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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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切支柱。对于公民与权力的关系原则,他引入这样的观念,即权力应公平分配,以便向所有人提供同等的保护。当共同体中的一部分人统治全体人民,或一个阶级为另一个阶级立法,被他斥为专制。伯里克利将公民权限制于血统纯正的雅典人以防失衡,假如他不这样做,特权之废除也许只会导致最高权力从富人转移给了穷人。通过这项措施,我们会称之为“第三等级”的那个阶层人数下降到14000名,与较高的两个等级大体持平。伯里克利认为,任何疏于参与公共事务者都会伤害到城邦。不因贫穷而把任何人排除在外,伯里克利用国家的钱为他们的参与支付报酬。他所管理的同盟基金,聚积了一笔两百多万斯特林(sterling)的财富。他的统治手段是演说术,他用说服的方式进行统治。一切事务皆由公开的辩论决定,一切势力皆服从于高明的思想。政制的目的不在于确定任何势力的优势地位,而在于防止这种地位,在于平等地保障劳动的独立和财产的安全,在于使富人免受妒嫉和穷人免受压迫——这种思想标志着希腊的政治艺术所达到的最高水平。这位伟大的爱国者一死,他创立的这种思想便难以为继。让金钱、土地或人数取得优势,从而破坏权力平衡的做法,充斥于全部历史之中。伯里克利之后的一代人在才智上无与伦比——这一代人在诗歌和演说术方面的成就,至今为世人所艳羡,在史学、哲学和政治学方面的成就仍然难以超越。然而它却没有产生出伯里克利的后继者,无人能够胜任他传下的权杖。
每一种利益皆应拥有为自我申辩的权利和手段,这一雅典政制的原则,是各民族进步过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但是并没有为落选者定出补救之策。法律对于多数的胜利并无约束,或使少数免于受到人数上胜出者的可怕惩罚。当伯里克利的决定性影响不复存在时,阶级之间的冲突就横行无阻,伯罗奔尼撒战争中降临于上层的屠杀,使下层获得了不可抗拒的优势。雅典人不倦的探索精神,使他们急于展示每一种制度的理由和每一条原则的后果,他们的政制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匆匆走完了从幼稚到衰老的旅程。
在这老少二人的生涯之间是个中间阶段,它始于对民众力量的最初承认,终结于国家的衰落。他们的经历为处于绝无仅有的有利境况下的民主政体将会爆发的危险,提供了一个证明。因为雅典人不仅英勇、爱国,能够奋不顾身,且是希腊人中最富有宗教情怀的一族。他们笃信给自己带来繁荣、平等和自由的雅典宪法,从不怀疑赋予公民大会巨大权力的基本法律。他们允许多种不同意见的存在,倡导高度的言论自由。他们对自己的奴隶表现出的人道精神,甚至使最开明的贵族分子也感到愤恨。于是他们成为古代在民主制度下成长壮大的惟一民族。但是,一贯败坏良知、麻木心灵、使君主失去理解力的无限制的权力,也腐蚀着雅典这个光辉的民主政体。少数的压迫是邪恶的,但多数的压迫更邪恶。因为民众中蕴藏着的力量若被唤醒,少数人几乎无法抵挡它们。面对全体人民的绝对意志,无可吁求,无可救助,无可躲避,惟有背叛。雅典人中人数最多的最下层,集立法、司法以及部分行政权力于一身。那时的主流哲学教导他们,最高的法律莫过于国家的法律——然而立法者高于法律。
因此,大权在握的人民有权做其权力范围内的一切事情,除了自己对是否方便得出的判断外,不受任何是非准则的约束。在一个值得纪念的时刻,公民大会上的雅典人宣布,他们痛恨阻止他们为所欲为的主张。既有的力量无一能够约束他们;他们决意不受任何义务的束缚,除了他们自己制定的法律外,他们不受制于任何法律。获得解放的雅典人民,就是以这种方式成了一个暴君;他们的政府,欧洲自由的先行者,遭到古代所有最贤明人士的一致谴责。他们试图通过广场上的辩论去指挥战争,因而毁掉了自己的城邦。就像法兰西共和国一样,他们把失败的将领处死。他们不公正地对待附属国,使他们失去了自己的海上帝国。他们掠夺富人的财产,直到迫使富人与国民公敌串通一气。他们的罪恶在苏格拉底的殉难中达到了顶峰。
当人数的绝对统治持续了将近四分之一世纪时,国家只剩下一个空架子了。厌倦沮丧的雅典人承认了灾难的真正起因。他们懂得了,为了自由、正义和平等的法律,民主也有必要约束自己,一如它应当约束寡头政治一样。他们决心回归古代的立场,恢复事物原有的秩序,即取消了富人对权力的垄断而穷人还没有得到这种权力时的秩序。第一次复兴失败了。其惟一值得纪念之处,就是政治判断向来准确的修昔底德宣称,这次复兴是雅典人所拥有过的最好政府。其后又进行过一次努力,经验更加丰富,目标也更加专一。敌对的派别和解了,宣布了历史上的首次大赦。他们决定联合执政。具有传统效力的法律简化为一部法典;最高会议的任何法令若不符合法典一律无效。在仍然不可违背的神圣宪法与不断满足一时的需要和观念的命令之间,留有一个广阔的空间。规定了数代人编织而成的法律体系不受民众意志一时变化的影响。雅典人的悔悟来的太迟了,已不能拯救共和国。但是,他们的经验教训永世长存,它告诫人们,全体人民的统治,即人数最多、势力最大的阶层的统治,有着和纯粹的君主制一样邪恶的本性,因而基于近乎相同的理由,需要自我制约的保障制度,并且应当实行永久的法治,以防止舆论专横的革命。
与雅典自由的兴衰相比,致力于解决相同问题的罗马人具有更多的建设性意识,也获得了更大的短暂成功,然而最后以更可怕的灾难而告终。在天才的雅典人那里,事情的进展依靠一段时间的合理辩论,而在罗马,这种进展依靠的是对立势力间的冲突。政治学的沉思,对于冷酷而实际的罗马天才来说没有任何吸引力,他们所考虑的,从来就不是克服难题最聪明的办法,而是类似的事例所表明的办法。他们重视先辈和范例甚于一时的灵感和妙思。他们的独特品性,促使他们将自己的法律溯源于远古,为了证明制度的连续性和排除对革新的谴责,他们还虚构出罗马国王的传奇历史。墨守成规使他们进步缓慢。除非万不得已,不愿前行一步。相同的问题在被解决之前经常重复出现。共和国的宪政史围绕着贵族和平民间的斗争展开。前者自称是惟一真正的罗马人,要求独自掌握他们从国王那里争取来的权力,后者则要求平等分享。这种争端,在热情而不知疲倦的雅典人那里一代人之内就结束了,而在罗马却持续了两个世纪,从平民们被排除在城邦政治之外并被课税和提供无偿劳役,一直延续到公元前286年他们获得了政治上的平等。随之而来的是150年史无前例的繁荣与辉煌。然而,从那场只要无法从理论上解决便以和稀泥方式处理的早期争端中,又产生出了一场没有结局的新斗争。
广大的较为贫穷的家庭,由于连年征战而困苦不堪,被迫依附于大约两千个富裕的贵族,后者瓜分了国家的辽阔领地。当民众的要求日趋强烈时,格拉古兄弟劝说富人把公有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平民,试图以此缓和民众的要求。那些古老的名门世族曾顽固地加以抵制,但是他们也知道妥协的艺术。后来那些更自私的贵族们却不懂得妥协之道。更为严重的争执使人民的性格也发生了转变。争夺政治权力的斗争一直以温和的方式进行,这也是英国的党派之争令人赞美的品质。但是为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斗争,却变得像法国的内乱一样暴烈。在罗马,32万依靠公共土地生存的人民,经过长达X年的斗争之后,被富人的态度所激怒,他们随时准备追随任何人,只要他向他们承诺,能够用革命手段使其得到他们无法用法律手段得到的东西。
代表传统和威慑性秩序的元老院一度非常强大,足以镇压任何一个崛起的民众领袖,但是儒略·恺撒的出现结束了这种局面。他在举世无双的征战生涯中率领的军队支持他,被他的慷慨大度所征服的饥馑民众拥戴他,他娴熟的统治术无人可比,他采取一系列既不残暴也未造成破坏的措施,把共和国变成了君主国。在戴克里先统治之前,帝国保留着共和形式。但是就像保民官(the Tribunes)胜利之后人民的意志一样,皇帝的意志不受任何控制。他们的权力是独断专行的,即使当这种权力得到最广泛的运用之时。不过,对于自由的事业,罗马帝国却比罗马共和国做出了更大的贡献。我这样说,并不是根据有些皇帝利用他们的大好机会做了些好事这类偶然事件,譬如塔西佗就认为,涅尔瓦融合了君主政体和自由这两个在别处难以并存的事物;或如一些御用文人所赞扬的那样,帝国是民主政体的完美体现。其实,它充其量是个伪装不善而又可恶的专制国。然而,腓特烈大帝是个专制君主,却又是宽容和言论自由的朋友。波拿巴家族实行专制统治,但是对于广大民众来说,1805年推翻共和国后的拿破仑一世,或1859年处于权力巅峰的拿破仑三世,却是他们最愿意接受的自由主义统治者。罗马帝国以相同的方式做出了贡献,与皇宫附近可以感受到的残酷暴政相比,作为一个旁观者,尤其是作为一个千百年之后的旁观者,这些贡献使我有着更深刻的感受。穷人获得了他们在共和国时期无望获得的东西。富人的日子也比三巨头统治时期好过。罗马公民权扩展至各行省的人民。罗马学术中更为优秀的部分和整个民法体系,都属于帝国时期的产物。正是帝国缓解了奴隶制,确立了宗教宽容的制度,开启了国际法的先河,完善了财产法体系。恺撒所推翻的共和国,只能算是一个自由的“国家”。它为公民权提供了值得赞赏的保护,却粗暴地践踏了人的权利;它允许自由的罗马人残酷虐待自己的子女、债务人、仆役、罪犯和奴隶。那些有关权利与义务的更为深刻的思想,心胸开阔的希腊人耳熟能详,却不见于市政法的任何文告,也没有任何解释,思考这些思想的哲学,屡屡被视为叛乱与不忠的教唆者。
最后,在公元前155年,雅典哲学家卡涅阿德斯来到罗马履行一项政治使命。在公务空闲时间,他发表了两次公开演讲,使这些征服了他的国家的无知之士,初步了解到流行于雅典各学派中的辩论。第一天,他阐述了自然正义。第二天,他否定了它的存在,主张我们所有的善恶观皆来源于实在法。这两次值得纪念的表演过后,被征服者中的这位天才使他的征服者束手就擒。罗马最著名的公众人物,如西庇阿和西塞罗,开始以希腊人为榜样来塑造自己的头脑,罗马法学家接受了芝诺和克里西波斯的严格训练。
如果我们以基督教的影响刚开始显现的公元前2世纪为限,根据它的实际立法对古代政治做出判断,我们会得出较低的评价。流行的自由观是有缺陷的,为实现它们而做出的努力也十分离谱。古人更明白如何行使权力,而不是如何行使自由。他们在国家身上集中了那么多特权,使人们无从否定它的管辖或约束它的活动。我不妨借用一个有时代错置之嫌的生动说法:古典时代的国家,其邪恶之处在于它是政教合一的国家。道德与宗教不分,政治与道德不分;在宗教、道德、政治诸方面,只有一个立法者和一个权威。国家在教育、实用科学、帮助穷人和绝望者、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等方面几乎无所作为,然而它却要求行使它的所有权能和决定它的所有义务。个人、家庭、团体和属地是如此卑俗,以至于统治权力可以把它们用于自己的目的。共同体支配着公民,一如主子支配着奴隶。最神圣的义务让位于公共利益。旅客的存在是为了航船。由于忽视私人利益,忽视人民的道德生活及其进步,希腊和罗马都丧失了维系国家繁荣的关键因素,随着家庭的衰落和人口的减少而颓败了。它们传给后人的,并不是它们的制度,而是它们的思想。它们的思想,特别是有关统治艺术的思想,使它们——
虽死犹生,权杖在手
仍从墓穴中支配着人心
的确,侵害着今日政治社会的种种谬误——共产主义、功利主义、对专制与权威、不法与自由的混淆——几乎都可以溯源到它们那里。
人们最初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中,弱肉强食,没有法律——这种观念源于克里蒂阿斯。最粗糙的共产主义思想的提出者是锡诺普的第欧根尼。根据智者学派(Sophists)的观点,权宜不受制于责任,美德不外乎享乐。法律是弱者的发明,旨在剥夺强者对自身优势地位的合理享用。对有过失者与其宽恕不如迫害。天下莫大的好事就是做恶而不必担心报应,同样,天下莫大的坏事就是受苦而无报复之乐。正义是懦夫的面具,不正义是现世的智慧;义务、服从、自我否定皆是乔装打扮的伪善。政府的权力是绝对的,可以为所欲为,任何臣民受到它的虐待皆不得有所抱怨,但是只要能够逃避强制与惩罚,他总是可以自由地违抗。幸福即在于攫取权力和避开必要的服从;依靠背信弃义和谋杀而取得王位的人,才真正值得人们称羡。伊壁鸠鲁比那些革命专制学说的鼓吹者强不了多少。他声称,一切社会都是建立在相互保护的契约基础之上。善恶的根据就是社会惯例,因为天谴的雷霆同样降于公正和不公正。纠正过失不在于行为,而在于它给有过失者造成的后果。智者发明法律不是为了约束自己,而是为了保护自己;当它们于己不利时,就不再有效。甚至最著名的思辨哲学家的一些反对自由的情感,表现于亚里士多德的如下言论之中:最恶劣的政府的标志,就是让人们按其意愿自由地生活。
苏格拉底这位最优秀的异教徒,不知道在各国家法律之上还有更高的人类准则、更好的行为指导;柏拉图卓越的学说几乎预见到了基督教的出现,因此一些著名神学曾希望禁止他的著作,以免人们满足于此而不再关心更高的教义,即那位受到辱骂、谴责、鞭笞并死在十字架上的正直人子发布的预言,然而这个柏拉图却用上天赋予他的人类最高智慧,鼓吹废除家庭和曝弃婴儿;亚里士多德这位古代最优秀的道德家也说,为了奴役邻国人民而对他们发动袭击没什么不好。如果各位记住这些事情,如果你们再想一想,近代一些与他们智力不相上下的人士,也持有同样(甚至更加)罪恶或荒唐的政治主张,你们就会清楚地看到,重重谬误是多么顽固地阻塞着通向真理之路,纯粹理性和习俗一样无力解决自由政府的问题;它只能是漫长、曲折、痛苦的经验的结晶;你也会明白,对于一种打算维护永恒的神意,为上帝对待人类的方式正名的真正哲学来说,追寻神的智慧在教导各民族赞赏并承担起自由的责任时所采用的办法,并不是它最无关紧要的任务。
但是在揭示了他们深刻的谬误之后,如果我使古人的学说看起来不像他们的实践那样出色,我可能使你们对古人智慧有了很片面的认识。就是政治家、元老院、公民大会在为每一种谬误提供例证的同时,也出现了一批珍贵的著述,它们蕴藏着政治知识的无价之宝,以无情的睿智揭示出现存制度的弊端。古人几乎一