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1][1].梁文道-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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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的竞争之下
脱颖而出,找到自己独特的角度,于是想方设法地构思和别人不同的主题,试图在一片震灾的报道中独树一帜。
至于那些现在就把焦点放在反思和问责的论者,我就实在不敢苟责了。我相信他们的意见实在不是源自凉薄的心态,而是另一种关怀
的表现。受到这么大的震动,除了默哀、祈祷与捐助,他们一定还想找到更多的表达途径。思量下来,你很自然地就要问这一切是怎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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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悲剧是否真的不可避免;你也很自然地会想这一切又该如何防止,是不是还有更多更好的预备工作呢?
没有人只想“空谈”,问题是除了为救灾抢险的工作打气,除了以言语表达哀思之外,绝大部分的人还可以说些什么呢?人的思维广阔,
及至无限;而言论的表述则是此无限思维的直接产物。要他们不在这时候说出他们想说的话,某程度上就是要求大家只能用一种思维方式
去体现万众一心的崇高。
我们常常强调“万众一心”,不一定是否认差异存在的事实,只是总想界定差异存在与不存在的最佳时机。所以在奥运火炬惹起对立的
时刻,有人就要再三强调“一致对外”,停止批评自己人。在西藏发生暴乱的时候,就应团结起来谴责暴徒,不要来什么反省。然而,谁去
界定万众一心暂停差异的合理时刻呢?基于什么标准?所谓的“万众一心”又该怎么个“一心”法呢?
同样地;对于那些即使批评防震救灾工作做得不够好的朋友,你也不能用“万众一心”的布条去暂时塞住他们的嘴。如果他们有任何问题,
那顶多是不顾大家的感受,不懂方便善巧的法门,所以说出来的话不只令人听不进去还徒惹反感。不过,差异毕竟是不容易抹煞的,连另
类意见与言论出现的时机也是不能确定的。因为我们没有这种能力和权力。更何况大家或确实享有同一种心情,只是思考的路向不同罢了。
原题为“万众一心,表达不同”,刊于《am730》2008年05月15日、05月16日
第三空间:“淫照”照亮了公私之间的空白
假如你有去酒吧欢乐时光或者泡茶馆的习惯,你也许会认识一堆聊天的朋友,天南地北,无所不谈;但真要你记起他们的名字,却又
有些困难。仔细想想,这些交浅言深的酒友真是你的朋友吗?再假设某一天的欢乐时光,人群中传来一本相册,里头有不可示人的照片,
一问才知这是某人在路边捡到的,你会不会觉得不大好意思看,甚至觉得偷看人家的隐私是不道德的呢?
我们总爱形容互联网的出现是一场革命,它不只增进了沟通的方式,加快了知识累积的速度,而且还会彻底改变我们熟知的人际关系、
社会结构与价值标准。可是它到底有多“革命”呢?却又好像不大说得清楚,直到一个又一个的案例涌现。
香港艺人陈冠希的 “淫照门”事件在雪灾稍缓、新闻寡淡的新春假期里连续霸占了香港报纸头版好几天,仿佛是全城惟一仍在发展中
的大事件。看起来这事好像没什么可以再说的了,法律、自由、道德和色情,几乎任何你想象得到的观点都有人谈过了。然而大家好像忽
略了,在连续剧般的演变中,却牵扯出了互联网革命里某些令人一时还难以理解的变化。
例如“网友”。究竟什么叫做“网友”呢?由于有个“友”字,顾名思义,“网友”应该就是一种朋友的关系。但“网友”和“网民”常常又可以互
换使用,彼此指代——中国网民则有过亿之数,难道这一亿人都是朋友吗?
香港警方发言人警告大家,在互联网论坛上发布和转贴那批很刺激的照片是犯法的,因为这时你的对象是一批你不认识的“网友”;按法
律来讲也就是一群无名的“公众人士”。生怕大家不懂,这位警官还补充:“你自己想想;对于那些你天天在网上交谈的人;你有多少的了解呢?”
接下来的情况就好玩了,大伙不在香港论坛上发帖,但要不是转攻内地网站,就是以电邮或其他手段转送照片,还不忘加上一两句深
具讽刺意味的按语,例如“你是不是我的朋友?是的话请进入以下链接”,又如“由于我是你的朋友,我送你几张照片”。
结果一时间法律界众说纷纭;不知该不该修订法例;当事人没申请禁制令的情况下;警方对着这批照片的崭新蔓延方式也只能束手无策。
那位自以为道理明晰的警官可能不晓得,无意中他踩进互联网世界的灰色地带了。按传统定义,“公众人士”与朋友还是分得开的,好
比酒吧里天天碰面的人应该能算朋友,而那些坐得稍远、从不往来的人大概就是“公众人士”。且让我们以酒吧比喻网上论坛,假如我日日
在同一个论坛泡上几小时,那些在网上听我倾诉,偶尔也回我一下的人,和酒吧里的酒友有分别吗?更要注意,论坛与博客就像一个任何
人的发言都能让所有人听见的酒吧,不如酒吧那样有坐位远近、空间大小和容纳人数的问题。所以我完全可以每日登入一个浏览量过万的
博客,不留片语,只是在人群中倾听博主的心声,了解他甚于朝夕相处的同事、家人。我,算是他的朋友吗?
在传统的概念上,我们可以把人的活动领域区分为“公共”的和“私人”的,然后依此架构出一连串基于公私之别的制度、法律与规则。
可是互联网却为我们带来了一个既非公亦非私的第三空间,它介乎二者之间,混淆了公私的区别,捉摸不定、边界不明。再以香港警方所
说的“公众人士”与“朋友”的分别为例。为了让大家更明白“朋友”的定义,警方发言人很强调“你有多认识你的网友”这一点,似乎只有非虚
拟空间的实体接触才是惟一真确的友谊基础。但他可能忘了,对许多网民而言,网友才是他最好的朋友,尽管他不知道他们的“真实”姓
名、职业和身份,但谁说友谊一定要依赖这些条件呢?
我们区分公众人士与朋友的准则之一是有没有个体间的互动往来,一般人和抽象的公众是没有这层关系的;但网络就不同了,网友好
像也是一堆无名的抽象的公众,可他们却完全有能力有机会与你进行单对单的交流互动。我们时常把论坛想象为报刊传媒般的公共空间,
但它其实不是,因为它提供了大众传媒做不到的互动条件。而一个原则上开放的论坛,甚至会在频繁的互动中形成亲密的团体感,对内凝
聚,对外排他,恍如一个庞大的朋友圈子。其吊诡一如传统的日志型博客,明明是个人日记,却又公开示人容人留言。
根据一项调查,在这次“淫照门”事件当中,有百分之七十的网民认为转发有关照片的行为没什么不对,反指始作俑者陈冠希才该负上
最大的责任。但也有很多人觉得这批网民是非不分,道德观极有问题,明明自己偷窥了他人私隐,却反过来指责人家后门里的私事有错。
我们应该仔细地先把陈冠希和众女伴拍照、有人把照片偷取上网及网民们接力传播照片这三个环节分开来看。首先,陈冠希的行为虽然有
争议,但在法律上站得住(只要被摄者在神智清醒的情况下自愿被摄),而道德上也只有保守派才会彻底否定它。其次,在陈冠希电脑中
偷取相片,以及将该批相片上载网络的人(且假设是两批不同的人),则在法律和道德上都犯了错。于是我们就要面对第三个环节,也就
是网民再散布那些相片的做法。
理论上讲,这就像翻阅人家偷来或拾到的家庭相簿,都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可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不觉得如此?难道他们不觉得这和
偷看人家的日记和钱包一样吗?我无意为这批网民掩护,但我认为就此推论出网民道德水平低下的判断是不公平的。我相信这么多人不可
能都一有机会就要偷瞄人家的皮包里装了些什么,真正的关键在于他们可能根本不以为那些相片是隐私。
打开任何一个博客,我们都不难发现许多转贴的文章、图片和音像,它们可能来自其他博客和网站,甚至来自版权所有的报刊杂志。
当博客和网民乐此不疲地转载、再转载这些材料的时候,他们不会觉得这些里头有什么问题,因为网络世界的基本价值倾向(ethos)就是
共享,任何信息上了网就是公众的了,自由、公开而且免费。所有在网络上出现的文字、声音和图像都已经是公共领域的一部分,又哪还
有隐私可言?偷了人家的相片放上网肯定不对,但任何赃物只要一放到网上,网民就会感到那是大家的了。
因此,一个人在实体世界里或许从不偷窥他人隐私,但同时却在网上时刻等待最新的“淫照”浮出水面,因为他看不出这两者其实是同
一回事。
一个博客能够毫无愧色地把自己喜爱的一首歌放在网上播出,因为他觉得博客是他自己的私人空间,和自己家没多大分别。其他人要
是喜欢这首歌,可以下载回去不断转发,因为他们觉得这是块公众空间,里头的声音就和鸟鸣一样自然并且免费。
原题为“‘淫照’照出了公私间的暧昧”,刊于《南方周末》2008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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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两亿网民都成了朋友
互联网刚刚开始进入我们日常生活的时候,很多人幻想它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公共领域”了:没有限制出入的门槛,没有权威的中央管
理,没有身份背景的差异,所有资讯自由交换,所有人理性对话。于是差异容许存在,共识也会渐渐形成,一个摆脱任何权力扭曲的开放
平台将会带领人类迈进空前的民主时代。
可是正如铸造这个概念的哈贝马斯被人认为太过粗疏,他的欧洲沙龙和早期报纸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公共”一样;互联网上的“公共
领域”原来也只是个过分乐观的期望。
先举一个好几年前我就说过的例子。我是美国NBA湖人队的球迷,从前要在中文媒体上寻找湖人的消息,我必须很有耐心地看完整
节新闻才偶尔听到一两则它的赛况,又或者买一份报纸翻过国际版财经版才找得到它球员的动向。但是现在,我可以直接进入湖人的官方
网页或者它的球迷园地,甚至完全略过其他NBA球队的讯息。假如我是个心系篮球不理世事的球迷,在这样的情况底下,我也许不会知
道谁是奥巴马,也不知道楼市暴涨的影响,说不定还不晓得原来我家附近昨晚发生了杀人案;但是我却十分清楚一名湖人球员的状态,乃
至于他所穿内裤的牌子。
互联网是无尽的资讯宝藏,让我们各自发掘自己的需要,发展自己的兴趣;它却不一定会使大家更加了解彼此。相反地,有时它会阻
断我们彼此沟通的可能,因为再也没有什么所有人都一定要知道的常识,也没有什么保证能够打开陌生人话匣子的话题了。要是互联网取
代了由一点发放讯息至多点的大众传媒,我们或许会很自由,也会变成某个领域的专家;可是我们也很有可能丧失掉所谓的“公共”。
再看“网友”这种群体,它和“网民”最大的不同就在这个“友”字。一个本质上开放的网络论坛是很理想的,任何人只要上网登入,或许
浏览或许发言,他们就变成了网民,表达不同的关注,展示不同的思路。可是和任何团体一样,一个论坛也有它的“团体动力”,不必然仰
赖领导,却会依循一定的组织社会学法则,渐渐自发形成一群“网友”的俱乐部。
在这个俱乐部的各次讨论里面,理论上的异质和多元将透过相互影响与寻求认同的过程,慢慢形成自己的主流。一开始,大家只是不
赞成某个观点,然后有人开始宣称“鄙视”持有某种观点的个人,再来就有人用上了粗话,最后则出现了追杀通缉令。匿名的条件一方面保
障了大家,同时也加剧了这种话越说越极端,你激进我比你还激进的倾向。多年以来,我们目睹无数这样的历程,看见一个论坛怎样从国
事讨论变成了征服世界的幻想乐园,另一个论坛又怎样从标榜理性变成了要把所有愤青都丢到海里喂鱼的小圈子。和任何封闭的团体一样,
所有极端的声音都会牵制整体的走向,逐渐把温和变成必须排除的异端。
终于,原来开放的世界变成了一个个自我封闭的小教派,每一个教派的成员都在自己的团队里找到了归属,天天反刍同类人的意见,
日日巩固原有的主张。最后,我们都成了不同俱乐部的“网友”,看不见“公共”的存在,却肯定各自真理的终极,和部落没什么两样。
原题为“网友——新部落时代的身份”,刊于《南方周末》2008年06月12日
幽默:为什么我们笑不出来
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向来都是令人头疼的问题,最近横扫全球的电影《波拉特》(Borat:Cultural Learnings of America for Make
Benefit Glorious Nation of Kazakhstan)更是一颗超级的炸弹,一方面破尽美国所有的言论禁忌,惹来数十宗诽谤官司;另一方面则对
哈萨克斯坦极尽丑化诋毁之能事。美国那边的官司打成什么样没有下文,倒是原来气得撞墙誓死追究的哈萨克斯坦政府来了个一百八十度
的态度大转化。
他们发表了一份公开声明,表示“我们最好有一些幽默感,而且尊重他人创造的自由”。又说:“以法律诉讼为借口对艺人进行威胁是毫
无用处的,这只会进一步损害国家的声誉,并且让波拉特更受欢迎”。他们甚至发出公开邀请,希望波拉特有空的话不妨到哈萨克斯坦玩
玩,亲身体会一下这个国家的风土人情。据说哈萨克斯坦政府很有可能发行这部电影,让国民与全世界的观众一起见识一下这部笑得大家
人仰马翻的电影。
看到这个聪明的决定,我想有不少人都会对这个中型国家顿生好感,就算不一定真的会去“玩玩”,也想多认识它一点。近年人人争说
“软实力”,都认为在国富兵强之外还要注重文化的影响。所以中国政府才在海外遍开“孔子学院”,希望传达出一个美好的大国形象,让别
人想起中国的时候不只是在脑海中浮现出各式各样的“made in china”的商品,那么我们就得学学波拉特和哈萨克斯坦合演的这出峰回路
转扣人心弦的喜剧了,它可说是讨论国家形象的最佳教材。
如果有人搞一个调查,衡量世界各国的幽默指数,我想中国就算不用排到百名开外,肯定也不会轮上前十名。没错,中国人很会“恶
搞”,中国老百姓更懂得在手机和网络上传播道之不尽的“段子”,但要说到整个国家的对外形象,我想没有多少人会以为这是张笑眯眯的脸
孔。因为这张脸孔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政府密切相关的,而我们的政府则向来不以幽默著称。
当然中国也有一张笑脸,然而那是什么样子的笑呢?自从1949年以来,外间在媒体上看到的中国式笑容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