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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西方哲学的故事-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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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谓的世界其实就是指我们人所在的世界,在斯宾诺莎眼中,这个世界其实并没有真正的实在性,它只不过是神的一个形式而已,因此这个世界的一切行事自然也必须遵循神行事的规则,这个规则,如上所言,就是自然规律。
世界的万物呢?当然也是如此。就像上面斯宾诺莎自己所358 
言:“说万物遵循自然律而发生和说万物被上帝的天命所规定是一件事情。”
人呢,当然是处于这个世界上的,是万物之一,他们的一切行事当然也必须遵循这个规律,即自然律。
这就导出了斯宾诺莎一个关于人的十分重要的观念:即人的所谓自由意志是并不存在的。因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由上帝的意志早就决定了的,是按照自然律而行事的。也就是说,无论我们做任何事情,或不做,或怎么做,都是上帝早就决定了的,是沿着一条预定的轨道而前进的。
听了这个观念,八成会有人说:“瞎扯!谁说我没有自由意志?我现在有一个自由意志:我本来想买你这本书,现在我不买啦!' ’说罢,您还可以拂袖而去。再反问我:“这是不是我的自由意志呢?〃 
这话听起来十分有力。但我,实际上是斯宾诺莎,同样会有一个让您大吃一惊的理由让您这个有力化做无力哩!下面我假定您是某个认为有自由意志的读者,我试着同您来辩论辩论。
您之所以认为您是自由的,有自由意志,是因为您只意识到了您的意愿和希望,却没有认识到是什么原因引导您去产生这些意愿和希望。
这话的意思明白吧?也就是当您在用行动实现您的意愿与希望,也就是说表达您的自由意志时,却没有想到是什么使您产生这些意愿与希望,使您如此地表达您的自由意志。
具体地说:您没有想到,令您产生您的“自由意志”的正是上帝!正是他令您有如此意愿与希望,并如此行事的!
这就是您的自由意志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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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做过一个比喻,他把那些自认为有自由意志的人比做一块在空中飞行的石头,以为可以决定自己运行的轨道和落下的地点。
到这里,我想大家应当知道人有没有自由意志了。当然我们可以不相信斯宾诺莎这个观点,他的这个观点无疑也是可以反驳的― 就像任何哲学家的任何观点一样,但我们至少应当理解斯宾诺莎为什么认为人没有自由意志,理解他这样说的理由,并且认识到这个理由是可以成立的,是能自圆其说的。
与斯宾诺莎的认为人无自由意志
相联系而致的另一个观念是他认为我们人所称的善与恶同自由意志实质上是一回事,都是一种幻象。
这是我们可以相当容易地从上面的那段话中推论出来的。因为人既然没有自由意志,也就是说,他所做的任何事情其实都是上帝早安排好了的,人就像那块空中飞行的石头一样,以一个什么样的轨道,在什么地方落下,全是身不由己。
这样我们可以得出一个什么样的结论就可想而知了:既然人做的什么事都是上帝早决定了的,那么也就是说,人做的任何恶事其实都不是他自己想做的,而是上帝决定要他做的,甚至可以说,是上帝假他之手而做的!
这样,尼禄之罪不能说是他恶,因为这是上帝决定他做的。上面这样的结论是从斯宾诺莎的说法中合乎逻辑地得出来的,面对这样的洁难,斯宾诺莎又如何辩解呢?
首先,斯宾诺莎当然也知道他的理论势必得出类似的结论,并且也早做了相应的回答,他的中心意思就是:所谓善恶只是人360 
以自己为中心的看法,他说:
所谓善与恶只具有相对的意义;所以同一事物在不同的观点之下,可以叫做善,亦可以叫做恶,同样,可以叫做完善,亦可以叫做不完善。因为没有东西就其本性看来,可以称为完善或不完善,特别是当我们知道万物的生成变化皆遵循自然永恒及固定法则之时。
就善恶两个名词而论,也并不表示事物本身的积极性质,亦不过是思想的样式,或者是我们比较事物而形成的概念罢了。因为同一事物可以同时既善又恶,或不善不恶。
这两段话的意思很好懂,没有什么要诊释的,用一句文言文来说是:“善者,吾不知其善也;恶者,吾不知其恶也。”斯宾诺莎的这段话大家可能不会同意,然而却是不但有他的哲学基础,而且也是有事实基础的。
不信的话,大家试试看。例如乱伦,这在我们看来从古至今都是极恶的事吧?然而在古埃及,哥哥娶妹妹却是最正常不过的事,一个法老如果有一子一女,他往往让儿女结婚,他死后其子女共同统治天下,图坦卡门二世就是如此。看现在,堕胎是最自然不过的事,然而在欧洲的虔诚的天主教徒们看来,这是大恶事,要受天罚的呢。
我记得前面我们讨论柏拉图关于个体的学说时,曾经说过柏拉图认为个体是不真实的,因为它们的善恶美丑根本没有统一的标准,在此时此地此角度是真的、善的、美的,但换了彼时彼地彼角度就不真、不善、不美了,它们永远是矛盾的,具有自相矛361 
盾的特性。
这样看来,那善恶真是人的主观感觉而已,是互相矛盾的,作为根本不可能有矛盾的、完满不过的上帝来说,怎么可能将之如我们人一般视为善恶呢?如果要他判断,他就要抉择,那么他该如何抉择呢?听哪些人的意见呢?
所以,我们可以断定,说善道恶只是人类才有的事,至于上帝,他是不可能这样做的,在他那里,无善亦无恶。
一句话,善与恶只是人类的幻象而已!
由于上面说了善与恶只是人的幻觉,对
于神而言,无善亦无恶,于是,那些坏人马上会借口说:既然无善亦无恶,我做了恶事也是上帝叫我做的,那么,哥们儿,咱们抢银行去唆!
这样,斯宾诺莎就面对着一个不是理论,而是实践的问题:如何度过现实的人生?
他可以在理论中断言无善亦无恶,然而在实践中却必须弥补这一点,如果在实践中也仅依此而行,他必定会陷入可怕的泥潭,使他的哲学沉入这个泥潭里永世不得翻身。
原因很简单:斯宾诺莎这样的理论如果直道而行所产生的恶劣影响绝不会亚于希特勒的种族主义思想。
斯宾诺莎无疑避免了这样的后果,他如今还得到这么多哲学家的认同就是一个明证。
他是如何避免的呢?他是分两步解决这个问题的:首先分析了恶;其次,这也是主要的,告诉了我们应该如何度过,并且幸福地度过我们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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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指出,所谓恶只是一种否定、欠缺、有限性等,而实体则是完满的、无限的,所以它们根本不属于实体,甚至于不是真实的,而只是因为人的理智之久缺导致的结果而已。在给友人的一封信中,他说:“神授予事物的实在性,并不多于神的理智和力量已经授予和实际授予事物的,由此可见,这样一种欠缺的存在完全只是就我们的理智来说,而不是就神来说的。”他这里的意思也是很明白的,即所谓恶只是对人而言的。这样,前面说无善亦无恶的意义就要这么说了:
所谓无善亦无恶只是对神而言如此。对人而言,由于人不是完满的神,其理智必有所欠缺,所以必会产生善恶之分。也就是说,人类,尽管没有绝对的善,也无绝对的恶,然而这相对的恶与相对的善却是有的― 总之,人类是有善恶之分的。
有了这个做思想基础之后,斯宾诺莎紧接着提出了一系列的有关人生的看法,这些看法有些是颇为动人的,我简单地给大家说说。
首先,斯宾诺莎认为,他之所以研究哲学,其实那最高目的既不是实体,也不是上帝这些与人相隔十万八千里的东西,而是恰恰是我们人自身。他曾说:“我志在使一切科学皆集中于一个最终目的,这就是达到… … 最高的人生完美之境。”
在斯宾诺莎这里,科学就是哲学。他的哲学目的就是为了找到一个完满的人生。
那么,如何达到一个完满的人生呢?斯宾诺莎对这个也做了十分认真的回答。他的《 知性改进论》 的《 导言》 全名叫《 导言:论哲学的目的》 ,实际上也可以叫做《 导言:论人生的目的》 ,如前所言,他指出了其哲学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最高的人生完美之境”。不但如此,他还述说了如何达到这完美之境,按他自己的说法,363 
。 .这就是说,我要探究一种东西,一经发现和获得之后,我就可以永远享有连续的、无上的快乐。”
“这种东西”当然也就是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有两个要点:一是要放弃“尘世的幸福”,二是要从自然中求得知识。
关于第一点,即斯宾诺莎所指的“尘世的幸福”就是我们这些普通人平常所指的那些东西,例如财富、美女、权力等。斯宾诺莎认为它们是真正幸福的人生之最大敌人,他说:“对于荣誉与资财的追求,特别是把它们自身当做目的,是最足以令人陷溺的,因为它们被当做至善看待。”
而倘若人真的这样“陷溺”了,他就甭想得到真正的幸福。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人在追求金钱、美女等时,如果得不到,那就会感到沮丧,从而陷入极大的痛苦;二是因为即使得到了满足,这种满足也只能持续极短的时间,因为我们必会有新的渴望,即渴望更多的财富、更美的美女,如此,则又陷入了新一轮痛苦之中,如此循环往复以至于人生之终点。请问:这样的人生可能幸福吗?
当然不能!因此斯宾诺莎如是说;
经过深思熟虑,我确切见到,如果我彻底下决心放弃迷乱人心的财富、荣誉、肉体快乐这三样东西,则我所放弃的必定是真恶,而我所获得的必定是真善。我深知,我实在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我不能不强迫自己用全力去寻求药方,尽管这药方是如何不确定;就好像一个病人与重病搏斗,明知道倘不能求得救药,必不免一死,因而不能不竭尽全力去寻求之一样,尽管这药方是如何不可靠。因为他的全部希望只在于此。然世俗常人所追逐的名利肉欲等不惟不足以济364 
人保命,且反为有害;凡占有它们的人― 如果可以叫做“占有”的话― 很少有幸免于沉沦的,而为它们所占有的人则绝不能逃避毁灭。
正因为陷入对世俗的金钱美女之类的追求是如此可怕,对于真正的幸福是如此无益,我们当然要避之惟恐不及。但要想获得人生的至善之境只靠避开世俗之乐是不行的,就像要在比武中取胜只靠会避开对手的拳脚是不行的一样,要获得人生之至善还得自己掌握一门本领。
这本领,斯宾诺莎说,就是知识。他说:“但至善乃是这样一种东西,人一经获得之后,凡是具有这种品格的其他个人也都可以同样分享。至于这种品格是什么性质… … 简单说来,它是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相一致的知识。”
他接着又说:“因此这就是我所努力追求的目的:自己达到这种品格,并且尽力使很多人都能同我一起达到这种品格,换言之,这也是我的一种快乐,即尽力帮助别人,使他们具有与我相同的知识… … 为了达到这种目的,我们必须充分了解自然,以便足够使我们达到上述品格,并且还有必要组成这样一种社会,以便使尽可能多的人尽可能容易地而且确定地达到这种品格。”斯宾诺莎这段话是简明的,结合前面人所要避开的,我们不难由之了解他所称的“幸福之路”,这路就是:为了达到人生的至善完美之境,人必须放弃财富、美色等世俗之追求,从自然中获得知识,并且要不但使个人如此行事,而且要帮助他人,令他人乃至整个社会都如此行事。
斯宾诺莎的获得知识也可以用另一个词来表达,就是理智,因为只要我们有了理智,就能“成功地、无误地并尽可能完善地365 
认识事物”,也就是获得知识,二者是本质同一的。
斯宾诺莎说,如果我们做到了这点,就既能勇敢地隔绝一切世俗之乐― 不要金银财宝、抛弃绝色美女、辞掉总统省长,又拥有理智与知识,就能“永享无上之幸福”了!
只是,纵览古今中外,包括哲学家们,包括您、我、大家,有几个人能做到呢?您相信自己能做到吗?
这样说来,这个世界能享受“无上之幸福”的人真是太少了!斯宾诺莎自己也深深了解这点,所以他有一段话,不但说出了这种“幸福人”― 他曰之“贤达者”― 是怎么样的人,还指出了做到这点是多么之难,他说:
贤达者,惟其是贤达者,就极少心神扰动的时候;他通过某种永恒的必然性意识到自己、上帝和万物的存在;他的生命永远不会终结,他始终享受着心灵的满足。如果说,我所阐述的通向这个境界的道路十分艰难,它毕竟还是可以被发现的。当然,既然很少有人找到它,这说明它肯定是困难重重的;因为,如果得救之路近在咫尺,可以轻易找到,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实际上都忽视了它呢?不过,一切绝好的事物总是既稀有,又困难的。
斯宾诺莎就是用这段话作为他的不朽名著《 伦理学》 之结尾的。
我们也用这句话作为一个结尾吧。
我要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虽然做一个贤达者是“既稀有,又困难的”,但了解斯宾诺莎的人都说:如果有谁做到了这一点,那个人肯定是斯宾诺莎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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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J 七章谁宇学习乳的两木歹明蔺乙
洛克是伟大的哲学家、医术通神的大夫、英国皇家学会的会员。
大家还记得在《 西方历史的故事》 中我们讲了英国“光荣革命”的故事,它没有流一滴血,却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我们还知道,在此之前,英国历经了一个苦难的时期,内战频仍,杀人无数,在不列颠岛,上至国王,下至百姓,无不流下了热血。
我建议大家在读本章时,先读读历史卷有关章节,了解这段时期的历史背景,这对于我们了解洛克是很有帮助的。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是因为洛克与英国这一时期的历史息息相关,他经历了,也一度积极地参预了这场主要发生在国王与人民之间的斗争,并且从它的鲜血里汲取了大量的营养,从而培育出了他伟大的思想,大家不久就会看到这二者之间的联系。洛克生于1 632 年,同在这一年,斯宾诺莎诞生在荷兰。洛克的家乡是英格兰西南部萨穆塞特郡一座叫林格通的小城。从历史卷我们知道,这时继承英明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王位的詹姆士一世已经死了,他的儿子查理一世已经在七年前登上了英国王367 
位,他还用花言巧语从国会那里弄到了35 万镑巨款,然后再也不召开国会,一直搞了十一年无国会统治,洛克就出生在这期间。
我们还已经知晓,这查理一世是个贪得无厌的家伙,成天只想着搜刮民脂民膏,忍无可忍的百姓们正准备揭竿而起,所以洛克后来说:“我刚在世界知觉到自己的时候,就发现已经置于暴风雨之中。”
还是一个晰呀学语的小孩时,洛克的母亲就离开了他,家里就只剩下父亲和一个哥哥。他的父亲是一个乡村律师,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革命派。1 642 年,当查理一世向国会宣战,内战终于爆发时,他立即加入了国会军,骑着自己准备的战马,向王军冲去。这场战争的结果我们已经知道了,1 649 年,查理一世被宣判为“暴君、叛徒、杀人犯、国家之公敌”,将脑袋送上了断头台。此前三年,也就是1646 年时,小小年纪就被战争洗了个澡的洛克上中学了,他进的是著名的伦敦威斯敏斯特中学。在中学时洛克是个出色的学生,1652 年中学毕业后,他上大学了,进的是牛津大学的基督教会学院。
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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