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想--亦舒(全)-第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十三点
“我从前的文字,幽美像古琴的呜咽……”
“我再也不用浪费任何时间来看任何书”。
“我独自坐在林间,自觉才华横溢,莫扎特不过如此”。
读者还有什麽话可说。
打开副刊,天天都看到这种狂人日记,生活大抵真的有点逼人了,不然怎麽会有这种现象出现。自称自赞,也要有个限度,怎麽吹都不要紧,观点角度见仁见智,可是绝对不能见鬼,凡事有个褶儿,至要紧话要像自一个正常人嘴巴说出来。
顾影自怜不宜在大庭广众中表演,在后花园里吟哦一番已经足够。
可是大概都知道时日不多,只馀三两年光景了,於是凡占有专栏者,漫山遍野铺天盖地那样大吹法螺,读这种文字,富幽默感人士当然会笑得落泪,严肃者则会深思:倒底是什麽把一个人逼得十三点兮兮?
这样出丑,不後悔吗?行文时过份兴高彩烈,是否喝得醉醺醺,抑或,服了安非他命?
都等不及让群众来说句公道话了。
编辑时为专栏中错字白字不正确标点生气,其实,不正常心态更叫读者担心。
封面是谁
大家坐在一起猜一份新周刊创刊号封面会是什麽人,猜到最後,觉得城里无论什麽人什麽事,均已被揭发殆尽,没有什麽头条会吸引得读者非买一本不可了。
然后,十分庆幸从没在周刊编辑部做过事,不然,先是一星期一个封面,就要了老命。
这个礼拜刚摆平,下星期接踵而至,永无宁日,那可怎麽办好。
据说每一个封面都与直接销数有关,老字号还可凭一贯优秀内容取得读者信任,新出品则全靠封面标新立异,害得编辑部绞尽脑汁。
我喜欢娱乐周刊,在现今乱世里,她像历劫奇花,不管外边兵荒马乱,甚或家中电灯都剪了线,她对牢镜子,搽好胭脂,换上舞衣,扭开无线电,自顾自哼起歌来……
那麽会苦中作乐,连带感染了读者,也高高兴兴撇下中英争拗,开开心心的猜,下一期封面会是谁。
读者最高贵,花那十元八块,买编者与作者的心血结晶。
好看?下次再光顾,不好看?则嗤之以鼻,一点情面都不给。
木知木觉
一定是特别木知木觉,可能是已经过了伤春悲秋的年纪,要不,也许是成功地创立了自己的小世界,深觉住在世上任何一个自由社会里,日子一样过。
地球每一角落,都有下雨天,走路不小心,肯定滑一跤,处处有坏人,不过好人想必更多,制度或有不够完善之处,有辣有不辣,人情世故,必须应付。
只要是自己的家,冷热水齐备,白天可安静地写三千字,晚上舒服地睡八小时,在北极圈或赤道都无所谓。
少年时对万事抱怨的我,到了中年,忽然这样悠然自得,令自己十分吃惊,老人一贯觉得牢骚越多,身分越是矜贵,什麽都看不入眼,表示见识多广,照这样的理论,我是一天比一天似个愉快的乡下人了。
但觉什麽地方都有好风景,每样菜式都好吃,何种人情都无所谓。
一早已经作如是观,故在报上读到同文移居後这样不惯那样不顺十分讶异,难怪是文人,原来触觉如此敏锐。
不去考虑会不会习惯,也就根本没有不习惯的机会,况且,真的努力过,不适应,是可以打道回府的,香港不是爱人,香港总还在。
眼
小女经过一支图腾,抬头看半晌,说:“眼睛,眼睛”,真是,图腾柱上尽是一对一对大眼,奇怪,平日路过,视而不见,皆因生活琐事实在烦忙,不知错过多少趣事。
做艺术,大概必须心绪清静吧,所有的细节都在那里,但普通人总是无暇兼顾,非得靠艺术家明澄的双眼把生活中美好一面勾划出来,转告我们。
你看过梦奈的荷花池就知道,欧洲乡庄里这种小桥池塘十步一个,忽忙间谁会去留意,可是画家捕捉了水与花的光与影,晶莹的色彩使画与景同时不朽。
红楼梦里形容的人情世故,炎凉世态,其实早自盘古开辟天地已经存在,经作者以辛酸平和语气娓娓道出,令读者掩卷长叹。
原本都是有的,看个别文艺工作者的招子够不够亮,心事够不够细,如不,作品则异常粗糙,读之无味。
写访问也是,记者若捕捉不到精髓,则通篇问答无精打采。
要有一双非常聪明的眼睛,看到平常事物不平常之处,剔出来,详加形容,方有显著效果。
一双目光如炬的法眼是文艺工作者的最佳本钱。
细 节
友人曾这样劝道:“……这顿饭你是要去的,主人家某某有权有势,值得认识,将来有事,可请教他。”听了,也颇为心动,可是终於如此答:“你去同他应酬好了,将来有什麽事,我求你,你去求他。”
友人气结,“同样的话,我刚才听另外一个人讲过。”
好奇心大炽,“谁?”
“许鞍华。”
差点没笑倒在地,对应酬都这样疲懒,确属少有,时间省下来,也不过是看看书睡睡觉之类,但是自由社会,自由选择,性情不近,何苦勉强去照大光灯。九七之後,可能不会再搞运动,不会再斗垮斗臭某一撮人,可是,最怕有人忽然对文艺工作者发生兴趣,叫陪饭陪酒陪舞,还有,弄几个文化组织,硬是封阁下做会长或副会长,那才头痛。
甲之熊掌,乙之砒霜,有人以为是殊荣,有人认为是刑罚,一旦失却选择的自由,殆矣。
正是,毋须踩你,一味捧你,已足够叫你连声叫苦。
应该有说不的权利,说了不而无后顾之忧,应有不表态的自由,逼人表态者则自失身分。
对这种细节,一定要研究清楚。
课 程
公开学院的函授课程据说包括“青少年爱情故事创作”、“投稿出位术”、“现代情书写作”等课!
了不起,居然是真的,并非搞笑题材,非常愿意参加学习,学到工夫,受用不尽,我是一个在职撰稿人,巴不得掌握到上述技巧。
还不止呢,其馀课程有“都市养生学”、“情绪低落治疗法”、“如何制造及培育天才儿童”,光看题目,只觉不可思议,这些根本都是人为力量办不到的事嘛,怎麽忽然都有解决的妙方了?
上班的时候,上司嘱我去听课,讲题是“如何与同事相处”,我不肯去,上司问:“何故?”答曰,“这哪里在一堂课里学得会”,他点头称是,所有同事免役。
世上许多事学无可学,什麽是花了精力时间一定有把握可以学会的?有,中英数、物理化学生物,还有,汽车维修,整理水喉,只要工夫深,一定有成就。
已经不算少了,学习狂应感满足,其馀的人生学问,则看造化及天分,是,包括青少年爱情故事创作在内。
有人写的爱情故事就是好看。
印 象
认识小老蔡三十年,他多次在专栏中提及我,印象总是一贯地“她喜欢骂人”。
除此之外,一片空白,一无是处。
可见他宽洪大量,这样的人,他亦认作朋友,多年来,不离不弃。
换了是我,早就同此人绝交,还写他呢,提都不要再提。
印象是很奇怪的一件事,通常先入为主,愚公可以移山,可是对第一印象,必定徒呼荷荷,动弹不得。
有人客观,有人主观,一次,几个友人说起一个人一件事,都认为应当客气点,给那个人所谓“怀疑的益处”,亦即是留有馀地,不要武断,对双方均有好处,我记得我说:“他就是那样一个人,毋须置疑!”根本不必来往。
我对许多人印象欠佳,许多人对我亦印象恶劣,互相看对方的德行不入眼,却没有痛苦,因为并无邦交,不必勉强相处。
至於朋友,我却护短,他们都是可爱的难得的好人,不然,何必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我的世界十分简单。
衰 人
某又“慨叹现在读者水准之低落,包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与文字的阅读……”
读者水准是否低落容后讨论,但什麽叫做“对客观事物之认识与文字的阅读”?这句话文法与文字编排完全不通。
他的意思恐怕是指读者阅读水平低落,以及他们对社会大小事宜欠深切之认识吧。
老实说,什麽样的店召来什麽样的客,千万千万不要骂客人不够格。
若要高贵的客人上门来,得先选一个好地方,再装修店面,聘用有经验的店员,则自然好客似云来。
切切不可讥笑客人不识货,宜检讨本身经营手法,以及严格注意货品水平。
播放三级电影的戏院怎麽可以怪进场的观众猥琐!
就是因为读者水平日高,才知道什麽叫做挂羊头卖狗肉,才明白哪一种文字根本就是写得坏,哪一撮作者长年累月存心混饭吃。
就是这种人抱怨他没有读者是因为群众文化水平低,不懂得欣赏他的文字。
也只有文化界有这种事;劣质物品卖不出去,指著客人骂:你们为什麽不上当!你们这些衰人!
衣 柜
老是觊觎他人的衣柜。
选购衣物是极之费神的一件事,有时整季走遍各服装店都找不到一款合心衣物,这还不是钱的问题,不对胃口就是不对胃口,倒贴也不穿。
更多时候,只能挑到一两件,不够穿。
实在喜欢的衣服,又不舍得穿,穿旧了又得出去买新的,多麻烦。
闻说谁谁谁每年穿百多万,立刻羡慕得说不出话来,年年竟有几十款设计均合眼缘,认为穿上会好看,多麽难得!
有几位女士的衣柜,真想与之共产,因为里边挂的各种衣物及饰物,正是我想买又不知道到什麽地方买。
(一)方盈,(二)刘天兰,(三)美电视片集“新闻精英”女主角梅菲布朗。
还有,假如我只有廿五岁,王靖雯的衣柜会叫我辗转反侧。
麽多漂亮标致又切合身分的衣服倒底从何处找来?配件也费煞心思:首饰、手袋、鞋子、丝袜,莫不恰到好处,深合吾意。
唉,而且衣柜必须随著年纪增删润饰,一年一年整理,简直就是一门艺术。
混血儿
所有基本社交礼貌,可能都来自西方地,香港因系英国殖民地,而英人最擅长这一套,大家受了渲染,洋为中用,渐渐凡事都说谢谢,请,不客气,应该的。
还有,饭后不打饱嗝,咳嗽掩著嘴,女士们离座,男士们连忙站起来,女士们归座,男士们又再站一次……演习得十分周到。
当然,表面上礼貌十足的坏人比比皆是,可是,我们一旦接触到未受西方礼节薰陶的华人,又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华人有一招叫熟不拘礼,十分可怕,於是不问自取,凡物共产,你付帐,我大吃,一有不满,清心真说,恣意指使他人来满足自己,并且警告亲友:“我是直性子”。
不由人不爱上那弯弯曲曲虚伪的歪肚肠来,我们都这样教孩子:“一定要道谢,凡事礼让”,坏,是不十分满意,恶劣,是可以改良,卑鄙到极点,则不怒反笑,说:“此事搞笑之至。”
你我是华人?不不不,思维早已渗了杂,言行举止,遵洋人礼节为重,像公众场所不喧哗,不吐痰,见队排队,不打尖不插嘴。
我们是混血儿,杂夹种。
乐
“你长大了。”
“不,我老大了。”
三岁到十五岁,是谓长大。
光阴似箭,到了廿七八岁,与故人重逢,蓦然发觉自己长了肉,没长腿,谦逊一句“老大不中用”,也是由衷之言。
往後,就步入新中年,中中年、老中年阶段,你要是不爱提年龄及生理状况,大可不提,真不能避免,恐怕亦不必黄熟梅子卖青。
人以类聚,诸友均百无禁忌:“老花眼啦”、“满头华发”、“体力大不如前”……都是事实,无限悲凉,可是亦懂得在馀烬中寻找力量:可幸随著皱纹雀斑而来的是老练与经验,以及些许聪明,作起抉择来,约有七成把握。
不不不,我不是为我的年纪骄傲,不过也绝对不引以为耻,戏言这些年来简直已经赤足来回太平洋数次之多,你以为容易!既然如此,何必隐瞒什麽。
见明报加西版编辑,笑曰:“小陈、小王、小李,统统坐下来听老姐姐训话”,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不知多乐。
淘 金
加拿大卑诗省巴克维尔地区发现大量一个世纪前华人淘金者的遗物。
这个小镇在淘金热时代里,有一半人口是华人,但无论什麽历史书都没有提过他们一句,白人认为他们古怪,邋遢,而且淘不到大金矿。
现在,考古队开始相信,这种印象是华人故意制造的,其实华人淘到金矿,把金砂收起来,然後装出假象说:这里没吃没穿,更无金砂影踪。
白人性格不一样,一发现金矿,就会大叫大嚷,弄得人人皆知,华人才不会那麽做。
以致白人认为华人不懂发掘金矿,因为从来没听华人说过找到金脉,华人淘金者无留下任何文字纪录,没有信件,也没有日记,考古家只能自发掘出来的文物拼凑出历史图画。
这个故事令人三思,你在淘得金矿后,做法像华人还是似白人?
在香港这种都会中,自然是白人脾气居多数,还没开始发掘,已经夸夸而谈,淘得第一桶金,更大肆宣扬,自诩发财。
谁会甘心在这种事上做中国人。
前 途
小友问:“写作有无前途?”我有点踌躇,不知怎样作答。
完全看你对前途的定义如何吧,你若不过想似我这样,做一件有趣而胜任的工作,赚点生活费用,以便早日退休,那简直已经实践了少年时梦想。
若想得到更多,那,做到我这样,只不过是一个起步,要继续往前进的话,浩瀚的海洋在等著你征服,你要擅长利用人际关系,懂得炮制人家喜欢的故事,把握机会,打响招牌,推广、宣传、扬名、赚钱……
法国谚语说,过了廿一岁,没有什麽是偶然的,十分钻营,一分收获,你要得奖,首先记得买奖券填报名表,性情不近,哪里耐烦写个人履历。
这样努力,必然会妨碍家庭生活,不过,对一些人来说,绚烂的事业最重要,那麽,勇往直前吧。
让我们在国际电讯报导中,读到你得世界性大奖的消息,还有,恭祝你新作销路一千万册,全球人手一本。
同为华人,与有荣焉,趁大时代大转变,自有大机会,我预言一定有写作人可以把握千载难逢良机,代表香港特区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