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2005精华版-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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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2005年《读者》第22期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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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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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着
作者:张玉庭
“爱不进仅仅使爱者尊严高贵,而且使被爱者尊严高贵。”纪伯伦说。
当我们经历爱、体验爱、心中涌动爱时,心便因为爱而博大、而广阔、而温柔、而激情洋溢、而馨香弥漫。因此,情感将得到升华,心灵将得到净化,生活将被引向崇高。
爱着,便有按捺不住的热情向往,便有牵扯情怀的无限眷恋。便如白帆张开,凌波踏浪而去;便如满月凌空,清辉盈宇而来。
爱着,看山,山有情;看水,水有意;看人,人美丽。入眼的景观,风丝柳片,草木花卉,枝枝叶叶总关情;雁归故里,鸟鸣深谷,羽翼声来,片片声声总动弦;细雨微扬,雨后初 ,丝丝线线总撩人。
爱着,是一种与自然的和谐,是一种理解了的和谐,是一种贴近,是一种深入。大千世界在爱的包容下,注入了心跳,输入了滚谈烫的血液。
爱着,超越了痛苦,使痛苦美丽;穿过忧伤,使忧伤美丽。它使仇恨更深刻,使愤怒更急迫。爱的呼唤之热烈,是对真善美呼唤的热烈;爱的仇恨之激扬,是对假恶丑愤懑之激扬。爱使人生更真实有力度,使爱更伟大。爱着,爱便是舟楫,是帆,是桥,将你从此岸送送到彼岸,让你走向纯洁和成熟,走向美好的未来。爱不仅是力量,而且是手段和方式。
爱着,是诗,是歌,是舞蹈,也是才彩虹、梦幻。驾一朵爱的祥云,飞越万水千山,便不惧关山阻隔、汪洋腾浪,自由徜徉于天地之间,奏响的是黄钟大吕。
当人爱着的时候,爱使人朝阳般升起。温柔的恋情满怀的时候,便是世界如花朵般开放的时候,便是自己簇新簇亮复活和新生的时候。
爱,人类最美好的情感,是无比芳醇的精神体验,有爱的时候,便如饮玉液琼浆般醉着,美丽而飘逸。爱着,爱或者被爱,都将有尊严而且高贵。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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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的光荣
作者:凸凹
在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废奴主义者不是林肯而是一个叫罗伯特·哈代的工人。
哈代是个技艺娴熟的箍桶匠,当时仅有30岁。他孑然一身,脸色苍白,少言寡语,为人拘谨,逆来顺受,似乎甘愿接受命运的安排。但是,他耽于幻想,酷爱读书,神情独异,因此,不被人接受,觉得他不是一个健全的人。
就是这样一个人,突然有一天,宣布自己是个废奴主义者,而且毫不掩饰,公然地宣布了了。人们大吃一惊,感到他大逆不道,纷纷要求用私刑把他处死,一个卫理公会的牧师说了一番富于情理的话,才使他免遭一劫。牧师说:“哈代精神失常了,不能对自己的话负责。因为主张废奴是一桩滔天大罪,精神健全的人是不是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的。”人们相信了牧师的话,不仅允许他继续胡言乱语而且还把他当成一个笑料,用来开心逗趣。这让哈代难以忍受,他恳求众人相信他是一个精神健全的人,是诚心诚意主张废奴的。然而他越是认真人们越是觉得他可笑。他终于忍无可忍,痛切地说:“你们如果不体恤黑奴,并采取恢复他们被剥夺了的权利,要不了多久,就会出现杀人事件,就会血流成河!”
人们置若罔闻,以更为顽劣的心态忽略他。
一天,有一个黑奴从几英里外的县城帕米勒逃来,在依稀曙光中欲乘独木舟去更远的地方寻求自由,不幸被一名村警抓住。哈代闻讯,毫不犹豫地前去营救。在格斗中,警察被误杀,情形变得不可逆转。哈代在帮助黑奴渡过密西西比河之后,毅然返回,独自前去自首。
人们再也笑不起来了,因为他们终于明白了真相——他平日所说,不是胡言乱语,而是他心中真实的信仰。
在审判中,没人出面为哈代杀人作证。人们的虚荣心,使他们不甘心这样做。
哈代终于被判了绞刑。整个审判过程,哈代是惟一的证人——他自己证明自己有罪,自己把自己送上绞刑架!
新闻媒体纷纷报道了哈代事件,使这个藉藉无名的箍桶匠成为南北议论的焦点,甚至在许多人心中,他成了英雄人物。哈代原来的生存环境更起了微妙的变化——跟他一起干活的箍桶匠们发现:他们不是变得更重要,就是被人不屑一顾,这就要看他们与刚刚崛起的那位名人的关系而定。有两三个确实跟他有关系密切的箍桶匠成了众人敬慕的对象
,使同事们大为眼红。
一个名扬天下的珣道者有其不可抗拒的吸引力。不到一个星期,哈代居住的小镇就有四名游手好闲资质平庸的青年人也宣布自己是废奴主义者。为了引人注目,他们公开结社 ,且采取更为极端的手段,包括限制居民活动,暗杀反对派,爆炸教堂等。令人发指的暴力事件使他们终于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一个对教堂实施爆炸行为的叫乔伊斯的青年,在绞刑架也学着哈代的样子发表了言词生动的演说,欢叫一声:“我终于出名了!”
对此,马克·吐温在《一个奇怪的历史片断》中议论道:往往可以肯定,率先向人们奉为圭臬的制度发难的人是真心诚意的,但他的追随者和模仿者则可能是一些江湖骗子和抱有个人目的的人。只有他本人是出于至诚――他的整个心灵燃烧着抗议之火。
然而,在民众眼里,这种本质上区别他们是看不到的。他们看下马看到的是,无论真诚的信仰,还是作秀的表演,都是可以博得大名的。他们敬慕每一种荣誉,对每一种声名都津津乐道。
其实,拿破伦早就说过:庄严与滑稽之间,仅有一步之差。
1898年9月10日,匈牙利女王在日内瓦被暗杀。
消息传来,人们既震惊又茫然——女王是个天大的善人,从没有得罪过人,这样的厄运怎么会落到好身上呢?
在性格上,女王集天下女性的温柔于一身,被人们崇敬和爱戴;在品质上,她趣味高尚,心地善良,怀有崇高理想,悲悯天下众生。她虽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却保持着朴实无华的禀性。一位英国渔夫的妻子说:“当得知有人遇到困难时,她不是派人来帮助,而是亲自来帮助——天哪,要知道,她是一国之主啊!”
在国民眼里,皇冠被女王用来抚恤别人,而她自己却使皇冠生色。
这样一位圣母式的完美女性,无论如何是不应该暴死街头的!
最后的真相,加重了事件的悲剧色彩。
因为凶手并不是女王的政敌,也不是一个什么了不起的人物,而一个没有受过教育,没有个人信仰和政治用心的荒野草民,他曾是一名平凡的士兵、一个蹩脚的石匠和一个无能的跟班,他的动机简单得不能再简单:我想出名。
人们唏嘘不已。
但是,当凶手被惩办之后,悲剧马上就转化成了滑稽剧:人们只是保留了极短暂的愤怒,之后是不平,是嫉妒,是对杀人犯莫名其妙的敬慕——市民公然说:“国王之所以成为国王纯粹是出于偶然,不当国王的人之所以不当国王也纯粹是出于偶然,我们都是用同一种泥土制成的,凭什么就我这抔泥土这么差劲?”
司令官说:“他在我的军团里,这是不会错的。”
上校说:“对,他是我团里的人,一个野汉子,我记得很清楚。”
中士说:“你问我认识他吗?嘿,就跟我认识你一样。”
如此等等,说的兴高采烈,听的啧啧称羡。所有的人不论地位显赫还是卑微,凡是跟那个杀人犯曾经有过接触的人都在暗地里沾沾自喜,且都要急迫地说出来让大家知道,就像让人分享一种莫大的光荣。
难道女王不再是人们心中的圣母?不,依然是的。
既然如此,为何赞美小丑?嘿嘿,这有什么关系?
两种情感并行不悖,让人不可思议。
在法国的有历史上,有个民族雄人称圣女贞德。1428年,英军占领法国北部,并围攻通往南部的要塞奥尔良城。在举国颓丧的危急关头,这个仅有16岁的农家少女主动请缨,率军六千,迎头反击,重创英军,扭转了战局,谱写了一曲英雄赞歌。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民族功臣,却被本国的封建地主出卖了,在战斗中身负重伤,被英军俘获。按当时的规则,法国教会支付了一笔赎金之后把她赎回。事情的性质从这一刻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教会并没有把她树为爱国的楷模,而是诬为女巫,判处火刑。单纯的少女深感震惊。在法庭上他指着那面她曾高举过的战旗激动地说:“这面旗帜受过重任,赢得过荣誉。”这就是她被宣判的原因。
作为一个16岁的少女,她生活在文明世界边缘的一个破落的小村庄里,她没有去过任何地方,也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也没有接触过任何大人物;她从没有骑过马,没见过兵器,也不知道士兵的模样;她没有读过书,也不识字,一本《教义问答集》所灌输的内容是她全部的学识。就是这样的一名村姑,居然会领兵打仗,在战场上驰骋,且足智多谋,屡建战功!这不符合常理,因此,她没理由不是女巫。
依审判者的逻辑,在国家和历史的舞台上,有资格表演的应该是教会和皇族,她的出现阶段,是个异类,是僭越者和剥夺者。
因此,她死于自己的大德。她全部的罪行,就是自己的天才、义举和对民族的至爱。
卑贱的表演赢得荣誉,高贵的义举反而遭到构陷,庄严和滑稽之间,岂止是仅有一步之差,有的时候,几乎就是同一种东西。
匈牙利女王与圣女贞德,均是“表演”的牺牲品——
恢宏的剧目得不到嘉许,卑劣的杂耍当然要寻隙登场。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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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速之客
作者:劳拉。累默德 编译:汪新华
在乡村,许多人家都把车停在屋外的车道上,我和丈夫乔恩则喜欢把车停在车库里。我猜那个男孩的想法是:这户人家屋外没车,里面的人肯定外出了。那天,乔恩和我恰好呆在家里,与我俩在一起的还有我家那条懒惰的猎犬艾德。最初是艾德觉察到了什么,而后乔恩和我听到厨房里有动静。我俩满腹狐疑地互相看了一眼,接着听到脚步声从厨房里传出,随后穿过起居室,进入靠南的一个小房间。我和乔恩正坐在那个房间里看报纸。猛然间,我俩与那名不速之客打了个照面。这是一名八九岁的小男孩,瘦瘦的,一头浅黄色头发。他显然没料到我们会在屋里,一时目瞪口呆。
“啊,我……我没有……”他支支吾吾地说。乔恩问他:“你在找什么?”“我在……我没……我进来是想看看时间的。哎,请问几点了?”乔恩回答:“9点30分。可你总是这样不敲门就进人家的屋吗?” “我以为屋里没人。我想知道什么时间,因为……我想回家,我得走了。”他不安地看着我俩,同时试探性地一点点往后退,似乎怕乔恩冲过去把他揪住。我和乔恩只是坐在那里瞅着他,后来听到他走出起居室,出了屋门之后将门关上了。与乔恩谈起这个年幼的不速之客,我说:“如果他是想偷什么东西的话,这儿可没他感兴趣的。哎呀,我有一美元硬币放在厨房冰箱上。”我走进厨房。“唉,那一美元不见了。这可不行。咱们受到了侵犯,以后在家时,要不要把门锁起来?现在我们怎么办?要不要跟警察说一声?”
“就因为那小男孩?没什么。他准是附近哪个农庄的孩子,没必要追究。”乔恩宽慰我,“我小时候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分清是非好坏。要知道,大人讲的那一套对是对,但孩子没亲身经历过就不会留下印象。我觉得这个男孩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没见过像他那样害怕的。”但我总不能释怀,心想以后一定留意着那男孩。几周后的一个早晨,有车子停在我家门外的车道上,一名陌生女子下车向我家走来。“有一只狗在我家农场附近转悠,我怕它是无人要的野狗,也许会伤人,想射杀它。可我儿子告诉我,他知道这只狗是你们家的,而且性情温和,所以我们把它带回给你们。”她冲我说道。车后门打开了,一个男孩牵着艾德走了出来。浅黄色的头发,瘦瘦的身材,正是拿走一美元硬币的那个小男孩。此刻他在笑吟吟地看着我。我感到有些意外,走近小男孩,我说:“谢谢你。”“哦,我该谢谢你们,”小男孩微笑着说道,一边向我主动伸过手来。我连忙握住他的小手,忽然感觉有什么硬邦邦的东西塞到了我的手心。还没等我完全反应过来,他已迅速跑回车内,挥手向我告别。
看着手心那枚锃亮的一美元硬币,我感到有些歉疚。我想,虽然我不知他的姓名,他也不晓得我叫什么,但我们都从对方那里学到了点有价值的东西。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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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是最大的动力
作者:一冰
詹姆斯是上世纪初一位经济学家,有段时间他在研究企业激发员工最大的动力是什么。他走访了一些企业,发现大多数企业都把薪酬作为激发员工的第一动力。对那些能力大的、业绩突出的人才施以重金。还有少数的企业管理者除对员工进行特制奖励外,还进行花样百出的精神奖励。但人人都不否认,薪水应该是最大的动力。
就在詹姆斯要进行论文的写作时,有一天,他应邀到一家企业去讲学,遇到了一个熟人。这位熟人原来在另一家著名的企业工作,但不知怎么却到了这里,一定是这里重金把他挖来的。詹姆斯因为经常跟企业打交道,所以认识很多人。这些人才就在那些企业里跳来跳去,他见得多了。
不料,在与这位熟人的交流中,他得知这里的薪水只相当于那家著名企业的三分之一时,不由大吃了一惊。问起跳槽的原因,熟人很愉快地说:“因为这里更公正!”他解释说,他到地很多企业,很多庸庸碌碌的人,却居于高位,对那些有才干的人指手画脚;那些有才干的人一开始也许是为了生存而姑息迁就,时间一长心中就会忿忿不平:为什么他什么也不会却比我的薪水拿得多?为什么我们干得一样多他却比我拿得多?他的能力不如我却为什么跟我享受一样的待遇?为什么我要养活那些无知的家伙?……如此等等的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