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是红楼梦里人 作者:周汝昌-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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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妆夜未眠”,“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还有“崇光泛彩”题海棠,也还是东坡的“东风袅袅泛崇光”!
我要再拜问张女士:您看一部《红楼》,雪芹曾给哪个女儿这么多的绚烂夺目的光彩和诗意?您为何对这些采取“不在话下”、“不必多及”的态度而专门一味去讲什么“后加”、“后改”、“大搬家”——把七宝楼台拆得那么不成样式?
卫若兰,您认为何时哪回才出现?他在全部书的构思、章法、作用、意义上是什么样子的?雪芹玩了这么一个大把戏,也算“十年辛苦不寻常”吗?
由上述这一条大脉络来看,贾芸是用海棠“引”来史湘云的使者,而他又是唯一一个曾进入绛芸轩的男子,那就让我感到这中间有“信息”可寻,他到最末幅的“仗义探庵”,应该是仍与湘云相关的情节。
湘云落难后,几经艰险,后来栖身于一个尼庵中,而为坏人监困,不得自由,无法与宝玉取得联系。
又过了几多曲折,宝玉得悉这个线索,也无力搭救,遂由贾芸慨然承诺,前去探访踪迹。
这是要冒险的,会遭暗算而陷身不测之境的。贾芸不惜牺牲身家性命,仗义而往,终于获得确信。遂由冯紫英、卫若兰等贵公子出力,救出了湘云,并绾合了宝、湘的情缘,成为眷属。而金麟会合,是卫若兰曾得已失去的一麟,终归重圆。
这是我对贾芸“仗义探庵”的思索。虽是假想,或比我从前的推测要更值得深入研讨。因为从章法上,小红是狱神庙慰宝玉之旧人,而贾芸正是送海棠、进怡红的亲者。红、芸二人之力,成就了宝玉与湘云二人遭难后流离两地而得以重逢会合,终成双星白首——所以“绛芸轩”之名,实为双关小红、贾芸之义,但人不能察觉,匆匆读过耳。
绛:绛洞、茜纱
芸:芸为香草,又合湘云之云。
此一层也。
绛:红玉
芸:贾芸
又一层也。
贾芸、小红救了绛洞、湘云
又一层也。
张爱玲若见我此解,不知又作何评论,点头乎?不置一词乎?口虽不言心许之乎?
正是:
谐音妙语几层关,两对夫妻照胆肝。
昔日棠花为献礼,今日仗义更艰难。
“梦魇”“梦魇”,据悉是张女士把书给了宋淇看,宋氏以洋文说了一句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于是她竟很喜欢它,就采了用为书名。
这个nightmare“压”了她的梦十年之久,她仿杜牧之句,说是
十年一觉迷考据,
赢得红楼梦魇名。
我也效颦,也仿小杜句云:
十年未醒张君魇,
赢得红楼拆改名。
戏语,莫怪。
我这小书似乎是为了不赞同张爱玲的这种样式、如此方法的考证,实则也不是全不谓然,我只是看到她的若干理据的大前提是错采他人之臆说的,这样的理据引申出来那么多的层层次次的烦琐推衍假想,表面是头头是道、粲若列眉,而一按其实,多属子虚乌有,以此为得,以此为《红楼》之庐山真面,以此为写作的借鉴宝镜——是否明智?会不会导人步入误区?杞人忧天,我不自揆,贡此愚言,幸不多罪。
有人说“红学”是近世的一项“显学”。只因这一“显”,趋之若骛者日益加多。真像张爱玲女士这么下真功夫的却很少。因此,尽管我不完全赞同她的论点,却对她的诚挚的严肃的精神表示赞佩。如果能说成提倡学习一点张爱玲的学风,必将大有益于今后的红学事业。
诗曰:
抑李扬张岂我私,花开红紫各新姿。
不宜一梦长为魇,珍重多才女大师。
第二十八篇 石破天惊云垂海立
张爱玲的“红学”特点是“大拆大改论”。她的“五详”,先由各抄本年代先后、不同稿本的早晚等问题入手,然后根据她的十分琐细的考证的几点结论“基石”而构建出一幅常人不能想像的“大拆大改”的多个层次的“过程”。
她对此,如数家珍,甚至比家珍还要清楚得多,一一列明,自信无差。
我已说过,照她的理论和考证,曹雪芹之著作方式是下棋挪格子。旧时有一种儿童智力玩具叫“七巧板”和“益智图”,前者是七块不同形状的小纸板,可以拆拼成多种图形“画面”。后者道理一样,而板数加多,拼出的图形更多更细——曹雪芹一生血泪,泪尽书残,四十年华而逝,原来他的大部分生命是付与了上述那种拆改拼配的“工程”上了!
张爱玲对此,兴趣之浓令我惊讶;其不厌其烦的说理证事,也令我敬佩。
但我与她的性情确有不同之处。她是不厌其烦,我则不耐其烦——好在我这小册子本来就不是红学论著,更不是“全面地系统地”与她切磋商量。不过是读书随笔,希望像我们这样的两个人,在谈文论艺上、在精神灵性上有所契合,哪怕有一百个讨论“热点”中,只有二三是相同相近的,就可以引以为荣,攀为“知己”了。
在她的“五详”中,讨论了“旧时真本”,旧时真本的最有关系的内容是,原著本以宝玉湘云重会为结局。因为这是我的“红学”的“结穴”或“聚焦”,所以特感兴趣,便又信笔所云,略陈几句拙想。
她的“五详”,开篇写湘云,文字特别优美,让我如饮醇醪,击节以赏。她说早先一向暗笑有人要把宝湘撮合了才罢,而写到“四详”《改写与遗稿》时,看法不同了。
欣赏《红楼梦》,最基本最普及的方式是偏爱书中某一个少女。像选美大会一样,内中要数史湘云的呼声最高。也许有人认为是近代人喜欢活泼的女孩子,贤妻良母型的宝钗与身心都病态的黛玉都落伍了。其实自有《红楼梦》以来,大概就是湘云最孚众望。奇怪的是要角中唯独湘云没有面貌的描写,除了“醉眠芍药裀”的“慢起秋波”四字,与被窝外的“一弯雪白的膀子”(第二十一回),似乎除了一双眼睛与皮肤白,并不美。身材“蜂腰猿背,鹤势螂形”,极言其高个子,长腿,国人也不大对胃口。她的吸引力,前人有两句诗说得清楚:“众中最小最轻盈,真率天成讵解情?”(董康《书舶庸谭》卷四,题玉壶山人绘宝钗黛玉湘云《琼楼三艳图》,见周汝昌著《红楼梦新证》第九二九页。)她稚气,带几分憨,因此更天真无邪。相形之下,“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宝钗,宝玉打伤了的时候去探望,就脉脉含情起来,可见平时不过不露出来。
前引董康那首七律,项联如下:
纵使期期生爱爱(去幼时口吃,呼二哥哥为爱哥哥),从无醋醋到卿卿。
上句把咬舌——又称大舌头——误作口吃,而且通常长成后还有这毛病。下句也不正确,黛玉不是不吃醋,吃得也有点道理。……湘云倒是宝玉对她有感情的。但是湘云对黛玉有时候酸溜溜的,仿佛是因为从前是她与宝玉跟着贾母住,有一种儿童妒忌新生弟妹夺宠的心理。她与宝黛的早熟刚巧相反。
她引了拙著中列举的十条资料,逐一评析。认为:十条中,有的是传说附会,有的是续书(而非真本),只剩几条可以讨论。
——当然,她不及见的,后来我又加引了数条资料,其中有明确细节记载的就有两条——
一是陈其泰记述祖父所见吴菘圃相国家真本,结局是宝、湘除夕重和中秋夜联句之旧韵,其中佳句让他祖父爱诵不已。
二是金启孮先生在他著作中记载:他家(清荣郡王后裔)请过一位家塾先生,和《儿女英雄传》的作者文康为相识。从文康处得知,曾见一部《红楼梦》,八十回后与程高本不同,并记下了几个要点。这几个要点大致与“三六桥本”相同。
三是姜亮夫教授回忆少年在北京读中学时,从图书馆借到“异本”,结尾宝、湘桥、船相会;后又补忆其书共16册。我揣想,如照我曾考旧抄皆两回为一册,那么16×2=32回,与“后之三十回”是相合的。
四是齐如山的回忆录中讲到早年家藏《红楼》与坊本不同;后为涞水县友人借去,遂不可复得。
若照张女士的分析,前10条资料已载明实有好几个类似的异本,都是续书,并非“真本”。如再加上这后4条,恐怕就多了吧?
她批评我所集资料是“大杂烩”,不能分辨;并有微词“阶级意识”云云(大约揣想我是个“左”得很的“阶级斗争论者”)。
说真的,我自幼不愚笨,人夸聪敏;今日自量,“十个捆在一起”也比不了她,简直是个考证怪才,细到“不可思议”,万难“望其项背”。
不过,在心悦诚服的同时,也应指出:她的那么多的考证(名曰“详”者)和“大拆大改论”,也不尽牢靠,破绽不少,“想当然”太多,以假设为“理据”之基础而又一延再伸……。与她辩论,那是巨大工程,本书意不在此。
奇怪的是,她的“想当然”有时过分而不能自圆。如,在湘云问题上,她把批语读得很“守旧”,因而力主湘云嫁的是卫若兰,没有宝湘重会这么回事。但是——
一,她无法解决“拆改、修改”之后仍存“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个关键钉子难题。
她说,这是初稿回目,较早的“全抄本”三十一回回目已改为“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侍儿论阴阳”了,因“不惬意”,又“保留”了老回目,故存之至今。
请看这种“详”法。
既然“改”了,那新回目与正文内容扣得很紧,文字亦佳,怎么又“不惬意”?
是谁“不惬意”?作者?批书人?别人?既“不惬意”,完全可以再改再拟,如何又把早已“矛盾”(照她说法)的废回目“恢复”了?难道就都是为了给她留个最大的“梦魇”不成?
殊不知,《菊花诗》一组七律,整个儿是喻写湘云为对象的悲欢离合曲折过程。聪慧如她,竟读不透“霜清纸帐来新梦,圃冷斜阳忆旧游”正是宝湘的后幅情景?她也不想:“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唯有我知音”,以及“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开花为底迟?”、“休言举世无谈者,解语何妨片语时。”等句意,句句说的是后来宝湘重会的情景。
批语“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何颦儿为其所惑?”她没读懂。因她尚不悟“金玉”之说有真假二局:金锁之金是后造后出;而麒麟之金方是原来之配。“已定”的,是麒麟与通灵玉虽百折千辛,终归于合。而“又写出一个”清虚观的金麟来!这叫“间色”,加多了艺术效应。
南京小友高飏就于通讯中指出:如果不是着重“又一个”,只说“……已定,又写麒麟,间色法也……”那方是说明麟是“外加”之点缀,而“又写一”者,是强调又添出一个新的来为“已定”者“间色”也。不然,何用“又一个”句法?
这才是真懂了古人的笔意。这“又写一”,绝非闲文赘笔。试看,它是“道友”所赠,与“道因宝玉”之批切合。一也。史太君问:好像谁也有一个?独宝钗(假金)。答曰:“史大妹妹!”雪芹的笔,哪有虚设?
不但如此,接着就是黛玉的讽刺。还有宝玉听说湘云有之,便揣在怀里,又怕人见——单单又是黛玉点头而笑之……!而且,随后湘云即到,黛玉第一句就是“你哥哥给你留着好东西呢!”
再后,黛玉听宝玉赞湘云还是那么会说话,还有醋语:“她不会说话,她的金麒麟会说话!”
这种妙绝细极的笔法,句句暗示了这完全是与三人婚姻有微妙关系。
——如果这只为了湘云后与卫若兰为配,那么这些“好看煞人”的精彩文字,又都是干什么的?雪芹竟会如此“闲得无聊”起来?
不再絮絮。看来张爱玲对此漠然无动于衷?似难置信。
她还批我读错了档案,因中有将犯罪者李家妇女“交崇文门五十一等变卖”一句,将“五十一”解为满人官员之名,是错了;她则解为“按51等级(抄没法)”去变卖。但她未注明所据何书?抄没变卖之法令竟有五十多“级次”?此听起来是有些诧异的。但我也不敢遽断她是误读,而又大知道满洲人的名字确多有“数目字”的。
拉拉杂杂,已然够“烦”。其实我心里仍然是对她不胜敬佩。例如,她在这一“详”中说了:她十四五岁时,读胡适《考证》,看到引及《续阅微草堂笔记》载有宝湘历经苦难、雪夜重逢的“真本”,她是“石破天惊,云垂海立,永远不能忘记!”
——行了!只要有这么一行字,我就百倍地欣喜而自慰了:毕竟是同好同道;难逢难觏。若干“考证”意见分歧,又算得了什么?
我惋惜的是:她十四五岁的强烈感受震动——又惊又喜,后来变成了“梦魇”。
我说什么呢?
诗曰:
云垂海立地天惊,少女心怀即性灵。
可惜老来成梦魇,令人无限感人生。
第二十九篇 探春·红杏
张爱玲在“五详”中,有一条考证说探春后来封了“杏元公主”。
这个说法是来自拙著引及一个“三六桥(清人名,三多,字六桥)本”,中有探春日后“杏元和番”的情节。
这是(已故)张琦翔听日本教授儿玉达童讲课时说的,曾见三六桥藏一异本,日本人不能说华语,在黑板上以华文写简单的示意词,在讲探春时写了“杏元和番”四字。
这原是打比方。用的是小说《三度梅》里的故事,杏元姓陈。我幼时还常听母亲说这四个字,不带陈字。在旧日这是大家熟知的故事,民间鼓词也弹唱这一段子。
儿玉是说,探春在那异本中是远嫁了一位番王(外番,旧朝代称属国或少数民族的“部”),有如陈杏元那样。“和”是给朝廷与部族结亲,和睦相处。
张爱玲的话,似乎也即指此。但“封为杏元公主”之言,又与探春花名酒筹掣得“日边红杏倚云栽”的杏花拉在一起,不知妥否?
公主是皇帝的女儿;王爷的女儿叫“郡主”了。说探春封公主,只能是皇帝认了干女儿。不知有此制度否?
其实,湘云的牙牌令早就说了:鸳鸯宣“中间还得么四来”,湘云对:“日边红杏倚云栽”,么,红点,喻为日;四,也是四红点,喻为红杏也。么四配上左、右两扇“地牌”——即书中称“长么”,各两红点凑成九点红,故名“樱桃早熟”。而湘云方对:“御园却被鸟啣出”。
可见,湘云也曾落入皇家——但这是康熙太子胤礽之长子弘皙的“双悬日月照乾坤”的“坤乾廷”,谋推翻乾隆的“影子朝廷”的御园。
这就是说,张女士只看到探春的后文,而看不到湘云的几倍复杂的后文经历,一敏感,一钝感,何也?只因这么一来,她把雪芹原书中湘云的情节看得太“直线逻辑”了,简单化了,因而很多层次不清楚,于是判断“旧时真本”的真情实际,也就过于简、显、浅了。
若如她所论析,所见记载“真本”“异本”不是一种,而是多部各异,那么就像是一百二十回伪全本出后的续书也是多种多样(集中于嘉庆年间)。也就是说,那情况应是八十回抄本出后不久的现象——就当在乾隆中叶才对。不然,一百二十回本已出,大家纷纷续之,为其所骗(自以为是续“全本”),已天下风行,如何还会出现那么“多”的“真本”“异本”?
这些疑案,以俟高明决之。
诗曰:
探春红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