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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定是红楼梦里人 作者:周汝昌-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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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不可通了!
  因为,若是那个语意,就该写成“金玉已定,又写金麒麟,间色法也。……”何必说“又写一”?又写一个者,针对原佩有一个也!
  只因她没懂这一层重要无比的曲折,于是就又完全误信了什么“湘云后嫁卫若兰”的臆揣。卫若兰是后来绾合宝、湘重圆的侠友,他不是什么“厮配得、才貌仙郎”——他哪儿来的“仙”气?
  只因这么一来,害得她“十年一觉迷考据”,原为追踪“旧时真本”的湘云(她承认即脂砚斋的艺术化身),为了湘云的真结局,无法解决,却弄成了自己放弃了目标而只好说是“伏白首双星”的回目是旧有的,后来改了——而又舍不得把旧格局全归埋没了云云。
  ——《四详》认为“白首双星”原指卫若兰与湘云偕老,书中有了太虚幻境之后,十二钗都属薄命司,才改湘云早寡,是错误的。——
  显然早本有个时期写宝玉湘云同偕白首,后来结局改了,于是第三十一回回目改为“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的预兆指向卫若兰,而忽略了若兰湘云并未白头偕老,仍旧与“白首双星”回目不合。脂批讳言改写,对早本向不认帐,此处并且一再代为掩饰。
  世上的作家,能有这样的情理吗?雪芹、脂砚,能够于心契然吗?!
  其实,清虚观打醮这回书,正是“后半部”的开端,在这回书中,由张道士、史太君的对话暗暗地伏下了(确定了)宝、湘的真金玉之奇缘——
  张道士以“国公爷替身”的身份,说出哥儿也该议亲了,于是引出了老太太的心思话:只要摸样儿、性格好,就是家里穷,也不要紧。
  请问这指谁?谁符合这三个条件?
  只有湘云!——老太太心里的,但因是自己的内孙女,不能由自己说是要选这湘云。
  “性格儿”一条,排除了林黛玉。
  家里穷,排除了薛宝钗。黛玉也没有了什么“家里”的问题。
  只有湘云,家已困顿,夜作半宵,卖点儿针线活计,苦得很。
  这回书是真正的奇文!明面上,宝玉听张爷爷给他提亲——也不知是指谁(其实这才是关键),生气了,说再不愿见张道士。黛玉听了,惊心动魄,二人大闹了一场,弄得老太太也伤心落泪——这复杂的关系微妙极了!然而宝玉一听宝钗说明湘云原有一个金麒麟,他赶紧揣起来——偏偏黛玉见了,他又不好意思说假话,说是给黛玉留着……。
  以后接的,就是湘云、翠缕拾麟并大论“阴阳”之妙谛了。
  还用絮絮详陈,抄来《红》书原文吗?
  我不禁要问张爱玲的芳灵:难道雪芹十年辛苦,研血滴泪,写出这种文字,就只为了让湘云“嫁卫若兰”吗?!
  我料想,她若有灵有圣,定会重作一番思考。她会最后承认,她为了追踪真本的宝湘重会,并没有走错路头,应该满心高兴。
  顺便说一句“题外”之话:拙著《红楼夺目红》里,不过是为了矫正高鹗伪续如彼其悍然歪曲宝、湘的关系,所以稍稍表扬了湘云,希望读者不要受他的大骗,只知一个林黛玉,此外什么也不明白雪芹的作书本旨了——这就几乎伤了大家的感情,有些仁人提出了善意的批评,还有为黛玉抱不平的说了些难听的话,我很理解,接受善意仁心,但也感叹高鹗的影响之如此牢不可破——有人可以为黛玉不平,提出“抗议”,可是为何却没有一个比拙著更早一点为湘云也抱些不平呢?难道这也算公平吗?
  张爱玲第一个提出:湘云是有原型的、作者的真幼侣,而黛玉这人物与相涉的“爱情故事”却是后来修改增删时添加的。
  为黛玉大抱不平的人,是否也要深思一番此为何故?
  诗曰:
  物不得平则必鸣,扬林抑史伪书成。
  不知真假谁当辨,试问谁平谁不平?
  
  第四十九篇 红学灵魂
  
  张爱玲女士自云:“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模仿小杜(牧之)的“十年一觉扬州梦”,十年精力,耗于一本《梦魇》,其考据结果如何?以我个人的意见来评议,可以成为定论的几乎很难说共有几条。但我并无菲薄人家的意思,相反,以为应当重视珍惜她的这种努力求真的治学精神——我说的很难成立的考证,是那些“拆迁”“搬家”论;我珍重佩服的是她对“旧时真本”的追踪,尤其是她的内心深处的追寻目标,亦即表现为文字以外的心理真迹(psychologicalhonesty)。
  她尝自云:当她第一次看到《续阅微草堂笔记》里记载了一个“旧时真本”《石头记》,其后半情节与流行程高伪续本大异,宁、荣籍没后,备极萧条,宝玉贫极,至沦为击柝(打更巡夜敲梆子)之流,而湘云流落为傭妇;日后竟重逢复聚,白头偕老——她从小看的是伪本“宝黛爱情悲剧”,至此,真如“石破天惊,云垂海立”一般,终生难忘!
  这八个大字怎么讲?译成“大白话”,就是天崩地裂,天翻地覆!
  这个极其巨大强烈的震动,使她感到以前为何对八十回后的“天日无光,百般无味”的感觉即是由于它并非雪芹真书原笔的缘故,而“旧时真本”的结局情节,才是她重新感到“天日重光,百般还味”的崭新的境界。这种感受,简直太巨大深刻了!所以终生难忘,岂是一般的泛常的暂时的一现即逝之事?
  于是,她悟到今日行世的一百二十回“全本”是假货,后四十回是续貂的狗尾,而八十回残书,《红楼》未完,构成了她毕生难以遣释的一桩大恨。
  于是,她要百般努力地追踪那个“旧时真本”。
  其实,这才是她“十年一觉迷考据”的唯一心愿与终极目标。
  既知此义,便明白为何一部“五详”的《梦魇》,其末章“五详”就是标题“旧时真本”,就是画龙点睛的真实心理轨迹。
  这一点,是张爱玲的“红学灵魂”。
  须知,像她这样的震动并不是人人都一致的,有的有些轻微的感觉,有的甚至连那笔调心肠的突然改变也毫无知觉感应,认为“差不多”,说若非原著,别人是写不出的,云云。
  可知,张爱玲那种天赋的艺术敏感力,是最可贵的一种才能,钝者就无法体会,你就是“掰开揉碎”地说与她,也是漠然茫然、无济于事。
  然后,我们才可以进而窥探,张爱玲对那终生难忘的“旧时真本”的追踪,又是如何的呢?
  据一位十分高明的专家为我们分析总括说明:张爱玲考证的结果是认为雪芹当时为八十回后的书文曾写了两个不同体系的结局:一个是宝、湘重会,白首双星,如“旧时真本”所传。另一个则是“悬崖撒手”,即一般被解释为是指宝玉弃宝钗、麝月妻妾而出家的结局故事——而专家指出,张爱玲对这一矛盾到底以哪个为是?委决不下,未有结论;但她心理上即是倾向于“旧时真本”的白首双星、宝湘重会的收尾大格局。
  这就极其耐人寻味了。
  如今问题是:如果今所见笔记等书记载的八十回后情节有两种不同,就肯定是两个体系的后半部吗?
  对此,应该容许人存疑而细究深研,不宜即被那种想法误导而愈走愈远。因为“弃而为僧”并没说明即等于最后结局,无法断案。这是一。第二,弃妻妾,是宝玉一己的行动,还有不愿遭弃者宝钗、麝月在,会设法挽回此局——前文不是有宝玉“悟”了“禅机”,作了“偈语”被钗、黛一“破”,就立刻反悔放弃了那念头了吗?岂不正是预设的伏笔遥射后文?第三,即使出了家,充其量也只是结束宝钗一局,正如结束黛玉一局之后还有后文一样道理。第四,“悬崖撒手”就一定指出家做和尚?谁也没有这么说,找不出这么一个“逻辑”。
  查考“悬崖撒手”这个典故,词典是引据《景德传灯录》卷二十,真禅师有“直须悬崖撒手”这句话。这就恍然可悟了。
  原来,世人很少能理解禅家的精神、语言、教导方式,便误将此语解为“万事归空”的俗人;其实禅宗最要紧的是教弟子勇往直前,打破一切俗障,精进不息。所以“直须”如何,不再是向出了家的高级禅僧再作什么最起码的“万境归空”的话,那是禅家的笑话。禅师总是要弟子“丈夫自有冲天志,不向如来行处行”,鼓励他“直须”的语气乃是“就是要”如何如何,这语气是大智大慧,大仁大勇,不顾一切,往前进而勿后退。——悬崖撒手,是针对悬崖勒马而言的,是说临悬崖,劝人“勒马”,是俗义是意障了,相反,正是要放开勒马的缰绳——如此方能冲过“悬崖”,臻于“向上路”高境界!
  可惜红学家们对此一道太陌生了,就一致解为“看破红尘,下决心出家”了。
  若是那样,岂不成了禅门的“幼儿园”等级的“课程”了?
  词书又引宋名家朱敦儒的《木兰花慢》一词:“虚空无碍,你自痴迷不自在。撒手游行,到处笙歌拥路迎。”正可佐证:撒手游行者,是要你抛开一切俗义俗障,自由自在的勇往直前——那么就会另有一番风光境界。
  由此确知:雪芹写的宝玉“悬崖撒手”,是指已临险境,生死关头,他却不顾“箴”“规”,大勇无畏地选定了自己要走的大路——不是指“出家当和尚”。全弄错了。
  至于若说脂批明言“弃而为僧”,并无什么矛盾可言,因为,宝玉为僧,是悲悼黛、钗,而彼时不知湘云生死下落,无所指望;及至一朝突闻报来了湘云的踪迹,他那“僧”立即成为“情僧”而回到世间与她相见了。这是两个格局,是先后的经过,了无“矛盾”可言。
  宝玉还俗,也在书中有其暗示。如开卷不久写一个还了俗的葫芦庙小沙弥,原由是他耐不得佛门的凄凉,那么,《西江月》咏宝玉,不是正有“贫穷难耐凄凉”的语义吗?他是个“世间”人,不是“神仙”。他与湘云要过人世生活“新梦”,而绝不是“归空”的“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不是很分明吗?
  “旧时真本”,并不发生“两种”“两部”的问题。雪芹作书,也不会有如彼其离奇的宗旨与“构思”。
  诗曰:
  悬崖撒手作何云?不是归空吊夕曛。
  正与箴规翻勒马,情僧不悔为湘雲。
  '附注一'此处请换字体
  张爱玲以为“旧时真本”中并未有抄家祸变,这与《续阅微草堂笔记》所云“宁荣籍没后备极萧条”等语明显抵触,是否含有误解?我恐自己看错原文,请阅附录钱敏文字以为佐证。
  '附注二'
  对于“悬崖撒手”,有人以为就是两手“抓住”了悬崖,身悬半世,命悬一丝,——一放手,就粉身碎骨于崖下了……。实则这很可笑;什么人,大力士,也“抓”不住悬崖,那崖也无可抓之处。况且即使“抓”住了,能耐几时?连几秒种也捱不住,何待“撒”手不“撒”的区分?
  然而这种相象的“解释”却给“宝玉出家”为“结局”的论者提供了“证据”。
  
  第五十篇 七宝楼台——“胡适派”?
  
  综观张爱玲的红学观,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论点很多,就中以下列数端尤为居要而凸出——
  她对雪芹原著,爱之深。
  她对高鹗伪续,斥之痛。
  爱之深,却无正面颂赞、赏会之音。令我想起“至大无名”,她大约是不想轻下一字的断语。因为,一下断语,就“框”在那句话的范围等次之内,就是贬低了雪芹。
  因此,她对伪续的痛斥,口不留情,以至惊倒俗人,却正是反衬她对原著的无比热爱崇敬。
  原著与伪续是貂狗,是泾渭,是云泥,是冰炭……。这是她的最大原则,断不容混淆,更不容调和。
  这也正是她在红学上的最高品格,最分明的宣言——这就是一种贡献,因此力斥恶疽,捍卫本体。
  她的心思极为细密,记忆力之高强令人惊叹不已。她毕竟是女流,故其考证,具有女性的特长与特征。
  她看清研究与认识《红楼梦》,必须由版本学入手。文本是非正误还弄不清,所谓鉴赏评议又从何谈起?这就说明:反对考证,反对版本研究,即是不懂“红学”为何事何务。
  张爱玲的版本学,并不是“胡适派”,这是一望而可知的。所以,版本考证并不与“回到文学创作上来”的红学革命论调有什么势不两立。她的研究,正是为了文学创作。
  所惜者,她研究考证的结果,却把雪芹之书“肢解”了,弄成一个“支离破碎”的七宝楼台。
  不知是在海外无法对作者雪芹生平概况作些研究以便与他创作过程更紧密地联系一下,还是她对此并不感到有其联系的必要?总之,她的版本研究似乎只看书本子而毫不考虑雪芹彼时是何困境了,以致太多地想像那些表面的“矛盾”,就是她大拆改的遗迹疏漏了。
  她治红学中,无论“脸色”还是“眼色”,都是端庄正派的,认真严肃的,不像有的人那样不光明,不正大,有居心,有心计。她的品格是高尚的。因此应该受到人们的尊敬怀念。可励后学,可医文风。这也是她一大可师之处。
  最重要的,还在于她虽博通古今中外的小说名著,而且具有很高的“小说史观”评论,但她终究没有陷入洋八股的牢笼中。她的考证见解和文字风格,还是有一个基本立足点,即须有相应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培育和修养,方能写出像她那样的文章,并不让人感到洋气熏天,眼高一切,动不动引洋人洋书,吓唬老实人。她懂中国诗,也有古代文学的根基,此点可供后人做一深长思。
  张爱玲的重要贡献是她在实际上承认了“自传说”,也承认了脂砚是女性,是湘云的“原型”。
  在这一要义上,她却以迷惑眼睛的标题让人发生极大的错觉。她说“是创作,不是自传”,而看完了全书,方知她所谓的“创作”是指“大拆迁”“大搬家”,并且以这种自认为“定案”的“创作”方法来证明“不是自传”,然而她又承认麝月是留在作者身边的丫鬟(即书中人乃是真有其人),承认大观园是作者、脂砚从小萦思结想的失乐园!
  你看,她的自矛攻盾,又是多么明显而又“隐蔽”!
  不过,我在此“揭穿”了她的文词表面与认识内衷之间的矛盾,就分清了现象与实质,就让读者恍然大悟是怎么一回事。这是我的一种欣幸和快慰。
  诗曰:
  不拘一格降人才,久叹才难究可哀。
  才女如伊能治学,中华文化是胚胎。
  
  第五十一篇 绛珠是谁
  
  张爱玲考证黛玉原先无有,是后来由湘云“分化”而虚构出来的人物。
  她这一妙语,必使世人大为震动,也难以接受,因为从来就是黛玉的红楼梦,如何能“让与”湘云来承当这一“重任”?
  张爱玲所说,有理无理,其立论能否成立?俱不必先行判案,应当从另一个线路去审视一下,看看有无特异的迹象,才是讨论的步骤与道理。
  我想让大家先温习一下第五回宝玉神游这段奇文中的大可注意讨究之处——
  那是宝玉到后,警幻“自我介绍”已毕,便唤众姊妹出来接待贵家。于是有四仙姑出现。她们见宝玉,便都怨谤警幻,说道:姐姐曾说今日今时有绛珠妹子的生魂来此游玩,故我等久候,如何反引来这浊物污染我们清净之地?
  对此,警幻并未正面答解,让人自己去玩索:第一,绛珠到底来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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