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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流行哲理小品(中国卷)-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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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年后的一天,在一个黄昏,在餐桌上,男人喝了些酒,男人告诉女人说,我差一点就失去你呢。
  女人就问为什么。
  男人说有一场车祸。其实车祸还没有来时,我心里已有了车祸。后来真的车祸来了,我心里的车祸就没有了。
  女人糊涂了,说什么呢,讨厌。
  男人眯着眼。男人说,是真的。一场本与我们毫不相关的车祸,却让我降低了爱情和幸福的标准,结果,我收获了更多的幸福和爱情。
  女人还是听不懂,男人说你别猜了。然后他轻搂着女人的肩,男人说,我爱你。


《哲理小品》 终于没有的靠


  终于没有的靠
  ○刘桃
  她和他认识的时候,年龄都不小了。
  见到他的时候,她内心有些慌张,眼睛亮了一下——他好像是她等了很久的那个人。别人开他俩的玩笑,他不经意的脸红成了她最经典的记忆。
  她常被人误解成为一个充满浪漫故事的女子。缘于她不怎么世故,缘于她顺利的经历,缘于她喜欢读书听音乐写作。在许多人眼中,这种女孩活得不现实。
  其实这么多年以来,她一直一个人生活着,没有谁亲吻她,没有谁拥抱她。她早已忘记了有人依靠和靠在别人肩上的味道。
  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也许是她冰清玉洁的内心使然。
  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这一生过着平庸无味的生活,她才从条件优越的老家来到南方。
  认识很久以后,他们在一起吃饭,看电影。两人在一起,他沉默,他告诉她他不喜欢说漂亮话,他在她身边,她知道一切都好。她有时会call他,无论多忙他都会复机。她有时候会惊讶于自己在他面前变得任性,要知道平时她在别人面前一直是温和宽容的。他问她有什么事情,她说她只想听听他的声音,说完她会惊讶——自己怎么变得如此肉麻?他告诉她他很忙,他是一家公司的工程师。她无法理解他的忙,因为习惯了朝八晚五的工作作息时间。
  他们在一起吃饭,他给她点家乡菜,他却吃得很少,米饭却吃了三碗。她告诉他,她会做一手好菜,说完自己会脸红——她在别人面前一直很谦虚的。在他面前,她觉得自己很反常。后来,她才知道其实他一点也不喜欢吃她家乡菜,她告诉他其实她家乡菜有十多种味道,而麻辣只是其中的一种而已!他们用普通话交流,他在别人那儿说粤语,她在别人面前说家乡话。他在她面前说一句普通话再说一句粤语,俏皮地问她听得懂吗?她其实也不是一个刻意沉默的人,在他那儿总会言不由衷地说些毫不相干的话。有时只想和他在一起,感受他沉默不语的味道。
  每次见面,他都会仔细看她,她有一张耐看好看的脸,她知道他在看她,长这么大没有谁像他这样看她;她也没有给谁这样的机会看她。她知道他看她,却把目光看别处,其实内心却很美。
  那夜,他和她去看电影《不见不散》。
  落座的时候,她才发现两边都是如胶似漆的情侣们,这种场面让她不知所措。她很想靠一靠他。她看见他仿佛不经意地往她的肩上倾了倾他的肩膀,她不知道该靠过去,还是保持坐姿,就在这一刹那,他把肩移开了。这场电影,她一直没有看好,因为好几次她都感到了他的靠。她内心关于他有许多美丽的感情,她怕一碰就会碎掉。当电影结束之际,女主角与男主角有情人终成眷属,缠绵亲吻,却吻出一副假牙时,全场哄堂大笑,她没有笑,一点点都没有笑,她的眼里好像被泪浸湿了。她知道她的内心好像被什么东西深深地蜇了一下。走出电影院,他送她回寝室,一路上不知为什么,他们俩都没有说话。
  后来,他和他老家的女孩拍拖恋爱。
  当他们再见时,他们依旧用普通话,居然可以谈许多的话。
  挥手告别的时候,也会开开玩笑。而她却从未告诉他,在那个寒冷的夜里,其实她好想被他靠一靠,她多想往他肩上靠一靠,他若要,她有的全都可以给他。
  但时光却永远回不来了。


《哲理小品》 爱情种种


  爱情种种
  ○'香港'胡茜青
  爱情有许多种色调。
  有一种爱情是红色的,鲜红的,热烈烈的红。
  我有一双朋友,他和她的爱情便是这种颜色的。他们两个都很健康,健康得像两个滚圆的、弹性极好的、在地上不停地跳跃着的球。他们的健康真叫人羡慕。她的脸红得像苹果,他的身体就像那些代表大力士的铜像。
  但是,最使人羡慕的还是那从他们两颗心里可能发出来的热情,对友谊、对工作可能发出的热情。
  他们在一起生活、工作,两个人的力量加在一起,就使人觉得他们是一炉熊熊的烈火,又是一股强劲的推动力,推动着事业向前发展。
  有一种爱情是蓝色的,澄澈的透明的蓝,像蓝天那样可爱的蓝。
  我也见过那么一种蓝色的爱情。他们夫妇俩性格都那么清醒、宁静,他们的脑子似乎充满智慧,因此,他们的生活里,似乎很少无谓的烦恼与争执。生活里的一切,在他们的照耀下,都不会发生纷乱烦扰。
  家庭生活、事业,一切一切全都像在晴朗的阳光照耀下那样,明朗极了,清楚极了。
  蓝色的爱情,不也很可爱么?
  还有一种爱情是粉红色的,滑柔的粉红,漂亮的粉红,娇嫩的粉红。
  粉红的爱情是那么娇柔,它需要拥有它的人很小心很小心去保护它,放下工作,放下正常的生活,小心翼翼去保护它。
  粉红色的爱情需要用丝绸来包裹,要洒上香水,要把它放在音乐声中,或是美好的风景里。
  总之,粉红的爱情是轻易碰不得的,一粗心就会砸碎的。
  我知道,有许多人都以为爱情应该是粉红色的,便竭力去追求它,竭力去培养它。但是,很少人能够长期拥有那么娇嫩的粉红色的爱情。因为,谁也不能长期摆脱工作,摆脱正常的生活,去小心翼翼地捧着那么一朵粉红。
  还有一种爱情是紫色的,是一种忧郁的紫色,是叫人不愉快的紫色。
  在紫色的爱情里,男的女的都很容易生气,动不动就怀疑对方不忠心。有时候,他们的情绪也偶然晴朗得像蓝天,但不到一会儿,晴天会立刻变色。有时他们也会热情如火,但不到一会儿,彼此都竭力向对方心上浇冷水。
  他们活在爱情里,眼睛只有爱情没有其他。他们要死要活地要保有这份爱情,生怕失掉它。但是,结果,他们用紧张的心情互相攻击,互相责难。在他们的爱情里,欢笑的时候少,流泪的时候多。他们的爱情,是一片忧郁,一片忧郁的紫色。
  以上四种色调的爱情,你喜欢哪一种?
  一定还有别的色调的爱情,譬喻说,橙色的,绿色的……橙色和绿色的爱情的内容是怎样的呢?你和他(或她)的爱情内容又是怎样的呢?


《哲理小品》 左手握右手


  左手握右手
  ○莫小米
  餐桌上有一首顺口溜很流行:握着小姑娘的手,好像回到十八九;握着情人的手,一股暖流上心头;握着小姨子的手,后悔当年握错手;握着老婆的手,好像左手握右手。
  一听就是中老年男人的口气及感觉,餐桌上多的偏又是中老年男人,所以每当有人念出,熟悉的或不熟悉的一桌子人便会意地又放浪地笑起来,气氛立刻就轻松了,距离立刻就拉近了。当然,这是基于大家对该顺口溜的一致理解——感觉准确,描述到位,而且,一句比一句精彩。尤其是最后一句,想想看,结婚几十年的老夫老妻,握手还不是索然无味一点儿感觉都没有了?
  有一天有一餐桌上有人又念起这段顺口溜时,起先并没留意到餐桌上有一位中年女人,因而男人们照例笑得起劲。后来发现女人没笑,男人们便渐渐敛起了笑并有些尴尬。女人说:这词儿编得真是妙极。男人们以为她说反话,忙说闹着玩别当真。女人认真地说:最妙的就是这“左手握右手”。第一,右手是最可以被左手信赖的;第二,右手和左手彼此都是自己的;第三,别的手任怎么叫你愉悦兴奋魂飞魄散,过后都是可以甩手的,只有右手,甩开了你就残缺了,是不是?一桌子男人都佩服,赞女人的理解深刻而独到。女人淡淡说:有什么深刻而独到的,不妨回去念给你们各自的老婆听听,看她们说些什么。
  男人当中有胆子大的果然回去试探老婆,果然老婆们的理解均与餐桌上的女人相同。
  她们都是右手,她们当然要以右手为计。
  而他们都是左手,他们当然作左手想。


《哲理小品》 珍惜感情


  珍惜感情
  ○王亚丽
  那是一个秋日微凉的黄昏。
  刚跟丈夫怄过气,一头湿漉漉的乱发披散,站在院子的当口,让风使劲吹着。
  “过来!坏脾气妞!”说话的当儿,丈夫已拿着电吹风从房里走出来。
  没好意思再别扭,便拉过一把椅子顺从地坐下来。就这样,面对着满院子灿烂的花,不说一句话,心中的怨恨却已全消了。
  一头雾气渐渐地散尽了,耳畔不时地有一种温热的感觉。
  “也许,几十年后的一个黄昏,就像现在,你一人独坐的时候,你会想起眼前的这一刻的。”
  沉默了很长时间的丈夫,突然说出这样的话来,而且在声音中还带着一丝藏不住的伤感。
  “那你呢?”
  丈夫关掉了手中的吹风机,看了我一眼,笑笑,然后用手摆正我的头,手中的电吹风又响了起来,好一会儿才说:“先你而去了。”
  声音是那么肯定而平静。而我好像突然明白了一直不作声的丈夫心中的那一份痛惜的感觉,就像是一个顽童突然看到了他顽劣的后果。
  倘若上帝真的要惩罚我,让我在几十年后独自面对这满院子的鲜花,那么,我怎么敢去细想,去揣摩丈夫此刻的伤感与痛惜。
  佛说,修五百年只能同舟,修一千年才能同枕。而千年之后又能相守几时?
  为什么敢轻易伤害的总是我最亲爱的人,只是因为只有这个人会一次又一次地原谅我。可是,就是因为这颗心永远不会背弃我,我就一直地不重视它。
  真有那么一天,叫我怎样地面对满院鲜红依旧的花……


《哲理小品》 婚姻鞋


  婚姻鞋
  ○毕淑敏
  婚姻是一双鞋。
  先有了脚,然后才有了鞋。幼小的时候光着脚在地上走,感受沙的温热、草的润凉,那种无拘无束的洒脱与快乐,一生中会将我们从梦中反复唤醒。
  走的路远了,便有了跋涉的痛苦。在炎热的漠地被炙得像鸵鸟一般奔跑,在深陷的沼泽被水蛙蜇出肿痛……
  人生是一条无涯的路,于是人们创造了鞋。
  穿鞋是为了赶路,但路上的千难万险,有时尚不如鞋中的一粒砂石令人感到难言的苦痛。
  鞋,就成了文明人类祖祖辈辈流传的话题。
  鞋可由各式各样的原料制成。最简陋的是一朵新鲜的芭蕉叶,最昂贵的是仙女留给灰姑娘的那只水晶鞋。
  不论什么鞋,最重要的是合脚;不论什么样的姻缘,最美妙的是和谐。
  切莫只贪图鞋的华贵,而委屈了自己的脚。别人看到的是鞋,自己感受到的是脚。脚比鞋重要,这是一条真理,许许多多的人却常常忘记。
  我做过许多年医生,常给年轻的女孩子包脚。锋利的鞋帮将她们的脚踝砍得鲜血淋淋。粘上雪白的纱布,套好光洁的丝袜,她们袅袅婷婷地走了。但我知道,当翩翩起舞之时,也许会有人冷不防地抽搐嘴角:那是因为她的鞋。
  看到过祖母的鞋,没有看到过祖母的脚。她从不让我们看她的脚,好像那是一件秽物。脚驮着我们站立行走,脚是无辜的,脚是功臣。丑恶的是那鞋,那是一副刑具,一套铸造畸形残害天性的模型,每当我看到包办而蒙昧的婚姻,就想到祖母的三寸金莲。
  幼时我有一双美丽的红皮鞋,但鞋窝里潜伏着一只夹脚趾的虫。每当我不愿穿红皮鞋时,大人们总把手伸进去胡乱一探,然后说:“多么好的鞋,快穿上吧!”为了不穿这双鞋,我进行了一个孩子所能爆发的最激烈的反抗。我始终不明白:一双鞋好不好,为什么不是穿鞋的人具有最后否决权?
  旁边的人不要说三道四,假如你没有经历过那种婚姻。
  滑冰要穿冰鞋,雪地要着雪靴,下雨要有雨鞋,旅游要有运动鞋。大千世界,有无数种可供我们挑选的鞋,脚却只有一双。朋友,你可要慎重!
  小时参加运动会,临赛的前一天,老师突然给我提来一双橘红色的带钉跑鞋,祝愿我在田径比赛中如虎添翼。我褪下平日训练的白网鞋,穿上像橘皮一样柔软的跑鞋,心中的自信也突然溜掉了。鞋钉将跑道换出一溜齿痕,我觉得自己的脚被人换成了蹄子。
  我说我不穿跑鞋,所有的人都说我太傻。发令枪响了,我穿着跑鞋跑完全程。当我习惯性地挺起前胸去撞冲刺线的时候,那根线早已像授带似的悬挂在别人的胸前。
  橘红色的跑鞋无罪,该负责任的是那些劝说我的人。世上有很多很好的鞋,但要看适不适合你的脚。在这里,所有的经验之谈都无济于事,你只需在半夜时分,倾听你脚的感觉。
  看到那位被称为“赤脚大仙”的参加世界田径大赛的南非女子的风采,我报以会心一笑:没有鞋也一样能破世界纪录!脚会长,鞋却不变,于是鞋与脚,就成为一对永恒的矛盾。鞋与脚的力量,究竟谁的更大些?我想是脚。只见有磨穿了的鞋,没见有磨薄了的脚。鞋要束缚脚的时候,脚趾就把鞋面排开一个洞,到外面去凉快。
  脚终有不长的时候,那就是我们开始成熟的年龄。认真地选择一种适宜自己的鞋吧!一只脚是男人,一只脚是女人,鞋把他们联结为相似而又绝不相同的一双。从此,世人在人生的旅途上,看到的就不再是脚印,而是鞋印了。
  削足适履是一种愚人的残酷,郑人买履是一种智者的迂腐;步履维艰时,鞋与脚要精诚团结;平步青云时,切不要将鞋儿抛弃……
  当然,脚比鞋贵重。当鞋确实伤害了脚,我们不妨赤脚赶路。


《哲理小品》 爱我更多


  爱我更多
  ○张晓风
  爱我更多,好吗?唯有在爱里,我才知道自己的名字,知道自己的位置,并且惊喜地发现自身的存在。所有的石头就是石头,漠漠然冥顽不化,只有吸收日月精华的那一块会猛烈爆裂,跃出一番欢快欣悦的生命。
  爱我更多,好吗?人生一世如果是日中的赶集,则我的行囊空空,不是因为我没有财富而是因为我手中的财富太大,它是一块完整而不容切割的金子,我反而无法用它去购置零星的小件,我只能孤注一掷地来购置一份深情。爱我更多,好让我行囊满涨而沉重,好吗?
  爱我更多,好吗?因为生命是如此仓促,但如果你肯对我怔怔凝视,则我便是上演戏的舞台,在声光中有高潮的演出,在掌声中能从容优雅地谢幕。
  我原来没有权利要求你更多的爱,更多的激情,但是你自己把这个权利给了我,你开始爱我,你授我以柄,我才能如此放肆如此任性地来要求更多。能在我怀中注入更多的醇醪吗?肯为我炉火添加更多的柴薪否?我是饕餮的,我是贪得无厌的,我要整个春天的花香,整个海洋的月光,可以吗?


《哲理小品》 拥抱的学问


  拥抱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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