往有与此相等的习惯存在。当中世纪的基尔特即行会盛行时,基尔特的法规或规章,对于由限制行业竞争所得的利益极为注意,它十分有效地控制职工结婚,使职工经过徒弟和满师职工这两个阶段而达到师傅的地位时才结婚。在挪威,那里的劳动主要是农业劳动,法律禁止雇用农业雇工(farm-servant)的时间不满1年。英格兰过去的一般惯例也是如此。但实行济贫法以后,就废止了这种惯例,因为农场主如果暂时不需要雇工劳动,就可随时解雇,而由教区给予救济。在挪威,因为存在这种惯例,并由法律强制执行,所以人数有限的农业劳动阶级,全都缔结为期至少1年的契约。这种契约,如果双方同意,就自然地成为长期契约。因此,现在是否有空缺,或是否将有空缺,了如指掌。只要没有空缺,青年们就知道不可能找到职业,也就不会结婚。在坎伯兰和威斯特摩兰,这种惯例至今仍然存在,不过期限不是1年,而是半年。故可推想,似乎也产生了与挪威同样的结果。雇工们“住在他们主人的家里,几乎就不离开了,除非自己的亲戚或乡邻去世,由他们继承小农场的所有权或租地权。所谓过剩的劳动,在当地并不存在”。我已在另一章 里说过,在上一世纪,英格兰控制人口的原因,是很难找到一个独立的住处。除此以外,还可举出其他限制人口的惯例。按照西斯蒙第的说法,虽然谁都知道,在意大利的某些地方,上层社会中有一种习惯,即一个人如有个儿子,只有一个儿子可以结婚;其实,这种习惯也在贫民中间流行。但是,在散工中间,似乎不存在这种家庭安排。这种安排是小地主和分益佃农所采用的一种防止土地过度分散的方法。
在英格兰,一般说来,现在已不再存在这样间接限制人口的习惯。但是也有例外,例如在某些教区,其土地为一个或少数地主所占有,有时为了防止工人居民增加,仍然禁止建筑小屋,或将已有的小屋拆毁;目的是限制人口,不使它成为当地的负担。这对于一般人口没有任何影响,这些教区所需的劳动,由住在别处的工人承担。这些教区的周围地方,经常因为这种做法而叫苦不迭,因为那些地方不能以同样的手段进行自卫。这是因为,任何没有参加这种[自卫]组合的人,如果他有1英亩土地,对他就极为有利,他可以在这块土地上盖满小屋,从而击败对手。面对那种叫苦,国会在几年前通过了一项法案。根据这项法案,济贫税不向教区征收,而改由全国负担。这项法案的通过,对其他各个方面都很有益,然而都排除了一种对于限制人口起过作用的旧习惯。虽然这种旧习惯,因其作用范围有限,已经变得无关紧要了。
第六节 适度的人口限制是劳动阶级的唯一保障
因此,对于普通的农业劳动者,几乎可以说不存在所谓人口限制。如果城镇的数量增加,城镇所使用的资本增加,资本所雇用的工场工人迅速增加,而工人的平均工资保持原来的水平,并且不把农村每年增加的人口中的很大一部分吸收进来,那么,按照现在人们的习惯,他们的生活一定会象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