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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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看法,甚至当我们尽力置身于他人的地位,并且尽力用他的眼光——它使它们自然地
呈现在他的面前——去看待吸引我们的对象时,我们自己的强烈激情也不断地把我们唤
回到自身的位置,在那里,一切事情都似乎被自爱之心夸大和曲解了。对于那些对象在
他人面前所呈现的样子,以及他对于那些事物所采取的看法,我们只是(如果可以这样
说的话),在转瞬之间隐约地感到,它马上就会消失,并且甚至在它们持续的时候,也
全然不是真实的。甚至在那段时间内,我们也不能够完全摆脱那种特殊处境在自己身上
激起的炽热和激烈的感情,也不可能以那个公正的法官毫无偏见的态度来考虑自己打算
做什么。因此,正如马勒伯朗士神父所说的那样,各种激情都证明自己是正当的,并且
只要我们继续感觉到它们,对它们的对象来说就似乎都是合理而又合宜的。
的确,在行动结束和激起这种行动的激情平息之后,我们能够更为冷静地去体会那
个公正的旁观者所具有的情感。以前吸引我们的东西,现在正如对那个旁观者无所谓那
样几乎成了同我们无关的事物,并且现在我们能够以他的坦率和公正来考察自己的行为。
今天这个人的心情不再为昨天使他心烦意乱的那种激情所搅乱;并且如同痛苦的突然发
作完全停止时那样,当情绪的激发以同样的方式完全平息之时,我们就会如同内心那个
想象中的人一样来认识自己,并且根据自己的品质,用最公正的旁观者所具有的那种严
格的眼光,如同在前一种情况下看待自己的处境一样,在另一种情况下看待自己的行为。
但是,我们现在的判断同以前相比常常毫不重要,除了徒然的懊丧和无用的忏悔之外,
经常不会产生其它什么结果;未必能保证我们将来不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即使在这
种场合,上述判断也很少是十分公正的。我们对自己品质的看法完全依对自己过去行为
的判断而定。想到自己的罪恶是很不愉快的.因而我们常常故意不去正视可能导致令人
不快的判断的那些情况。人们认为,那个为自己人动手术而手不发抖的人是一个勇敢的
外科医生;人们也常常认为,那个毫不踌躇地揭开自我欺骗这层遮挡他观察自己行为中
缺陷的神秘面纱的人,同样是个勇敢的人。我们常常非常愚蠢和软弱地努力重新激起当
初把我们引入错误中去的那些不正当的激情;我们想方设法力图唤起过去的憎恶,并重
新激起几乎已经忘却的愤恨;我们甚至为了这种可怜的目的而全力以赴,并且仅仅因为
我们曾经施行不义,因为我们羞于和害怕看到自己曾是这样的人,而支持不公正的行为,
而不愿在一种很不愉快的局面下正视自己的行为。
人类在行动之时和行动之后对自己行为合宜性的看法是多么片面;对他们来说,要
用任何一个公正的旁观者所会用的那种眼光来看待自己的行为又是多么困难。但是,如
果人们具有判断自己行为的某种特殊的能力,假定是道德感;如果他们赋有区分激情和
感情的美与丑的特殊的感受能力;由于他们自己的激情会更为直接地暴露在这种能力所
达到的视野之内,因而人们可以比判断别人的行为更为正确地判断自己的行为,前者的
情景只是隐约地显示出来。
这种自我欺骗,这种人类的致命弱点,是人类生活一部分混乱的根源。如果我们用
他人看待自己的那种眼光来看待自己,或者用他们如果了解一切就会用的那种眼光来看
待自己,通常就不可避免地会作出某种改进。否则,我们忍受不了这种眼光。
然而,造物主并没有全然放任如此严重的这个弱点不管;她也没有完全听任我们身
受自爱的欺骗。我们对他人行为不断的观察会不知不觉地引导我们为自己订立了关于什
么事情适宜和应该做或什么事情不适宜或不应该做的某些一般准则。别人的某些行为震
动了我们的一切天然情感。我们听到周围每个人对那些行为表现出相同的憎恶。这就进
一步巩固、甚至激化了我们对那些行为的缺陷的天然感觉。我们感到满意的是,当我们
看到别人用合宜的眼光看待它们时,自己用相同的眼光看待它们。我们决意不重犯相同
的罪恶,也不因任何原因以这种方式使自己成为人们普遍指责的对象。这样,我们就自
然而然地为自己规定了一条一般的行为准则,即避免所有这样的行为,因为它们往往会
使自己变得可憎、可鄙或该受惩罚,即成为所有那些我们最害怕和最讨厌的情感的对象。
相反,其它一些行为引起我们的赞同,并且,我们还听到周围每个人对它们给予同样的
好评。每个人都急切地赞誉和报答这些行为。它们激起所有那些我们生来最希望获得的
情感:人类的热爱、感激和钦佩。我们开始热望实践同样的行为;这样,我们就自然而
然地为自己规定了另一条法则,即以这种方式留心地寻求一切行动的机会。
正是这样,形成了一般的道德准则。它们最终建立在我们在各个场合凭借是非之心
和对事物的优点和合宜性所具有的自然感觉而赞同什么或反对什么的经验之上。我们最
初赞同或责备某些特别的行为,并不是因为经过考察,它们似乎符合或不符合某—一般
准则。相反,一般行为准则是根据我们从经验中发现的某种行为或在某种情况下作出的
行为,是为人们所赞同还是反对而形成的。对这样一个人来说,他初次见到因贪婪、妒
忌或不正当的愤恨而在被害者还热爱和信任那个凶手的情况下犯下的一桩残忍的谋杀罪,
看到垂死的人最后的痛苦挣扎;听到他临终前抱怨较多的是自己不忠实的朋友的背叛和
忘恩负义,而不是他所犯下的暴行;这个人要理解上述行为是如何可怕,完全不必仔细
考虑:一个最神圣的行为法则是怎样阻止夺走一个无辜者的生命,而这种行为明显地违
背那一准则,因而是一种该受谴责的行为。显然,他对这种罪行的憎恶会在瞬间产生,
并且产生在他为自己订立任何这样的一般准则之前。相反,他今后可能订立的一般准则,
大抵是建立在他见到这种行为和其它任何同类行为时,心中必然产生的憎恶之上。
当我们在历史或传奇中读到有关高尚或卑劣行为的记述时,我们对前者所抱有的钦
佩之情和对后者所抱有的鄙夷之情,都不是来自对存在某些一般准则的考虑之中,这种
准则表明一切高尚行为都值得钦佩,一切卑劣行为都应该受到鄙视。相反,那些一般准
则全都是根据我们对各种不同的行为在自己身上自然而然地产生的作用所具有的经验而
形成的。
一个亲切的举动,一个可尊敬的行为,一个恐怖的行动,都是使旁观者自然而然地
引起对行为者的喜爱、尊敬或畏惧之情的行为。除了实际观察什么行为真正在事实上激
起那些情感之外,没有其它什么办法能够形成决定什么行为是、什么行为不是那些情感
对象的一般准则。
确实,如果这些一般行为准则已经形成,如果它们为人们怀着一致的情感普遍承认
并且确立起来,我们就常常在争辩某些性质复杂而弄不清的行为该得到何种程度的赞扬
或责备时,如同求助于判断的标准一样求助于这些一般准则。在这些场合,它们通常被
引作决定人类行为中哪些是正义的、哪些是不义的基本根据;这个事实似乎把一些非常
著名的作家引入了歧途,他们用这样一种方式来描绘自己的理论体系,似乎认为人类对
于正确和错误行为的最初判断,就像法院的某一法官的判决一样,是通过首先考虑某一
般准则,然后再考虑某一特定行为是否符合这一准则而形成的。
当那些一般行为准则在我们头脑里由于惯常的反省而被固定下来时,它们在纠正自
爱之心对于在我们特定的处境中什么行为是适宜和应该做的这一点所作的曲解起到了很
大的作用。怒不可遏的人,如果听从那种激情的驱使,或许会把他的敌人的死亡看作只
不过是对他认为自己受到的冤枉的一个小小的补偿,而这种冤枉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惹
人生气的事情。但是,他对别人行为的观察使他认识到,这种残忍的报复显得多么可怕。
除非他所受的教育非常之少,在所有的场合他会把避免作出这种残忍的报复确定为自己
的一条不可违反的准则。这一准则对他保持着权威,使他不会再犯这种强暴的罪行。然
而,他的脾气可能非常暴烈,以致如果这是他第一次思考这种行为,他无疑会把它断定
为非常正确和恰当的,是每个公正的旁观者都会赞成的行为。但是,过去的经历使他抱
有的对这一准则的尊重,会阻止他那激情的过分冲动,并且会帮助他纠正自爱之心本来
会就他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样去做所提示的过于偏激的看法。然而,即使他会听任自己
的心情极度激动,以致违背这一准则,在这种情况下,他也不能全然抛弃自己对这一准
则的习以为常的敬畏和尊重。正是在采取行动的时刻,正是在激情达到最高点的一刹那,
他犹豫不决和胆战心惊地想到他打算去做的事,他暗中意识到自己将要破坏那些行为准
绳,即在他冷静的时候曾下决心永不违反的准绳,也是他从来没有见到过有人违反而不
引起极大不满的准绳,他在内心预感到,违反了它们很快就会使自己成为上述不满情绪
的对象。在最终下定重大决心之前,他一直受迟疑不决这种极度痛苦的折磨;他一想到
自己要违反这一神圣的准则就惊恐不安,同时,他又受到违反它的强烈欲望的推动和驱
使。他每时每刻都在改变自己的决心;有时他决心坚持自己的原则,不沉缅于可能以可
怕的羞惭和悔恨心理败坏他以后的生活的某种激情;当他这样下决心不让自己经受某种
相反的行为所具有的危险时,基于对他将享受到的那种安全和平静的期望,他的内心感
觉到一种瞬间的安宁。但是,很快又重新唤起的激情,更加猛烈地驱使他去做片刻之前
他还决心避而不做的事情。他被那些无休止的决心变换搞得精疲力尽,头昏眼花,最后,
出于某种绝望心理,迈出了最后的事关重大而又无法挽回的一步;但是,他怀着这样一
种恐怖和惊骇的心情,即某人逃离一个敌人而身不由己地来到一个悬崖绝壁之上时所怀
有的恐怖和惊骇的心情,他确信在那里会遭到比追逐在身后的任何东西都更加肯定的毁
灭。这就是他甚至在行动时也会具有的情感;虽然他在那时肯定比以后较少感到自己的
行为不合宜,但是,当他的激情发泄出来和平息下去时,他开始用他人会用的眼光来看
待自己所做过的事情,并且真正感受到懊丧和悔恨的刺痛在开始烦扰和折磨自己,这是
他以前预见不到的。
道德情操论(卷三)
第五章 论道德的一般准则的影响和权威,
以及它们被公正地看作造物主的法则
对一般行为准则的尊重,被恰当地称作责任感。这是人类生活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
并且是唯一的一条大部分人能用来指导他们行为的原则。许多人的行为是非常得体的。
他们在自己的整个一生中避免受到任何重大的责备,然而,他们也许从未感受到别人对
他们行为的合宜性所表示的赞赏之情。他们尊重自己认为已经确立的一些行为准则,并
仅据此行事。一个从另一个人那里受到了巨大恩惠的人,出于他天生的冷漠性情,可能
只抱有一丝感激之情。然而,如果他富有道德教养,他就会常常注意到表明某人缺乏感
激之情的行为显得多么可憎;而相反的行为又显得多么可爱。因此,虽然他的心里并未
洋溢着任何感激之情,他仍将努力像心里充满感激那样去做,并将尽力对自己的恩人表
示关注和大献殷勤,凡是有深切的感激之情的人都会这么做。他将定期去拜访他的恩人;
他在恩人面前将表现得十分恭敬;他谈到恩人时,必用表达高度敬意的言辞,必提其所
得到的种种恩惠,而且,他将小心地抓住一切机会为过去所受的恩惠作出某种适当的报
答。他做这一切时可能不带任何虚伪和该受谴责的做作,不怀任何获得新的恩惠的自私
意图,没有任何欺骗他的恩人或公众的打算。他的行为动机可能只是一种对已经确立的
责任准则所表示的尊重,是一种在各方面都按感恩规则行事的认真和迫切的愿望。同样,
一个妻子有时对她的丈夫不怀有适合于他(她)俩之间现存关系的那种柔情。然而,如
果她富有道德教养,她将尽力像她具有这种感情那样,关怀体贴,殷勤照料,忠实可靠
和真诚相待,并且在夫妻感情所要求于她的种种关心的表现上无可指责。这样一个朋友,
这样一个妻子,无疑都不是最好的朋友或妻子。虽然他俩都可能带有认真和迫切的愿望
去履行自己的各种责任,但是他(她)们在许多方面达不到体贴入微的要求,他(她)
们将错过许多能显示其亲切关怀心情的机会;如果他(她)们具有同自己的地位相符的
感情,就决不会错过这些机会。不过,他(她)们虽然不是最好的朋友或妻子,也许仍
排得上第二。如果对于一般行为准则的尊重在他(她)们身上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他(她)们在主要责任方面是谁也不会有所疏忽的。只有那种属于最幸运的类型的人才
能使他(她)们的感情和行为同他(她)们的地位的最微小变化完全适应,才能在所有
的场合做到应付裕如,恰如其分。构成人类大多数的粗糙粘土是捏不成如此完美的类型
的。然而,几乎任何人通过训练、教育和示范,都会对一般准则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
以致能在几乎一切场合表现得比较得体,并且在整个一生中避免受到任何重大的责备。
没有对于一般准则的这种神圣的尊重,就没有其行为非常值得信赖的人。正是这种
尊重构成了有节操的正直的人和卑劣者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前者在各种情况下坚定果断
地执行他所信奉的准则,并且在其一生中保持稳定的行为趋向。后者的行为随同心情、
意愿或兴趣偶尔占主导地位而变幻无常和捉摸不定。不仅如此,既然每个人的心情容易
发生这样的变化,那么,如果没有尊重一般准则这条原则,在头脑冷静时对行为的合宜
性极为敏感的人,也往往会在最不经意的场合作出不合理的行为,而几乎不能把他那时
为什么要这样做归因于任何正经的动机。你的朋友在你正好具有不愿接待他的心情时来
拜访你。按照你当时的心情,你很可能把他的造访看成是鲁莽的闯入;如果你屈从于那
时产生的看法,那么,虽然你是想以礼待人,但是你的举止却会显示出对他的冷淡和不
尊重。只是由于尊重礼貌和好客的一般准则,你才使你不至于这么粗鲁,因为这些准则
不允许你这样做。你过去的经验使你习以为常的对这些准则的尊重,使得你的举止能够
在所有这样的场合做到大致相当得体,并且不让所有的人都容易发生的那些心情变化在
任何感觉得到的程度上影响你的行为。但是,如果没有对这些一般准则的尊重,即使是
像讲究礼貌这样一种容易做到、而且人们几乎不会煞有介事地违反它的本分,也会经常
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